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义简单恨铁不成刚,一个字一个字教他,“你就说你愿意。”
秦宇:“ …我愿意。”
元义打开戒指盒,将尺寸稍微大一点的一枚拿出来,然后伸手拉过秦宇的手,缓缓将戒指套进了秦宇的无名指,“这下终于物归原主了。”
他将戒指盒塞进秦宇的手里,“现在该你给我戴了。”
秦宇渐渐平复心情,他将那枚孤零零的戒指拿出来,单膝跪下。
元义被秦宇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连忙去伸手拉他,“你干嘛啊?没让你跪着戴啊。”
秦宇牵住他的手,但没借势起来,他安慰性地捏捏他小拇指,然后说:“郑元义,从十六岁开始你闯入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就只看得见你一个人,只有你能让我开心难过,只有你能让我体会到爱一个人的滋味,无论是少年、中年还是老年,我的爱都只属于你,所以,我请求你,成为我的爱人,成为我爱的必需品。”
元义被秦宇的告白唬得一愣一愣的,他在感动之余,还有些好笑,“虽然你的告白深情得像是读书那会儿摘抄的非主流爱情语录,但我还是想跟你说,我愿意,特别特别愿意。”
戴着一模一样戒指的两人紧紧地相拥,元义幸福得想落泪。
秦宇:“我爱你。”
元义:“我也爱你。”
秦宇:“同居吗?”
元义:“同居吧。”
两人相视一笑,这就是从青春年少走过来的无限默契。
第47章 番外 北城之旅
元义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之后休了年假,趁此机会跟秦宇去了北城的小院儿。
小院儿不大,种满了芳香四溢的白兰花,掺在其中的两棵白兰树尤为突出。
摸摸白兰树小叶尖,元义说:“你可真是个细节怪物。”
正在小院儿里摆弄茶具的秦宇转过头去看他。
元义:“我以前说什么想要不会死的白兰花,想要种在院里的白兰树,全都是在撒娇,想要你说好听的话哄我,哪是真要你做这些,你也怪傻的……”
秦宇看着元义向自己走过来,然后在石桌对面坐下,端起茶杯就开始喝,“小心烫!”
元义被烫得直哈气,“没事儿,没,没事儿?”
秦宇急忙将旁边的凉水递过去,冒冒失失的,还好用的不是开水。
咕咚咕咚喝下一碗凉水,元义已经没有大碍,“我发现啊,人无论多少岁,一旦谈恋爱智商一定会降低。”
秦宇无奈地看他,嘴角似兴非笑,其实心里十分赞同。
元义:“对了,你之前跟我说过要讲讲你们大老板的。”
元义一直都很好奇他们大老板,就算明天就要见面,也克制不住八卦。
秦宇想了想,确实没什么好隐瞒的,告诉元义也算是把自己的这些年告诉他,“我跟大老板认识是在里面的时候,他跟我不一样,我是真的杀了人,但他是被诬陷的。”
“那时候他的酒吧还只是个小酒馆,他也是真的倒霉,低调了那么久,还是被一些地痞流氓盯上了,看上了他的地皮,但大老板又不肯卖,结果就让人在酒馆里藏毒诬陷了。”
“那地痞也算是厉害,做的太天衣无缝的……不过还好,大老板在里面呆了一年不到就洗清嫌疑带出去了,好像是他一位朋友帮了他。”
秦宇还记得刚见到大老板时,他已经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了,但却特别有精神气,让人猜不透他的真实年龄。
那时候,老头子看他刚成年的样子,经常跟他说着鸡汤文学,让他好好改造早点出去,说他看起来是个会有出息的小伙子。
秦宇最不适应的阶段是跟老头子一起走过来的,他真的把他当成了亲人,老头子也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孙子,出狱前还告诉他,如果出去后没有落脚地,可以去北城找他,他打算把小酒馆搬去北城了。
老头儿:“俗话说得好,惹不起,我躲得起。”
元义:“老头儿是个洒脱人。”
秦宇:“是,特别洒脱。”
白由的人,往往都特别洒脱。因为无牵无挂,像浮萍。
老头儿的家是个典型的四合院,家里的家具几乎都是用原木做的,特别古朴。
“来来来,快进来。”
果然是个有精神气的老头儿,现在正坐在客厅里笑着朝他们招手。
秦宇很随意地带着元义进门去,轻车孰路,可见秦宇在北城的那几年是这里的常客。
老头儿:“你就是小元义吧?这么些年老是从小宇口中听到你,今儿总算是见到了。”
老头儿很随和,元义放松了不少,“爷爷好。”
老头儿眼睛一亮,“诶,是爷爷,爷爷好啊,你这孩子可比小宇讨人喜欢,那小子见着我就老头儿,秦老头的叫,可真是个混小子。”
元义乐了,“您也姓秦?”
