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冬笑:“您这么一说我觉得我以前吃的肉都不香了。”
哈哈,是会有这种情况,大部分人家都不会嫌弃肉里面的血沫子,毕竟那也是荤腥,陈湘刚来我家在流民村那会儿给我做饭,我让他焯水,他也觉得怪可惜的。
阿冬火烧得旺,锅里很快就开了,我撇去沫子,把肉块捞到盆里,又把锅洗干净,然后烧干,重新加上两大勺猪油,扔一些葱花,再把肉和土豆倒进去,加上酱油翻炒之后,加水炖煮。
阿冬咽了口口水,说:“这油放得跟不要钱似的,我都饿了。”
我很陈湘听了都哈哈大笑。
今天是我做饭,明天陈湘就会带着芬嫂子过来,他们一边在这边裁剪衣服料子,一边看着短工们干活,中午晚上给他们做饭,早饭我是不管的,因为短工们来得会很早,阿湘要是给他们做早饭就需要来得更早,我不舍得。
香枝是不会过来的,她是未出嫁的大姑娘,不能和这群大老爷们成天混在一起。
陈湘和芬嫂子会先做些基础的材料准备工作,等地种完了她们再凑一起缝制,香枝也带了一些回去做。
我不放心陈湘在这边,就让阿冬多在这边帮几天,每天陪在陈湘旁边,崔长宇没意见,阿冬自然也没有意见。
饭好啦,今天开饭晚,这会儿已经中午过后好一会儿了,短工们应该都饿得不轻,阿冬站在地头上嚎了一嗓子,大家就都放下手中活,跑过来吃饭了。
分饭的活交给阿冬,我和陈湘每人端了一碗饭在屋里吃。
我听见外面的短工都在议论纷纷说吃的太好了,好大块的肉,菜上还飘着油,那么厚。
阿冬给每人一大勺土豆炖肉,两大勺青菜,再加一大勺糙米饭,把他们的碗盛地高高的一个尖,大家都很开心,阿冬就说这可是东家亲自做的,大家都惊诧地说不可能,阿冬差点跟人吵起来了。
外面可真热闹,我和陈湘在里面吃饭也有滋有味,我们商量着要找个人帮着打理庄子,这边虽然把地种上了,但后期还是要打理的,可以先观察这几个短工有没有靠谱的,若是没有就再找人。
吃完饭大家都休息一会,我问他们吃饱了没,他们都说很饱,油水很足,吃得太好了。
吃饱了就行,下午大家继续干活,晚上吃菜粥,用的是中午土豆炖肉剩下的汤加着水炖的,还挺香,每人分两个鸡蛋,我看年轻的短工有的都吃了,有的吃一个带一个回去,那个老短工则是端着鸡蛋摸了又摸,把两个鸡蛋全都揣进了怀里。
阿冬悄悄对我说,那老头中午还揣了好几块肉,想来是家里有小孩要带回去给孩子吃的。
我想穷人到哪里都是穷人,那么大块的五花肉,无论对流民村的人还是对这里的农人来说都是奢侈品。
唉,生活不易啊。
--------------------
作者有话要说:
想吃土豆炖肉了。
提前体验《在逃婚对象家种地的日子》的感觉,哈哈,那可是一部美食小说,每章都有好吃的,不过文字不会像这篇这么土,看上去会更好吃一点。
以及,谢谢你们的鼓励,我才想起这本来就是一篇琐碎日常文,何必纠结剧情不够快。嘻嘻。
第65章 庚子年五月十二日 天气小雨
今天刚把豆子全部种完就下了毛毛雨,大家都说这是好事,我也挺高兴的。
前两天短工里年纪最大的祝老头跟我说估摸着这么些豆子不够种,剩的土地闲着也可惜,不如弄些土豆种上。我觉得可行。
这些天观察这二十个短工,做活还是都不错的,比较朴实,不过能一边做活一边想着怎么把地种好种满的,也就三两个,其中老祝的年纪最大,经验最多,我和陈湘都比较中意他。
今天干完活,我把大家的工钱都结了,短工们欢天喜地地捧着钱走了,我把老祝留了下来,问他愿不愿意在这给我做个看庄子的人,就在这儿长住,每个月给他一百文钱。
老祝很是惊喜,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了,这对他来说是很难得的好工作,吃喝不愁的话,这些农民家里几乎就不花钱了,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力气不值钱,这一百文就是白挣。
我问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老祝:“还有一个老婆子,儿子儿媳,两个孙子,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小哥儿。”
我想了想说:“那正好,你可以把他们也接过来一起住,不然这郊外一个人怪没意思的。”
老祝笑得满脸菊花连连点头:“哎,好,我把老伴和俩小孩接过来吧,儿子和媳妇还得在家干活,家里也有地。”
