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想他就全身发寒,别人会怎么看?朋友们会怎么看?难道他林夕海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蔚如萍不无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惋惜地看着他,「我知道你一向很注重外表,但没想到,你会注重到这个地步,彭亦寒真的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

    「就算他再好千倍,我和他也根本不可能!你看看他的腿……」

    林夕海觉得自己点受伤了,「难道在你眼里,我就只配得上这种男人?」

    「他的腿并不影响日常生活,只是走路时看起来有点怪而已。彭亦寒是我心目中最棒的男人,所以我才会介绍给你。」

    蔚如萍微蹙起秀眉。

    最棒的?

    就这个瘸腿的土包子?

    不是这个世界疯了,就他发疯了。

    就算是自己的好友,忍到现在,也卖足人情了吧,林夕海忍着气站起来,「多谢你的好意,我先走了。」

    才迈出一步,就撞到一个人,抬头一看,正是彭亦寒。林夕海更加没好气,狠狠瞪了他一眼,冷冷道:「让开,不要挡我的道。」

    彭亦寒微微一怔,即侧身让出过道。

    「怎么突然要走了,出了什么事?等一下嘛,小海……」

    戴安妮连忙追着他出去。

    林夕海疾步如风,迅速来到停车场,打开钥匙坐了进去,猛地扯开领带,深吸了好几口气。

    他的胸膛微微起伏,脸色相当难看。

    戴安妮自然明白,他到底在恼火些什么,「小海,我都和你说过几次了,不要者是以貌取人,彭亦寒看上去蛮老实的,应该是个好男人,不如试着和他交往一下看看?」

    「不可能,每天对着一个畸形的丑马铃薯,我还能吃得下饭吗?」

    林夕海忍不住大声道。

    突然,戴安妮的脸色变了,朝外面努努嘴。

    林夕海回过头,顿时哑口无言。

    车外,就站着他口中说的「畸形的丑马铃薯」。

    「有什么事?」

    林夕海打开车门,虽然明知自己刚才口出恶言,十有八九被他听到了,但心里却并没有什么抱歉的意思。

    因为他说的都是事实。

    「你的手机忘在桌上了,我追来还给你。」

    彭亦寒有些气喘,毕竟他腿脚不方便,疾步赶来,难免会吃力。

    「谢谢。」

    林夕海接过手机,心里此时才升起一丝愧疚。

    「那个……」

    见他就要关上车门,彭亦寒开口道:「非常高兴认识你,如果早知道你是这么出色的话,也许今晚我就不会来了。很抱歉我的存在,让你度过了一个不愉快的夜晚,再见。」

    说罢,他微微欠了欠身,就转身离开。

    「……」

    林夕海说不出话来。

    被完全看穿了。

    尽管如此,这个男人脸上也没有流露半丝不快的情绪,他的眼神仍一如既往,憨厚而温和。

    男人的背影看上去十分宽阔,腰挺得很直,但不管再怎样直,都掩饰不了他右腿略显颠簸的不平衡感。

    但即使这样,他也努力一步步走着,想把它走得自然流畅,成一直线。

    没来由的,林夕海的心脏掠过一阵锐痛。

    那时,他还不知道,这是他此生最初的、也是最终的疼痛。

    那时,他还只是在想,shit,这真是一个糟糕至极的「相亲」之夜啊!

    第二章

    那一晚的「相亲」让林夕海大受打击。

    像他这样条件优异的男人,难道真的找不到适合的对象,就只能和恐龙或马铃薯将就了?

    一想,就不寒而栗。

    林夕海沮丧了一阵子,然而,在收到三封公司女职员的情书、上餐厅时被熟女搭讪、在酒吧又被一个獐头鼠目的男人邀约的经历后,他的自信又渐渐恢复了先前的水准。

    甚至在看到那个「猪头男」后,他不但没有像平时那样鼻孔朝天斜眼看人,反而和对方虚与蛇委、谈笑风生了好一会儿,直到对方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不知自己姓甚名谁,林夕海才洋洋得意地拍拍屁股回家。

    看吧,像他这样举世无双的美男子,怎么会没男人拜倒在她的西装裤下呢?

