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会用调料做出你们酒楼没有过的菜,周伯你要出银子买,我就提供材料给你们酒楼,并且告诉他们怎么用。”

    周掌柜摸着自己下巴思索,想着这里面的利害。

    片刻,“你能给我什么菜谱?你说是没见过的,先说说看。”

    郭菲菲不搭反问:“那周伯你们酒楼平常的鸡胗都怎么处理的?”

    “鸡胗?当然是扔掉。”虽不明白郭菲菲为什么问鸡胗,还是如实回答了。

    郭菲菲了然:“那周伯你明天给我准备四五个鸡胗,我明日午时带着材料,去你们店里找你,到时我给你做一道鸡胗怎么样。如果不好吃我不要银子,并且告诉你这些调料都怎么用。”郭菲菲自信的回答。

    周掌柜虽然怀疑,却也没有拒绝,用不需要的食材做,这个没什么损失,那就试试。

    “行,那你明天别忘了。对了,你今天做的卤鸡蛋味道不一样啊,闻着味道就知道比昨天好吃,来来,让我尝尝,好吃我就再买十个。”得到满意的答复,又惦记上锅里的卤味。

    郭菲菲正有此意,他拿出准备好的盘子,捞出一个鸡蛋,一块豆腐,一块肉,又捞出一段猪大肠。放在盘子里切成小块的,让周掌柜都尝尝。

    周掌柜看郭菲菲捞出好几种,眼睛都要直了,这些还可以一起煮,真是…想不到啊。

    周掌柜闻着这香味,不等郭菲菲给她拿竹签,自己就迫不及待地用手捏起一块鸡蛋放进嘴里,“嗯。嗯,不错,口感一样,外皮筋道,味道却更好了,还带着些肉香。不错,不错。”

    说着也不等郭菲菲招呼,自己又拿起豆腐吃了一口,“嗯,豆腐的醇香,鸡蛋的味道,还有肉香,真好吃。”

    等周掌柜吃完里脊肉片和大肠,简直不知用什么形容,眼睛发亮的看着郭菲菲。他突然就很期待明天郭菲菲说的鸡胗了。猪大肠都能做的这么好吃,配点小酒,再美不过了,肉片也很嫩,下酒都不错。

    郭菲菲只淡笑看着他,这么一会周围闻到香味的人围了十几个,尝过味道很多人都说要买。

    于是郭菲菲就忙着打包收钱。

    “别挤别挤,我先来的,小姑娘,每样给我包十个,来,这是四百个铜板。给你。”

    “我也每样要十个,那个大肠多要五个,回家下酒忒爽。”

    “还有我,我要…”

    周掌柜这次也各买了二十个带回去了。

    被香味引过来的人,还有买了的人宣传,很多人都直奔郭菲菲这边来,一时间郭菲菲的摊位前人满为患。

    “菲菲,我来帮你吧,你看我能做什么?”赵大虎突然出现在郭菲菲旁边。

    郭菲菲正忙得脚不沾地,看到赵大虎过来帮忙也没客气,今天赵大虎的摊位正好又挨着郭菲菲,看到她一个人这么忙,赵大虎让自己媳妇看着摊子,过来给郭菲菲帮忙。

    “大虎哥,你帮我从牛车的大盆里再盛点出来放进锅子里。”

    “好。”

    这时一辆用四匹骏马拉着的华丽马车缓缓转进这条小街。

    四匹骏马身形矫健,全身棕色没有一丝杂毛。拉着的马车宽大,精致,豪华,由于天气还很寒冷,车门和车窗都是紧紧关着的。赶车的小厮身上穿的比一般地主还好,车架一边还坐着一个表情严肃,怀里抱着把剑的男子黑袍男子,应是护卫之类的。

    马车身后还跟了四个骑马穿着统一,腰间带着佩剑的护卫,这个阵势一看就是什么大人物经过。

    其实这条街道修的很宽阔,因为经常有马车经过,虽然都是百姓在这摆摊,整个街道打理的却井井有条,干净宽敞,足够三辆大马车并行。

    在快要到郭菲菲的摊位前时,马车里闭目养神的白衣男子似是被外面的吵杂声吵醒,睁开那双丹凤眼,里面稍带不耐,表情不甚愉快,他轻启薄唇,声音低哑的吩咐:“致安,去看看怎么回事。”

    “是。”骑马跟在马车后面其中一个男子驱马往郭菲菲摊位这边来。还没走进侍卫就闻到一股香味,瞬间觉得吃了早饭的自己又饿了,他下马走进排队的人群。

    片刻回到马车跟前,“世子爷,前面是有一个小摊位说是卖了一种叫卤味的新吃食,所以很多百姓在排队购买。据说现在还在加热,所以很多人在等。”致安回完话还咽了一下口水,刚刚在那附近闻着味道就想吃,怪不得这么多人等着,其实马车外面的人都隐约可以闻到那股诱人的香味。

    “哦?新的吃食,叫什么卤味,爷确实没听说过。”南宫锦煜掀开马车窗子向排队的人群看去。

    刚打开窗子就隐约闻到一股肉香夹杂着豆腐,鸡蛋类的香味。“这个味道就是你说的卤味吗?”

    “是的,世子爷。”致安恭敬回道。

    南宫锦煜眼里闪过一丝兴味,“去给本世子买点来尝尝,闻着是不错。”说完放下车窗,让赶车的小厮靠路边等着。

    致安转身去排队等着。数了数,前面有十二个人。据说还要一炷香时间,也就是大约五分钟,没办法,小炉子稍微有点慢。

    第十九章 洛世子

    洛世子

    南宫锦煜,洛世子,洛王府唯一的子嗣,洛王爷是当朝唯一的异性王爷,原本并不姓南宫,算是一个江湖人士,皇上还是太子时,一次在狩猎场被当时凑巧经过的洛王爷救下。

    洛王爷并不想入朝为官,每天就是喝酒作诗,想要继续过自己潇洒肆意的生活,皇上也不勉强,只说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希望他可以在京城多待些日子。

    洛王爷并没有推辞,当时的皇上就经常跟他一起喝酒,下棋,谈论各种人文历史,渐渐发现洛王爷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

    洛王爷也觉得皇上和自己想的权贵不同,完全没有架子,慢慢的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并结拜为异性兄弟。

    后来大越国被周边三个小国联合发动战争,又赶上内部争夺皇位,简直内忧外患,京城离不开人,如果太子出战,那么皇位就与自己无缘,当时的皇上就想让这个自己最信任的兄弟代替自己出征。

    皇上开口,洛王爷义不容辞,经过几年战争,终于稳定下来。可以说这个江山有一半是洛王爷打下来的。

    皇上登基后便封了他为王爷,给他娶了当时京城第一才女,也是丞相的独女,柳沫兮。还赐了洛阳为封地,所以是洛王爷。

    洛王爷也不去自己封地,在皇上坐稳皇位后就放下手中所有权利,只做闲散王爷。这让当今圣上对他更是宠信有加,对这个兄弟唯一的儿子也是放纵得很。

    所以南宫锦煜在京城贵圈有一个别称:小霸王。

    由于皇帝的疼宠,南宫锦煜比皇子还要让人敬畏,在京城除了二皇子南宫锦玧和战神三皇子南宫锦璃,其他皇子都是不敢招惹这个小霸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