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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那点子怀疑最终没有翻起什么浪花,对于其他人来说,她那小心思脏得很,被撞倒摔跤那是老天有眼,并没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地方。
所以这几天里,知青点里也就只有朴春霞一个人一直一直的猜疑着原主宁向红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儿,而知青点之外,老支书倒是已经百分百确定宁向红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
虽然想起来他会帮宁向红对付下岔河子的人来还有点儿懊恼,但是老支书是绝对不会后悔的——一来嘛,对付外村人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他不去做才有问题呢,那是脑子有病;二来……他懊恼的是之前没有发现这宁向红是这么个人物,自己之前可能是没给她留下啥好印象;三来嘛,那就是这老支书的脑袋瓜子转得很快,但却还对自己的侄子无能为力,心里十分感慨,又沉重极了,恨不得能把侄子卜耀林抓起来狠狠抽一顿才放心。
但是老支书不是一个不知道深浅的人。
他侄子卜耀林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最清楚的,他再怎么心疼侄子,再怎么想管教侄子,他也没有真的能把手伸那么长的去管教。
卜耀林是个跟着一群人跑过串联的小青年,即使是出身农村,但却有着城里的大红兵没有的胆识——那个时候叫胆识,但在老支书看来那就是不要脸也不要命。也许旁个人不知道不清楚,但年过私塾的老支书自诩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事情要回归正轨的,现在不是这时候无所谓,总有这时候。所以他不放心侄子,但与侄子相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跟孙子那才是宝贝。
因而,这之后,在众人眼里,老支书就仿佛是忽然被雷劈开了脑袋,疏通了奇经八脉一般,忽然就对宁向红十分的关注了,又是关照她又是关心她的,给她换了一份轻巧的工作,又给她安排了一双人宿舍,还让巴艳儿也跟她一起住进去,两个人在村小学做了临时老师。
当然,与此同时,流言蜚语也是必然不会少的。
“哎呀,你们也不是没见着下岔河子的人是怎么来闹的!”老支书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们这样闹,你们以为我们村子就没有这种人呀?”他心里怕的是那古里古怪的宁向红再把村子里的壮劳力们给毁了——说起来,这宁向红绝对不是一般女人,他十分怀疑她是给上面附体了,这边什么大仙儿都有,之前还有人看见宁向红身上带着狐狸毛呢,还有下岔河子的人来的时候,那小脚老太太也说她儿子身上沾着狐狸毛……指不定,这宁向红就是给狐仙给附体了,所以才那么狠毒。
不然,一个大姑娘哪里能那么下黑手的?
村委会的人听了,也觉得老支书说得有点道理。
“你们都注意点,哪个男青年要是靠近宁向红同志,就拦着,别让他们没事儿老凑趣儿似的往人家小姑娘身边靠,人姑娘将来是要回城的,人家独生女呢。”老支书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袋,说,“咱说实话,我也是愁啊……这红颜祸水红颜祸水,都知道美女好,就没有几个正常有脑子的,知道美女好是好,她也惦记的人多呀!”他把烟袋锅在鞋底子上磕了磕,“我就指望着这丫头回城之前别在我们这村子里闹什么事儿啊,我就谢谢咯!”
