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试吃完,如果味道不错我也来一碗,今天半价优惠呢!”
排队的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挺热闹。
试吃的人不少,试吃后愿意花银子买着吃的虽然不多,但陆陆续续的也有十几人,很快卡座就坐的七七八八。
沈砚之没多大功夫就将试吃的人全部发完了,本来打算给哥哥帮忙,不过被谢明玉打发着去收银柜台负责收银子了。
沈砚之便洗了手,到收银柜台那坐着了,看着张福、张满兄弟将客人选好的食材一小筐一小筐的放在流理台上,而后再端着做好的麻辣烫一碗碗的送到客人桌上,忙而不乱,心里一片满足。
尤其是第一个食客吃完麻辣烫后来付银子,心里更是满足不已。
开业第一天,麻辣烫生意也算是红火。
忙碌了一天,到了打烊的时间,一百份的份量没有卖完,还有剩下一些,谢明玉也不打算再等下去,干脆又加了一些新鲜的食材煮了,分成四份,当晚饭吃了。
张家兄弟吃得一脸幸福,吃完后,抹桌子扫地洗碗就更带劲了。
之后因为不再有半价优惠,生意并不怎么红火,但是基本上吃过的隔个几天都会再来吃一次,因此慢慢的有了起色,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些。
每日剩下的食材谢明玉要么就直接煮了吃了,要么就煮好了张氏兄弟二人打包带回去给家人吃,总之当天的食材不会留到第二天使用,全部清空。
因为麻辣烫味道鲜香可口,来买的人越来越多,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一百份的定额每天都能卖光,许多当日没买上的,第二日便会早早的来排队,谢明玉的生意越做越好。
但是生意再好,谢明玉依旧每天都只卖一百份,雷打不动,渐渐的倒也打出了些名气。
很多人都知道东大街开了一家挺别致的店铺,名字叫一碗麻辣烫,每天限售一百份,店铺装修极为豪华,东西也好吃,很多人都排队去买,因为店铺座位不足,不愿意等得还可以选择外带,打包回家再吃,生意很是红火,连一些深闺女眷也都打发家仆来买一碗尝鲜。
沈砚之见生意这么好,兴奋中又有些不解,偷偷问谢明玉,“哥哥,咱店里生意这么好,为什么不增加一些份量,还是只卖一百份啊?”
谢明玉笑道:“傻瓜,银子是赚不完的,但是得罪同行就不好了。咱这是新店,背景单薄也没个靠山,不宜太惹眼。咱们每天只卖一百份,没买到的客人就会去其他的店里消费,也不会抢了他们的生意,有钱大家一起赚,这样才不会招人怨恨,要和气生财,明白吗?”
沈砚之解了疑问,立马乖巧的点头:“嗯,明白啦,都听哥哥的。”
这日,一百份的定量早早的就卖完了,待张氏兄弟俩将卫生打扫好,碗筷洗刷好后,谢明玉便将他们叫到一起,说道:“这是给你们这个月的工钱,五两是之前说好的,另外五两是赏银,这个月比较忙,辛苦你们了。”
兄弟二人惊喜不已,原本上个月发了五两银子已经很高了,而且平时还时不时的还煮麻辣烫给他们吃,这个月谢明玉竟然一人给了他们十两,兄弟俩立马感激的对谢明玉说道:“谢谢掌柜的!不过这也太多了吧?”
“这是你们应得的。”谢明玉淡笑道:“好了,店里都收拾好了,你们俩回家吧,路上注意安全。”
兄弟俩一起点头,回答道:“知道了,掌柜的,那我们先走了。”
“好。”
第25章 我有哥哥就够了!
张氏两兄弟离开后,谢明玉将店铺大门锁好,带着沈砚之也离开了。
这个月他们除去开销,净赚了差不多二千多两,比第一个月足足多了一半,不出意外的话,以后店里的收入基本上都会维持在这个数目。
会赚,自然也要会花。
谢明玉虽然能从空间买很多东西,但是谁不喜欢购物呢,像前世他一个大男人,也会时不时的去疯狂购物一回,买的时候也不管东西合适不合适,用不用得到,但凡入了眼缘的,那就买回来,反正自己也不差钱。
沈砚之年纪小,以前日子过得苦哈哈,温饱都成问题,现在跟着他了,成了他弟弟,那必须得宠着,爱买啥买啥,想怎么买就怎么买,可惜这小孩太听话,也太会过日子,根本不会乱花钱。
“走,哥带你去逛街!天冷了,给你买几身暖和的冬衣。”谢明玉伸了个懒腰,扭头对沈砚之说道。
“好呀!”沈砚之一听要跟谢明玉一起逛街,很是高兴,兴奋道:“我知道有一家店铺卖的冬衣特别便宜!就是我之前去买的那一家,我来带路!”
