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要比亚庇新潮、繁华不少。究其原因,印象中是因为战时亚庇整个城市都被火烧尽再重建,所以这里不新不旧的,除了潜水、登山,没什么亮点。亚庇这个词也来源于马来语的“ai”,本意是火的意思,当地华人根据谐音,就有了亚庇的名字。

    在可以自由出行的日子里,我去过不少地方,日韩、美国,还有欧洲的许多城市,这么多风格各异的国家,马来西亚算得上冷门且相对无趣一点儿的目的地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这么多次旅行里,它成了我写作的灵感。除了文章里提到的,其实我印象最深的是亚庇富源茶餐厅的咖椰面包、吉隆坡茨厂街的新九如牛肉粉,还有马来西亚肯德基的土豆泥,份量足足有国内四个那么大。

    关于旅行的记忆比我预想中消褪得还要快,决定写这篇文章之后,我又从各种社交媒体和手机相册里搜寻当时的记录,可惜收获甚微。我加工着含糊不清的回忆,像个旅行社的策划师一样,让这趟旅程生动一点儿、浪漫一点儿,想象着南洋的潮湿、闷热、老旧、懒散,最后写成了现在的样子。不知道去过马来西亚的读者有没有觉得夸大,也不知道没去过马来西亚的读者有没有产生憧憬。

    我给文章打上了公路文的标签,但或许他只是一篇游记吧,不知道我这样算不算文案诈骗。说实在的,我也不那么清楚公路文的标签,看到这三个字,眼前的情景就是长得没有尽头的路和孤独荒凉的氛围,我想这篇文章里的“公路”一边带着吴优去旅行,一边带着林竞回家,这么想着,也觉得算是个解释。

    其实这篇文的本意也不是想写旅途的。2022年高考的那几天,我不知怎么想到了大概十年前的、我的高考记忆。我那时还在感叹年轻真好,但仔细一想,其实25岁以后的每一天,我几乎都在感叹年轻的可爱和可恨。然后就有了那句话,“有人因为未来抛弃你,有人将你视为灿烂的未来”。

    我在作话里说过,这句话是这篇文所有一切的开始,确实是这样的,这篇文穿过十年的遗憾和圆满,都始于这一个念头,只不过最开始的设计是主角知道对方的喜欢再分开,后来改成了误会造成的分别。

    写着写着,我突然很疑惑,我之前写的文都是结果导向,两个主角注定是要在一起的,所以心动、暧昧都不是最重要,就是要傻呵呵的、甜腻腻的。如果看过我之前完结的文,再看这篇,你会觉得他不怎么甜,甚至还有点儿让人难过。我那时就想,没有甜甜的恋爱,没有拉扯勾引,会有人爱看这些吗。但是这疑问转瞬即逝,很快我就被莫名高涨的热情和勇气蛊惑了,我意识到,久别重逢的庆幸、惋惜,失而复得的谨慎、试探,是我这一次最为喜欢的部分。于是我便决定,我就是要这么写,并且一定要写完。

    两个主角的人设,也是预料之外。我原来更偏爱“强强”,甚至对吴优这种笨笨的、傻傻的、大龄“小朋友”嗤之以鼻,但是慢慢地也改变了想法,不管是我的生活,还是文中林竞的生活,都期待并渴望着有这样的人出现,大家都挺辛苦的,都需要这样开朗到不真实的朋友和伴侣。又想到,在这种辗转再重逢的关系里,有人能强势起来吗,大概他们两个就像是想要拥抱的仙人掌吧——如果触碰你会让你痛的话,那我远远看着你也足够了。

    所以要定义的话,这次算是“弱弱”吧,两个人都是一点点向前、慢慢靠近对方,甚至不是要把你拉近,你只要不走得更远就好了。不需要虚张声势,要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给对方看。

    比如林竞,他像随着海水飘荡的贝壳,被家人放逐到北京,之后又被放逐到异国,所以孤独又冷漠,柔软细腻都藏了起来。但伤口正是光进入他心里的地方,吴优这样过于热情、过度开朗的可爱鬼才能捂热他,冰化了,封在里面的春意也复苏了。

    我的主角里总有一个遭遇曲折的人,这次轮到了林竞,他的成长经历流离失所,这和我对马来西亚的感受蛮契合的。我个人认为,这种多种族的移民国家,那里生活的人或多或少会有自我认同上的困惑,这和林竞的人生轨迹不谋而合、殊途同归了。或许其他少数群体生活在那里是没有归属感的,但是林竞应该是例外,他的归属感就是来源于没有归属。

