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自己想到了这里,西雅尔不由得打了个寒噤——不行,这绝对不行!
自己和盛天雨是不一样的,盛天雨和洛安臣只是甥舅关系,而自己和文森特……那是毫无疑问的血缘亲情啊!
洛安臣不娶妻也可以拥有盛天雨。
但是如果文森特不结婚,而且不和艾菲拉大小姐结婚的话,那么自己就不能存在了。
就算自己私心不让那个孩子——未来的自己存在,但是如果那个孩子都不可能存在了,那么现在的自己存在又会有吗?
不可能的吧……
正所谓有因必有果,自己毁了自己存在的“因”,那么自己怎么还能想着以后呢?
如果自己答应了文森特,那么必然是亲手毁灭了自己的存在……
就算自己不怕,那么面对自己的消失,文森特会如何?其他人又会如何?
又或者,因为自己的“存在”被抹杀了,他们的记忆中根本就不存在一个“西雅尔”……
那个时候,说不定根本就不认为“西雅尔”存在的文森特会娶了自己以后的妈妈,然后生下一个叫做“西雅尔”的孩子……不,这种事情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自己辛辛苦苦冒着这么多的危险,甚至亲身试验还不稳定的时间穿梭器回来又是为了什么?
难道只是为了遵循历史?
这太可笑了——自己不是为了想要解除家族的困境,想要报仇的吗?
所以……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和文森特有过多的牵连——
西雅尔想起对方那火热的手掌游走在自己身体的每一寸,想起对方对自己施加的一切。虽然有痛苦有抗拒,但是他却绝望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痛恨。
你完了,西雅尔,你完了……你会把自己杀死的,你会让你整个家族都被你的自私覆灭的!
可是,难道真的没有两全其美的方法吗?
这些问题已经困扰了西雅尔好几天——自从他见到了盛天雨,并且觉察到盛天雨很可能已经对洛安臣生出了别的情愫,但是他自己还不知道而已——了。
而既然盛天雨会变成现在这样,西雅尔可不相信这跟洛安臣没有一点儿关系——根据他记忆中的洛安臣,西雅尔能够肯定是洛安臣早就“觉醒”了。
因此盛天雨只是个可怜的,被一只披着温和的长辈皮的野兽一步一步地引诱到锅中煮熟的白色小米糕罢了。
唔,西雅尔真不忍心看见一块软哒哒浑身无力的小米糕。
新鲜的蓝莓比那些图片上的看着要小上很多,但是,却无疑要诱人许多。
至少盛天雨趁着采摘的时候,都已经吃掉了十几颗了——至少将上面的草叶和露水甩掉,用手擦擦就吞掉了。
以前在农村的时候,这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吃法又不是没有过。
而且……盛天雨抬头看了看周围,大家都是边摘边吃的。
盛天雨甚至还发现旁边有个距离自己几步远的小胖墩是跟在他妈妈后面,他妈妈采摘的速度甚至还跟不上他“灌磨眼(土话,即为吃得很快又不懂品味,相当于胡吃海塞和囫囵吞枣的意思)”的速度。
汗颜了一把,盛天雨感觉自己还得加把劲。
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盛天雨抬头,正看到西雅尔弯下腰:“喏,手机给你。”
将盛天雨的手机还回去,西雅尔笑眯眯的()挽起袖子:“呐,z国人的话果然博大精深,‘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们加油多摘点吧,反正是自助的。”
盛天雨不知道西雅尔为什么会说这句话,但是看到西雅尔脸上难得的略微轻松的笑容,却让他不由得稍稍放下来之前一直为西雅尔担忧的心。
无论如何,是应该为他高兴的是吧!
“嗯,好吖,要不要我们比赛谁摘得多?”盛天雨眉毛一挑,笑着问道。
西雅尔头一歪,从下往上(西雅尔:这该死的身高差╰_╯)看着盛天雨:“好啊,别小看我,输了的得有惩罚……唔,就答应胜者做一件事情好了。”
盛天雨自认为自己在农村长大,怎么的也能够“秒杀”西雅尔,当即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就这么定了。输了的可别后悔!”
