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这附近确实没有人烟,徒步走回去是唯一的办法,不过这里距离东城有四五里路,至少要走个一天一夜。

    远处忽然再有马蹄声传来,行进速度快到迟椿还没反应过来,来人就已经逼近,迟椿连忙夺过菲莹手中的火折子,想要迅速吹灭。

    马上之人腾空跃起,动用轻功三两步来到她跟前,飞快紧紧握住她拿着火折子的手。

    对方手劲儿大到吓人,迟椿感觉手腕的骨头都快被他捏碎了。

    “放手!”迟椿挣扎着想从对方掌心中挣脱,见挣不开后,抬头怒视眼前之人。

    借着火折子光,她勉强看清了男子,高挺优越的鼻梁下,薄唇轻抿,剑眉斜斜入鬓却不显凶狠,反而添了几分异样的俊美,整张脸雕刻一般五官分明,轮廓完美的简直无可挑剔,只是此时这双眼眸里尽是戾气和戒备,让人生畏。

    迟椿下移目光,男子身着暗紫色纹绣飞鱼服,腰际佩绣春刀,后披黑色长披风,头发一丝不苟的束起,置于鹅帽之内。

    “锦衣卫?”这身打扮实在太过明显,只是,锦衣卫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迟椿不敢轻举妄动,这漆黑一片荒郊野岭的,若动手自己也绝不是男子的对手。

    菲莹听闻是锦衣卫,吓的身躯都微微颤抖,心生胆怯,还是大着胆子的对他开口:“这,这位大人,我家小姐,她,她没有要冒犯您的意思,还请你高抬贵手…”

    男子的目光冷冷扫过菲莹,她马上闭嘴也不敢再多说半句。

    “迟家人?”

    迟椿点点头。

    莫非锦衣卫身在此处,是有关迟家的事儿?她清楚的记得,上一世临死前,柳萱对她说的话,有关迟家结党营私的证据,就是由锦衣卫指挥同知岑故搜查后呈上去的,难道现在就已经开始了?

    回想适才追赶自己的大批人马,迟府调动府兵本是情急之下要带回迟椿,但如此大的动静朝东城郊去,势必会引起怀疑,况且锦衣卫的眼线遍布京城,职责就是上查贪官污吏,下抓通敌逆臣。并且传闻中锦衣卫宁可错杀一万,绝不放过一人,如此一来绝不能让他追上去抓到迟府的把柄。

    男子见状也不欲与两个女子为难,松开迟椿的手就要翻身上马,继续追赶。

    迟椿眼疾手快一把抱住男子的胳膊:“等等等等,锦衣卫大人,你看这荒郊野岭的,你就捎我们一程呗。”

    菲莹下巴都快惊掉了,小姐,小姐这是不要命了吗!锦衣卫手段残忍暴戾,是非不分,万一对方一个不快活,手起刀落,小姐岂不是完蛋?

    男子想要甩开迟椿,奈何她整个人就挂在他身上,推都推不开半分,他眉宇间已经有了不耐之色:“趁我还没改变主意,松手。”

    “就不!”迟椿脸上没有任何退缩的神色:“你就放心将两个弱女子丢在此处,自己离开,未免也太冷血无情了。”

    男子微微抬眸,表情一闪而过的不屑。

    迟椿也反应过来,冷血无情这不就是为锦衣卫量身定制的词汇。

    男子没有耐心,使了几分力,终于挣脱了迟椿,将两人拎到马上,朝着马臀抽了一鞭,马便朝着前方飞驰而去。男子独自使用轻功,朝着迟府府兵的方向追去。

    迟椿见自己没能阻止他,情急之下回身朝他喊了一句。

    “岑故!”

    男子似乎没听见一般,轻盈的身姿消失在树林深处。

    迟椿咬紧牙,笃定是他。

    即使上一世只是在宫宴上,隔着众多大臣远远的看过一眼皇帝身侧的岑故,她也记到如今,确实惊为天人,他这样的好样貌随便一人见到都难以忘记,何况他还算是让迟家蒙冤的帮凶,是她的仇人。

    第3章 重回迟府

    马匹将迟椿和菲莹驼到迟府门前。

    迟椿刚下马,裙摆都没来得及提就飞奔进府。

    “爹娘!快将府兵召回来,岑故他……”

    “跪下!”

    迟椿被吼得愣住了。

    才发现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坐在堂前,父亲眉头紧蹙,指着她的手指都在颤抖,声色虽厉,更多的还是心疼,兄长原本还急的来回踱步,见她回来脸上喜色难以掩饰,而母亲似是垂泪过,见她回来激动的想要上前。

    前堂的最中央,头发胡须都快白尽的祖父坐在那儿,看着她,眼眶泛红。

    夜已深了,迟府一家人还在为了等她,聚在这厅堂中,头发花白的老人,彻夜难眠的父母和提心吊胆的兄长。

    迟椿感觉鼻子突然一酸,热泪盈眶,屈膝跪下。

    这一跪,不仅是跪为她担忧的亲人,更是跪上天能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让她能够再尽上一世未尽的孝道。

    母亲想上来扶她,被父亲制止。

    “你知道错了吗?”

    迟椿垂着头:“女儿知错。”

    没想到迟椿能那么快就认错,让迟奕这个做哥哥的都有些措手不及。

    自己的妹妹,他可太了解了,一直就是宁折不屈的性子,决定和段辰私奔时那不顾一切,几次三番哀求于他的模样,还历历在目。

    莫非是在段辰那小子那儿受到了什么刺激?

    “那你可知你错在哪儿了?”

    “女儿错在不该受人诱拐,与其私奔,让迟府蒙羞。”

    迟奕错愕,这和出去时候的迟椿,简直判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