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把鹅卵石扔在了火堆里。鉴于这两个都是重伤病员,她决定晚上炖一个山药鸡汤。
苏汐把野鸡剁块焯去血水,再在削了山药皮切块。在陶罐里倒了些油,烧热后,放进几片姜片爆香,加入鸡块用一柄木铲翻炒至变色,在加水、山药、葱结、料酒。随后盖上盖子,由它在火上慢慢炖,又往火堆边上埋了几个红薯和土豆作为晚上的主食。
卫云凌和秦文在一边,几乎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姑娘手脚麻利地做好了一切。
他们是谁,他们在哪儿?他们在干什么?
第94章 逃亡?野营?
话说他们不是在逃亡中么?怎么好像开始野营了?
苏汐那熟练的架势,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进山,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怎么敢一个人住在深山里,还是在这老虎洞里,她到现在居然还活得好好的,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不久锅沸腾了,苏汐拿掉几根柴火,用小火慢慢地炖。
半小时左右锅里便发出了阵阵诱人的香气。
卫云凌和秦文不由得咽了咽口水。他们这一天除了早晨吃了一顿,之后出发遇袭,一路奔逃和战斗,到现在水米未进,早就饿了。
苏汐见差不多了,便往锅里撒了一些盐,随后便拿出一个小碗,盛了一点尝了口汤,味道特别鲜美。便舀了几块肉和山药汤递给卫云凌。
卫云凌接过,点头致谢,随后姿态文雅又快速地吃了起来。秦文见状自觉的接过勺子,自己拿碗盛了一碗肉汤,唏哩呼噜喝了起来。
苏汐自己也舀了一碗,慢慢吃喝起来。之后还弄了几块肉带汤放到一边给小白吃。
秦文两碗肉汤下肚,才觉得胃里舒服了点儿,看着边上埋头吃得正欢的小白,不由好奇的问道:“这白虎倒是少见,也就只有恩人有这胆量养它了。不过这毕竟是畜生,野性难驯,恩人还是要当心一些。”
小姑娘毕竟是小姑娘,就喜欢这些可爱的动物,却不知这种野生动物野性难驯,长大以后一个不慎就很容易伤人。
小白却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抬起头朝秦文呲牙,发出威胁的低吼声。
苏汐笑了一下,伸出手安抚地摸了摸小白的头,轻轻按了按它示意它继续吃。随后抬头说:“这年头,动物比人可忠诚多了,和人相比我宁愿相信它”。
卫云凌心头一动,抬头望去。他不知道小姑娘被舅舅一家亲人背叛,伤害得这么深。不过也是,在父亲去世后被世上最亲近的亲人背叛,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来说,实在太沉重了些,也难怪她不再相信人性。他不也是一样吗?
卫云凌低下头,继续慢慢地喝着碗里的山药肉汤,山药炖得烂烂的,软糯无比,鸡肉十分嫩滑美味,配上山药的清甜味,在这春寒料峭的夜晚,喝一碗热汤下肚,浑身都暖洋洋的,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他们不像是逃亡在荒山野岭,而是出来度假野营的。
二碗肉汤下肚后,也只混了个半饱,苏汐见他们俩明显没吃饱,便从火堆边扒拉出刚才埋的红薯和土豆。
秦文一见这些黑乎乎的东西,便好奇的问:“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看着像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这玩意儿吃还不得把牙给磕了?”
苏汐斜睨了他一眼,低头道:“这些可是宝贝,吃了以后包你爱上它们。”
苏汐先拿起一个红薯,轻轻拍掉上面的灰把皮掰开,瞬间一股浓浓的焦香甜味儿弥漫在了山洞里,只见和那乌漆麻黑的外壳完全不同的是金黄色的肉,边上还流着糖汁,此刻正散发着热腾腾的香气,让人一看就恨不得咬上一大口。
苏汐把红薯从中间掰开,给卫云凌和秦文一人一半。
秦文欢快地伸手接过,啊呜一大口就咬了下去,却不知为何突然感觉浑身一冷,像被一只猛兽给盯上一般。
他纳闷地扭头看去:身边的王爷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王爷,您?”
“……无事”卫云凌看着被他咬了一口的红薯,咽下了口边的话。
第95章 红薯
“王爷,您吃吧!这东西真是又香又甜,太好吃了!”秦文还以为王爷在等他报告试吃感想,连忙说道。
“……”
卫云凌收回那冷冷又带着嫌弃的目光,闷不吭声地低头吃起手中的美食来。
苏汐也拿起一个红薯掰开,“这叫红薯,是我前段时间在山里偶然发现的,是能饱腹的好东西。要是再放上几天水分减少了,糖分就会更多,烤了后会更香甜。”
卫云凌听了心中一动,能饱腹?便问道:“这红薯是你在山里发现的,还有吗?”
