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府尹,和我作对,是要付出代价的。”柳豫章吃净最后一口,落筷擦嘴,一改刚才那种炫耀的神情,“证据要拿准、事情要较真,作为一个京兆府尹,你要做的是将一切冤案、惨案水落石出,而不是将精力都放在一些无用的案子上。”

    柳豫章起身,忽而嗅到后厨传来的一阵浓郁香味,喉头动了动却仍旧面色面冷的道:“如此,你可明白?”

    林万福起身:“自然明白。”

    正好此时秦知月从后厨走了出来,手中端着的是一份红嫩鲜艳的松鼠鳜鱼,酸甜的香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让人仅是看着、闻着便已经是口水直流了。

    柳豫章回头看着那道菜,忽然觉得自己起身过早了。

    不过既然都已经走到门口了,再回去落座也不好,左右……到时候让紫娟点上一份,也是可行的。

    他这般想着,便就冷哼一声同林万福道:“你明白便好,那我就先行离开……”

    “客官别走啊,还没给钱呢~”秦知月刚把菜放到桌上,蓦然却听到这人要走,连忙上前道,“三道菜、一碗汤、一壶凉茶,总共五两银子。”

    柳豫章脸色蓦然铁青:……?

    他出门,向来是不带银子的,可也不能让自己维持多年的威望,止步于吃霸王餐上。

    于是他看了看林万福,笑意渐渐明朗。

    林万福忽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忍痛上前掏出了自己半个月的俸禄:“怎么能让国公爷破费,我请,我请……”

    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大十级都能吃人了,真是要了他的老命。

    既然收了银子,秦知月自然也不拦人了,直至看到柳豫章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在眼前,这才将多出的三两银子递还给林万福,笑道:“没那么贵,我只是见他拦了我午间的食客心有不爽而已,即便他真给这么多,我也是不能收的,又不是黑店。”

    “不过加上您刚才的几道菜,统共是二两银子,我收下了。”秦知月笑,“三位,可以用餐了。”

    第14章 边关厨娘(十四)

    面前的这道松鼠鳜鱼,味香扑鼻、色泽娇嫩,形状似鼠漂亮至极,总之,观之便使胃中有些蠢蠢欲动了,林万福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还要怎么来形容它的完美。

    那便只能一品方知了。

    林万福耐不住性子,连忙擦了擦筷子,夹起一小块鱼肉,缓缓送至口中。

    这口感真真是外酥里嫩、酸甜可口!虽说上头淋了热油也浇了酱汁,但属于鱼的鲜香之味丝毫未掩,反而是因此更加将其的嫩滑给凸显了出来,一口鱼肉下肚,无刺无骨亦无腥,隐隐还能吃出来的蛋黄液之口感,更是为这道菜增了极致的香气!

    再且看那似鼠一般的外形,每一根“毛发”都精致的宛如真迹,小秦老板再一次浇下酱汁的时候,还能听到仿若鼠声的“吱吱”,就好像若是他们不夹下这一筷子,转瞬间这条“松鼠”便会活起来一般。

    然三位老饕,哪里管得住什么活不活的,虽说还没饿到前胸贴后背,但是刚才柳豫章评价红烧狮子头的几句话,可是将几位肚中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此时真是口水直流呢,因此当即就端起饭碗,你一筷子我一筷子的大快朵颐起来。

    “小秦老板这手艺,真是没的说!”庆捕头一大筷头的鱼肉入嘴,连连朝着一旁还在算账的秦知月竖起了大拇指,“这鱼肉,鲜嫩弹滑,口感细腻,每一块都是入口虽酥,但嚼动却是软嫩的,可真是绝了!还有这汤汁,酸甜鲜香,不和你瞎说,就这汤汁我都能吃上三碗白饭!”

