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端倪
兰言诗午觉睡醒后,又去了趟兰坯的院子,王嬷嬷见她来了,于是问她:“大人问,姑娘您将画还回去了吗?”
“爹还在生气呢?”兰言诗颇感意外。
王嬷嬷低声“诶”了一声。
“那我现在就去还了。”
“我陪姑娘去。”
“好。”
兰言诗带着那幅《庐山图》,往山水斋去了。
另外一幅,留在家中,她还是要送给程迦的。
然而到了山水斋,却发现大门紧闭,李蒟仿佛猜测到她会回来还画一样。
这时一直守候在此的山水斋掌柜见到兰言诗,立刻从屋里出来,对她说:“姑娘,我们主子已经离开洛阳了。”
“这幅画麻烦您代我还给李叔叔。”
“我们掌柜让我转告姑娘,送出去的画,万万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姑娘若不喜欢,那就直接扔了便是。”
“扔了?……”这么名贵的画。
掌柜的微笑着答:“扔了。”
她怎么能将这珍稀的画作给扔了,于是此行只好无功而返。
“姑娘,您可别把这画再拿到大人眼前去晃悠了。”王嬷嬷苦口婆心地劝道,“既然李公子送给您,您就收进库房便是。”
“知道啦。”兰言诗忽然好奇道:“爹爹仅仅因为李叔叔曾做过我娘的幕僚就如此敌对?这不太像我爹的性子,嬷嬷,难不成其中还有什么过节?”
王嬷嬷听完她的话,眼神闪过几分慌张,“姑娘,您想多了,哪能有什么过节呢?”
两人在马车上听到窗外一阵喧嚣,掀开车帘,发现路过的衙门灯火通明,衙门外站着一排士兵,各个神情肃穆,严阵以待。
人缝之间,她看见衙门正中摆着一个陈旧的木箱。
兰言诗没想到,柳云霞第二日就把她交代的事给办了。
爹爹今日就该提着宁见春进宫去面圣了。
这一场闹剧终于该收场了。
然而兰言诗并不知,宁见春此时并不在兰府的密牢之中。
在离她隔着三条街的西市里,再过一个时辰,就会迎来宵禁,商贩们忙碌了一整天,从鱼露白到天黑,皆是神情倦怠,菜铺摊子上被挑拣剩下的韭菜蔫耷耷的,肉铺摊子上挂着一些肥膘白肉,
一双眼睛正饥渴地盯着在他隔壁包子铺里升腾的热气,他的目光,像一只饥肠辘辘的恶狼。
他的模样,灰头土脸,衣衫沾满了泥泞,他定是跌倒在泥坑中,那些泥都干了,泥块挡住了原本衣服的模样根本分不出他的身份,他的目光像老鼠一般鬼祟,他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好似有人要他的性命一般,包子铺的店小二刚端出了一屉刚出炉的包子,往桌上一摆,“新鲜出炉的大包子哟,诸位客官且来瞧一瞧,看一看!”
他喊完以后,里头的伙计喊了他一声,在这个无人看管的空隙,那男子冲了过去,往怀里捡了一个,两个…直到那小二发现他,他才停止手里的动作,拔腿就跑。
“窃贼!有人偷包子!快来人!抓人啊!”
那人跑得不快,没一会就被人追上了。
“吃白食?臭乞丐!这点儿包子钱都给不起?”
