见她一副气呼呼的模样,显然是没少因为这件事恼怒。

    见多识广的陆云笙秒懂。

    ——这就是明明能靠脸吃饭的,她偏偏要靠才华。

    瞧,多么凡尔赛的烦恼。

    男的比不过潘安、宋玉,女的比不过西施、貂蝉,那都不好意思有这苦衷。

    陆云笙承认,他酸了。

    “美女,美女,美女,我就要喊你美女。”

    为了防备来自美女的攻击,陆云笙一蹦三尺远,叉着腰,理直气壮。

    “你长得那么美,凭什么不让我喊你美女?你知不知道因为我见了你,这世上将有多少女仙失去被我称呼美女的机会?”

    “你……”

    元蓁才一抬手,就见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开了,叉着腰昂着脖子,跟个斗胜的公鸡似的,心里刚升起的那点气突然就消了。

    “行,行,随你。”

    她跟个憨憨计较什么?

    见她真不计较了,陆云笙反而不习惯,狐疑地问:“真随我去了?”

    “嗯。”元蓁点了点头。

    “那……美女,美女,美女?”陆云笙试探地喊了好几声。

    元蓁表示:懒得搭理你。

    但她也没有任何恼怒的表现。

    陆云笙立刻满血复活,“我就说嘛,你长得那么美,干嘛不然人夸呢?长得美跟本事大又没什么冲突。”

    “行了,行了,赶紧找出路。”元蓁不耐烦地催促。

    但不得不说,陆云笙最后这一句话,很好地取悦了元蓁。

    “好嘞!”

    陆云笙响亮地应了一声,掏出两个他自己以仙晶做能量,改装的手电筒,“来,拿着这个照明。你看,推这个按钮,它就亮了;再推回来,它就又灭了。

    还有,还有,按这个按钮,它俩的气场联通一下,不管隔得多远,都能做通话工具。”

    这可是他根据现代的手机自己造出来的,可以说是把他近万年的炼器手段都用上了。

    只可惜,目前只能做出老年机,除了通话和照明,没有别的功能。

    虽然神仙都能夜视,但作为人族,他们还是喜欢周围有光源。

    光带给人的不止是明亮,还有安全感。

    所以,元蓁首先关心的,还是手电筒的功能。

    她本来也已经取出了日光石,看见他展示的小手机,不由觉得新奇,拿在手里明明灭灭地推了好几下。

    “怎么样,好玩?”陆云笙献宝般地问。

    “嗯。”元蓁点了点头,满脸新奇,“真有意思。这个光源竟然不是日光石。”

    陆云笙奇怪地问:“日光石是啥?”

    “就是这个,也是照明用的。”元蓁把自己随身带的日光石递给他。

    陆云笙仔细看了看,又用灵气探了探,也觉得新奇不已。

    “这个石头竟然是天然光源,不需要任何能量支撑的。这不是天界的东西?”

    “嗯,我飞升的时候带上来的。”

    “怪不得我没见过呢,原来是你原生世界的特产。”

    通过君氏的藏书,元蓁也知道了,天界下辖的有三千修真界,没有修士的凡人世界更是不知凡几。

    所以,陆云笙的话她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对于陆云笙和她不是一个修真界飞升的,她一点都不奇怪。

    “你喜欢就送给你,我这里还有好几块呢。”

    元蓁正愁没机会还他人情呢,一块日光石而已,全当是赠品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就像元蓁一个修丹道的,看见稀奇的药材会忍不住想要研究一下一样;

    陆云笙兼修器道,看见这种不需要能量就能产生光源的材料,他也见猎心喜。

    他喜滋滋地把得到的新材料收起来,指了指元蓁手里的小手机,“我也不白要你的,拿这个跟你换了。

    正好,咱俩日后还能用这个联络。”

    好,他承认,最后一句,才是他的真实目的。

    “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