我说:“行,赶明儿我找人把这房子修修,你们能住得宽敞些。”
老祝摆手说:“不用不用,这房子很好了,我回去叫家里人都过来收拾收拾就行了,哪还能找别人来修,花那冤枉钱做啥。”
人倒是挺朴实,我也没再说什么,对人过分热情过分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东家和伙计之间还是厘清界限,偶尔施恩就好,我可不想养出骄纵的下人。
我对老祝说庄子里地多,他们可以自己种些菜吃,明天我让阿冬送些粮食来,以后庄子自己产粮了,他们自留就行。老祝答应下来,说这已经很好了。
我带着老祝去官府那边签了契约,不得不说这个时代在管人方面是真的很优秀了,不是说随便买个人雇个人就行的,所有的工人、家仆都是在官府登记造册的,一旦有什么事,都能查出来。
契约上写着老祝给我看庄子,要在庄子长住,也写明了只有他的妻子儿子儿媳还有两个小孙子可以住,其他人都要提前和我商量,这是为了避免最后七大姑八大姨都在这里蹭饭吃,他的工作也写上了,负责庄子里作物的管理、收获之类的,而我每个月都要给他一百文钱,如果做的不好,我们双方有任何一个想解约,到时候还要来官府解除契约,这算是很合理的雇佣关系了。
契约签订完,老祝对我们说:“老爷,夫郎,我这就回去把家人带过来修房子。”
我愣了一下,艹,我竟然被人叫做老爷了,瞬间感觉自己变身地主老财,我让他去了。
我对陈湘说:“阿湘,我感觉我们终于在这里扎根了。”
陈湘也很有感触,说:“是啊,有地就有根啦。”
回去的路上他跟我说了很多,他说他从没想过能成为一个庄子的主人,也没想过会有人对着他称呼夫郎,感觉自己简直摇身一变,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我笑他:“你这都从哪儿学来的词儿,买了块地就变凤凰了,你还是早点研究研究,把你的服装店开起来,那时候你就不仅仅是凤凰了,该变身……唔……”
陈湘捂住我的嘴,慌忙说:“口不择言!”
我后知后觉地出了一头冷汗,这里是古代,龙,只能用来称呼一个人,我若是在这大街上说出来这句话,怕是下午就被人抄了家。
哈哈,是会有这种情况,大部分人家都不会嫌弃肉里面的血沫子,毕竟那也是荤腥,陈湘刚来我家在流民村那会儿给我做饭,我让他焯水,他也觉得怪可惜的。
阿冬火烧得旺,锅里很快就开了,我撇去沫子,把肉块捞到盆里,又把锅洗干净,然后烧干,重新加上两大勺猪油,扔一些葱花,再把肉和土豆倒进去,加上酱油翻炒之后,加水炖煮。
阿冬咽了口口水,说:“这油放得跟不要钱似的,我都饿了。”
我很陈湘听了都哈哈大笑。
今天是我做饭,明天陈湘就会带着芬嫂子过来,他们一边在这边裁剪衣服料子,一边看着短工们干活,中午晚上给他们做饭,早饭我是不管的,因为短工们来得会很早,阿湘要是给他们做早饭就需要来得更早,我不舍得。
香枝是不会过来的,她是未出嫁的大姑娘,不能和这群大老爷们成天混在一起。
陈湘和芬嫂子会先做些基础的材料准备工作,等地种完了她们再凑一起缝制,香枝也带了一些回去做。
我不放心陈湘在这边,就让阿冬多在这边帮几天,每天陪在陈湘旁边,崔长宇没意见,阿冬自然也没有意见。
饭好啦,今天开饭晚,这会儿已经中午过后好一会儿了,短工们应该都饿得不轻,阿冬站在地头上嚎了一嗓子,大家就都放下手中活,跑过来吃饭了。
分饭的活交给阿冬,我和陈湘每人端了一碗饭在屋里吃。
我听见外面的短工都在议论纷纷说吃的太好了,好大块的肉,菜上还飘着油,那么厚。
阿冬给每人一大勺土豆炖肉,两大勺青菜,再加一大勺糙米饭,把他们的碗盛地高高的一个尖,大家都很开心,阿冬就说这可是东家亲自做的,大家都惊诧地说不可能,阿冬差点跟人吵起来了。
外面可真热闹,我和陈湘在里面吃饭也有滋有味,我们商量着要找个人帮着打理庄子,这边虽然把地种上了,但后期还是要打理的,可以先观察这几个短工有没有靠谱的,若是没有就再找人。
吃完饭大家都休息一会,我问他们吃饱了没,他们都说很饱,油水很足,吃得太好了。
吃饱了就行,下午大家继续干活,晚上吃菜粥,用的是中午土豆炖肉剩下的汤加着水炖的,还挺香,每人分两个鸡蛋,我看年轻的短工有的都吃了,有的吃一个带一个回去,那个老短工则是端着鸡蛋摸了又摸,把两个鸡蛋全都揣进了怀里。
阿冬悄悄对我说,那老头中午还揣了好几块肉,想来是家里有小孩要带回去给孩子吃的。
我想穷人到哪里都是穷人,那么大块的五花肉,无论对流民村的人还是对这里的农人来说都是奢侈品。