    吴优是一个很简单的人,他被爱意包围着长大,烦恼都浪费在天马行空的想法上,是像止痛药一样美味的、让人愉悦的糖。但他优柔寡断,和敏感得超过同龄人的林竞相比,情感开窍得很晚(我给他设定的是,快三十岁的年纪,只谈了一次光速结束的恋爱),所以迷迷糊糊耗了十年之后,又差点儿浪费了这趟异国之旅的重逢机会。

    不知道看文的你们有没有思考过小时候的吴优到底喜不喜欢林竞,这个答案很模糊,因为我确实觉得,友情是很多种感情的开端和归宿,不是像水沸腾了会蒸发、到了零度会结冰那样,有一个明确的界线的。所以我是按照吴优本人也不知道写的。

    我很喜欢十年前的细节,原因是那里写了奥运会、易建联在nba的选秀、仙剑奇侠传四、4、有线耳机这些意象,非常复古怀旧,写作的时候甚至觉得可以算是“请回答2008”。连载时看到这些少年时代的零星记忆,我就会安心和轻松不少。

    痛快是有的,痛苦也是有的,那时候每天早起睡前都在构思,想把他写好,还会因为对自己不满意而快要崩溃,现在想想,感觉已有和未来的人生里都不会再有这么一项爱好能让我这样投入了。

    但好在就算过程没那么顺利,我也认真地完成了这次的作品。写完之后觉得这篇文章的每一个情节都如同我的设想一般,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我钟情的浪漫和温情,我非常知足且欣慰。《加雅街》是最后一篇的话,我没有任何遗憾,并且对付出过心血的自己感到感谢和自豪。

    此外还有很多感谢。感谢[ rivegauche](xn--xtr7ers542494)老师,她是我唯一的写手朋友,也是我唯一的分享和倾诉对象,没有她的话,这篇文大概都不会成型,也不会写完。连载之后,她也给我很多鼓励,我起初甚至觉得她是唯一在看这篇文的人。所以非常感谢她。她的文章[(链接)](xn--xtr7threads167147rofile)非常精彩。

    感谢每一个看过这篇文的人,特别是看到我在别的文章的广告位而来的朋友们,希望没有让你们失望,也感谢你们的包容。谢谢[cyanyawn](xn--xtr7ers539346)亲每一章的评论。

    祝大家每一段旅程都精彩缤纷,每一段感情,不管是爱情友情或亲情,都温暖治愈。

    2022年7月13日于北京

    第20章 番外他和他

    校庆这一天是周六,我一大早先去单位加了会儿班,快到中午时才回到学校。我到的时候,他们看起来都聊得差不多了,一帮人围成一圈,靠在教室的课桌椅边,没什么人说话,就是微笑着、互相看着,没有老同学叙旧的热络气氛,只有尴尬。

    我想起出门前我老婆的揶揄,一群快十年不见的中年人,高中的事情谁还记得住,还不如不见。

    我当时不以为然。老婆几个小姐妹也都是少年时的好朋友,到了这个年纪,结婚的结婚、当妈的当妈,她们抽出一天见面,还是能聊一整天。每次我开着车去接她,看见她们每个人都拎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眼睛上新贴的睫毛忽闪忽闪,手指上是新画的指甲,又尖又长,闪闪发光。

    我那时还觉得她对我们老同学的情谊没信心,等我到场,看着眼前这情景,突然觉得她说得也在理。

    他们看我来了,好像看见了大救星一样,三三两两地围上来,一口一个“班长”,然后就是夸赞和打趣,我听着,总想起长假结束后复工的同事,那种明明懒得搭理彼此、却不得不寒暄的模样,也觉得没意思。

    我在人群打量了一圈,女同学们都精致成熟了不少,男人们和我同病相怜、同步发福,一个个的像肿起来了一样,更有甚者,头发都不剩几根。我心里感叹,我们被社会生活摧残多年,早就都没了风发蓬勃的少年样貌,但往好了想,好歹还都能认得出来。人群的最远处,站着两个和其他人格格不入的人,清瘦又修长,我反倒认不出来了。我定睛仔细端详着,左边那个个子稍微小一些的,正举着手和我打招呼,笑得非常真诚。我认得他,这是吴优,毕业之后,我们两个几乎每年都能见到。右边那个人,也是瘦瘦高高,皮肤黑黑的,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不打招呼,连表情都冷漠,我怎么看怎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我忙着回忆,忘记说那些暖场的废话,眼看着气氛又要冷下来,我赶快从背包里拿出那本文件夹。离家之前,我从书柜最角落里找到了当时的毕业照,想着能是不错的谈资,便用夹子收好,带了过来。

    毕业照背面印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名字。我把照片举起来,挡在眼前给他们展示。视线落在背面的名单上,我下意识沿着每一行慢慢地看,默读着老同学的名字。直到停在“林竞”两个字上,我才想起来,刚刚站在吴优旁边的那个人就是林竞。

