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凌也渐渐的学会再度跟沉郁川妥协,他不妥协的结果太难捱,实在没了办法。
沉郁川掐着他的下巴,逼他窝在沙发里看陆正安和一帮外国佬交易毒品的视频,施给他压力,让他知道,自己随时都能让陆正安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陆凌心里惊寒,就不敢再反抗。
沉郁川疯起来太可怕,陆凌逐渐的被他逼到深渊,即使看到阳光透进来,也不敢伸手去够。
有时,实在太委屈恐惧了,他会跟沉郁川冷战,减少外出,不和任何人联系,也配合他做爱,但就是不愿意看他一眼,跟他多说一句话。
沉郁川此时就会很痛苦,很暴躁,又全然不舍得伤陆凌分毫。
于是,他就收走陆凌的手机,扯掉家里的网线,把书房上了锁。
陆凌除了基本的衣食住,再无任何打发时间的事情做。
沉郁川会把他一个人留在别墅里,好几天都不回家。
杀死人的不只是这世界无形的恶意,更多的时候,是这种无边无际,毫无止境的孤独。
陆凌一个人在别墅里待着,除了吃饭睡觉,什么事都做不了,诺大又幽闭的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和可怕到让人随时都能崩溃的安静。
他当时什么都不敢想了,只觉得有个人能陪他说句话就行了。
沉郁川在残忍的控制他的意志,他又不得不去屈服。
这样几天过后,沉郁川终于回家了,陆凌就会变得很乖,试着跟沉郁川说话,对他笑。
有一天,沉郁川拿进卧室一个精致的工具箱,把他搂在怀里,掀开他的裤腿,露出他细白的脚腕,摩挲着他光洁的皮肤,突然问:“鹿鹿,我给你留个标记好不好?”
陆凌猛的一愣,反问:“什么……标记?”
“你曾经答应过我的,我可以在你身上留下一个永远都去不掉,就算去掉也会疼的标记。”
陆凌对视着他的眼睛,心里惊恐又不安,沉郁川并不是在征求他的意见而是简单的告知。
他说完就把工具箱打开,取出一支黑色水笔,开始在他脚腕上画东西。
那是一朵妖娆的玫瑰。
沉郁川画完后,嘴唇靠近,吹了吹,灼热的呼吸扑在他的皮肤上,又迅速冷掉。
陆凌突然意识到他想做什么了。
“鹿鹿,这些天我特意跟人学了纹身呢。”不纹其他的,只纹玫瑰,所以,他学的很快很好。
陆凌惊吓的缩了脚脖子,胆怯的对他说:“沈哥,我不想纹,我……我怕疼。”
这一次,沉郁川却没有因为他的请求而心软,他发疯的觉着,陆凌是属于他的,他要留下属于他的证据。
“鹿鹿,你的痣,像玫瑰”,他辗转又摸向陆凌锁骨上的黑痣,“我就想也留一个这样的标记。”
陆凌猛的想挣脱他的束缚,却被沉郁川一把攥紧脚腕,他把陆凌脚腕上涂了药水,用割线机走那朵玫瑰。
他手法本来很娴熟,可陆凌实在疼的受不了,老乱踢他,结果线没割好,还渗出了血。
陆凌频频回头,用又恨又疼的眼神看他,他终于还是下不了手。
但是,也没有停止这种发疯的行为,沉郁川打电话把纹身师喊了过来。
陆凌看见纹身师走进卧室后,眼睛里储满了泪水,却是半滴也未落出来,他愤恨的去看沉郁川。
沉郁川到底没法再忍受,开了门离开。而陆凌也不再反抗,由着纹身师把剩下的玫瑰画完,雕刻好,疼的身上起了一层又一层的冷汗。
他怕疼,身上容易落疤,沉郁川又怎么会不知道,可他逼着自己狠下心来纹好那朵玫瑰,好像纹完了,陆凌就真的能完完全全属于他了一样。
又或者,他企图在他那里留下点什么,让他日后见着时就能想到自己。
那朵玫瑰因为他先前没割线的缘故,最后纹出来的效果并不好,似是残缺了一部分。
可沉郁川觉得,这样也就够了。
第106章
陆凌彻底被沉郁川养成一个只依赖于他存活的金丝雀,菟丝子。
他开始学着做饭。第一次做的时候,很难吃,沉郁川却很开心,把陆凌抱到餐桌,吻了很久。
他很喜欢围上围裙给他做饭的陆凌,每当看到陆凌在厨房里忙活时,说不上来的安心,觉得这幢冰冷的别墅里,终于有了居家过日子的烟火气。
沉郁川要求陆凌每天晚上都给他做饭,虽然他并不一定有空回来吃,陆凌却必须要做。
沉郁川每天下班推开别墅的大门后,陆凌都会窝在沙发上等他,很瘦很小的一只,看起来格外让人心疼。
曾经有一段时间,陆凌和他闹别扭不吃饭,沉郁川怎么哄,怎么威逼利诱都没用。眼见着陆凌肉眼可见的瘦了下去,沉郁川实在没辙,就掐着他的下巴,把食物强硬的渡到他嘴里,逼他吃。
陆凌要是吐出来,他就继续喂,直到他肯吃了为止。
陆凌是害怕沉郁川的,沉郁川一旦执着起来,他就不敢再折腾。
说到底,他心里还存着几丝希望,希望能摆脱这样的生活,他和沉郁川各生安好。
可瘦下来的体重很难再升回去,陆凌心情不好,所以,沉郁川后来再如何投喂,他都没有再胖回去过。
