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松临抿了抿唇线,在黑夜里,与徐尘屿四目相对:“你相信吗?每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真正的爱情,那个人是藏匿在暗夜里的骏马,等到千帆过尽,黎明到来,他才能走到你身旁”他垂首,眨了眨长而茂密的睫毛,有些抱歉地讲:“我知道,现在不是说这些话的时候”
是的,季松临比谁都明白,今夜不是好时机,他明明有过更适合,更浪漫的晚秋和清晨,无论是生日拥抱、等待日出,还是山顶畅谈,抑或是他们在日落黄昏的初见,都比此时更美好,但他都错过了,偏偏选择了一个最不适宜的冬夜,将自己滚烫又隐忍的爱意倾诉而出。
徐尘屿侧躺着,还枕着季松临一条胳膊,他眨了下眼睛,才从巨大的惊愕中回过神来。
他们之间有过无数暧昧瞬间,却没有哪一瞬比得上今夜,其实徐尘屿不止一次想过,他们可以是好友,可以是知己,甚至如果季松临愿意的话,他们还可以是爱人,可这话真从季松临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反而不知该作何回应。
季松临赤诚而天真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意:“不是堂皇的安慰,也不是趁虚而入,只是话止于此,所以脱口而出。”这和徐尘屿曾经说过的那句,想要抱你而抱你,是同一种语境和心情。
他们都是至情至性的人。
季松临说完了,却换来徐尘屿长长久久的沉默。
两人谁都没有再出声,世界静止在这里,深夜的风很猛烈,不停敲打窗户,但那与他们无关。
季松临恋恋不舍地看着徐尘屿的眼睛,他明明看见他寥若星辰的眼眸里闪过微光,荡开的水波中藏着难以言喻的温柔,其实季松临不介意等待更长时间,也愿意陪伴在徐尘屿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未来某一天,徐尘屿真心实意说“好”,于他来讲,才是真正的功德圆满。
徐尘屿眼眸半敛,他那额头更烫了,他穿着单衣在阳台上吹了三天冷风,想是感冒了。
“你发热了,我去拿药。”季松临低低地叹了口气,掀开被子一角,坐起身,他低头找着鞋子,身子却突然一怔,他难以置信地睁大双眼。
清醒过来的徐尘屿从身后用力地,紧紧地抱着他,侧脸贴着他的背脊,无声地湿了眼角。
没有说“好”,也没有说“我愿意”, 那些赤|裸的,热烈的,与情爱息息相关的词语都没有出现在他们口中,但这个拥抱足以说明一切。
作者有话说:
我会在你身边看万物坠落,我们会变成万物坠落——来自我的好基友。
第23章 黄昏落日
余辰景掉落深海,尸体被潮水冲到岸边,卡在岩石缝隙里,缉毒队的同事找到他尸体时,手脚被海水泡得发涨,脸肿得像冷馒头,鱼虫环绕他周围,啃咬他的尸身,徐尘屿没有叫骂,也没有眼泪,只是沉默地打捞着师傅的遗体,始终一言不发。
同僚们将他带回故乡,七天后,余辰景出殡,那一天无比漫长。
初冬的清晨寒风刺骨,天际飘荡着细雨。
季松临撑着黑伞走在徐尘屿身侧,他肩膀淋湿了,却没让一丁点雨水碰到徐尘屿,两人默默无言,他们延着灵车的轨迹往前走,潮湿的脚步拖拽出雨水痕迹,从殡仪馆到陵园有两公里,一共三千步,他们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在了徐尘屿心上。
走进陵园时,听见山顶回荡着梵音,哀伤溢满了灰暗的天际。缉毒队长薨逝的消息在警局不胫而走,能到场的同僚都到了,大家穿着黑衣黑裤,除了眼睛露在外,几乎看不清模样。
孙思瑾在墓碑前放下一簇扶郎花,他摘掉帽子,对着无名墓碑深深地鞠了一躬,身后的同事排排站,也紧跟着鞠躬,敬军礼,这群警察用队友的方式送余辰景最后一程。
余辰景的妻子和女儿站在墓前,警察敬军礼的时候,他妻子泪眼摩挲,女人背过身去,偷偷摸了好几次眼睛,女儿一直小声哽咽着,躲在母亲怀里。
徐尘屿全程面无表情,在墓前洒下一杯黄粱酒,那是余辰景生前最爱的酒,他仰首看着这座埋藏着无数亡魂的山头。他今天穿高领黑毛衣,倒三角身材显得异常挺拔。
徐尘屿环视着陵园,这座山葬着他的父亲,如今又埋葬了他的师傅,墓碑前没有刻名字,没有照片,风雨飘摇间,他茫然地不知身归何处,他看着墓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终途,狠狠地打了个激灵。