老支书这话说得,在场的人也都有些认同的。毕竟村委会里也有年轻人,他们之前也是对宁向红有心思的,但是彼此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好同志,这要是宁向红确定要回城,他们也就不至于彼此之间有什么比较的心思了。
而这些事情并不是宝宁应该知道的,现在的宝宁,他已经进入了莫名其妙的情况之中。他也搞不懂为什么忽然村支书就给他安排了个这么好的地方工作,还给他安排了个双人宿舍——说实话,双人宿舍其实也就是个带着正常的两张床的屋子,中间一个火炉子,比火炕差多了,但好歹两个人住的话,是干净整洁不少,而且……跟巴艳儿这姑娘一起住也没啥太别扭的地方,这姑娘大方爽朗,更好的地方在于她也不像是这个时代的女人那样在很多事情上不得不去计较,反而是跟后世的女人差不多,独立又能干,是个好室友。
有一个还好的工作,一个好室友,最重要的是,他现在也不用想着上山里打兔子吃肉了,甚至连装个笸箩扣小鸟都不用了,宝宁也只求安安稳稳的能过了这么一年半的时间,再等等,他就能参加高考,直接回城了。
时间如流光,飞逝无可捉。
一转眼,小半年过去了,卜耀林的屁股也好了,只是走路有些不稳妥,人也打了蔫儿。
宝宁不知道卜耀林为什么会打蔫儿,但是旁人八卦还是多的,他就从八卦之中拼凑出了真相——原来这小半年来,上面政策好了很多,可惜的是,这好是对正经百姓说的,对于真的拿刀那木仓闯进人家打砸抢的大红兵跟小红兵来说还真的不是好,他们虽然被忽略了过去,但真伤到人的可不是个个儿都被忽略过去,可以说,卜耀林打蔫儿就是在这儿打蔫儿了。
他也怕啊。
宝宁却从这个八卦里嗅到了更多的东西。
这半年来,他跟赤脚大夫之间关系更进,老大夫也是无儿无女,宝宁是独生,老大夫对她是真的够好,把自己所有的知识都教给他了不说,还把自己家里的那些没被砸的东西也偷偷的给他,让他记住都埋哪儿了 ,以后能用上。
不过,对于宝宁来说,老大夫的医术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老大夫被说是赤脚医生蒙古大夫,但这老头的确知道很多,宝宁甚至怀疑这是个扫地僧。
“小宁啊,你看好这草药怎么弄啊,”老大夫拿着一株刚刚晒好的草药,给他演示怎样处理草药才能让它发挥更好的疗效,“这手这么放,切片的时候就方便很多了。”
宝宁看着他处理了一会儿就自己上手,动作很小心,不求最快但求最稳。
老大夫也在旁边监督了一会儿,看的确他做得不错,又去翻医书给他找脉案去了。当然,老大夫也已经知道那个王栓柱的事儿的确是宝宁干的了,他是乐见其成的,做大夫下手不狠怎么行?不管是男是女,做大夫的就不用忌讳男女,所以敢下手才有本事!老爷子高兴得不得了,觉得自己这也算是有后了,不由得一旁又湿了眼眶。
这边过得开心,那边王栓柱一家子可就不开心了。
自从王栓柱伤了丁丁之后,那玩意就真的不好使了,找什么人看也不行,甚至背地里都找了仙儿来看,但最后的结果就是瘪茄子加完蛋,没有任何用处。
“老娘迟早要弄死那死丫头!”王老娘咬牙切齿,眼泪扑簌扑簌的掉,人也瘦了有七八斤,看起来像是一把骨头。
然而,一个男人,那玩意不好使还怎么能是个男人呢?还不如个娘们啊!
王老娘再怎么心疼这个儿子也还是没有办法,只能答应她别的儿子,让这个儿子去矿上干活,挖矿,来养活一大家子人。
而这个消息,是被嫁到下岔河子的朴春霞给带回来了。
知道这事儿的老支书更相信宁向红是狐仙了。他又不敢跟人说,又不能少给宁向红一分一毫,心里虽然憋屈,但却着急,只盼着宁向红赶紧回城。正巧,翻过年来,城里有了消息,说知青开始可以回城了。
老支书也不管别人怎么想的,他第一个就想要宁向红赶紧回城里,少留在这里祸害人。
“这真的能行?”村长看着老支书上交的名单,疑惑地看向他。
老支书说:“不行也得行!”他左右看看,压低嗓子,说,“你怎么不想想,下岔河子那事儿,到底是谁干的?那丫头在,那就是个祸害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开启新副本啦。
男主可算是有个技能了。
第13章 我要回城(11)
拿到回城通知的那一天,别说是宝宁了,就是巴艳儿也是惊讶非常的,虽然巴艳儿都二十五了,别说在农村,就是在城市里也是真实的老姑娘了,可是她仍旧我行我素,就是不想找对象结婚,其实也由于她的真实情况,早也放弃了回城,只想这样等着靠着……谁知道,回城通知就这样直接砸到了她脑袋上。
而宝宁下乡一年多点就回城,真的是撞了大运了。
之前照顾宝宁跟巴艳儿的支书被怀疑是想要搞上她们俩谁又或者是把她俩给他家亲戚当媳妇,结果现在说给她们两个回城,这就又让一群人跌破了西洋镜,彻底是搞不懂老支书到底是为啥要对这么两个女知青这么好了。
这时候就有传言,说卜耀林看上了原主宁向红,但老支书不答应,就想要用回城这事儿把宁向红这个大美人送走,而巴艳儿又熬够了年头,是老姑娘了,不好耽误。
说起来,都是老支书的好啊!