“你还好意思说呢!”谢明玉想起前几日让沈砚之自己出门买衣裳的事,心里就一阵郁闷,语重心长的对他说道:“砚之,你说你长得这么清秀可爱,怎么就这么没眼光呢,就你买的那棉衣,太丑!”
用他前世的话来说,那就是辣眼睛啊,品味简直不忍直视。
那天已经打烊了,他在店里熬制底料,一时走不开,想着沈砚之闲着也是无聊,便给他一百两银子,让他去街上成衣铺买件暖和的衣服。
结果这破孩子揣着巨款出门逛了一圈,最后只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身款式十分古板的棉服,又肥又大不说,穿上还特别显老,三十多岁的汉子穿上都显得老成。
不用想,肯定也是被店家忽悠着买的。
第二天谢明玉就让张氏兄弟把那身棉衣带了回去,给他们年过半百做农活的爹穿了。
沈砚之听谢明玉说棉衣丑还挺不服气,辩解道:“要那么好看做什么?又不是姑娘,穿着暖和就行了呗!”
“呦,把你宠的胆肥了,还敢顶嘴啦!”谢明玉闻言大笑,故作凶狠的要去捏他的脸颊:“你要真穿那么一身,一百个漂亮姑娘也得让你全都吓跑啦!看你将来怎么找媳妇!”
“那就吓跑呗!反正我也不稀罕,我有哥哥就够了!”沈砚之笑着说道。
谢明玉:“……”
这孩子有时候说话还挺戳人心窝子。
两人边闹边走着,没注意到不远处有个人一直看着他们,一脸的震惊加古怪。
那人正是谢明玉的堂兄谢明宏身边的小厮:常山。
常山在谢明宏身边算是比较得力的,脑子机灵,办事也比较利索,很多事情谢明宏都会差他去做。
东大街有一家何记糕点铺,糕点做的十分好吃,谢明宏的娘蒋氏很爱吃着一口,谢明宏基本上每隔一些日子就会来买些。只是最近因为天冷,他便打发常山出来买糕点。
常山自然是认得谢明玉的,之前他得了谢明宏的指示,可没少欺负过谢明玉。
记忆里谢明玉因为经常被人欺负,连给他送饭的小厮都故意搓磨他,送饭的粗饭也是隔三差五的就落下一顿,整日里连饭都吃不饱,饿的面黄肌肉,瘦弱无比。
几个月前谢明玉不知怎么回事从后门留了出去,负责给他送饭的小厮也不见了,当时老爷还说他指不定过个几天就饿死了,根本就没在意,连那逃跑的小厮也没让人寻。
排队的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挺热闹。
试吃的人不少,试吃后愿意花银子买着吃的虽然不多,但陆陆续续的也有十几人,很快卡座就坐的七七八八。
沈砚之没多大功夫就将试吃的人全部发完了,本来打算给哥哥帮忙,不过被谢明玉打发着去收银柜台负责收银子了。
沈砚之便洗了手,到收银柜台那坐着了,看着张福、张满兄弟将客人选好的食材一小筐一小筐的放在流理台上,而后再端着做好的麻辣烫一碗碗的送到客人桌上,忙而不乱,心里一片满足。
尤其是第一个食客吃完麻辣烫后来付银子,心里更是满足不已。
开业第一天,麻辣烫生意也算是红火。
忙碌了一天,到了打烊的时间,一百份的份量没有卖完,还有剩下一些,谢明玉也不打算再等下去,干脆又加了一些新鲜的食材煮了,分成四份,当晚饭吃了。
张家兄弟吃得一脸幸福,吃完后,抹桌子扫地洗碗就更带劲了。
之后因为不再有半价优惠,生意并不怎么红火,但是基本上吃过的隔个几天都会再来吃一次,因此慢慢的有了起色,生意一天比一天好些。
每日剩下的食材谢明玉要么就直接煮了吃了,要么就煮好了张氏兄弟二人打包带回去给家人吃,总之当天的食材不会留到第二天使用,全部清空。
因为麻辣烫味道鲜香可口,来买的人越来越多,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一百份的定额每天都能卖光,许多当日没买上的,第二日便会早早的来排队,谢明玉的生意越做越好。
但是生意再好,谢明玉依旧每天都只卖一百份,雷打不动,渐渐的倒也打出了些名气。
很多人都知道东大街开了一家挺别致的店铺,名字叫一碗麻辣烫,每天限售一百份,店铺装修极为豪华,东西也好吃,很多人都排队去买,因为店铺座位不足,不愿意等得还可以选择外带,打包回家再吃,生意很是红火,连一些深闺女眷也都打发家仆来买一碗尝鲜。
沈砚之见生意这么好,兴奋中又有些不解,偷偷问谢明玉,“哥哥,咱店里生意这么好,为什么不增加一些份量,还是只卖一百份啊?”