“有啊,在那边的山边上一大片呢,顺着藤往下挖,一根藤上能结10来个。我发现后就开始实验移植了一部分,发现这红薯特别容易成活。而且对土壤要求很低,产量还特别大。”
这红薯是苏汐从空间里拿出来,准备作为她下一步的生财计划的。
她决定先在祥和村推广红薯种植,因为红薯对土壤的需求不高,完全可以种在荒地上,也不影响粮食的种植,况且红薯的亩产量非常高,在现代如果做好肥水管理,加强田管,亩产量可以达到4000-6000斤,高的可以达到1万斤。可是最高产的作物之一呢。
其实苏汐是故意当着卫云凌的面这么说的,目的就是拉近他们的关系。
这些有良心的统治者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凡是听到对广大百姓有利的事就会两眼发光。尤其是现在农业为本的时代,粮食就是一切。
她刚救了他的性命,现在又献出高产的农作物,相信卫云凌必定会对她产生很大的好感。
当然她对卫云凌可没有什么旖旎的想法,虽然之前她感觉这人还不让她反感,但有权有势的男人她可爱不起,况且卫云凌的身份贵为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什么的,一旦招惹上……想想就麻烦得要死。还是保持上下级的关系比较好。
她只是希望凭借这两点,抱上这根粗壮的金大腿。
苏家姐弟两如今没有任何根基,要想以后光耀门楣,靠走读书科举这根独木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何况他们还有家产要去争夺回来,没有靠山肯定不行。等到苏卓功成名就了,起码得十年二十年后,苏汐可等不了那么久,她希望尽快完成原身的心愿,好彻底舒心地过自己的生活。
因此苏汐早就想好,卫云凌这个人有正义感又不迂腐,地位又高,既然机会来了就要牢牢抓住。
现在他受伤了,那就争取把他留在这里养伤一段时间,趁这段时间好好和他套套近乎,打好关系。但是又不能太主动,太谄媚。这些上位者可难伺候着呢,对着他们你得不卑不亢,又得保持对他们适当的尊敬。
苏汐把野鸡剁块焯去血水,再在削了山药皮切块。在陶罐里倒了些油,烧热后,放进几片姜片爆香,加入鸡块用一柄木铲翻炒至变色,在加水、山药、葱结、料酒。随后盖上盖子,由它在火上慢慢炖,又往火堆边上埋了几个红薯和土豆作为晚上的主食。
卫云凌和秦文在一边,几乎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姑娘手脚麻利地做好了一切。
他们是谁,他们在哪儿?他们在干什么?
第94章 逃亡?野营?
话说他们不是在逃亡中么?怎么好像开始野营了?
苏汐那熟练的架势,一看就不是第一次进山,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怎么敢一个人住在深山里,还是在这老虎洞里,她到现在居然还活得好好的,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不久锅沸腾了,苏汐拿掉几根柴火,用小火慢慢地炖。
半小时左右锅里便发出了阵阵诱人的香气。
卫云凌和秦文不由得咽了咽口水。他们这一天除了早晨吃了一顿,之后出发遇袭,一路奔逃和战斗,到现在水米未进,早就饿了。
苏汐见差不多了,便往锅里撒了一些盐,随后便拿出一个小碗,盛了一点尝了口汤,味道特别鲜美。便舀了几块肉和山药汤递给卫云凌。
卫云凌接过,点头致谢,随后姿态文雅又快速地吃了起来。秦文见状自觉的接过勺子,自己拿碗盛了一碗肉汤,唏哩呼噜喝了起来。
苏汐自己也舀了一碗,慢慢吃喝起来。之后还弄了几块肉带汤放到一边给小白吃。
秦文两碗肉汤下肚,才觉得胃里舒服了点儿,看着边上埋头吃得正欢的小白,不由好奇的问道:“这白虎倒是少见,也就只有恩人有这胆量养它了。不过这毕竟是畜生,野性难驯,恩人还是要当心一些。”
小姑娘毕竟是小姑娘,就喜欢这些可爱的动物,却不知这种野生动物野性难驯,长大以后一个不慎就很容易伤人。
小白却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抬起头朝秦文呲牙,发出威胁的低吼声。
苏汐笑了一下,伸出手安抚地摸了摸小白的头,轻轻按了按它示意它继续吃。随后抬头说:“这年头,动物比人可忠诚多了,和人相比我宁愿相信它”。
卫云凌心头一动,抬头望去。他不知道小姑娘被舅舅一家亲人背叛,伤害得这么深。不过也是,在父亲去世后被世上最亲近的亲人背叛,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来说,实在太沉重了些,也难怪她不再相信人性。他不也是一样吗?