陆凌见他回来,立刻从沙发跳下来,鞋子都不穿,一把冲进他怀里。
沉郁川掐着他的下巴,逼他窝在沙发里看陆正安和一帮外国佬交易毒品的视频,施给他压力,让他知道,自己随时都能让陆正安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陆凌心里惊寒,就不敢再反抗。
沉郁川疯起来太可怕,陆凌逐渐的被他逼到深渊,即使看到阳光透进来,也不敢伸手去够。
有时,实在太委屈恐惧了,他会跟沉郁川冷战,减少外出,不和任何人联系,也配合他做爱,但就是不愿意看他一眼,跟他多说一句话。
沉郁川此时就会很痛苦,很暴躁,又全然不舍得伤陆凌分毫。
于是,他就收走陆凌的手机,扯掉家里的网线,把书房上了锁。
陆凌除了基本的衣食住,再无任何打发时间的事情做。
沉郁川会把他一个人留在别墅里,好几天都不回家。
杀死人的不只是这世界无形的恶意,更多的时候,是这种无边无际,毫无止境的孤独。
陆凌一个人在别墅里待着,除了吃饭睡觉,什么事都做不了,诺大又幽闭的空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和可怕到让人随时都能崩溃的安静。
他当时什么都不敢想了,只觉得有个人能陪他说句话就行了。
沉郁川在残忍的控制他的意志,他又不得不去屈服。
这样几天过后,沉郁川终于回家了,陆凌就会变得很乖,试着跟沉郁川说话,对他笑。
有一天,沉郁川拿进卧室一个精致的工具箱,把他搂在怀里,掀开他的裤腿,露出他细白的脚腕,摩挲着他光洁的皮肤,突然问:“鹿鹿,我给你留个标记好不好?”
陆凌猛的一愣,反问:“什么……标记?”
“你曾经答应过我的,我可以在你身上留下一个永远都去不掉,就算去掉也会疼的标记。”
陆凌对视着他的眼睛,心里惊恐又不安,沉郁川并不是在征求他的意见而是简单的告知。
他说完就把工具箱打开,取出一支黑色水笔,开始在他脚腕上画东西。
那是一朵妖娆的玫瑰。
沉郁川画完后,嘴唇靠近,吹了吹,灼热的呼吸扑在他的皮肤上,又迅速冷掉。
陆凌突然意识到他想做什么了。
“鹿鹿,这些天我特意跟人学了纹身呢。”不纹其他的,只纹玫瑰,所以,他学的很快很好。
陆凌惊吓的缩了脚脖子,胆怯的对他说:“沈哥,我不想纹,我……我怕疼。”
这一次,沉郁川却没有因为他的请求而心软,他发疯的觉着,陆凌是属于他的,他要留下属于他的证据。
“鹿鹿,你的痣,像玫瑰”,他辗转又摸向陆凌锁骨上的黑痣,“我就想也留一个这样的标记。”
陆凌猛的想挣脱他的束缚,却被沉郁川一把攥紧脚腕,他把陆凌脚腕上涂了药水,用割线机走那朵玫瑰。
他手法本来很娴熟,可陆凌实在疼的受不了,老乱踢他,结果线没割好,还渗出了血。
陆凌频频回头,用又恨又疼的眼神看他,他终于还是下不了手。
但是,也没有停止这种发疯的行为,沉郁川打电话把纹身师喊了过来。
陆凌看见纹身师走进卧室后,眼睛里储满了泪水,却是半滴也未落出来,他愤恨的去看沉郁川。
沉郁川到底没法再忍受,开了门离开。而陆凌也不再反抗,由着纹身师把剩下的玫瑰画完,雕刻好,疼的身上起了一层又一层的冷汗。
他怕疼,身上容易落疤,沉郁川又怎么会不知道,可他逼着自己狠下心来纹好那朵玫瑰,好像纹完了,陆凌就真的能完完全全属于他了一样。
又或者,他企图在他那里留下点什么,让他日后见着时就能想到自己。
那朵玫瑰因为他先前没割线的缘故,最后纹出来的效果并不好,似是残缺了一部分。
可沉郁川觉得,这样也就够了。
第106章
陆凌彻底被沉郁川养成一个只依赖于他存活的金丝雀,菟丝子。
他开始学着做饭。第一次做的时候,很难吃,沉郁川却很开心,把陆凌抱到餐桌,吻了很久。
他很喜欢围上围裙给他做饭的陆凌,每当看到陆凌在厨房里忙活时,说不上来的安心,觉得这幢冰冷的别墅里,终于有了居家过日子的烟火气。
沉郁川要求陆凌每天晚上都给他做饭,虽然他并不一定有空回来吃,陆凌却必须要做。
沉郁川每天下班推开别墅的大门后,陆凌都会窝在沙发上等他,很瘦很小的一只,看起来格外让人心疼。
曾经有一段时间,陆凌和他闹别扭不吃饭,沉郁川怎么哄,怎么威逼利诱都没用。眼见着陆凌肉眼可见的瘦了下去,沉郁川实在没辙,就掐着他的下巴,把食物强硬的渡到他嘴里,逼他吃。
陆凌要是吐出来,他就继续喂,直到他肯吃了为止。
陆凌是害怕沉郁川的,沉郁川一旦执着起来,他就不敢再折腾。
说到底,他心里还存着几丝希望,希望能摆脱这样的生活,他和沉郁川各生安好。
可瘦下来的体重很难再升回去,陆凌心情不好,所以,沉郁川后来再如何投喂,他都没有再胖回去过。
陆凌见他回来,立刻从沙发跳下来,鞋子都不穿,一把冲进他怀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