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藤条缠在身上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不会被河水给冲走。

    已经断粮一天,蓝天肚子很饿。

    老大和老二弄来野菜、蘑菇和野果之类的东西充饥。

    又说,幸好是这个时节,还有东西可以吃。

    蓝天这边咬一口,那边咬一口,还是呆呆地想,马上就可以出去,马上就可以回家啦。

    可是他又错了。

    又走了一天,还是没出去。

    第五天晚上,蓝天找到一个洞。

    他非常高兴,以为这是自己的洞,将其命名为“天的洞”。

    结果刚在天的洞里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有一群野獾在外面狂叫。

    蓝天想要和他们搏斗。

    结果被老大和老二说他脑抽,只好装作无辜的小白兔样钻出洞穴,撒开腿跑掉了。

    哎,蓝天想,做了逃兵。

    本来还以为今晚不用露营了呢。

    每天轮流起来放哨,好累啊。

    第六天,三个人遭遇了大黄蜂的追击。

    蓝天眼睛最尖,提前很久就发现了敌情。

    他“哇”地大叫一声,“嗖”地一下就跳进了山泉。

    老大和老二赶紧也跳了进去。

    后来,几个人又在草丛里匍匐在前进,躲开大黄蜂。

    本来只有胳膊和腿上有伤口的,这下,前胸和后背上也全都是道道了。

    就连脸上,都划得一道一道的。

    鞋又破了,只好用藤条穿起来。

    这个时候,蓝天还忍不住在脑袋里想了一下仲斯选。

    他那么干净优雅的人,变成这样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模样?

    后来立马就知道不可能。

    他才不会来这种地方,做这种事情。

    那个人不会尝试一切他算不到的东西。

    然后,到了第七天,大家终于都坚持不住了。

    体能越来越差,身上的擦伤、划伤全都开始红肿发炎。

    一开始没有人在意的那些口子,现在全都成了大问题。

    蓝天是第一个发烧的。

    还常常感到很眩晕恶心。

    之后,老大也不行了。

    第七天晚上,老二这个当过兵的人终于也倒下了。

    “不是我灭大家志气啊……”,老二说:“后天,顶多大后天,再出不去,也没有救援的话,我们就要死在这里了。”

    “呀……”,蓝天说:“还有两三天呢!不用急的,啊哈哈……!”

    “蓝天……”,老大看了他一眼,说:“别再那么没神经了……很快就会到明天,然后……很快就会到后天……”

    “所以……”,蓝天问:“意思是……我们没希望了?”

    “哎”,另外两个人叹了一口气,说:“应该还有一个人的电脑有点电,是谁的?大家写点什么话,留给家人吧。”

    “咦……咦?”

    另外两人看蓝天最小,就说:“蓝天,你先写吧。想好要写什么,再开电脑。”

    蓝天有点惊讶地看着他们。

    像他们,懂得这么多的人都说出这种话,看来,真的是离死不远了。

    蓝天呆坐在那里,想:为什么我就要这么死了呢?

    那……自己的老爹可怎么办?

    刚刚失去妻子,马上又没了儿子。

    老人怎么受得了呢。

    刚刚才当了几个月的乖儿子,这日子也太短暂了。

    蓝天是从没了妈妈之后,才第一次有了了解父母的想法。

    他甚至觉得,从没和妈妈离得这么近过。

    在过去,妈妈还在的时候,他不曾知道她的难过和压力,不曾理解她的坚持和委屈,也不曾支持过她的决定和选择。

    蓝天觉得,好像是从那一天开始,才真正开始了解自己的妈妈。

    从那一天开始,两个人的生命才融合在一起。他把她的历史刻进骨子里,同时他的历史也为她而改变。

    那,要是就这么没了,爸爸可怎么办呢?

    老大和老二在旁边轻轻地说起自己的老婆。

    蓝天又有点羡慕。

    自己可还没有老婆呢。

    甚至连一次恋爱都没谈过。

    当然,那短短的几天,不算。

    一个人恋,叫什么恋爱啊?

    他又想到了郑前。

    郑前这个人,虽然有的时候很让人受不了,可是他对自己的用心,蓝天还是感觉得到。

    其实他一直觉得特别愧疚,因为一直没有回应他。

    看见郑前把时间花在自己这边,有时候,真是挺为他感到着急的。

    同时又恨自己不争气,郑前多好的一个人,怎么就不行呢?

    其实,蓝天是真挺喜欢郑前的。

    但是大概不是对恋人的那种喜欢。

    不过他也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

    就是一直觉得,既然不是自己第一眼看到就心跳的仲斯选,那干嘛要当同性恋啊?

    可是现在,在这种情况下,他又觉得,当同性恋好像也比没有伴要强。

    听说喜欢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不然,如果能活着回去的话,试试看……试试看自己能不能对郑前培养出一点感觉?

    哎……

    不过那个人有的时候还真是挺让人受不了的……

    蓝天觉得,要说这辈子唯一比较丰富的经历,大概就是倒霉的经历。

    他这辈子甚至从来没看过一场赢了的球赛。

    只要他打开电视,自己喜欢的球队必输。

    如果去了现场,那就会是球队历史上耻辱性的惨败。

    蓝天自信,自己见过的怪人肯定是别人的100倍也不止。

    朋友们都说,他们平时,从来没见过神经病,见过的所有神经病,都是和蓝天在一起的时候,说他有吸引怪人的特质,还起了个名字叫做“极品电波”,意思是他走到哪里,都会遇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怪胎。

    经常有人说,蓝天年纪轻轻,就有很好的心态。

    不管遭遇了什么,都可以保持平静。

    蓝天自认是因为人生自己的人生阅历丰富。

    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受打击的话,那就见怪不怪了。

    可是他依然觉得,既然小事上倒了霉,大事上,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呀……

    蓝天打开笔记本电脑,还是觉得,这一切有点像做梦。

    怎么年纪轻轻的,突然就写上遗言了呢……?

    他也确实写了不少话,给爸爸的,给朋友的,给郑前的,没有给仲斯选的。

    主要是劝爸爸,不要太难过,自己去找妈妈去了,其实也挺好的哈哈。

    给郑前的呢?只有一句话:虽然你总是摆高姿态,可是和你一起的时候挺开心。

    然后他将电脑递给老二和老二,自己躺在地上,徒劳地想要回复些体力。

    老大和老二也早已想好要说些什么,很快就弄完,说,趁着还能走,抓紧时间,再走走,试试看。

    这是最后的希望,自然没有人有意见。

    又走了一会儿,三个人突然感到,连续数日被大雨迷雾包裹的这块地方,好像有些转晴。

    这是一个好兆头,于是就又来了点力气。

    走到夜晚,精疲力尽的他们无意间爬上一个山顶。

    蓝天极目远眺,竟然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一家灯光。

    他真感谢自己这没有一点散光的视力。

    有了生还的希望,老二好像又恢复了些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