谢明玉笑道:“傻瓜,银子是赚不完的,但是得罪同行就不好了。咱这是新店,背景单薄也没个靠山,不宜太惹眼。咱们每天只卖一百份,没买到的客人就会去其他的店里消费,也不会抢了他们的生意,有钱大家一起赚,这样才不会招人怨恨,要和气生财,明白吗?”
沈砚之解了疑问,立马乖巧的点头:“嗯,明白啦,都听哥哥的。”
这日,一百份的定量早早的就卖完了,待张氏兄弟俩将卫生打扫好,碗筷洗刷好后,谢明玉便将他们叫到一起,说道:“这是给你们这个月的工钱,五两是之前说好的,另外五两是赏银,这个月比较忙,辛苦你们了。”
兄弟二人惊喜不已,原本上个月发了五两银子已经很高了,而且平时还时不时的还煮麻辣烫给他们吃,这个月谢明玉竟然一人给了他们十两,兄弟俩立马感激的对谢明玉说道:“谢谢掌柜的!不过这也太多了吧?”
“这是你们应得的。”谢明玉淡笑道:“好了,店里都收拾好了,你们俩回家吧,路上注意安全。”
兄弟俩一起点头,回答道:“知道了,掌柜的,那我们先走了。”
“好。”
第25章 我有哥哥就够了!
张氏两兄弟离开后,谢明玉将店铺大门锁好,带着沈砚之也离开了。
这个月他们除去开销,净赚了差不多二千多两,比第一个月足足多了一半,不出意外的话,以后店里的收入基本上都会维持在这个数目。
会赚,自然也要会花。
谢明玉虽然能从空间买很多东西,但是谁不喜欢购物呢,像前世他一个大男人,也会时不时的去疯狂购物一回,买的时候也不管东西合适不合适,用不用得到,但凡入了眼缘的,那就买回来,反正自己也不差钱。
沈砚之年纪小,以前日子过得苦哈哈,温饱都成问题,现在跟着他了,成了他弟弟,那必须得宠着,爱买啥买啥,想怎么买就怎么买,可惜这小孩太听话,也太会过日子,根本不会乱花钱。
“走,哥带你去逛街!天冷了,给你买几身暖和的冬衣。”谢明玉伸了个懒腰,扭头对沈砚之说道。
“好呀!”沈砚之一听要跟谢明玉一起逛街,很是高兴,兴奋道:“我知道有一家店铺卖的冬衣特别便宜!就是我之前去买的那一家,我来带路!”
“你还好意思说呢!”谢明玉想起前几日让沈砚之自己出门买衣裳的事,心里就一阵郁闷,语重心长的对他说道:“砚之,你说你长得这么清秀可爱,怎么就这么没眼光呢,就你买的那棉衣,太丑!”
用他前世的话来说,那就是辣眼睛啊,品味简直不忍直视。
那天已经打烊了,他在店里熬制底料,一时走不开,想着沈砚之闲着也是无聊,便给他一百两银子,让他去街上成衣铺买件暖和的衣服。
结果这破孩子揣着巨款出门逛了一圈,最后只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身款式十分古板的棉服,又肥又大不说,穿上还特别显老,三十多岁的汉子穿上都显得老成。
不用想,肯定也是被店家忽悠着买的。
第二天谢明玉就让张氏兄弟把那身棉衣带了回去,给他们年过半百做农活的爹穿了。
沈砚之听谢明玉说棉衣丑还挺不服气,辩解道:“要那么好看做什么?又不是姑娘,穿着暖和就行了呗!”
“呦,把你宠的胆肥了,还敢顶嘴啦!”谢明玉闻言大笑,故作凶狠的要去捏他的脸颊:“你要真穿那么一身,一百个漂亮姑娘也得让你全都吓跑啦!看你将来怎么找媳妇!”
“那就吓跑呗!反正我也不稀罕,我有哥哥就够了!”沈砚之笑着说道。
谢明玉:“……”
这孩子有时候说话还挺戳人心窝子。
两人边闹边走着,没注意到不远处有个人一直看着他们,一脸的震惊加古怪。
那人正是谢明玉的堂兄谢明宏身边的小厮:常山。
常山在谢明宏身边算是比较得力的,脑子机灵,办事也比较利索,很多事情谢明宏都会差他去做。
东大街有一家何记糕点铺,糕点做的十分好吃,谢明宏的娘蒋氏很爱吃着一口,谢明宏基本上每隔一些日子就会来买些。只是最近因为天冷,他便打发常山出来买糕点。
常山自然是认得谢明玉的,之前他得了谢明宏的指示,可没少欺负过谢明玉。
记忆里谢明玉因为经常被人欺负,连给他送饭的小厮都故意搓磨他,送饭的粗饭也是隔三差五的就落下一顿,整日里连饭都吃不饱,饿的面黄肌肉,瘦弱无比。
几个月前谢明玉不知怎么回事从后门留了出去,负责给他送饭的小厮也不见了,当时老爷还说他指不定过个几天就饿死了,根本就没在意,连那逃跑的小厮也没让人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