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炜那时候就忍不住想,难道这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吗?顾恒注定可以得到一切,而他注定只能陪衬吗?

    不!不应该这样的,他为什么注定要陪衬别人,他凭什么不能夺回他也有份的东西!

    “可恶!你们给我等着,我总有一天会成功的!不会一辈子都受你们指挥、听你们差遣的!”

    停在无人的马路上,施炜突然抬起头,仰天大吼了一句。

    雨水打进他的眼睛和嘴巴里,他却毫无所觉,只是瞪大了眼睛,恨恨看着那在他心中根本无眼的苍天。

    好一会儿,他才喘着气低下头,雨水顺着他的头发和身体往下流,让他逐渐清醒。

    回头朝远处几乎已经看不清轮廓的公寓望了一眼,那扇还亮着橘色灯光的窗子让他的眼睛有些刺痛。

    分手吗?别作梦了。

    除非他们之间有一个人死了,否则,裴安伊就得一辈子做他的情人,永远别想改变。

    几秒钟后,远处屋子里的灯被关上了,施炜神色阴沉地收回视线,转身迈步离开。

    他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裴安伊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大雨天。

    那是两年前,有一次,因为一件和他没有什么关系的事被舅舅迁怒,他很恼火,下班后就去喝酒。

    要回家时,却突然下起了大雨,他向酒吧借了伞,摇摇晃晃地走到自己的车子边,却看到有人衣衫不整地躲在车子后面。

    那个人浑身都被雨淋湿了,缩成一团,不住喘气颤抖着,看上去就像是被主人抛弃的宠物狗。

    施炜正想赶人,那人却抬起头哀求地看着他,清秀的面容上那双水润的眼睛,仿佛在哭泣一般地望着他。

    那一瞬间,他倏然从酒精造成的昏沉中清醒过来,忘记了质疑,就这么傻傻地看着对方。

    半分钟后,有五、六个粗壮的大汉手持木棒从不远处撑着伞跑过来,嘴里骂着,“那个贱人,找到的话非打断他的腿不可!”

    听到那句话,缩在车边的人明显地抖了一下。

    等那些人走远,施炜打开车门,让那个人上了车。

    丝毫不介意那人湿淋淋的身体弄脏了他昂贵的跑车座椅,施炜发动了车子,开离那个是非之地。

    回到家他才知道,这个被他捡回来的人名叫裴安伊,二十二岁,是从那条街上最有名的牛郎俱乐部逃出来的。

    “求求你,不要送我回去好不好?我真的不想回到那里去。”那时,面对着神色严肃的自己,裴安伊跪在地上,可怜巴巴地哀求着。

    施炜其实打从心底里看不起这种人,但是面对裴安伊的哀求,他竟然狠不下心。

    “为什么要去做牛郎?”他不屑地问着,眼睛里射出的寒光几乎让裴安伊绝望。

    “我……被骗的,他们一开始只说可以让我打工、包吃包住而已。”

    “为什么要跟他们走?因为没有钱?”

    裴安伊点了点头,秀气的眉紧紧皱在一起。

    “你的家人呢?”

    “我没有家人,我是在育幼院长大的,可是两个月前,育幼院被拆了,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去做那种事的,你相信我!我找过工作,可是我只有高中学历,好长一段时间都找不到工作,遇到他们的时候,我实在已经走投无路了。”裴安伊慌乱地说着,怕施炜不相信,还紧紧抓着他的衣摆。

    施炜在他水润的眸子里看到了满满的害怕。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样的裴安伊,他仿佛看到了在舅舅面前的自己,一股难以言喻的阴郁在瞬间撞入胸腔。

    他一把拉起裴安伊,把他压在床上。

    裴安伊慌乱地看着他,不明白他想干什么。

    “你不想再回到俱乐部去了是不是?”冷冷地盯着他,施炜沉声问着。

    裴安伊急忙点头,大睁着的眸子里水波诱人。

    “那么,做我的情人,我养你。”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那双晶亮眸子里晃动着的水光全部凝结了,裴安伊傻傻地看着施炜,甚至忘记了要做点什么反应。

    施炜用手盖住了他的眼睛,没有听他的回答,低头重重吻上他。

    那一晚,他用强硬的手段,逼迫那个在育幼院长大,单纯到不谙世事的裴安伊臣服在自己身下。

    在他的哭声中,施炜占有了他,那种感觉,却好像在拯救自己。

    从回忆中醒来,施炜看着满天灰色的雨幕,自嘲地勾起了嘴角。

    原来,时间竟在不知不觉间流逝得让人毫无所觉,距离那一晚,竟然已经过了两年。

    那之后,裴安伊真的留在他的身边,做他的情人,守在他给的房子里,安静地等着他去,听他发牢骚、供他发泄欲望。

    只不过经过这两年,当年那个单纯的裴安伊已经彻底不见了。

    他学会了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学会用虚假的笑容去迎合身边的人,更学会了在施炜时不时粗暴的做爱中不着痕迹地化去自己的痛苦。

