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松见此情形也不敢打扰,点了一颗雪中春信,便默默退下。

    白烟自云龙纹炉顶袅袅而出,徐徐向上弥漫各个角落,降真香的气味独占鳌头,轻飘飘钻入夏枫的鼻尖。

    降真香……

    夏枫垂下眼睛,手里的匕首转得更快了。

    她确实有那么点恐男。

    这也是她一直对何子秋避之不及的原因之一。

    她生性特立独行,上辈子又是一个行走的“穷”。

    生父早早就去世了,妈妈嫁给一个好赌的混蛋,家里的担子连同暴虐的鞭挞统统施加在夏枫身上,把她打出一层坚硬的护甲。

    在魔鬼的厉色下,长年累月抗争的夏枫逼了自己一把又一把。

    也是在这期间,她学会把自己唯一的脆弱埋葬在烟雾缭绕的尼古丁里。

    她努力努力再努力,咬着牙在职场上一骑绝尘,不停还债,好不容易熬到那男人火化。

    后来,她遇上个看似风度翩翩的男人。

    但她心里有堵爬满了荆棘的铁墙,受不了过于亲密的触碰,也学不会卸下浑身的护甲。

    妈的,狗血死了。

    回忆及此,夏枫又摸了摸腰带,“啧”了一声,随手抓起桌边的贤王印,端在手里和匕首一起盘了起来,咯噔咯噔直响。

    她永远忘不了她进家门时,见到的那两个纠缠在一起的恶心身影。

    东窗事发后,夏枫默然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狠狠朝被她五花大绑的一男一女甩去脚上的高跟鞋。

    “婊子配狗。”摸出西装里的精致小盒,她用指甲盖轻轻一弹,夹出一根细烟叼在嘴里。

    她倾身向前,朝男人甩出单薄的一巴掌,抽出他裤子口袋里的打火机,点燃烟头,同时对着男人的脸,呼出一口桃子味的纯色气息:“天长地久。”

    香甜又危险。

    “小枫……”男人吸不得烟,被呛得猛烈咳嗽起来,像是要把肺咳出来一样,“你想怎么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哦,”她漫不经心地回道,又抽了一口,觉得舒坦极了,“你他妈的真恶心,比癞蛤蟆趴脚面还恶心。”

    指尖轻轻一弹,滚烫的烟灰掉落在男人的脸上,疼得男人龇牙咧嘴。

    她蓦地起身,拎起男人的衣襟拖下床,又拎起女人,把她拖到更远的客厅一角。

    女人知道夏枫的厉害,吓得心惊肉跳,瑟瑟发抖,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眼线腮红糊了一脸:“我错了,我只是一时糊涂……”

    夏枫不听他们哔哔,她舒适地躺倒,在柔软的床上弹了两下,边抽烟,边拿出手机看起小说来。

    她实则没看进心里,一直想着怎么收拾这对狗男女。

    这么些年,她为了养这个狗男人,日日加班,夜不能寐,身体早就到了极限。

    暴风似的困意很快抵达夏枫这片荒凉的彼岸,风卷残云似的,带走一片尘埃。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她就穿越了。

    “主子……”墨松壮着胆子走进来,手里端了一盘新鲜水果,“主子,苏家半个时辰前发了一张邀约函。”

    啪!

    贤王印被重重放在桌上,震得桌子都抖了三抖。

    “什么邀约函。”

    “……邀您,”墨松仿佛置身三九寒日,他收下方盘,默默往后退了两步,拿出一封信,“邀您往尘巢观涅槃。”

    尘巢涅槃。

    听罢,夏枫眸子一亮,倍儿清醒。

    啊呀,阿肆要出来了?那她责无旁贷得过去一趟,灭了这个以后会长成她眼中钉肉中刺的小侍郎。

    手里的匕首打个圈,夏枫起身接过那封信,随意一握,一齐塞入衣领。

    墨松怔怔望着她整肃完毕,潇洒离去的背影,诧异两个字大喇喇写在脸上。

    他真没想到,夏枫竟然对这个十分感兴趣,临走时嘴角还带着笑。

    料到晚间夏枫回来,心情定不差,墨松拍拍脸,打起十二分精神,准备给夏枫备下一个“小惊喜”。

    夏枫傲慢狂妄地上了自家马车,对车夫道:“尘巢。”

    车夫一愣,擦了擦汗,犹犹豫豫欲言又止,还是硬着头皮驾马前去。

    马车辘辘而行,穿过康庄大道,驶向整个天京最繁华的花街:青柳街。

    此时阳光已成淡淡的松花色,天上云彩更是灰橙相接,层层递进。

    渐渐的,光束变得越来越细,空气越发潮湿,散发出一股子霉味。

    夏枫嫌车内不透气,飞鹰一般从车窗跃出,轻飘飘落在车顶,时不时飞檐走壁一番。

    青柳街的尽头被高墙围起,只留了一道拱门,过了这道门,视线倏然逼仄起来。石灰墙瓦陡然变为木杆,横七竖八地排在天上地下,组成一间间错落无致的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