西雅尔看着盛天雨,哼哼,别的不说,采摘蓝莓我可不会输给你——用z国话来说就是“不蒸馒头蒸(争)口气”嘛!
结果等洛安臣来给盛天雨接机的时候,刚刚看到盛天雨,他就举手挥了挥示意了一下。
结果洛安臣还没有说话呢,就见西雅尔拉着盛天雨一下,而盛天雨脸红了一下——洛安臣以自己2.0的视力表示自己看到这一幕很不爽很不爽。
但是他很快看到盛天雨突然朝着自己飞奔而来,扑到自己怀里,还用那种软糯的语气:“我爱你!”
洛安臣的心脏就那么不争气的一跳,还没来得及表达,就看下西雅尔那家伙站在不远处,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一瞬间,任何悸动萌动感动全都烟消云散了。抱着怀里少年柔韧的身体,洛安臣现在只有四个字可以表达内心的想法——我了个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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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甯是个很乖巧的孩子,他不仅看起来很是阳光爽朗,而且为人处世也让人非常舒服。
倒不是说他这个人为人圆滑会做人,而是他的性子很真,一般来说,只要和他相处过,很少有人会讨厌他。
而现在,余林峰就处于现在这种阶段。
余林峰这个人,看起来和谁都可以打成一片,实际上他和洛安臣一样,都是对别人有很强的戒备心的。
当初樊敬文刚成为洛安臣的家庭医生的时候,那个时候余林峰没有少拿有色眼镜看樊敬文。
毕竟樊敬文和他年纪差不多大,这么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说他是权威的医师还真让人有些不敢相信。
而余林峰又把洛安臣看做了自己的好兄弟——就差没有血缘关系的那种。
那个时候的樊敬文看余林峰也是不顺眼的——谁叫他在这方面几乎什么都不懂,偏偏还对自己指手划脚的。
但是想到对方是好心,樊敬文也忍耐了下来。
说来也怪,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的关系倒是从一开始的互看不顺眼变成了可以互相随便开玩笑的好朋友了。
只是余林峰根本不知道樊敬文比他转变的速度更快——对方已经把余林峰从“不懂事的小子”跳到“朋友”之后飞快过渡到了“肥嫩多汁的兔子肉”阶段。
当然,鉴于那个时候余林峰身边的莺莺燕燕从来没有少过,樊敬文也从来没有在这方面表达过他自己有这些想法。
要说的话,其实余林峰也不是笨蛋,他的eq也不低,要不然他就不会总是女朋友换了一个一个又一个了。但是偏偏的,对于樊敬文的态度他从来没有觉得不对过。
即使是洛安臣曾经玩笑似的说过樊敬文明明是他的私人家庭医生,但是却给余林峰煮饭做菜的照顾,实在是“伤感情”。
对于洛安臣这些话,余林峰只是更加的蹭到樊敬文身边,然后用肉麻兮兮的语气说:“那是,谁叫敬文是我媳妇儿呢?是吧!”