    既帅又猛的真命天子肯定会来的,sooner or later,他现在所需要的,就是耐心的等待而已。

    于是生活又渐渐恢复了正常。

    工作时队真努力,闲暇时,就经常和戴安妮等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毕竟都是很长时间的朋友了,虽因「相亲」的事和蔚如萍有点小芥蒂,但大家都是成年人,过去了,说开了,也就没什么。

    唯一令人不爽的是,林夕海会时不时见到彭亦寒。

    因为戴安妮和蔚如萍是好友,而蔚如萍和彭亦寒也是好友,切不掉的「裙带关系」,每次聚会,蔚如萍都会带着他四处走,所以即使心里一万个不情愿,林夕海仍会在聚会中磋到那位乏善可陈的马铃薯恐龙族,无法避免。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碍于朋友的面子,勉强点头,假笑几声,就擦肩而过了。

    他和他无话可说。

    两人出身背景迥异,根本不是同一轨道、同一频率、同个世界的人,更遑论有什么交集。

    好在彭亦寒这个人颇拎得清,知道林夕海这只骄傲的天鹅对自己完全没兴趣,便从不作癞蛤蟆之想,既不亲近,也绝不主动找他攀谈,聚会中,总是静静的,坐在角落里,含笑看着大家高谈阔论。

    在这个人人争先表现自己的年代,他的存在,更像客厅一件年代久远的家具,有着不合时宜的敦厚、安静和无声。

    相对而言,也就没有当初那么碍眼了。

    比起那些在酒吧中对他穷追猛打的恐龙族们,他充其量只能算一颗巨型却无害的马铃薯吧。

    看看已过下班时分,林夕海拿起公文包,放入早已准备好的礼物,匆匆往办公室外走去。

    电梯到达底层后,顺着下班的人流涌出大厦,他一跟就看到路肩停着的一辆银色小车。

    「等很久了?」

    林夕海打开车门,坐进去。

    「没有,刚到一会儿。」

    戴安妮摘下墨镜,露出化着淡妆的秀丽脸庞,笑道:「要不你提醒我今天是如萍的生日,我都差点忘了。」

    「是啊,你要多谢我救你一命,免得到时被如萍追杀。」

    林夕海从包中掏出其中一份礼物,「给,这是我替你买的。」

    「我就知道小海你对我最好了!」

    戴安妮扳过他的脸,「喷」地印上一记响吻。

    「喂,这是在公司外面。」

    林夕海不满地看了她一眼。

    车外三三两两,经过不少下班的公司员工,均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有什么,反正你们全公司早就把我当成你的亲密女友了,有人给你当挡箭牌,还不好吗?」

    戴安妮眨了眨眼,发动车子。

    虽然林夕海并不以自己的性向为耻,但不管怎样,有人「掩护」总比在额上挂块「我是同性恋」的牌子要好得多。

    虽然现在祟尚个性自由,「断背山」热播,人间处处有「奸情」,但不管怎样,他不想因某些人对同性恋的狭隘看法而惹麻烦上身。虽然他在外面相当任性,但在公司里,其实行事十分低调。

    「对了,小海,上次你说要把你的公寓租一间给别人?」

    戴安妮突然问道。

    「是啊,我一人住一百五十坪的房子,实在太浪费了,所以想租掉一间,广告都已经打出去了。」

    戴安妮瞥了他一眼,奸笑道:「依我看,你是醉翁之意不在房,而是在那些上门来找房子的型男身上……」

    「是又怎样?」

    果然不愧是他的死党,连他抬一下眼皮,就能猜到他想做什么。

    「与其守株待兔,不如广而撒网。」

    林夕海同样报以奸笑。

    「那些上钩的鱼儿怎么样?」

    「别提了。」

    林夕海吐出一口浊气。

    他满怀希望,等着帅哥型男自投罗网,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广告打出去后,虽然征询电话不少,但真正上门来察看的,只有三个。

    一位是年约四十岁的大叔,林夕海一看他的脸,就说「你搞错了,我不租房子」,便「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第二位总算是个年轻的男人,但他满脸的青春痘,就像被流星雨袭击过的地面一样凄惨无比,林夕海忍住抽搐的眼角,很客气地请他走路。

    第三位虽然没有满脸青春痘,却戴着一千度的厚如酒瓶的近视眼镜,土到掉渣,比马铃薯兄更土上百倍,他二话不说,也请人家走路了。

    经过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脆弱的心灵有些承受不了,暂时先歇一歇,调整一下。

    这世道,找个人模狗样的男人,比找颗不洒农药的大白菜还困难。

    无语问苍天,林夕海默默流下两行清泪。

    「小雨啊,其实比起找男人,你先请个女佣和厨师才是当务之急。你那间公寓,装修得很漂亮,但东西摊掉得一塌糊垫。尤其是你自己的卧室,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

    戴安妮抱怨道。

    「单身汉的房间都是这样,这叫男人的魅力懂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