    他变得圆滑老练,越来越像自己。

    正因为越来越像,所以施炜知道,他看得到自己的野心,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的。

    其实施炜很清楚,裴安伊很聪明。

    他早就看透了一切,只不过压在心里,只在自己最需要人刺激的时候,站出来刺激自己。

    就像今晚,他故意说出那些话让自己发怒,让自己把积在胸口的火气爆发出来。这样,过了今夜,明天他才能再装出那个温和的表象。

    刚才,不应该对他动粗的……

    想到这一点,他不禁觉得有些后悔。

    两年的相处,说没有感情那是骗人的。施炜总觉得,虽然他不能说有多爱裴安伊,但至少是喜欢他的。

    喜欢他,而且想继续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

    尽管,他从来没有问过裴安伊,是不是也愿意继续维持下去。

    只是在他的概念里,裴安伊是离不开他的。至于这种荒唐的自信是哪里来的,施炜自己也不知道。

    “铃铃……”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施炜从神游中回过神,匆匆跑进了已经近在眼前的高级公寓。

    他给裴安伊的房子,就在离自己家走路不到十五分钟的地方。

    电话是顾恒打来的,施炜特意把最难听刺耳的铃声作为他的来电答铃。

    “阿恒,找我?”接起电话,他已经把声音调整到平常的状态。

    顾恒很快回了话,“嗯,阿炜,不好意思,上次欧洲商业高峰会决定的企划出了点问题,需要有人过去处理。不过晓枫刚出院不久,我不放心他,所以想让你代我去一趟。”

    施炜怔了怔,想了几秒后答应,“好的,没问题。”

    “嗯,机票我已经让秘书订好了,明天下班后你就可以直接出发。”

    “好,我知道了,放心交给我吧。”

    “嗯,上次会议是你陪我去的,这件事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明天我要陪晓枫去医院复诊,可能不进公司,就不去送你了。”

    “没关系的,晓枫比较重要。”

    “谢谢,没有别的事了。”

    “好,那回头见。”

    “嗯,再见。”

    挂上电话,施炜紧紧握着手机,心里翻腾着厌恶的感觉。

    又是这样,为什么每次都是别人做好了决定才来通知他,而他从来没有选择的余地?

    即便如此,他却还是要装出笑脸,表示自己的顺从。

    他受够了这种生活,再也不想活得如此窝囊了。

    在心里下定了决心,施炜微微眯起眼睛,藏在镜片后的眸光深沉阴郁,和那个在人前总是温和严谨的形象,相差极大。

    因为这次的出差太过临时,施炜只来得及和家里人打了招呼,本来打算第二天去哄哄裴安伊,也因为下班就必须出发而只得取消。

    一直到上了飞往英国的班机,他都还在想着回来之后一定要先去找裴安伊。

    在英国待了三天,处理了相关的问题之后,在回来之前,欧洲分公司的同事顺便陪他在伦敦逛了一圈。

    施炜想到之前先动手是自己的不对,决定给裴安伊买个礼物赔罪。

    虽然觉得裴安伊不会真的生他的气,但总要表现出诚意才好。

    转了许多地方,最后他在伦敦著名的珠宝街上买了一对钻石耳针,说是帮朋友带的。

    他记得裴安伊以前有一个耳洞,据说是小时候在育幼院被阿姨当成女孩子穿的,这些年没看过他戴耳环,也不知道那个耳洞还在不在。

    但施炜觉得,裴安伊很适合戴耳针,钻石耳针和他的眼睛应该会很配。

    “这种耳针啊,据说如果情侣两人一人戴一边的话,会带来好运哦。”走出商店的时候,同事笑着说了一句。

    “真的?什么样的好运?”

    “就算吵架也不会分手,就算分开了也能重聚,很有趣吧?”

    “说得跟真的一样。”

    “欸,我真的看到有人试过,还满灵的!不信你回去跟你女朋友试试。”

    “别开玩笑了,我是帮朋友带的。”

    微微笑了笑,他把装耳针的盒子收进口袋里。其实之所以要买一对,是怕裴安伊要是不小心掉了,还有一个可以替补。

    他并不打算和裴安伊一人戴一个。

    回国的飞机上,他忍不住开始想,裴安伊见到自己之后会有什么反应,是会假装还在生气而不理他,还是会什么都不计较地直接对他笑呢?

    想着想着,竟然有种想马上见到他的冲动。

    施炜微微摇头,对于自己这种摇摆不定的心态感到好笑。

    他回国,就先去公司向顾恒做了简报。然后把文件都交齐,他才离开公司。

    开车前往裴安伊的公寓时,他看着放在副驾驶座上的小盒子,心里有些激动。

    几天没见到他了,竟然有点想他。

    只可惜,施炜想了无数种见面时的状况,却没有想到眼前这一种。

    他买给裴安伊的公寓,已经换了主人。

    新主人刚刚买下它,正在准备重新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