而这个时候,不知道是真心表达还是故意起哄,樊敬文总是会用很严肃的语气说:“你是我媳妇儿。”
“哈哈,好,有敬文这么一个好老公,我当媳妇儿也不错咩哈哈哈~”余林峰每次的回答总是很“给力”的。
或许在他看来,樊敬文长得好,为人处事又严谨老道,怎么看怎么该是找个漂亮媳妇儿,生个大胖小子的人选。
又或许,在余林峰接触过的同性之间的这些事情,要不就是娘们儿兮兮的小0就是那些纨绔子弟式的,没把这些当回事儿的人。
而余林峰自认为自己不是那些男人女人都可以玩儿的家伙,樊敬文也不是那些说话细声细气,扭腰摆臀的小o所以他根本就没想过他们两个亲密点儿会有什么问题。
不过樊敬文的“温水煮青蛙”式的付出也并不是没有收获。
至少余林峰换女友的速度明显的变慢了,而他每任女友的“保质期”也短多了。
用余林峰的话来说——我是来娶老婆的又不是迎接女王的,她们还没有敬文了解我呢,实在是没有沟通语言啊。
其实吧,就是余林峰被樊敬文不知不觉地“娇养”了,所以更喜欢“享受”了而已。
但是余林峰根本就没有了解到,所以每一次很快地和现任女友分手之后,他都要蹭到樊敬文家里,要求对方做一大桌子好吃的“安慰他脆弱的小玻璃心肝儿”。
反正樊敬文很了解余林峰那个“娇弱”的身体能够接受什么食物,什么东西是万万不能碰的。
其实在这个时候,樊敬文和余林峰已经很有“夫夫”的雏形了。
但就在余林峰认为这样的日子“快乐得像只小鼠一样”,就是神仙过的日子的时候,樊敬文先绷不住了。
从认识余林峰到现在,细数起来也有好几年了。樊敬文虽然是个天生的同志,但是也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的。
高中的时候有个很可爱的小男朋友,但是两人大概都是第一次,所以磕磕碰碰的并没有建立多么牢固的感情。再加上那个时候外界对于“同志”的不认同,所以高中毕业之后两人各奔东西,就这么断了。
后来樊敬文又在a国交过一个男朋友,也是很不错的一个人。
但是因为两个人后来的观念不同,以及樊敬文骨子里传统z国人的事业为重的想法,所以在两个人确定关系后的两个月后,“备受冷落”的男朋友就提出了分手,转身扑入了一个法国人的怀抱。
算了,估计是有缘无分吧——那个时候的樊敬文正处于事业的关键时期,所以很快将全部身心投入了工作之中,忘掉了这段感情。
虽然,他真的很遗憾——他是真的绝对那个男孩子不错,想要和他认认真真的过下去的。
后来樊敬文就没有交男朋友了,一直到后来认识了余林峰。
从外表上来看,余林峰的确不是樊敬文的那盘菜——樊敬文喜欢的,就是盛天雨和卓甯那种,看起来白净可爱,笑起来乖巧,个性也温顺懂事的。
但是或许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樊敬文是真的发现余林峰不错——虽然他花了点儿,但是樊敬文知道他这种人一旦真的认定了某个人,那么绝对会变成“忠犬”,而除此之外,虽然余林峰不是那种乖巧可爱型的,但也勉强可以算是邪魅帅气型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余林峰的性格很好,很打动樊敬文。
总而言之,余林峰在樊敬文的眼中已经升级成为了“香饽饽”,或者说是游戏里的最终boss,就等着樊敬文这个“勇士”来“过关斩将”地“攻略”了。
一开始,樊敬文是这么信心满满的。
但是樊敬文在看见每次余林峰抱着自己“哥俩儿好”,每次余林峰和女友分手之后找到自己“求安慰求虎摸”之后,不久之后就会快快乐乐地投入一段新的感情后,樊敬文发现,自己似乎想的太简单了。
虽然有句话说的是“直的可以掰弯”,但是后面还有一句话是“小心不要掰断”。
当樊敬文有一次因为和朋友在一起时发现前两天还在一边喝酒一边痛惜上一段逝去的恋情的余林峰此时正在暧昧的灯光下和一个身材火辣的女人拥吻的时候,樊敬文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告白被拒是在樊敬文的意料之内的,所以在这个结果真的发生的时候,樊敬文反而松了一口气,就像是很早以前就舍不得放下的,犹豫彷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着落。
不过当樊敬文干净利落地从余林峰的家里转身走出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刚才还一脸坚决的某人脸上,现在是一片犹豫、迷茫、挣扎、不舍和失落。
遇到卓甯其实是一次意外。
虽然都说“借酒浇愁愁更愁”,但是一旦人的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地寻求酒精的麻痹,从而得到暂时的“解脱”。
所以,就在樊敬文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烈酒的时候,在台上唱着“心也碎了,泪也干了,这份感情,难舍难了……”的卓甯就进入了醉眼朦胧的樊敬文的眼中。
那个眉目干净的男孩子用低低的嗓音唱着这一首歌,或许旁人都只是听出了这个男孩子的歌很好听,很有感染力,但是樊敬文却知道,这个男孩子和他一样,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虽然是是高二的补习,但实际上从这个时候开始,就已经进入了高三的复习了。
自己和盛天雨是不一样的,盛天雨和洛安臣只是甥舅关系,而自己和文森特……那是毫无疑问的血缘亲情啊!
