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安听见对方一下喊出他的名字,习惯警惕地后退两步。铭云就站在他身后,一手已经扶上了腰侧的剑。

    少年看他防备,立刻将毡帽一摘,露出一头毛茸茸的红发。卷曲程度,比赫安的不遑多让。

    “是我!扎格!”

    赫安儿时的玩伴,草原的小太阳,扎格。那一头明烈张扬的红发,除了他再没有别人了。

    一别五年,他们都长大了。

    赫安此刻面对着从前最熟悉的玩伴,一时倒不知如何寒暄起来,直到被扎格笑中带泪地按进怀里,狠狠揉着头发,才终于有了一种脚踏实地的归属感。

    “你终于回来了!”

    “嗯,回来了。”

    遇见了熟人,终于不必再餐风饮露。两人跟着扎格去家里歇脚,红发的热情少年要给他们让马。赫安说他要看羊,不必让。

    他和铭云跟着羊群走,铭云故意带着徒弟混进羊堆里,在一群咩咩不止的羊叫声中,望着前头打马驱羊的少年身影。问了一句:“你这么信他?”

    亲生叔父都靠不住的所谓王室,这样一个数年未见的友人,就这般安心跟着?

    “他父亲,是我父王的大将军。”赫安告诉他 :“叛乱那夜,战死了。”

    塔珠祭祀告诉他,大将军宁死不降,守着最后一道宫门,被万箭攒身。为赫扎罕王,而战死。

    他和扎格一起长大,扎格以他的父亲为傲,常说,将来自己做了新王,他也做自己的大将军,为他征战四方。

    如今昔日部落威名赫赫的大将军之子,却在草原牧羊,想来境遇也不好过。

    一行回到了扎格家的帐篷,一大一小两个。却不是和部落人住在一起的,赫安相问,扎格笑笑说:“博尔顿驱逐了我们家,说我父亲是反贼。”

    赫安听后,默然无语。

    扎格却依旧道:“等我找到机会,一定把这个真正反贼的心肝剖了祭天神!”

    吃过扎格母亲准备的丰盛一餐,铭云自己烧了热水洗掉一身风尘。原来的衣裳破破烂烂已不能穿了,借了原来扎格父亲的暂且套着。草原上的风俗粗犷,衣饰也是大袍长袖,服色鲜明艳丽。

    赫安迅速洗换出来,就瞧见他那一向身上非黑便白的沉闷师父,裹在藏蓝的绒袍里,卷了几下长拖拖的袖口没卷上,干脆脱了拦腰系上。露出里头霞红的底衣,靠脖的两颗盘纽敞开着,披散一头乌黑的湿发,胡碴也刮尽了,面如净玉,剑眉飞鬓。

    除却眉骨上的一道长疤,让本来就寡漠的一个人,更显凌厉。

    铭云盘腿坐在厚毡垫上,垫上吉祥万福的彩编纹样拥得中间的人如陷花团锦簇。他手里拿了块棉巾裹在头上擦着,看见小徒弟同样湿着发过来,伸出一只手,冲对方招了招。

    赫安慢吞吞地过来,在旁边坐下。

    “之后有什么打算?”铭云问他。

    他们已从扎格处了解到,新王残暴不仁,这五年来耽于酒色,横征暴敛,不得民心。赫安从前大王子的身份,或可一用。

    “扎格一直在私义民军里,我打算,去试试。”赫安的中原话已经流利许多,出口的决定也愈发坚定。

    “嗯。”铭云听后,只简短一应。

    赫安抬眼望他,不知师父这是赞成还是反对,毕竟护送他到这里,已算仁至义尽了。他也想问,铭云之后的打算。忖度了半日,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仿佛不开口,这样的日子就能一直延续下去似的……

    铭云擦罢自己的头发,将那棉巾展开,往外一抖。他就受不了这小子深深的目光,目不转睛地盯着,有时绿幽幽的像匹捕食的狼。有时又深切切的,不言不语,看得人同样心里发慎……

    “唔!”

    赫安尚不知为何,就被他师父兜头拿大棉巾裹了,搂着湿发毫无章法地一顿揉搓,气愤地挣扎了几下,无果。

    铭云则早就发现了,凶巴巴的小徒弟,每日苦大仇深,跟踩着尾巴炸毛的小狮子似的。其实卷卷的马尾揉搓起来,又软又细,手感颇好,软和赛过上等裘绒。

    除去那张臭脸不说,也算是唯一的可取之处。

    揉够了松手,赫安挥拳要揍他,不出意外地扑了个空。

    铭云心情颇好,不跟他计较,而是回身冲毯子上的小徒弟比出食指,左右一摆,就背手出去了。

    千言万语,无非一句:你小子,不行。

    “可恶!”

    赫安吼出那句他最流利的中原话,一拳头砸在褥子上,在帐篷里无能狂怒。

    第28章 番外三 伤疼

    蛰伏了两年之后的举义,发生在博尔顿离宫行猎的一个午后。义兵密训已久,又以先王的大王子为首,要杀反贼,给部落换一个公正的新王。

    博尔顿向来自大,这些年来富贵奢靡的安稳生活消弭了壮年时的野心勃勃,可有人正年轻着,在异乡打碎了自己的骨头重新来过,忍辱负重,九死一生地归来。

    要一笔笔地,向他讨回儿时的血债。

    他自认这片草原上已再无威胁,从起兵大胜的那夜开始,他就坚定地认为,天神是站在他这个勇者身边的。游猎所随人等不多,唯独几个亲兵驰马相随,以及他一直引以为傲的那匹白毛狼王,其余人等候在营地。

    这些年偶尔会想起大哥一家,想起那个从他手底下逃走的幼稚孩童。不过五岁,只会吵着要漂亮的马,精致的驹弓箭,一个娇生惯养出来的娃娃。在火海里不知踪迹,哪怕侥幸逃了,也会死在草原上的雪雨风霜。

    而当他稳准狠地射中一只毛鹿时,数十发冷箭于此袭来,他翻身滚落马下,躲过一轮。

    他逐鹿,有人逐他。

    亲卫吹响骨哨呼援,彻天嘹亮。狼王环绕在他身边,发出低吼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