“小兄弟,你把包子给我,你命人去宁国公府拿报酬,他们会重重酬谢你。”
“救你?还宁国公府?宁国公府能跟你这种臭乞丐有关系?”那店小二根本不信他的话,见他不给钱,把人当街一顿胖揍。
天空飘雪时,天全黑了,这一顿殴打终于结束。
等那些人走了之后,那乞丐从怀里掏出了死死护在怀中的包子,他的手指皲裂像干枯的树皮,指甲里满是污垢,将包子白嫩的面皮瞬间印上了黑乎乎的指印,但他全然不顾,拼了命地往嘴里塞,他吃得太急,被呛到了好几次,双眼遍布着通红的血丝,狼狈地吞咽着。
吃完以后,他又迅速消失在这巷子中了。
谁能想到,这个瞧着无比狼狈的男人,正是南亭侯,宁见春。
那日他被程迦所救,将信交给程迦以后,那天夜里,便被人盯上,那杀手来问他讨要名册。
程迦的人为了保护他,死伤过半,最后杀出一条血路,让他逃跑。
他往宁家跑,结果回家的路上也布满了杀手,若不是程世子的人护住他,他的脑袋被人砍掉几回了。
最后与程世子的护卫为了保住他的命,引开追杀的人,让他躲在城中,不要轻易泄露身份。
宁家不能回,昔日的好友,要杀他灭口,他贴身没带银两,吃住都没办法,三日的时间,已经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他也想过,在父亲下朝时,在宫门外头等他,但在接近宫门时,又发现了追杀的人。
他这三日,在城内逃窜,祈求程迦的人快些找到他。
被人追杀的滋味,那朝不保夕,食不饱穿不暖的感觉,他再也不想尝上第二回了。
入了夜,他无地可去。
只好翻回昨日去的一个小寡妇家的鸡圈里窝着。
厚厚的鸡粪被踩在脚下,他蹲在角落里,双腿早就麻木,鼻涕连连,刺鼻的鸡屎味早就闻不到了。
夜里被冻醒,神智恍惚,曾经那些女子在他眼里,就如这鸡圈中的鸡一般,廉价低贱,任人宰割,谁能想到,有一日,他自己竟然和这些鸡禽同窝……
“侯爷,莫烟来迟了,请您赎罪。”
宁见春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是程迦身边那个戴着孤狼面具的侍卫……
终于得救了。
“侯爷,莫烟这就带您去安全的地方。”
“来了就好。”宁见春说完这句,便晕了过去。
他倒在地上,将憩在那里的鸡,吓得往旁乱飞,“咯咯咯”地乱叫着。
莫烟看到倒在地上,模样凄惨的宁见春,孤狼面具下的丹凤眼,没有闪过一丝同情。
-
正如兰言诗所料,乐姬尸体的出现,掀起了轩然大波。
因兰坯被停职的缘故,这事由大理寺丞直接上奏平成帝。
在她到家前一刻,兰坯被宣入宫中。
平成帝将大理寺丞上奏的折子扔到了他面前,让他看看。
兰坯依言拾起。
平成帝见兰坯面色平静,开口问:
“爱卿,你可知这线索是如何发现的?”
“卑臣不知。”
平成帝面带微笑,但不见笑意,“庶民听说城外的尼姑庵树下埋了宝贝,抱着发财的想法偷偷去挖,谁知这宝贝没有,却将困扰爱卿半月的谜案给破了,倒是让朕感到困惑,爱卿你究竟是故意拖延时日,不肯破案,还是有其他目的呢?”
兰坯听后,立刻跪下,俯首道:“卑臣在陛下的亲授下办理此案,万千百姓也在等着卑臣查明真相,卑臣怎敢辜负这份期望。”
“朕要你言行一致!”兰坯的话答得漂亮,却激怒了平成帝:“如今人证物证俱在,但犯案的人却丢了,旁人不知,朕还不知?你是不是顾念着宁桥松,故意放走了他哥哥?”
“陛下!”兰坯抬头望着平成帝,“卑臣怎敢?这么多年,我何曾为了一己之私,徇私枉法?请陛下明鉴。”
偌大的宫殿中寂静无声,温雅的龙涎香在两人之间无声飘散。
平成帝一向喜怒无常,心思难以琢磨,他越是一言不发,越是让人畏惧,强大的威压震慑着兰坯,他跪在地上,静静等候着发落。
“爱卿请起,是朕误会了。”平成帝好似真的消气了,语气平和地对他说“待找回了宁见春,朕就取消你的停职令。”
“多谢陛下开恩。”
“回去吧,你这些时日呆在家中,阿瑶一定很开心吧。”
“她比往常的话都多了些。”
平成帝笑了笑,“若不是遇见你,她现在恐怕跟阿梦变成一个模样了,可惜了,天下只有一个兰坯,陆忝不是你。”
“遇见阿瑶也是卑臣的幸运。”
“你说得对,没有她,你的脑袋都掉几回了。”平成帝的语气带着说笑的意味,“记得七日后的宫宴,你们全家一起来,朕好久没见娉婷了,也不知这孩子身体调养的如何。”
“多谢陛下关心,娉婷的身子已经调养得不错,七日后宫宴,卑臣会带着家人进宫为您恭祝生辰。”
平成帝知道兰言诗不日前被人追杀的消息,所以特此一提,但兰坯闭口不谈此事,反而令他生疑。
“下去吧,朕累了。”
兰坯出了宫门,回头望了一眼那幽幽宫阙,青竹般的坚毅的眉眼里,流出了凝重的神情。
他的直觉告诉她,这尸首被发现一事和女儿有关,而且和名册与密室之事有密切关联。
看来他得找女儿好好谈谈了。
-
兰言诗回到香积院时,蜜果已经做好了一双鞋垫。
往常,第一双鞋垫是给兰言诗的,但今年,变成了程释的。
程释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礼物,面对着小姑娘天真的关心,他心中微暖,对蜜果好声道谢。
蜜果见程释笑了,那画面美不胜收,她开心地像只小兔子,一直围着程释,给他换手炉,给他端茶倒水,蜜心几次支开蜜果,让她去忙别的,结果蜜果做完活又围到了程释身边。
几次过后,蜜心也不阻拦了。
兰言诗回来时,蜜果正准备将程释推去后院的饭桌前用膳。
程释看到田嬷嬷手中抱着一个画筒……怎么又是画?他不记得她对画有格外的感情?