季松临站在他身侧,肩膀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晨霜,他挪近两步,肩膀挨着他的肩膀,跟着悄无声息地握住他的手,以十指相扣的方式,他把掌心的温度传给他,徐尘屿回头,嘴角漾开一个隐约笑意,有安抚的意思在里面。
余辰景的妻子和吴语铃蹲在墓碑前烧纸钱,偶尔耳语两句,他妻子今日打扮得体,齐肩发编成辫子,束在脑后,风中夹杂着雨,浸湿了她的鬓发,她看起来比过去矮了些,许是佝偻着腰的缘故。
吴语铃转过头,无意间瞥见季松临和徐尘屿紧紧交握的双手,愣了一瞬,随即又想到两人是好朋友,这种境况下,季松临也许在安慰儿子呢,她目光上移,看见了他们望向彼此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她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
孙思瑾拜祭完,跟余辰景的女儿说了几句话,便走到徐尘屿跟前,两人松开相握的手,季松临暂时把空间还给他,退到一旁等着。
孙思瑾没注意到这些细节,他面色如常,走上前拍了拍徐尘屿肩膀,说:“这是领导班子商量后的决定,放松点,我们等你归队。”
徐尘屿点头,只说他明白的。
不止孙思瑾,队里长辈一一如此,他们安慰完余辰景的女儿,总要走过来同徐尘屿聊两句,对话内容无非是宽慰之类的词,在同事眼里,徐尘屿就像余辰景另一个儿子,徐尘屿接受大家的善意,他表现大方,诚恳而认真地道谢。
吴语铃看着消瘦不少的儿子,满眼心疼,她带了好些感冒药,把塑料袋递给儿子的时候,顺便伸手拍掉他衣襟上的泥土。
“医院这两天太忙了,我明天还有一台手术,等周末,妈给你炖锅鸡汤”
徐尘屿点点头,帮吴语铃拉紧衣领:“您多穿点,别感冒了。”
吴语铃似乎还有话,她用余光瞥见季松临自然而然地接过徐尘屿手中的塑料袋,又意味深长地看了两个年轻人一眼,终是什么都没讲。
该有的仪式全部走完,警局的同僚陆续下山,余辰景的妻子搂着女儿肩膀,她擦掉眼角最后那点脆弱,转回身:“小徐,出发前,你师傅老嚷着要请你来家里吃饭,我那段时间加班,没来及筹备,”她眼里有泪水,却笑着说:“你要是得空了,就来阿姨家坐坐。”
徐尘屿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在雨帘里,他脸色苍白,也笑着回应:“好。”末了又加了一句:“节哀顺变,天凉了,您也要保重身体。”
徐尘屿望向余辰景的小女儿,勉强笑了笑:“阳阳明年就要中考了吧?”
阳阳点点头,混杂着哭过后的鼻音说:“明年七月份考试,我想去市一中念高中。”
“市一中不错,师资力量都是最好的,”徐尘屿不知道还能说点什么,他看了看小姑娘,最终还是像长辈一样说了最普通又真挚的祝福:“好好念书,以后考一个好大学。”
阳阳拽了下粉色书包的带子,乖巧地抿着嘴唇点头。
“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咱们也该回家了,”女人抬手拢了拢耳侧被风吹乱的发,黑发里参杂着丝缕白色,她握紧女儿的手:“去,跟叔叔说再见。”
小姑娘今年十五岁,长得很清秀,一头乌黑长发扎起高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眼尾有颗泪痣,她鼻头通红,眼睛微肿,听到母亲的嘱咐,还是乖乖走到徐尘屿跟前:“尘屿叔叔再见,”她抬头看了季松临一眼,礼貌也说:“叔叔再见。”
徐尘屿站在山顶,眺望着那母女俩离开,季松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忽然想起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缉毒队长的场景。
当时正值晚秋,霞光将余辰景的影子拉长,告别的时候,他没回头,在风中扬起手挥了挥,随着越走越远的脚步,他那身躯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淹没在人海里。
