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炀父母都是著名探险家,迟炀五岁那年,他父母徒手攀登a国险峰,双双失踪。迟炀是在大伯家长大的,一直没有父母的消息,直到四年前的某天,有人说在a国的河道里发现了疑似他父母的骸骨。他当天便赶赴了a国,之后就被念孙心切的迟老爷子留在a国亲自教导,从此和凌琅断了联系。

    “不回。”迟炀道,“南山那边我堂哥和我新嫂子住着,我过去不方便。”

    此时,远在美洲沙滩享受日光浴的堂哥和堂嫂双双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凌琅问:“酒店订好了吗?”

    迟炀道:“没,我想去你那借住一晚。”

    凌琅沉默几秒,点了下头。

    迟炀提议:“叫个出租车?”

    “不用,你坐我车。”

    凌琅指向旁边。

    凌琅今天才成年,迟炀还以为他嚣张到要搞无证驾驶,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惊讶地看过去。

    只见墙边停了一辆红黑相间的小电摩。

    迟炀:“……”

    凌琅二话不说,把迟炀的小行李箱用绑绳固定在后面,又把安全帽戴在迟炀头上。

    迟炀问:“只有一个安全帽?”

    凌琅“嗯”了一声。

    迟炀:“一个安全帽平时怎么载人?”

    凌琅:“我从不载人。”

    迟炀眉心一跳。

    凌琅补了一句:“你除外。”

    迟炀:“……”

    凌琅先跨坐上去,然后拍了拍后座,示意他也坐上来。

    两个人高马大的男生挤在一辆小电摩上,外加一个小行李箱,怎么看都是高危操作。

    迟炀不确定问:“能行么?”

    凌琅:“飙给你看。”

    迟炀已经做好了翻车的打算,一条长腿绷着,随时准备蹬地。结果凌琅非但没胡来,一路开得比老年代步车还稳健。

    刀子似的北风逐渐轻和了起来,揉着淡淡的沐浴露香气,钻入迟炀鼻腔。凌琅发梢有点水汽,应该是刚在拳馆冲过澡。

    驶过一个红绿灯,凌琅的声音从前方飘来:“拐弯了,扶着我。”

    迟炀:“扶哪?”

    凌琅:“脖子以下都可以。”

    迟炀坐在后座,认真挑了下部位,最终将双手放在了凌琅腰上。

    凌琅的腰还是和记忆中的一样细,即使隔着黑色的棉衣,也能掐出曲线,唯一不同的,是比四年前多了几分竹子般的挺拔和劲瘦。

    北高宿舍区就在不远处,拐过两条街就到了。

    下车后,凌琅把车锁好,冲迟炀伸出手:“头盔。”

    迟炀取下头盔,路灯下,露出一双异于他人的眼睛。

    迟炀外公是欧洲人,所以迟炀五官生来就优越,尤其是那双灰绿色的眼睛,看女生的时候,能一秒内把人看到脸红心跳。

    凌琅错开目光,把安全帽夹在腋下。

    突然,犬吠声打破了夜的静谧。

    下一秒,一小团马赛克突然闪现在凌琅身前,冲迟炀一通狂叫。

    迟炀猝不及防,往后退了两步,这才看清脚下是只小土狗。

    小土狗背上都是黑白灰相间的色块,此刻正浑身炸毛,如临大敌。

    “小子,放下你的身段,这是你炀哥。”凌琅用脚尖怼了怼狗子的屁股,“别怕,它叫屁桃,以前被人欺负过,认生。”

    凌琅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小袋狗粮,拆开放到迟炀手上。

    迟炀疑惑:“干嘛?”

    凌琅:“收买它。”

    迟炀不懂收买一只流浪狗的意义在哪,但他还是把狗粮撒在了屁桃面前。

    屁桃嗅到迟炀手上有凌琅的气味,也没刚才那么凶了。

    它将信将疑地吃了两口,确认无毒,就开始冲迟炀疯狂摇尾巴,眼神湿漉漉的,喉咙中发出呜噜呜噜的撒娇声。

    模样有点眼熟。

    迟炀看向一旁的少年。

    路灯把凌琅的侧脸照得分外白皙,原本深沉阴郁的线条也舒朗了起来,黑白分明的眼中仿佛流过一弯月光泉。

    认真,纯粹。

    他突然想起屁桃眼熟在哪儿了。

    -

    城北高中的宿舍区分为普通四人间和学生公寓,凌琅住的这个就是单人公寓,三十平的房子应有尽有,还带一个小阳台。

    今天是大年初九,还处在寒假期间,整栋楼只有凌琅的屋子亮着灯。

    凌琅把钥匙扔到鞋柜上:“你先随便转转,我帮你放行李。”

