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宛清在大剧院名声响当当,戏迷们称她为“玉面黄莺”,她站在台上,身段优美,步生莲花,水袖轻甩就生出万千迤逦,开嗓一曲,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戏曲刚散,周宛清坐在镜前卸妆脱冠,同行姊妹便讲,剧院外站着个男人,一连守了七日,就为了见她一面。

    捧她场的戏迷里不乏达官贵人,周宛清一贯不喜,只当那男人是个见色起意的登徒子,故意拖到夜间十点才离开剧院。

    踏出大门,那男人还等在原地,时近晚秋,夜风呼啸,来人穿着件单薄的缎面衬衫,冻得嘴唇发白,他长得十分俊秀,高挺的身材却透露着青涩,年轻的脸上生了一双小鹿眼,如淡墨横扫,又如意外闯进这世间的毛绒小动物。

    男人回首,见到一袭月白织锦旗袍的周宛清,泼墨长发随晚风轻轻扬起,他就那么傻乎乎的笑起来。

    周宛清对季风扬第一印象,文绉绉的书呆子。

    书呆子把“你好,周小姐”五个字说得颠倒混乱,笨嘴拙舌得像个傻瓜,最后,他顶着一张大红脸,手忙脚乱地把一封亲笔信塞到周宛清手里。

    一溜烟跑了,像一阵九月的风。

    笔迹利落,写的是小楷,规规整整地在纸上写下:“周小姐,我叫季风扬,未见你之前,从未这般感受昆曲之美好,那日剧院听戏,您一曲唱罢,教我再难忘怀,我明白这样唐突的求见,令您为难,但请您理解一个莽撞男子的笨拙,但愿您不要嫌弃等待您的回信,祝您愉快。”

    周宛清的目光在“笨拙”二字上来回转悠,眼里淡漠的神光专为柔和,她看着看着忽而轻声笑了笑,流苏耳坠在笑声错落间荡漾。

    见识过不少风月场,懂得成年人之间的周旋与进退,也许是这份难得的惊慌失措打动了周宛清。

    比风花雪月更动人的,只有赤诚了。

    年轻人的爱恋来得比流光耀眼,无论刮风下雨,季风扬每天都在剧院外守着,直到她下戏,两人一块散步读书听音乐,他会念很美的诗给她听。

    2“许多细枝末节都被略去,

    你告诉我,你在,

    仿佛就把一个春天还给了我。”

    他们如坠入情网的红尘男女,爱得痴缠,一日不见就如隔三秋,季风扬没工作的时候,每日准时来剧院报道,来时他总是手捧一只白玫瑰,等待周宛清下戏后,他便窜步到后台,亲手把那只玫瑰花送给她。

    半年后,学术交流变得繁忙,两人经常见不着面,季风扬只好将自己的满腔思念写在纸上,寄出去。

    周宛清的书房积攒了厚厚一沓信件,她每晚唱罢回家,窝在房里,总会把那些信翻来覆去的看,有些句子她能倒背如流。

    徐尘屿听得痴了,在沈夕澜停下声儿时忍不住问道:“既然他们两情相悦,怎么会分开呢?”

    “这个嘛”沈夕澜叹了口气,有点无可奈何:“季风扬要回岛,我囡囡热爱剧院,不愿意跟他走,一边是爱情,一边是理想,终究还是分道扬镳了。”

    那是冬天的第一场雪。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

    季风扬还是那个书呆子,他不懂迂回和退让,只顾紧紧抓住周宛清的手,几乎破釜沉舟地哀求:“宛清,跟我走,我保证给你一生一世,和你白头到老。”

    胸腔中卷起潮湿,周宛清的脸上却很平静,她挣脱他的手:“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你为什么不肯留下来?”

    关于走还是留,他们探讨了三个月,一开始心平气和,然后争吵不休,最后闹到不可调和。

    确实没办法了,人生中并不是只有爱情,季风扬承受着巨大失落:“你有你的热爱,我有我的责任,如果两者真的无法共存的话,那我放你走”

    街道盖满白絮,皎洁得像一座童话镇,季风扬站在飞雪中,与周宛清遥遥相望,犹如第一次初会,不同的是,上次为“你好”而来,这次,为“再见”而走。

    周宛清红着眼眶,秀丽绝伦的脸上满是清冷倔强,她留给了季风扬一个孤决的背影,那一走,再也没有回过头。

    季风扬带着失魂落魄回到小岛,尽他的职责。

    分开两个月后,周宛清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却至始自终都没给季风扬去一封信。

    沈夕澜捧起那盅大红袍,吹了吹茶沫,饮了一口,袅绕热汽给她的老花镜蒙上一层霜花,她觑起眼睛,若有所思地叹了一口气:“我这个囡囡啊,从小就要强,太骄傲,也太清高了”

    一刹那间,徐尘屿竟有些不知所措,季松临曾说周宛清的葬礼,他父亲没有到场,说不定季风扬根本不知道周宛清身死,也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

    这便是他的身世么,知道后,徐尘屿心头像压住了一块大石头,那份遗憾,反而随着岁月变得更浓厚了一般。

    早餐出锅,季松临把三碗热腾腾的汤圆端上桌子,他的出现,打断了一老一少的交谈。

    白瓷碗冒腾着袅袅雾气,淡黄花蕊沁出一缕香甜。

    “吃啊,愣着干什么?”季松临看着恍神的徐尘屿,提醒他。

    他陷在往事里回不过神来,听到这一句,才暂时收起莫名的愁绪,佯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桂花汤圆,”徐尘屿俯身,再闻一次那香气:“哎,很香。”

    沈夕澜像个没事人一样,舀了口汤水:“临临的手艺没有我囡囡好,她做的桂花汤圆,才是真的香。”

    说着,老太太吃了一颗,眼镜片沾上白雾气,她眯起双眼:“差点味道,你是不是忘记放糖了?”

    “您血糖太高,不能吃甜食瞅我也没用,过会儿还得吃药呢。”季松临抬起眼睛,却意外瞥见徐尘屿的神色。

    徐尘屿皱紧眉头,吃一口汤圆就抬首看他一眼,那眼神有点复杂,犹如看一只被人丢在垃圾堆,奄奄一息的小病猫般,充满爱怜。季松临心中疑惑,吃个汤圆而已,那人怎么老是偷瞟他。

    老太太唉声叹气,她心不甘情不愿地搅了搅银勺,将季松临注意力拽走,在外孙的注目下,食不知味地把早餐吃下去。

    “你放着,我来就行了,”季松临拿走徐尘屿手中的碗筷。

    “不是说好了,这次让给我收拾。我言而有信,保证给厨房拾辍干净了。”徐尘屿不给,两人一来一回间,不小心碰翻了碗筷,汤水淌湿了徐尘屿的t恤。

    “烫到没?”季松临一把拿过桌子上的蓝色抹布,手忙脚乱地去擦他胸前湿透了的衣服:“快擦擦。””

    白t映了一大块污渍,沈夕澜哎呦两声,连忙递纸递毛巾,再一看,还是没办法,只好让徐尘屿去季松临房间,换件干净的衣服。

    季松临打开衣柜给徐尘屿看:“你想穿什么?”

    徐尘屿心不在焉地说:“都可以,你随便找一件给我就行。”

    “我平时买衣服喜欢买偏大一码,我看咱俩体型差不多,你应该也合穿,”季松临翻箱倒柜,比量着身高身形,给他找了一件卫衣,转身递给他:“这件吧,快换上,天气转凉了,免得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