突然间,季松临对“生命”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普通人最后能留给世界的,也许只有一抹背影,正因为如此,“有限”二字显得更加珍贵,季松临望了一眼徐尘屿的侧脸,他不知道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消磨和浪费,意外永远比明天来得更快。
不由自主地,季松临心中升起冲动和期待,他想立即牵过徐尘屿的手,牢牢握在掌心,再也不放开。
是的,季松临比谁都明白,今夜不是好时机,他明明有过更适合,更浪漫的晚秋和清晨,无论是生日拥抱、等待日出,还是山顶畅谈,抑或是他们在日落黄昏的初见,都比此时更美好,但他都错过了,偏偏选择了一个最不适宜的冬夜,将自己滚烫又隐忍的爱意倾诉而出。
徐尘屿侧躺着,还枕着季松临一条胳膊,他眨了下眼睛,才从巨大的惊愕中回过神来。
他们之间有过无数暧昧瞬间,却没有哪一瞬比得上今夜,其实徐尘屿不止一次想过,他们可以是好友,可以是知己,甚至如果季松临愿意的话,他们还可以是爱人,可这话真从季松临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反而不知该作何回应。
季松临赤诚而天真地表达着自己的心意:“不是堂皇的安慰,也不是趁虚而入,只是话止于此,所以脱口而出。”这和徐尘屿曾经说过的那句,想要抱你而抱你,是同一种语境和心情。
他们都是至情至性的人。
季松临说完了,却换来徐尘屿长长久久的沉默。
两人谁都没有再出声,世界静止在这里,深夜的风很猛烈,不停敲打窗户,但那与他们无关。
季松临恋恋不舍地看着徐尘屿的眼睛,他明明看见他寥若星辰的眼眸里闪过微光,荡开的水波中藏着难以言喻的温柔,其实季松临不介意等待更长时间,也愿意陪伴在徐尘屿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未来某一天,徐尘屿真心实意说“好”,于他来讲,才是真正的功德圆满。
徐尘屿眼眸半敛,他那额头更烫了,他穿着单衣在阳台上吹了三天冷风,想是感冒了。
“你发热了,我去拿药。”季松临低低地叹了口气,掀开被子一角,坐起身,他低头找着鞋子,身子却突然一怔,他难以置信地睁大双眼。
清醒过来的徐尘屿从身后用力地,紧紧地抱着他,侧脸贴着他的背脊,无声地湿了眼角。
没有说“好”,也没有说“我愿意”, 那些赤|裸的,热烈的,与情爱息息相关的词语都没有出现在他们口中,但这个拥抱足以说明一切。
作者有话说:
我会在你身边看万物坠落,我们会变成万物坠落——来自我的好基友。
第23章 黄昏落日
余辰景掉落深海,尸体被潮水冲到岸边,卡在岩石缝隙里,缉毒队的同事找到他尸体时,手脚被海水泡得发涨,脸肿得像冷馒头,鱼虫环绕他周围,啃咬他的尸身,徐尘屿没有叫骂,也没有眼泪,只是沉默地打捞着师傅的遗体,始终一言不发。
同僚们将他带回故乡,七天后,余辰景出殡,那一天无比漫长。
初冬的清晨寒风刺骨,天际飘荡着细雨。
季松临撑着黑伞走在徐尘屿身侧,他肩膀淋湿了,却没让一丁点雨水碰到徐尘屿,两人默默无言,他们延着灵车的轨迹往前走,潮湿的脚步拖拽出雨水痕迹,从殡仪馆到陵园有两公里,一共三千步,他们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在了徐尘屿心上。
走进陵园时,听见山顶回荡着梵音,哀伤溢满了灰暗的天际。缉毒队长薨逝的消息在警局不胫而走,能到场的同僚都到了,大家穿着黑衣黑裤,除了眼睛露在外,几乎看不清模样。
孙思瑾在墓碑前放下一簇扶郎花,他摘掉帽子,对着无名墓碑深深地鞠了一躬,身后的同事排排站,也紧跟着鞠躬,敬军礼,这群警察用队友的方式送余辰景最后一程。
余辰景的妻子和女儿站在墓前,警察敬军礼的时候,他妻子泪眼摩挲,女人背过身去,偷偷摸了好几次眼睛,女儿一直小声哽咽着,躲在母亲怀里。
徐尘屿全程面无表情,在墓前洒下一杯黄粱酒,那是余辰景生前最爱的酒,他仰首看着这座埋藏着无数亡魂的山头。他今天穿高领黑毛衣,倒三角身材显得异常挺拔。
徐尘屿环视着陵园,这座山葬着他的父亲,如今又埋葬了他的师傅,墓碑前没有刻名字,没有照片,风雨飘摇间,他茫然地不知身归何处,他看着墓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终途,狠狠地打了个激灵。
季松临站在他身侧,肩膀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晨霜,他挪近两步,肩膀挨着他的肩膀,跟着悄无声息地握住他的手,以十指相扣的方式,他把掌心的温度传给他,徐尘屿回头,嘴角漾开一个隐约笑意,有安抚的意思在里面。
