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拯救了他的不开心,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竟然可以心想事成。

    他想见戚然,戚然就来了。

    他想吃三明治,戚然就给他送来了。

    那么他想做的另外两件事,或许有一天也能实现。

    他边吃边想,突然听见戚然问他:“周人渣,你就这么喜欢粉色吗?”

    他一个没留心,呛到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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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又酸又甜的周老师

    请say something子

    第四十六章 万缕千丝

    周楷之在醴城的人生中,有三个狼狈时刻。

    第一是每次喝药后的发作时间。

    第二是被戚然胖揍的几次。

    第三,就是现在。

    他握拳偏头咳得满脸通红,戚然就那么看着他,好像在耍一只猴。

    他没敢看戚然,边咳边想戚然话里的意思。

    喜欢粉色,他喜欢吗?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爱吃的糖是粉色的,但他喜欢的只是味道,颜色只是凑巧。

    还有什么?

    他视线不受控制地往戚然脚下瞥去,可瞥到一半又被他强拽了回来。

    咳嗽加剧了。

    戚然的脚镣戴了将近一个月,现在才提起有点不符合逻辑,能让他突然想起粉色这个关键词的,看来应该是那个夹在书里的信封。

    周楷之灌了半杯水,平复下来后道:“刚才那人是千丝局的石头,千丝局负责掌管灵魂的前世今生,我托他帮我查点东西,那个信封是结果。”

    戚然嘁一声,表情似是不信。

    周楷之放下三明治,语速有点急:“千丝局的信封一直是粉色,这么多年都没变过。”

    他看着戚然的眼睛,想让对方相信自己。

    但他的确是说了谎,千丝局会根据不同人物关系选择相应的信封——如果被调查的两个人是朋友关系,信封就是蓝色;如果是亲人,就是绿色;如果是爱人……他还没见过,不过他猜应该是红色。

    他怕戚然还误会,站起身走到讲台,取过信封放在戚然桌上:“不信你拆看看。”

    说完他心跳猛地变快了。

    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没底,当石头拿出那个信封的时候,他就被这罕见的颜色吓了一跳,他不好意思问粉色代表什么关系,想着晚上回家好好看看,结果就被戚然撞见了。

    现在,他更好奇信封里的内容了。

    戚然瞟了眼周楷之脚腕上频繁闪烁的红灯,没去动那封信。

    不管里面是什么他都不会擅自拆别人的信,他没有这习惯。

    但他注意力还是被吸引过去大半,他觉着周楷之说了一大堆根本没说到正地方。

    他心里一阵烦躁,问出的话也没过脑子:“那他拉你干嘛?”

    话一出他就后悔了,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啊?

    “他拉我是想拜托我帮他忙,”周楷之解释得很快,“他想见阿鹃但阿鹃不见他,让我帮着想办法。”

    周楷之说了什么戚然根本没细听,他满脑子都在想——周楷之现在是在对他解释。

    为什么要解释,是怕他误会吗?

    他为什么要怕自己误会?

    “……戚然?”

    “嗯?”

    “想试试吗?”周楷之问他。

    戚然怔怔:“什、什么?”

    “帮石头,”周楷之说,“你不是直男吗?直男帮直男,天经地义。”

    戚然:“……”

    原来,石头和阿鹃生前是一对恋人,但无奈遭到双方家人反对,两人约好了一起自杀殉情。

    可当两人手拉手跳进水里时,阿鹃濒死的样子和对死亡的恐惧激发了石头的求生本能,他猛地挣开阿鹃的手,自己游上了岸。

    其实他刚一出水就后悔了,但他已经没了再一次跳下去的勇气。

    他怔怔看着水面上翻滚的裙摆,极短的时间,它就彻底消失了。

    阿鹃死了,石头成了杀死自己女朋友的凶手。

    小村子一夜之间炸了锅,哭嚎、猜测、辱骂、流言海啸一般蜂拥而至,警察、记者、村干部、政府领导轮番前来调查。石头每晚都被噩梦缠绕,自责、内疚、恐惧交织,他就这样苟活了五天,趁着一个被放回家的工夫,再一次投河自尽。

    来醴城后,石头试着找过阿鹃,但阿鹃一次也没见过他。

    他去诉梦,阿鹃总是告假不在;他打听到阿鹃有时会来周楷之这上课,就隔三差五来找周楷之让他帮自己向阿鹃求情。

    “但我一次都没成功过,”周楷之说,“我只要提个‘石’字,阿鹃转身就走,谁叫也不理。”

    “干了这么不是人的事儿,还想指望人家原谅,做什么春秋大美梦呢?”

    戚然实在忍不住了,这他妈是什么事儿啊?

    自己怕死就把姑娘一个人扔水里,这不是杀人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