老头儿爽朗地笑了两声,“对啊,老头儿我本名秦朗,跟小宇也是注定的爷孙缘分,刚巧,他差个爷,我也差个孙。”
秦宇无奈,“秦老头儿,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浑不吝。”
老头儿用手指敲敲桌子,告状道:“听见没小元义?这就是你相好,说话这么大逆不道,你可得好好把他压住了,别让他骑到你头上去。”
秦宇:“ …我愿意。”
元义打开戒指盒,将尺寸稍微大一点的一枚拿出来,然后伸手拉过秦宇的手,缓缓将戒指套进了秦宇的无名指,“这下终于物归原主了。”
他将戒指盒塞进秦宇的手里,“现在该你给我戴了。”
秦宇渐渐平复心情,他将那枚孤零零的戒指拿出来,单膝跪下。
元义被秦宇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连忙去伸手拉他,“你干嘛啊?没让你跪着戴啊。”
秦宇牵住他的手,但没借势起来,他安慰性地捏捏他小拇指,然后说:“郑元义,从十六岁开始你闯入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就只看得见你一个人,只有你能让我开心难过,只有你能让我体会到爱一个人的滋味,无论是少年、中年还是老年,我的爱都只属于你,所以,我请求你,成为我的爱人,成为我爱的必需品。”
元义被秦宇的告白唬得一愣一愣的,他在感动之余,还有些好笑,“虽然你的告白深情得像是读书那会儿摘抄的非主流爱情语录,但我还是想跟你说,我愿意,特别特别愿意。”
戴着一模一样戒指的两人紧紧地相拥,元义幸福得想落泪。
秦宇:“我爱你。”
元义:“我也爱你。”
秦宇:“同居吗?”
元义:“同居吧。”
两人相视一笑,这就是从青春年少走过来的无限默契。
第47章 番外 北城之旅
元义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之后休了年假,趁此机会跟秦宇去了北城的小院儿。
小院儿不大,种满了芳香四溢的白兰花,掺在其中的两棵白兰树尤为突出。
摸摸白兰树小叶尖,元义说:“你可真是个细节怪物。”
正在小院儿里摆弄茶具的秦宇转过头去看他。
元义:“我以前说什么想要不会死的白兰花,想要种在院里的白兰树,全都是在撒娇,想要你说好听的话哄我,哪是真要你做这些,你也怪傻的……”
秦宇看着元义向自己走过来,然后在石桌对面坐下,端起茶杯就开始喝,“小心烫!”
元义被烫得直哈气,“没事儿,没,没事儿?”
秦宇急忙将旁边的凉水递过去,冒冒失失的,还好用的不是开水。
咕咚咕咚喝下一碗凉水,元义已经没有大碍,“我发现啊,人无论多少岁,一旦谈恋爱智商一定会降低。”
秦宇无奈地看他,嘴角似兴非笑,其实心里十分赞同。
元义:“对了,你之前跟我说过要讲讲你们大老板的。”
元义一直都很好奇他们大老板,就算明天就要见面,也克制不住八卦。
秦宇想了想,确实没什么好隐瞒的,告诉元义也算是把自己的这些年告诉他,“我跟大老板认识是在里面的时候,他跟我不一样,我是真的杀了人,但他是被诬陷的。”
“那时候他的酒吧还只是个小酒馆,他也是真的倒霉,低调了那么久,还是被一些地痞流氓盯上了,看上了他的地皮,但大老板又不肯卖,结果就让人在酒馆里藏毒诬陷了。”
“那地痞也算是厉害,做的太天衣无缝的……不过还好,大老板在里面呆了一年不到就洗清嫌疑带出去了,好像是他一位朋友帮了他。”
秦宇还记得刚见到大老板时,他已经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了,但却特别有精神气,让人猜不透他的真实年龄。
那时候,老头子看他刚成年的样子,经常跟他说着鸡汤文学,让他好好改造早点出去,说他看起来是个会有出息的小伙子。
秦宇最不适应的阶段是跟老头子一起走过来的,他真的把他当成了亲人,老头子也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孙子,出狱前还告诉他,如果出去后没有落脚地,可以去北城找他,他打算把小酒馆搬去北城了。
老头儿:“俗话说得好,惹不起,我躲得起。”
元义:“老头儿是个洒脱人。”
秦宇:“是,特别洒脱。”
白由的人,往往都特别洒脱。因为无牵无挂,像浮萍。
老头儿的家是个典型的四合院,家里的家具几乎都是用原木做的,特别古朴。
“来来来,快进来。”
果然是个有精神气的老头儿,现在正坐在客厅里笑着朝他们招手。
秦宇很随意地带着元义进门去,轻车孰路,可见秦宇在北城的那几年是这里的常客。
老头儿:“你就是小元义吧?这么些年老是从小宇口中听到你,今儿总算是见到了。”
老头儿很随和,元义放松了不少,“爷爷好。”
老头儿眼睛一亮,“诶,是爷爷,爷爷好啊,你这孩子可比小宇讨人喜欢,那小子见着我就老头儿,秦老头的叫,可真是个混小子。”
元义乐了,“您也姓秦?”
老头儿爽朗地笑了两声,“对啊,老头儿我本名秦朗,跟小宇也是注定的爷孙缘分,刚巧,他差个爷,我也差个孙。”
秦宇无奈,“秦老头儿,这么久不见,你还是这么浑不吝。”
老头儿用手指敲敲桌子,告状道:“听见没小元义?这就是你相好,说话这么大逆不道,你可得好好把他压住了,别让他骑到你头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