    林万福抬头白了他一眼,随即淡淡道:“你……你不是就算什么菜都没有,都能一口气吃上三碗白饭吗……”

    庆捕头被人戳到了尴尬的点,连忙嘿嘿笑了两声,继续低头认真的干起了饭。

    而一旁的于师爷,却是吃了两口鱼口,将目光看向了一旁的翡翠白玉汤。

    他得承认,小秦老板的手艺绝对是一顶一的,那道松鼠鳜鱼他刚才尝了几口,也不夸张的说,这道菜即便是拿到宫宴上去,也得是让陛下夸之又夸的。

    但是不巧的是,他并不爱吃鱼。

    于是,他趁着那两个老饕吃的正香的时候,将旁边装着翡翠白玉汤的大瓷碗给端到了自己的跟前,笑眯眯的擦了擦瓷勺子,打算独占美味。

    翡翠白玉汤在宫宴中又叫珍珠翡翠白玉汤,二者虽说只相差“珍珠”一词,但光看现下这碗的品相,便已经能看出两者之间其实相差也是蛮大的。

    宫宴中自然是要以“珍珠”为主,因此选材皆是以贵为主,甚至还会在汤中加入真的珍珠还有稀有海物,打一开始便是与这道美食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而再看小秦老板的这碗,用的便是最地道的民间食材和做法了,看着有些清汤寡水的碗中,零星只有几叶鲜绿的菠菜,和几块看着嫩滑的豆腐,再往下头翻一翻,便是珠圆玉润的面疙瘩了——等等,面疙瘩?

    于师爷的目光顿住,再次确认了这碗翡翠白玉汤中的主食,确实是面疙瘩。

    可,最正宗的翡翠白玉汤,用的是米饭。

    “小秦老板,这碗……”于师爷眉头微微蹙起,语气有些不悦的想要说些什么。

    秦知月仿佛是早就知道他要说什么,背着他们伸出手扬了扬算盘,声音淡然:“这碗翡翠白玉汤我没用米饭作主,因为面疙瘩的味道其实才是与之最衬的,微微泛着些黏硬的口感,加上味道浓郁的汤汁,再以清爽的菠菜和豆腐作辅,一口下肚,远要比汤水米饭更有味道。”

    于师爷的嘴角抽了抽,但是见秦知月这般说,也就不好在质疑什么了,便拿起瓷勺尝了一口。

    然这一勺入口,他顿时便被惊住了。

    这汤汁,竟然是浇的鱼骨汤吗!?入口鲜香顺滑不说,淡淡的鱼骨味道掺杂着豆腐的香味,相辅相成直抵舌苔,瞬间便能激活原本有些沉寂下去的味觉!还有那入口微微有些嫩、弹、黏、滑的面疙瘩,不知为什么,明明原本并无甚味道的面疙瘩,在这碗汤里却是出奇的好吃!一口咬开,汤汁混合着面在口腔中游走,再加上一口嫩绿的菠菜,这味道,怎是一个绝字可言!

    不得不说,面疙瘩在这里,确实要比米饭更甚一筹!

    那豆腐和面疙瘩白玉如匣,菠菜叶子碧绿如翡,新鲜的菠菜根淡粉如霞,又像极了红嘴碧首的鹦鹉!真是应了那句老诗“珍珠白玉匣,翡翠绿鹦鹉”中的形象了!

    于师爷这功夫也不说什么正宗不正宗了,美味当前,他连勺子都不用了,端起汤碗便呼呼的喝了起来,这种喝法最是舒爽,因此当他落碗擦嘴之时,额头上已经因为经络通畅而起了淡淡的汗液了。

    这一顿饭,三人吃的是极其尽兴,早就忘了刚才和柳豫章发生的不快了。

    林万福吃饱喝足后,心满意足的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然后看向秦知月道:“小秦老板,今日柳国公来你这里一遭,估摸着你这里得一段时间没食客敢来了,你还是先做好应对的打算。”

    “刚才你们说话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了。”秦知月此时正好算完账,抻了个懒腰后拿起账本微微沉吟后道,“我前几日从林南往京都这边来的时候,发现从边境那头来京都的,还有很多的流民,他们说今年收成不好,每天都食不果腹的,尤其边境那边还有超高的粮食税,哪里还能有人交得起?所以便都跑了。”

    “而他们这几天入京面圣告苦,应该也要有些眉目进展了,所以我打算就这几天,以我这个小饭馆为基点,做些大锅饭或者大炖菜,让那些暂时跑到京都中的流民能吃上口热乎饭,三天两天的,我手中的银子倒还能承担的起。”

    她这一番话并不说假,沿路往京都来的时候,她就计划着这件事情了,可前两天食客算是比较多,没有办法腾出精力做这件事,那这几天可就是最好的时机了。

    让她将受之于民的,亦还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