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天赐仔细观察她的脸色,像他这种童年不幸的男人,心思极为敏感和纤细,一旦遇到什么风吹草动,他总是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见凌霄无动于衷,宋天赐猜测,她似乎没有将许力的事放在心上。

    他暗暗松了口气,笑道:“霄霄!如果你觉得不妥,可以告诉我,我跟你道歉……不如,给你买套房子?”

    真是好轻松的口气。

    房子,说送就送。

    也真是壕,阔气。

    凌霄一边挑选食材一边漫不经心地笑道:“是有点不妥,不过问题不在你身上,而是这个许力,他跟踪人的时候居然暴露了,他好像不是一个特别称职的侦探。”

    刚巧许力走到她身边,听到这话立即大呼冤枉:“佟大美女!我跟你发誓,我今天是第一次翻车!我以前跟踪客户指定的对象,从来不会犯错!也不会被人发现!”

    宋天赐忍着笑,他家霄霄真是太可爱了。

    一针见血。

    许力耷拉着肩膀,质疑道:“天赐!你还是不是我的好朋友?你还能不能跟我在一起愉快地玩耍?”

    宋天赐捋了他一把,笑道:“行了!别耍宝!”

    许力凑到他跟前,刻意压低嗓门问道:“天赐,经过调查我发现你女朋友身上没有任何可疑之处!你觉得呢?”

    第八百六十章原来幸福逆着光

    宋天赐凤眸斜挑,漂亮的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爱慕之色。

    “其实你不帮我调查,我也能猜得出来。她是我看中的女孩子,她自然就是最好的。”

    许力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还是许力第一次见识宋天赐的柔情,他以前总是懒洋洋的,病娇体质,气质有点阴暗,但是又非常妖娆绝艳,引人入胜。

    说实话,如果他是女孩子,他也会爱上宋天赐。

    飞蛾扑火一般追求他。

    宋天赐拿了一堆新鲜的烧烤食材,他原本是不吃宵夜的,但是遇到凌霄之后,他就有很多例外,会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一次次破例。

    包括重新出山,去国际舞台上走秀。

    宋天赐将食材交给烧烤师傅,自己拿了冰镇啤酒。

    凌霄坐在街边的座位上,不远处华灯闪烁,霓虹灯漫天绚烂,就像盛世烟火一般富有生机。

    不远处烧烤摊上,穿着背心和短裤的烧烤师傅娴熟地将新鲜食材翻来翻去,接受炭火的炙烤和成熟,一股股浓郁的肉香味飘散出来,惹得路过的行人垂涎欲滴。

    这种烟熏火燎的市井生活,就是最真实的本来面貌。

    凌霄没有喝啤酒,跟宋天赐要了一瓶矿泉水。

    许力表示赞同,在一旁笑嘻嘻地问道:“凌霄,你这两天是不是大姨妈来了,身体不舒服?”

    经期的女孩子还是少喝点酒,少喝点冰镇饮料。

    凌霄点头,巧得很,她昨天来了大姨妈,但是许力怎么会知道?

    宋天赐自顾自地开了一瓶冰镇啤酒,笑道:“霄霄,许力的鼻子很敏锐很尖的!他能嗅到女人身上的味道。”

    凌霄微微讶然,笑道:“你真的能……闻到?”

    许力总算逮到表现自己的机会,得瑟地笑道:“能!今天下午我在街上遇到你的时候,我就闻到那股……女孩子大姨妈的气味了。”

    凌霄浑身一个激灵,总觉得这一幕,有点诡异。

    这人是狗鼻子吧?

    大姨妈的气味,带着一丝血腥味道,寻常的男人应该闻不到的。

    烧烤师傅将做好的烧烤端上桌来。

    三人边吃边聊。

    宋天赐也是难得放纵自己,第一次跟女孩子一起吃宵夜,吃烧烤这种不太健康的美食,还有喝啤酒,半夜里喝得兴致颇高。

    大概聊了半个小时左右,许力突然提醒道:“天赐!周末就是学姐的忌日,你要不要去墓园?”

    宋天赐喝酒不上脸,也没有喝醉,一张俊脸依旧白白净净俊秀无俦,笑道:“要去的。”

    一晃眼的功夫,于蓝学姐已经离开他四年多了。

    当初那个阳光明媚,笑起来有一对酒涡的清丽少女,如今只能在宋天赐的记忆中变得鲜活起来,变得生动起来。

    提起学姐,宋天赐的心情变得有点沉闷,他不太吃烧烤,纯粹就是为了陪伴凌霄。

    他喝了口冰镇啤酒,笑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许力顿时扑哧一笑:“天赐,没想到你也会卖弄文艺?”

    宋天赐摇摇头:“不,这是学姐最喜欢的古诗,她以前跟我一起喝酒夜聊的时候,经常念这首诗经里的诗作,我刚开始也不太明白,现在……学姐不在了,当初觉得无聊的诗作,自己读起来,突然有一种很悲伤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