余辰景的妻子和吴语铃蹲在墓碑前烧纸钱,偶尔耳语两句,他妻子今日打扮得体,齐肩发编成辫子,束在脑后,风中夹杂着雨,浸湿了她的鬓发,她看起来比过去矮了些,许是佝偻着腰的缘故。
吴语铃转过头,无意间瞥见季松临和徐尘屿紧紧交握的双手,愣了一瞬,随即又想到两人是好朋友,这种境况下,季松临也许在安慰儿子呢,她目光上移,看见了他们望向彼此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她也说不上哪里不对劲
孙思瑾拜祭完,跟余辰景的女儿说了几句话,便走到徐尘屿跟前,两人松开相握的手,季松临暂时把空间还给他,退到一旁等着。
孙思瑾没注意到这些细节,他面色如常,走上前拍了拍徐尘屿肩膀,说:“这是领导班子商量后的决定,放松点,我们等你归队。”
徐尘屿点头,只说他明白的。
不止孙思瑾,队里长辈一一如此,他们安慰完余辰景的女儿,总要走过来同徐尘屿聊两句,对话内容无非是宽慰之类的词,在同事眼里,徐尘屿就像余辰景另一个儿子,徐尘屿接受大家的善意,他表现大方,诚恳而认真地道谢。
吴语铃看着消瘦不少的儿子,满眼心疼,她带了好些感冒药,把塑料袋递给儿子的时候,顺便伸手拍掉他衣襟上的泥土。
“医院这两天太忙了,我明天还有一台手术,等周末,妈给你炖锅鸡汤”
徐尘屿点点头,帮吴语铃拉紧衣领:“您多穿点,别感冒了。”
吴语铃似乎还有话,她用余光瞥见季松临自然而然地接过徐尘屿手中的塑料袋,又意味深长地看了两个年轻人一眼,终是什么都没讲。
该有的仪式全部走完,警局的同僚陆续下山,余辰景的妻子搂着女儿肩膀,她擦掉眼角最后那点脆弱,转回身:“小徐,出发前,你师傅老嚷着要请你来家里吃饭,我那段时间加班,没来及筹备,”她眼里有泪水,却笑着说:“你要是得空了,就来阿姨家坐坐。”
徐尘屿说话时带着浓重的鼻音,在雨帘里,他脸色苍白,也笑着回应:“好。”末了又加了一句:“节哀顺变,天凉了,您也要保重身体。”
徐尘屿望向余辰景的小女儿,勉强笑了笑:“阳阳明年就要中考了吧?”
阳阳点点头,混杂着哭过后的鼻音说:“明年七月份考试,我想去市一中念高中。”
“市一中不错,师资力量都是最好的,”徐尘屿不知道还能说点什么,他看了看小姑娘,最终还是像长辈一样说了最普通又真挚的祝福:“好好念书,以后考一个好大学。”
阳阳拽了下粉色书包的带子,乖巧地抿着嘴唇点头。
“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咱们也该回家了,”女人抬手拢了拢耳侧被风吹乱的发,黑发里参杂着丝缕白色,她握紧女儿的手:“去,跟叔叔说再见。”
小姑娘今年十五岁,长得很清秀,一头乌黑长发扎起高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眼尾有颗泪痣,她鼻头通红,眼睛微肿,听到母亲的嘱咐,还是乖乖走到徐尘屿跟前:“尘屿叔叔再见,”她抬头看了季松临一眼,礼貌也说:“叔叔再见。”
徐尘屿站在山顶,眺望着那母女俩离开,季松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忽然想起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缉毒队长的场景。
当时正值晚秋,霞光将余辰景的影子拉长,告别的时候,他没回头,在风中扬起手挥了挥,随着越走越远的脚步,他那身躯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淹没在人海里。
突然间,季松临对“生命”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普通人最后能留给世界的,也许只有一抹背影,正因为如此,“有限”二字显得更加珍贵,季松临望了一眼徐尘屿的侧脸,他不知道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消磨和浪费,意外永远比明天来得更快。
不由自主地,季松临心中升起冲动和期待,他想立即牵过徐尘屿的手,牢牢握在掌心,再也不放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