洛安臣不娶妻也可以拥有盛天雨。
但是如果文森特不结婚,而且不和艾菲拉大小姐结婚的话,那么自己就不能存在了。
就算自己私心不让那个孩子——未来的自己存在,但是如果那个孩子都不可能存在了,那么现在的自己存在又会有吗?
不可能的吧……
正所谓有因必有果,自己毁了自己存在的“因”,那么自己怎么还能想着以后呢?
如果自己答应了文森特,那么必然是亲手毁灭了自己的存在……
就算自己不怕,那么面对自己的消失,文森特会如何?其他人又会如何?
又或者,因为自己的“存在”被抹杀了,他们的记忆中根本就不存在一个“西雅尔”……
那个时候,说不定根本就不认为“西雅尔”存在的文森特会娶了自己以后的妈妈,然后生下一个叫做“西雅尔”的孩子……不,这种事情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自己辛辛苦苦冒着这么多的危险,甚至亲身试验还不稳定的时间穿梭器回来又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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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可笑了——自己不是为了想要解除家族的困境,想要报仇的吗?
所以……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和文森特有过多的牵连——
西雅尔想起对方那火热的手掌游走在自己身体的每一寸,想起对方对自己施加的一切。虽然有痛苦有抗拒,但是他却绝望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痛恨。
你完了,西雅尔,你完了……你会把自己杀死的,你会让你整个家族都被你的自私覆灭的!
可是,难道真的没有两全其美的方法吗?
这些问题已经困扰了西雅尔好几天——自从他见到了盛天雨,并且觉察到盛天雨很可能已经对洛安臣生出了别的情愫,但是他自己还不知道而已——了。
而既然盛天雨会变成现在这样,西雅尔可不相信这跟洛安臣没有一点儿关系——根据他记忆中的洛安臣,西雅尔能够肯定是洛安臣早就“觉醒”了。
因此盛天雨只是个可怜的,被一只披着温和的长辈皮的野兽一步一步地引诱到锅中煮熟的白色小米糕罢了。
唔,西雅尔真不忍心看见一块软哒哒浑身无力的小米糕。
新鲜的蓝莓比那些图片上的看着要小上很多,但是,却无疑要诱人许多。
至少盛天雨趁着采摘的时候,都已经吃掉了十几颗了——至少将上面的草叶和露水甩掉,用手擦擦就吞掉了。
以前在农村的时候,这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吃法又不是没有过。
而且……盛天雨抬头看了看周围,大家都是边摘边吃的。
盛天雨甚至还发现旁边有个距离自己几步远的小胖墩是跟在他妈妈后面,他妈妈采摘的速度甚至还跟不上他“灌磨眼(土话,即为吃得很快又不懂品味,相当于胡吃海塞和囫囵吞枣的意思)”的速度。
汗颜了一把,盛天雨感觉自己还得加把劲。
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盛天雨抬头,正看到西雅尔弯下腰:“喏,手机给你。”
将盛天雨的手机还回去,西雅尔笑眯眯的()挽起袖子:“呐,z国人的话果然博大精深,‘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们加油多摘点吧,反正是自助的。”
盛天雨不知道西雅尔为什么会说这句话,但是看到西雅尔脸上难得的略微轻松的笑容,却让他不由得稍稍放下来之前一直为西雅尔担忧的心。
无论如何,是应该为他高兴的是吧!