卫云凌低下头,继续慢慢地喝着碗里的山药肉汤,山药炖得烂烂的,软糯无比,鸡肉十分嫩滑美味,配上山药的清甜味,在这春寒料峭的夜晚,喝一碗热汤下肚,浑身都暖洋洋的,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他们不像是逃亡在荒山野岭,而是出来度假野营的。
二碗肉汤下肚后,也只混了个半饱,苏汐见他们俩明显没吃饱,便从火堆边扒拉出刚才埋的红薯和土豆。
秦文一见这些黑乎乎的东西,便好奇的问:“这是什么东西?能吃吗?看着像一块黑乎乎的石头,这玩意儿吃还不得把牙给磕了?”
苏汐斜睨了他一眼,低头道:“这些可是宝贝,吃了以后包你爱上它们。”
苏汐先拿起一个红薯,轻轻拍掉上面的灰把皮掰开,瞬间一股浓浓的焦香甜味儿弥漫在了山洞里,只见和那乌漆麻黑的外壳完全不同的是金黄色的肉,边上还流着糖汁,此刻正散发着热腾腾的香气,让人一看就恨不得咬上一大口。
苏汐把红薯从中间掰开,给卫云凌和秦文一人一半。
秦文欢快地伸手接过,啊呜一大口就咬了下去,却不知为何突然感觉浑身一冷,像被一只猛兽给盯上一般。
他纳闷地扭头看去:身边的王爷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王爷,您?”
“……无事”卫云凌看着被他咬了一口的红薯,咽下了口边的话。
第95章 红薯
“王爷,您吃吧!这东西真是又香又甜,太好吃了!”秦文还以为王爷在等他报告试吃感想,连忙说道。
“……”
卫云凌收回那冷冷又带着嫌弃的目光,闷不吭声地低头吃起手中的美食来。
苏汐也拿起一个红薯掰开,“这叫红薯,是我前段时间在山里偶然发现的,是能饱腹的好东西。要是再放上几天水分减少了,糖分就会更多,烤了后会更香甜。”
卫云凌听了心中一动,能饱腹?便问道:“这红薯是你在山里发现的,还有吗?”
“有啊,在那边的山边上一大片呢,顺着藤往下挖,一根藤上能结10来个。我发现后就开始实验移植了一部分,发现这红薯特别容易成活。而且对土壤要求很低,产量还特别大。”
这红薯是苏汐从空间里拿出来,准备作为她下一步的生财计划的。
她决定先在祥和村推广红薯种植,因为红薯对土壤的需求不高,完全可以种在荒地上,也不影响粮食的种植,况且红薯的亩产量非常高,在现代如果做好肥水管理,加强田管,亩产量可以达到4000-6000斤,高的可以达到1万斤。可是最高产的作物之一呢。
其实苏汐是故意当着卫云凌的面这么说的,目的就是拉近他们的关系。
这些有良心的统治者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凡是听到对广大百姓有利的事就会两眼发光。尤其是现在农业为本的时代,粮食就是一切。
她刚救了他的性命,现在又献出高产的农作物,相信卫云凌必定会对她产生很大的好感。
当然她对卫云凌可没有什么旖旎的想法,虽然之前她感觉这人还不让她反感,但有权有势的男人她可爱不起,况且卫云凌的身份贵为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什么的,一旦招惹上……想想就麻烦得要死。还是保持上下级的关系比较好。
她只是希望凭借这两点,抱上这根粗壮的金大腿。
苏家姐弟两如今没有任何根基,要想以后光耀门楣,靠走读书科举这根独木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何况他们还有家产要去争夺回来,没有靠山肯定不行。等到苏卓功成名就了,起码得十年二十年后,苏汐可等不了那么久,她希望尽快完成原身的心愿,好彻底舒心地过自己的生活。
因此苏汐早就想好,卫云凌这个人有正义感又不迂腐,地位又高,既然机会来了就要牢牢抓住。
现在他受伤了,那就争取把他留在这里养伤一段时间,趁这段时间好好和他套套近乎,打好关系。但是又不能太主动,太谄媚。这些上位者可难伺候着呢,对着他们你得不卑不亢,又得保持对他们适当的尊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