算算时日,是从书院回来以后,画出现的次数开始变多了。
程释当时未问,等晚上和田嬷嬷一起用膳时,才打听了消息。
“嬷嬷,主子最近怎么似乎很喜欢收集画?”
田嬷嬷答:“再过几日就是皇帝陛下的寿辰了,姑娘是去挑画作寿礼。”
“原来如此。”
尽管她这么说,但他决定等入夜了自己去探查一番。
他不信,她对着寿礼能笑得跟一个怀春少女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专栏开了一个现言的预收,一篇小甜文,感兴趣的盆友可以收藏一下。
《春意绵长》:
因父亲工作变动,季芍从小镇搬到了花枝胡同,她离开乡下时,从院子里摘的新鲜樱桃,十斤,给新邻居的见面礼。
“咚咚咚”,敲开了隔壁邻居的门。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不耐烦地开了门,“有事?”
“你好,我是刚搬到隔壁的季……”
她话还没说完,冰冷的木门被甩到了她的鼻尖。
三秒的时间,她记住了他,他的皮肤好白,跟从小日晒风吹的她比起来,就像初雪一样,他的眼睛是单眼皮,大大的,叛逆微挑,如果他脾气好些,应该是个个很受欢迎的人。
那时,季芍并不知,他已经是最受欢迎的少年。
他叫沈山南,从小就被塞情书,被各种理由搭讪的沈山南。
季芍端着樱桃去找他那天,他的父亲要与母亲离婚,两人大吵一架,谁也不愿意带走他……就在端着樱桃来之前的十分钟,他刚被花痴跟踪,堵在家门口被告白……他什么人都不想见。
其实他记住了她,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杏子般的眼睛热情又纯真,簸箕里的樱桃沾着水珠,像是一道春风,叫什么来着......
后来季芍长大了,越长越美,皮肤也变白了,好多男人上前搭讪,询问她的姓名,沈山南紧张地将她挡在身后,满腔敌意地对搭讪的人说:
“她姓什么你不需要知道,你知她是沈太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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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我有辣条跟我走、翩舟子、倚剑走天涯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我有辣条跟我走8瓶;43002690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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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亲工作变动,季芍从小镇搬到了花枝胡同,她离开乡下时,从院子里摘的新鲜樱桃,十斤,给新邻居的见面礼。
“咚咚咚”,敲开了隔壁邻居的门。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不耐烦地开了门,“有事?”
“你好,我是刚搬到隔壁的季……”
她话还没说完,冰冷的木门被甩到了她的鼻尖。
三秒的时间,她记住了他,他的皮肤好白,跟从小日晒风吹的她比起来,就像初雪一样,他的眼睛是单眼皮,大大的,叛逆微挑,如果他脾气好些,应该是个个很受欢迎的人。
那时,季芍并不知,他已经是最受欢迎的少年。
他叫沈山南,从小就被塞情书,被各种理由搭讪的沈山南。
季芍端着樱桃去找他那天,他的父亲要与母亲离婚,两人大吵一架,谁也不愿意带走他……就在端着樱桃来之前的十分钟,他刚被花痴跟踪,堵在家门口被告白……他什么人都不想见。
其实他记住了她,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杏子般的眼睛热情又纯真,簸箕里的樱桃沾着水珠,像是一道春风,叫什么来着......
后来季芍长大了,越长越美,皮肤也变白了,好多男人上前搭讪,询问她的姓名,沈山南紧张地将她挡在身后,满腔敌意地对搭讪的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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