    迟炀把行李箱交给凌琅,四处转悠了一阵,两条大长腿没几步就把小屋子走完了,拐到卧室门口的时候,和刚巧走出来的凌琅撞了个正着。

    凌琅突然想起什么,一把将迟炀推了出去:“给我十分钟。”

    然后“砰”地关了房门。

    房间里传出一阵叮铃哐啷收拾的声音,动静大的像要拆家。

    迟炀悠哉悠哉地坐到沙发上,用凌琅的杯子给自己到了杯茶。

    他刚才稍微看了眼,其实卧室也不算乱,顶多有点儿男生的通病。

    五分钟之后,凌琅打开门:“你睡我房间,我睡沙发。”

    迟炀问:“不能一起睡卧室?”

    凌琅:“是单人床。”

    迟炀:“那我睡沙发吧。”

    最后,睡沙发的还是凌琅。

    夜深了。

    迟炀仰躺在凌琅床上,单手枕头,给远在a国的凌父凌荣江发了条消息,告诉凌荣江自己已经见到凌琅了。

    从重逢到现在,凌琅完全没有问他为什么回国,甚至没问他为什么会精准地出现在巷口。

    迟炀有些自嘲地摇摇头。

    看来对于他当年突然出国的事,凌琅是真的毫不在意,四年没见,就连点儿客套的思念都没有。

    这次回国,迟炀有自己的打算,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受了凌琅父亲的拜托,五十多岁的商界大佬,平日叱咤风云,提起小儿子时却愁眉不展——

    “琅琅他妈跟我离婚离得早,他一直只跟他姐亲,他还在他姐的事情里走不出来。”

    “他现在变了,打架逃学混社会,成绩一落千丈,说不得管不得,我太忙了,没办法经常回国,他又不肯跟我出国,再这样下去他就废了。”

    “哎,我也不求他成材,但愿他成年之后做个正常人,你帮我劝劝他吧,他从小就听你的话。”

    “还有阿炀,千万不要让他知道是我叫你去的。”

    ……

    对凌荣江的话,迟炀始终半信半疑,毕竟他认识的那个凌琅,绵软得就像一头长势喜人的小羊羔,除了小时候被凌荣江逼着练过防身术,压根没半点暴力基因。

    没想到重逢的第一面,凌琅就彻底颠覆了他的记忆。

    印象中,凌琅个性张扬外放,藏不住事,什么想法都大大方方展示给人看。

    然而在刚才长达几个小时的重逢里,他竟然半分都没看透凌琅,他只感受到凌琅对他、对这个世界的戒备,好像沉入一潭死水,将自己全然封闭起来。

    回国之前,他没想过事情会这么有意思。

    迟炀翻身下床,把行李箱里的笔记本电脑拿出来,打开文档,思索片刻后输入标题:小狼崽观察日记。

    「初见小狼崽。

    精力旺盛,脾气凶悍,四肢发达,爆发力强,在同类中很有威望。」

    黑洞洞的房间里,电脑森白的光照在迟炀轮廓分明的侧脸上,灰绿色的眼睛闪烁出几分前所未有的兴致。

    作者有话说:

    炀哥是个腹黑,不要像小琅一样用“邻家哥哥”的准则想象他

    第2章

    “现在插播一条重要消息,从本市刚刚飞往k国的航班,在起飞五分钟后突然坠机,目前正在紧急搜救中。”

    “从江市飞往k国载有172人的客机坠毁,恐全员遇难。”

    “经过紧张地搜救和排查,确认172名乘员均已无生命体征。”

    冰冷的新闻报道如同无孔不入的黑绿色河水,灌进五脏六腑,四肢骨缝。

    凌琅浑身都是细密的痛,溺在黑暗中,仿佛坠入无尽汪洋。

    就在他即将窒息的那一刻,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破开水面,朝他坚定地伸了过来。

    当他拼命握住的时候,他惊醒了。

    凌琅捂着胸口翻下沙发,跌跌撞撞地逃到阳台上,呛了口刺骨的北风,咳到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