    我好久没见过他了。他和他的好朋友吴优不一样,吴优每一次同学聚会都参加,他从来不来。

    我不禁想起那时候,吴优还问过我,和林竞有没有联系,我觉得奇怪,以为是吴优在装傻充愣耍我。我和林竞三年都没说过几句话,都毕业了,他还联系我做什么。

    但吴优也算提醒了我,我知道这些同学每个人去了哪所大学,其中熟的几个,连毕业了在哪里工作都心里有数,唯独林竞在这里是一片空白。我也来了好奇心,打听了几圈,才知道他去国外留学了,最后问了当年的老师,得知林竞高考结束之后就去了新加坡,之后也没有回国。

    不知道为什么,得到了这样的回复,我立刻转告给吴优。我总觉得,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应该都不太在意林竞的去向,吴优是唯一的例外。

    毕业照是很好的话题,所有人都围在照片旁边,看着那些青涩的脸、想着那些朦胧的记忆。我趁着他们注意力都在照片上,悄悄抬起眼睛看着林竞,看他现在这肤色和体格,像是沉迷于运动或健身的那种男人,我们一个个大腹便便、老态初显,他还是以前又高又帅的样子。

    他确实是好看,这点我们都服气。小时候他就是班里的著名景点,别的班、甚至别的年级的女生都来看他,看他和吴优,他们两个还天天黏在一起,女生就会比较哪个更帅,我还知道有想象力更丰富的,会考虑哪一个做男朋友更好。我那时候不理解她们,现在也明白了,我小时候也思考过清华和北大哪个更适合我。

    那时候我们班很有名,有三个话题度很高的男学生,林竞、吴优,第三个人是我,我们三个人,从前到后帅气程度递减,学习成绩递增,到我这里都是断崖式的起落。我本人觉得我在这个上位圈里很多余,可是莫名其妙地进来了,又被莫名其妙地被认可了,怎么想我都费解。

    于是很多外人便觉得,我们三个彼此相熟,把我作为追求或靠近他们两个人的切入点。我那时收到过一些情书,给林竞的不少,给吴优的更多。我听说是因为,林竞把收到的别人转交给吴优的情书都撕了,还当人家面扔进了垃圾桶,后来就没人愿意让他代劳,火力自然就被转移到了我身上。通过我的结果也差不多,那时候吴优看着那些粉红色的信封,虽不至于像林竞那样没理由地过激,但也平静得没什么表示,接过去看两眼就又还给了我,我就再还回去。女孩子和我幻想过的浪漫情节从来没有在他们两个人身上发生过,从我这个看热闹的角度,也颇为遗憾。

    回忆到这里,我才想到对于吴优和林竞来说,他们有过类似的经历吗,总之我是从没收到过爱意的。不知道是他们两个拒绝帮忙,还是我人气低迷,我想了想,大概率是因为后者。

    高考完之后,我和学委因为成绩比较好,被老师叫回去给下一级的高三生分享经验,我记得那是那年的八月底,回学校的那天,天气又闷又热,天色阴沉得发青,晚些时候,又要迎来一场暴雨。

    果不其然,我和学委刚从学校出来,准备一起搭地铁回家,雨就落下来了。我一个人倒也可以跑到地铁站,只是学委还拿了不少从学校收拾出来的东西,到了地铁站,全身都要湿透了。我们商量着在门口那间奶茶店坐一会儿,等过了这阵雨再走。

    她坐在我旁边,我们谁也没说话,安静地等雨停。我喝了口奶茶,耐不住无聊,眼睛四处看着。我注意到她提着的那个透明袋子,里面装满了练习册和卷子,最前面一封小小的信封,浅粉色,封面上的字迹被水滴打湿,晕开了一小块,我仔细看了看,第一个字还完整,是“吴”字。

    我这才想起来,几周前我们聚会,她被我们起哄,亲了吴优一口。原来她早就喜欢吴优,我们这帮人闹腾着,竟然还给她壮了胆儿。

    我不知怎么就得意起来,觉得自己做了件了不得的好事儿。

    “你也喜欢吴优啊。”我忍不住逗她。

    她才反应过来,注意到我看着信封的视线,便转了下小袋子的提手,把露出信封的那一面藏了起来。

    我总是充当这样的角色,抛出一句八卦,收到的反应都是害羞的笑和红透的脸。此刻的她却不一样,只是低下头,淡淡地笑着。

    “已经不喜欢了。”

    我很意外,那一天之后,我们都以为她和吴优谈起恋爱来了,没想到实际上是这个结局。我突然很觉得不知所措,紧接着又尴尬,原以为是撮合了姻缘,现在一想,似乎只是一件自我娱乐的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