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男人就住在这里。

    明笙开了门,回身唤他:“进来吧。”

    沈朝回过神,嗯了一声,然后提速跟上。

    明笙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新的灰色男士拖鞋摆在地上。

    沈朝渊弯腰换鞋,目光一瞥,就看见了安安静静摆在鞋柜里的那双蓝色男士拖鞋。

    换鞋的动作微顿,心脏又开始了细微的阵痛感。

    那个男人在这里留下的所有痕迹,都在告诉沈朝渊。

    你来迟了。

    明笙从厨房倒了两杯温水出来,有些抱歉道:“家里好几天没有开火,所以就只有水了。”

    沈朝渊:“没关系,水就好。”

    说完,他接过对方递过来的,装着温水的玻璃杯。

    身子陷入柔软的沙发中,沈朝渊内心忽然涌起一股贪恋,他想一直留在这。

    坐了一会儿,沈朝渊才哑声开口:“他不在?”

    明笙抿了一口茶,微微摇头:“阿言回他爸妈那了,这不是到年末了,叔叔阿姨的公司有些忙,所以就把阿言叫回去帮忙了。”

    沈朝渊再次应了一声,就没说话了。

    怪不得,如果那个男人在家,明笙又怎么会允许他上来。

    在明笙的印象中,自林述言上了大学以后,除了必备的学业以外,家里的公司、老师布置的曲目课业,他都需要一一去完成。

    除此之外,他还会空出时间给杳杳和她补课。

    即使这样,明笙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永远都是清风拂面,面带温柔笑意。

    林述言理解她年少时的窘迫和自卑,更深知杳杳并不是像表面那样开心无惧。

    抛开其他,杳杳也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姑娘,被医生断言活不过二十岁的她又怎么会一点都不害怕。

    而明笙遇见他时,也不过才十二岁。

    他这样温柔的人啊,是明笙贫瘠的年少时光里,唯一一束照进她生命里的光。

    这让她如何不深陷其中。

    等明笙发觉时,已经陷得很深了。

    一晃便是十年的光景。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真不会觉得时间过得漫长。

    只是现在,明笙忽然就不想继续了。

    她想换一种生活,也许做亲人比□□人更适合自己和阿言。

    有时候,不是不喜欢了,只是她想继续活着。

    执念太深,很容易消耗自身。

    这好像是明笙第一次学着去释怀,这一点,她或许还应该感谢沈朝渊。

    是他让明笙知道,这世上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遭受过那些苦难。

    很多人,都身陷泥沼,却不能像她一样抽身而出。

    过去的回忆,是很痛苦,可未来是美好的。

    既然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又为何一直执着不放呢。

    就算成不了自己的希望,好好活着,或许还能做别人的照明灯。

    *

    一杯水用尽,沈朝渊紧握着水杯,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沉默的气息在他们之间持续蔓延。

    夕阳西下,外面的日光渐淡,明笙走到阳台,将纱窗拉得更开了些。

    就在沈朝渊想着,还有什么理由能够支撑着自己多留一会儿时。

    站在阳台的明笙忽而转身,对着他笑道:“留下来吃顿晚饭吧,我买了挺多菜,一个人吃不完。”

    就当是给他的谢礼了,明笙想。

    沈朝渊没有什么理由不同意,他答应得很快:“好。”

    明笙的厨艺不太好,但还是照着林述言留下来的步骤,做了四菜一汤。

    考虑到沈朝渊是男人,饭量应该比她要大。

    所以这四道菜,每一份的分量都很足。

    沈朝渊帮忙将菜端上了桌,明笙一边走,一边取下围裙:“很久没下厨了,不知道做的怎么样,你别介意。”

    沈朝渊摇头,他帮明笙盛了一碗汤,递过去。

    明笙坐到他对面,看着面前的菌菇汤,笑了笑:“我就只会做些简单的汤,如果阿言在,他煮的排骨玉米汤比我这菌菇汤好喝多了。”

    沈朝渊闻言,眸光微闪,随即给自己盛了一碗。

    他用汤匙舀了一勺,仔细尝了尝。

    味道有些偏淡。

    “怎么样?”明笙问,眼神中带了些若有似无的紧张和期待。

    沈朝渊又喝了一口才答:“好喝。”

    说完,还没得明笙反应,便又补充:“比排骨汤好喝。”

    明笙失笑,知道他是在给自己面子,却还是开口拆穿了他:“你都没喝过排骨汤。”

    沈朝渊很给面子,一碗汤很快见了底,他开口解释:“刘姨做过。”

    明笙恍惚,是啊,她怎么把刘姨给忘了。

    以前这种汤,刘姨没少做。

    到底是明笙高估了沈朝渊的饭量。

    菜做得多了,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吃,以至于最后剩下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