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日日夜夜,那青年都来。

    再再后来,青年干脆出了大价钱把来兮带了出来,留在自己的住处。

    来兮很崇拜这个能打败大坏蛋淮南王的青年,也很仰慕他,他愈发的乖巧温柔,不是讨好客人的那种,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青年也很喜欢他,卧房从来不留人过夜的青年,日日夜夜都将来兮搂在怀中,几乎醉死温柔乡,再也无法忍受怀里无人的寂寞清冷。

    与床笫之间他总是很温柔,宝贝着来兮,生怕弄坏了他,就这样夜夜云雨,两人快活地都要忘乎所以时,青年收到了一封信,一封需要他跪着接的信。

    来兮躲在屋子里,从帘子缝中远远地偷看,他不太明白为什么青年要跪在地上,为什么那个身穿华服面白无须的人居高临下地念完一张黄色帛书上的字,又立刻变了脸,恭敬地将青年扶起来,对他点头哈腰。

    他没听见那人念了什么,但是他直觉有点不好,青年收起了那张黄色的帛书,挥退了所有人,将手指深深插入头发中,好似很痛苦的样子,来兮看他坐立难安,悄悄走了出来,乖巧地问青年发生了什么。

    他只穿了一件乳白色的丝衣,那是青年的衣服,他穿着明显偏大,松松垮垮,露出雪白漂亮的脖颈。

    青年看着他,眼中尽是痛苦和挣扎,他一言不发,抱起来兮扔上床,前所未有的粗鲁。

    来兮有些疼,眼泪汪汪趴在青年怀里,青年发泄之后搂着来兮细腻的腰,瞪着天花板看了很久,没来由的说了一句:“小东西,我不会让你死的。”

    来兮心头一跳,惶恐不安。

    然后他听青年说了很多话,陷入更大的震惊和惶恐之中。

    “我的身边容不得你这样的人”,青年吻着来兮的额头,又吻了他的眼睛他的唇:“你难道就不好奇我明明在你身上已经花了足够赎你十次的钱,却为什么不干脆为你赎身吗?”

    “这就是原因。”

    “不是因为你出身乐馆。”

    “而是我不能有情。”

    他怜惜地抚摸着来兮光洁的身体,呢喃一般轻声说:“你会成为很多人的眼中钉,他们会给你安上很多祸国殃民的罪名,直到你被逼死。”

    来兮吓得落泪,他又没有犯法,只是谈了个恋爱,怎么就要让他去死呢,这个问题,在很多年后来兮才弄明白。

    青年走之前不舍地说:“来兮来兮,你要怎么样才能来到我身边。”

    “你……琴声如天籁,说是有百鸟朝凤之神韵也不足为过,不如就改名叫凤来吧。”

    “凤来?可是……”

    “无碍,我说你叫得,你就叫得,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出事的。”

    青年离开了,几个月之后,来兮收到一封信,上面写着:“凤来先生,万事已安,勿念。”随着信来的,还有厚厚一大摞银票。

    足够他锦衣玉食几辈子那么多。

    从此,来兮不在了,奉州城只有曲动天下的凤来先生。

    凤来也奇怪过为什么没人会认出他来,一开始他以为自己不过登台一夜,不被人所知,后来他才知道并不是这样。

    那个人做事总是滴水不漏,说了不会让他出事,就会把一切都处理好。

    那夜的恩客,凤来印象模糊的那些脸,再也没有出现过。

    小乐馆没了,新的大馆子天籁坊拔地而起,没用几年就成了奉州城最大最好的乐坊,乐坊的人歌舞曲艺俱佳,只可惜都是清倌,卖艺不卖身,当然也有那些个不信邪的客人,想要借着酒劲胡来,无不被一一扔了出去,多少年来,想闹事的竟是一个都没闹成。

    天籁坊主凤来长年在幕后,极少出来弹琴,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奉州城谜一样的神话,所有听过他琴声的人都被他倾倒,不知不觉十几年过去,凤来已经三十一岁,却依然揽尽风华,追求者无数。

    只是他无心红尘,久而久之,便传出了他清高的名声。

    他哪里是清高啊,不过是心死了而已,他把十几年前那段光阴埋在心底深处,就连自己从小养大的孤女蓉娘也从未提起。

    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提起这段往事,本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伤痛,却没想到在那个细雨连绵的日子里,对着一个不过偶遇几次的书店掌柜说起了此事。

    那个掌柜叫张成,是外地来奉州安家的,长得算得上舒服,但也不算多么出众,凤来见过他几次,也参加过他的活动,觉得此人甚是新鲜有趣,他佩服他的乐观,羡慕他偶尔的孩子气,却也仅此而已了。

    没想到在被淮南王追捕的日子里,竟然是他把自己藏了起来,机智的夺过一次次的搜查,保全了自己。

    这掌柜的有个夫郎,长得清秀好看,人也善良朴实,掌柜的很爱他,哪怕面对凤来蓉娘,眼中也无半点别的颜色。

    这让凤来很舒服,也很踏实。

    他们在一起经历了很多,张成收留了他们,给他们找了工作,告诉他们女子和小哥儿也应当被平等对待,他有很多凤来从未听说过的言论,也有很多凤来想都没想过鬼点子,不知不觉凤来已经深深眷恋上和这两口子一起生活的日子,感觉自己似乎也多了点烟火气息。

    再后来,他们的情谊越来越深,在某年大年夜,他们结拜,成为一家人,张成把他和蓉娘都写在了家谱里。

    我有家了,凤来罕见的泪目了。

    日子就这么鲜活又平静地过了几个月,直到一个傻乎乎冲动地像只哈士奇的青年闯入凤来的生活。

    青年姓洛名闻之,是京城宛平侯府的小侯爷,虽然小侯爷一副落汤鸡的模样在凤来面前演了两出神经病一般的戏,但却也成功地让凤来记住了这个不着调的英俊青年。

    他笑起来总是两只月牙眼,带着三分漫不经心和七分率真。

    像是春天山里冒出半个头正好挖来吃的嫩笋,未经污染,又清爽可口。

    自从凤来给了他和他的家仆两碗馄饨汤,那小子就来上凤来了,这让凤来很头疼。

    这小侯爷身材颀长,挺拔的腰背,帅气的脸,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可就是一张嘴太能说了,不说话的时候,那叫唇红齿白,一开口说起话来就是黄河决堤。

    凤来这么多年最喜欢静,偏偏那小侯爷每日都要在他耳边滔滔不绝,天南海北胡扯吹牛,凤来烦不胜烦,但又有点……舍不得他走。

    因为他有很多奇奇妙妙的故事,因为他看上去不着调实际上却体贴万分,因为他身上有凤来万分羡慕却怎么都学不来的蓬勃朝气。

    不同于张成稳重中的小调皮,小侯爷过于耀眼,偶尔有淘气中的小稳重就让人吃惊。

    如果说张成是小璧湖的水,偶尔泛起涟漪,那小侯爷就是奔腾的大江,几百年也不见平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