“嗯,好吖,要不要我们比赛谁摘得多?”盛天雨眉毛一挑,笑着问道。
西雅尔头一歪,从下往上(西雅尔:这该死的身高差╰_╯)看着盛天雨:“好啊,别小看我,输了的得有惩罚……唔,就答应胜者做一件事情好了。”
盛天雨自认为自己在农村长大,怎么的也能够“秒杀”西雅尔,当即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就这么定了。输了的可别后悔!”
西雅尔看着盛天雨,哼哼,别的不说,采摘蓝莓我可不会输给你——用z国话来说就是“不蒸馒头蒸(争)口气”嘛!
结果等洛安臣来给盛天雨接机的时候,刚刚看到盛天雨,他就举手挥了挥示意了一下。
结果洛安臣还没有说话呢,就见西雅尔拉着盛天雨一下,而盛天雨脸红了一下——洛安臣以自己2.0的视力表示自己看到这一幕很不爽很不爽。
但是他很快看到盛天雨突然朝着自己飞奔而来,扑到自己怀里,还用那种软糯的语气:“我爱你!”
洛安臣的心脏就那么不争气的一跳,还没来得及表达,就看下西雅尔那家伙站在不远处,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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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说他这个人为人圆滑会做人,而是他的性子很真,一般来说,只要和他相处过,很少有人会讨厌他。
而现在,余林峰就处于现在这种阶段。
余林峰这个人,看起来和谁都可以打成一片,实际上他和洛安臣一样,都是对别人有很强的戒备心的。
当初樊敬文刚成为洛安臣的家庭医生的时候,那个时候余林峰没有少拿有色眼镜看樊敬文。
毕竟樊敬文和他年纪差不多大,这么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说他是权威的医师还真让人有些不敢相信。
而余林峰又把洛安臣看做了自己的好兄弟——就差没有血缘关系的那种。
那个时候的樊敬文看余林峰也是不顺眼的——谁叫他在这方面几乎什么都不懂,偏偏还对自己指手划脚的。
但是想到对方是好心,樊敬文也忍耐了下来。
说来也怪,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的关系倒是从一开始的互看不顺眼变成了可以互相随便开玩笑的好朋友了。
只是余林峰根本不知道樊敬文比他转变的速度更快——对方已经把余林峰从“不懂事的小子”跳到“朋友”之后飞快过渡到了“肥嫩多汁的兔子肉”阶段。
当然,鉴于那个时候余林峰身边的莺莺燕燕从来没有少过,樊敬文也从来没有在这方面表达过他自己有这些想法。
要说的话,其实余林峰也不是笨蛋,他的eq也不低,要不然他就不会总是女朋友换了一个一个又一个了。但是偏偏的,对于樊敬文的态度他从来没有觉得不对过。
即使是洛安臣曾经玩笑似的说过樊敬文明明是他的私人家庭医生,但是却给余林峰煮饭做菜的照顾,实在是“伤感情”。
对于洛安臣这些话,余林峰只是更加的蹭到樊敬文身边,然后用肉麻兮兮的语气说:“那是,谁叫敬文是我媳妇儿呢?是吧!”