唉,生活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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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想吃土豆炖肉了。
提前体验《在逃婚对象家种地的日子》的感觉,哈哈,那可是一部美食小说,每章都有好吃的,不过文字不会像这篇这么土,看上去会更好吃一点。
以及,谢谢你们的鼓励,我才想起这本来就是一篇琐碎日常文,何必纠结剧情不够快。嘻嘻。
第65章 庚子年五月十二日 天气小雨
今天刚把豆子全部种完就下了毛毛雨,大家都说这是好事,我也挺高兴的。
前两天短工里年纪最大的祝老头跟我说估摸着这么些豆子不够种,剩的土地闲着也可惜,不如弄些土豆种上。我觉得可行。
这些天观察这二十个短工,做活还是都不错的,比较朴实,不过能一边做活一边想着怎么把地种好种满的,也就三两个,其中老祝的年纪最大,经验最多,我和陈湘都比较中意他。
今天干完活,我把大家的工钱都结了,短工们欢天喜地地捧着钱走了,我把老祝留了下来,问他愿不愿意在这给我做个看庄子的人,就在这儿长住,每个月给他一百文钱。
老祝很是惊喜,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了,这对他来说是很难得的好工作,吃喝不愁的话,这些农民家里几乎就不花钱了,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力气不值钱,这一百文就是白挣。
我问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老祝:“还有一个老婆子,儿子儿媳,两个孙子,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小哥儿。”
我想了想说:“那正好,你可以把他们也接过来一起住,不然这郊外一个人怪没意思的。”
老祝笑得满脸菊花连连点头:“哎,好,我把老伴和俩小孩接过来吧,儿子和媳妇还得在家干活,家里也有地。”
我说:“行,赶明儿我找人把这房子修修,你们能住得宽敞些。”
老祝摆手说:“不用不用,这房子很好了,我回去叫家里人都过来收拾收拾就行了,哪还能找别人来修,花那冤枉钱做啥。”
人倒是挺朴实,我也没再说什么,对人过分热情过分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东家和伙计之间还是厘清界限,偶尔施恩就好,我可不想养出骄纵的下人。
我对老祝说庄子里地多,他们可以自己种些菜吃,明天我让阿冬送些粮食来,以后庄子自己产粮了,他们自留就行。老祝答应下来,说这已经很好了。
我带着老祝去官府那边签了契约,不得不说这个时代在管人方面是真的很优秀了,不是说随便买个人雇个人就行的,所有的工人、家仆都是在官府登记造册的,一旦有什么事,都能查出来。
契约上写着老祝给我看庄子,要在庄子长住,也写明了只有他的妻子儿子儿媳还有两个小孙子可以住,其他人都要提前和我商量,这是为了避免最后七大姑八大姨都在这里蹭饭吃,他的工作也写上了,负责庄子里作物的管理、收获之类的,而我每个月都要给他一百文钱,如果做的不好,我们双方有任何一个想解约,到时候还要来官府解除契约,这算是很合理的雇佣关系了。
契约签订完,老祝对我们说:“老爷,夫郎,我这就回去把家人带过来修房子。”
我愣了一下,艹,我竟然被人叫做老爷了,瞬间感觉自己变身地主老财,我让他去了。
我对陈湘说:“阿湘,我感觉我们终于在这里扎根了。”
陈湘也很有感触,说:“是啊,有地就有根啦。”
回去的路上他跟我说了很多,他说他从没想过能成为一个庄子的主人,也没想过会有人对着他称呼夫郎,感觉自己简直摇身一变,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我笑他:“你这都从哪儿学来的词儿,买了块地就变凤凰了,你还是早点研究研究,把你的服装店开起来,那时候你就不仅仅是凤凰了,该变身……唔……”
陈湘捂住我的嘴,慌忙说:“口不择言!”
我后知后觉地出了一头冷汗,这里是古代,龙,只能用来称呼一个人,我若是在这大街上说出来这句话,怕是下午就被人抄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