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算是说到阿莲心坎里去了。

    在经过了辛三娘给辛薇下毒,辛夫人又咬死了不肯给解药之后,她对整个辛氏乃至阳山洛氏都极其不信任。

    就算是他们突然良心发现了,双手把解药奉上了,阿莲也是要拦着辛薇,不敢让她用的。

    “你们说的对,我们自己去阳山取。”

    气势满满地说了这一句,阿莲又想起她三个突然失踪,辛薇找不到她们,不知道会多着急,也不知道会不会为了找她们犯傻。

    “娘子不会到君氏去自投罗网?”

    如今她最担心的 ,就是这个。

    “不会。”元蓁断然否决,“就算阿薇会头脑发热,君缨仙子也会让她冷静的。”

    虽然君缨一直说自己资质不好,悟性不高,但元蓁却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心思缜密,有很有主见的人。

    跟这样的人共事,无疑会少走许多弯路。

    而且,说不定这一次她们两个落在一起,辛薇还会多一个朋友呢。

    作为辛薇的朋友,元蓁知道,辛薇看似外向热情,其实心防很重,别人轻易走不到她心里去。

    所以,这么多年了,也就是一个元蓁,机缘巧合地走进了她心里,成了她第一个朋友。

    元蓁觉得,她太孤独了。

    所以,如果辛薇能够多一个朋友的话,元蓁虽然有点小吃醋,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为她高兴的。

    ——

    和元蓁预料得差不多,通过这次共患难,辛薇看清了君缨的品性,认为君缨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

    而君缨也觉得辛薇此人既聪慧又有底线,和她结交不用担心哪天被她背后捅一刀。

    两人都觉得对方很好,自然而然就成了朋友。

    此时此刻,辛薇正在为自己的新朋友担忧。

    自从那天她带着君缨逛了一次书局之后,君缨就仿佛着了魔,一头扎进了小说话本的海洋,不肯出来了。

    原来,那天辛薇拿出来的玉简上记录的不是别的,正是阿莲在写完《霸道家主憨憨弟》之后,趁着热情没有消散,写的一个中篇。

    最妙的是,这个中篇是对《霸道家主憨憨弟》这部小说里,人气很高的一对副c的扩写。

    相当年,阿莲写完一部就跑,完全不给售后,让多少嗷嗷待哺的读者捶足顿胸的骂娘?

    纵然有无数跟风者写了续集或者是同人,但这些人或者是文笔不如阿莲,或者是巧思不如阿莲。

    总之,什么都是原版的好。

    可想而知,当辛薇拿出其中的一部分,找到书局的时候,商机敏锐的书局老板激动成了什么样。

    那个书局的老板是个书虫成精,经年累月地和书籍打交道,不知不觉就修成了仙身。

    而且,因为也一生从未杀生,反而从书里悟出了许多道理,他的飞升雷劫,就是传说中的意思意思,约等于无。

    飞升之后,他看了几年北荒各大家族的争斗,心里既厌倦又畏惧,就干脆躲到瓮城这个小地方,开了一家书局。

    在仙界开书局,肯定不能卖凡间那些典籍。

    凡人虽然不能修仙,但智慧却不容小觑。卖那些东西,纯粹是给他自己招祸呢。

    但这都没关系,他还可以卖话本嘛。

    当时仙界虽然也有话本,但种类过于单一,无非就是大能餐风饮露,朝游北海暮苍梧的,受众其实并不广。

    这个书虫仙调查了一番之后,决定把凡间流行的才子佳人话本稍微修改一下,推广到天界来。

    不得不说,北荒和凡间是真的有太多相通之处了,凡间流行的话本拿到这里,一样能火。

    书虫仙就是靠着这个,赚到了第一桶金,有了自己的店面。

    可以说,如今北荒卖得火热的话本,有一大半的套路都是在他这里发祥的。

    多年的书道经营,练就了书虫仙的眼力。

    他几乎是一眼就看了出来,辛薇拿出来的这部分,就是原作者写的。

    什么叫如获至宝?

    这就是呀。

    第69章 君缨的新事业

    作为一个书虫仙,他最大的爱好是看书,最厉害的本事就是看出什么样的书,更受大众喜爱。

    就辛薇拿出来的那一部分,他三下五除二,很快就看完了。

    不得不说,阿莲在写话本这方面,的确是老天赏饭吃。

    辛薇就是随便挑了前五回,根本就没有特意看结尾的断章是不是吸引人。

    但阿莲的每一章结尾,都留的有勾子,让人迫不及待地想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