而这个时候,不知道是真心表达还是故意起哄,樊敬文总是会用很严肃的语气说:“你是我媳妇儿。”
“哈哈,好,有敬文这么一个好老公,我当媳妇儿也不错咩哈哈哈~”余林峰每次的回答总是很“给力”的。
或许在他看来,樊敬文长得好,为人处事又严谨老道,怎么看怎么该是找个漂亮媳妇儿,生个大胖小子的人选。
又或许,在余林峰接触过的同性之间的这些事情,要不就是娘们儿兮兮的小0就是那些纨绔子弟式的,没把这些当回事儿的人。
而余林峰自认为自己不是那些男人女人都可以玩儿的家伙,樊敬文也不是那些说话细声细气,扭腰摆臀的小o所以他根本就没想过他们两个亲密点儿会有什么问题。
不过樊敬文的“温水煮青蛙”式的付出也并不是没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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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余林峰的话来说——我是来娶老婆的又不是迎接女王的,她们还没有敬文了解我呢,实在是没有沟通语言啊。
其实吧,就是余林峰被樊敬文不知不觉地“娇养”了,所以更喜欢“享受”了而已。
但是余林峰根本就没有了解到,所以每一次很快地和现任女友分手之后,他都要蹭到樊敬文家里,要求对方做一大桌子好吃的“安慰他脆弱的小玻璃心肝儿”。
反正樊敬文很了解余林峰那个“娇弱”的身体能够接受什么食物,什么东西是万万不能碰的。
其实在这个时候,樊敬文和余林峰已经很有“夫夫”的雏形了。
但就在余林峰认为这样的日子“快乐得像只小鼠一样”,就是神仙过的日子的时候,樊敬文先绷不住了。
从认识余林峰到现在,细数起来也有好几年了。樊敬文虽然是个天生的同志,但是也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的。
高中的时候有个很可爱的小男朋友,但是两人大概都是第一次,所以磕磕碰碰的并没有建立多么牢固的感情。再加上那个时候外界对于“同志”的不认同,所以高中毕业之后两人各奔东西,就这么断了。
后来樊敬文又在a国交过一个男朋友,也是很不错的一个人。
但是因为两个人后来的观念不同,以及樊敬文骨子里传统z国人的事业为重的想法,所以在两个人确定关系后的两个月后,“备受冷落”的男朋友就提出了分手,转身扑入了一个法国人的怀抱。
算了,估计是有缘无分吧——那个时候的樊敬文正处于事业的关键时期,所以很快将全部身心投入了工作之中,忘掉了这段感情。
虽然,他真的很遗憾——他是真的绝对那个男孩子不错,想要和他认认真真的过下去的。
后来樊敬文就没有交男朋友了,一直到后来认识了余林峰。
从外表上来看,余林峰的确不是樊敬文的那盘菜——樊敬文喜欢的,就是盛天雨和卓甯那种,看起来白净可爱,笑起来乖巧,个性也温顺懂事的。
但是或许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樊敬文是真的发现余林峰不错——虽然他花了点儿,但是樊敬文知道他这种人一旦真的认定了某个人,那么绝对会变成“忠犬”,而除此之外,虽然余林峰不是那种乖巧可爱型的,但也勉强可以算是邪魅帅气型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余林峰的性格很好,很打动樊敬文。
总而言之,余林峰在樊敬文的眼中已经升级成为了“香饽饽”,或者说是游戏里的最终boss,就等着樊敬文这个“勇士”来“过关斩将”地“攻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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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樊敬文在看见每次余林峰抱着自己“哥俩儿好”,每次余林峰和女友分手之后找到自己“求安慰求虎摸”之后,不久之后就会快快乐乐地投入一段新的感情后,樊敬文发现,自己似乎想的太简单了。
虽然有句话说的是“直的可以掰弯”,但是后面还有一句话是“小心不要掰断”。
当樊敬文有一次因为和朋友在一起时发现前两天还在一边喝酒一边痛惜上一段逝去的恋情的余林峰此时正在暧昧的灯光下和一个身材火辣的女人拥吻的时候,樊敬文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傻了。
告白被拒是在樊敬文的意料之内的,所以在这个结果真的发生的时候,樊敬文反而松了一口气,就像是很早以前就舍不得放下的,犹豫彷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着落。
不过当樊敬文干净利落地从余林峰的家里转身走出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刚才还一脸坚决的某人脸上,现在是一片犹豫、迷茫、挣扎、不舍和失落。
遇到卓甯其实是一次意外。
虽然都说“借酒浇愁愁更愁”,但是一旦人的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地寻求酒精的麻痹,从而得到暂时的“解脱”。
所以,就在樊敬文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烈酒的时候,在台上唱着“心也碎了,泪也干了,这份感情,难舍难了……”的卓甯就进入了醉眼朦胧的樊敬文的眼中。
那个眉目干净的男孩子用低低的嗓音唱着这一首歌,或许旁人都只是听出了这个男孩子的歌很好听,很有感染力,但是樊敬文却知道,这个男孩子和他一样,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虽然是是高二的补习,但实际上从这个时候开始,就已经进入了高三的复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