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总算,这样的传言算是被所有人接受了。
宝宁不会告诉第三个人,这个话是他跟老大夫一起传的。老大夫毕竟是个医生,可比其他人说话有分量得多了,所以宝宁给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老大夫也马上就心领神会,决定帮这个忙。
“等你回了城,可千万别放了这些本事。”老大夫手拿把掐的教会的那些医药知识,一点儿都不想浪费,“虽然说吧,那些城里的大医院肯定更好,要啥有啥,但怎么说咱也得留点保命的本事呀,对吧?”他说着,摸出一本小册子来,放到宝宁手上,“这是我太爷爷,当年说是太医啊,那是给皇帝看过病的,不过是犯了事儿就被砍了头,你看着吧,就这个小册子里,就是他记录的宫里有的东西,不过后来到我爷爷,我爹,再到我,都不行,算是丢手艺了……”
宝宁翻开那本小册子,里面倒是没有什么神奇百怪的医药记录,反而是一些口诀,有点儿像是汤头歌,但是看起来要更谨慎一些,他忽然就想起来《红楼梦》里贾宝玉的那段论调,说是给女孩的药要轻要准,这一类的话当时他就觉得是看个热闹,但现在想起来,为什么过去宫里死人那么容易,还不是不敢用“虎狼之药”又在病期不给吃大鱼大肉,硬生生拖死的。所以这太医的“汤头歌”就更谨慎也可能有道理。但真正更有道理更有用的地方则在于,这册子里对药材的要求特别有讲究,对医理的判断也更精细。
所以这几天里,知青点里也就只有朴春霞一个人一直一直的猜疑着原主宁向红是不是哪里不对劲儿,而知青点之外,老支书倒是已经百分百确定宁向红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了。
虽然想起来他会帮宁向红对付下岔河子的人来还有点儿懊恼,但是老支书是绝对不会后悔的——一来嘛,对付外村人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他不去做才有问题呢,那是脑子有病;二来……他懊恼的是之前没有发现这宁向红是这么个人物,自己之前可能是没给她留下啥好印象;三来嘛,那就是这老支书的脑袋瓜子转得很快,但却还对自己的侄子无能为力,心里十分感慨,又沉重极了,恨不得能把侄子卜耀林抓起来狠狠抽一顿才放心。
但是老支书不是一个不知道深浅的人。
他侄子卜耀林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最清楚的,他再怎么心疼侄子,再怎么想管教侄子,他也没有真的能把手伸那么长的去管教。
卜耀林是个跟着一群人跑过串联的小青年,即使是出身农村,但却有着城里的大红兵没有的胆识——那个时候叫胆识,但在老支书看来那就是不要脸也不要命。也许旁个人不知道不清楚,但年过私塾的老支书自诩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些事情要回归正轨的,现在不是这时候无所谓,总有这时候。所以他不放心侄子,但与侄子相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跟孙子那才是宝贝。
因而,这之后,在众人眼里,老支书就仿佛是忽然被雷劈开了脑袋,疏通了奇经八脉一般,忽然就对宁向红十分的关注了,又是关照她又是关心她的,给她换了一份轻巧的工作,又给她安排了一双人宿舍,还让巴艳儿也跟她一起住进去,两个人在村小学做了临时老师。
当然,与此同时,流言蜚语也是必然不会少的。
“哎呀,你们也不是没见着下岔河子的人是怎么来闹的!”老支书早就想好了说辞,“他们这样闹,你们以为我们村子就没有这种人呀?”他心里怕的是那古里古怪的宁向红再把村子里的壮劳力们给毁了——说起来,这宁向红绝对不是一般女人,他十分怀疑她是给上面附体了,这边什么大仙儿都有,之前还有人看见宁向红身上带着狐狸毛呢,还有下岔河子的人来的时候,那小脚老太太也说她儿子身上沾着狐狸毛……指不定,这宁向红就是给狐仙给附体了,所以才那么狠毒。
不然,一个大姑娘哪里能那么下黑手的?
村委会的人听了,也觉得老支书说得有点道理。
“你们都注意点,哪个男青年要是靠近宁向红同志,就拦着,别让他们没事儿老凑趣儿似的往人家小姑娘身边靠,人姑娘将来是要回城的,人家独生女呢。”老支书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袋,说,“咱说实话,我也是愁啊……这红颜祸水红颜祸水,都知道美女好,就没有几个正常有脑子的,知道美女好是好,她也惦记的人多呀!”他把烟袋锅在鞋底子上磕了磕,“我就指望着这丫头回城之前别在我们这村子里闹什么事儿啊,我就谢谢咯!”
老支书这话说得,在场的人也都有些认同的。毕竟村委会里也有年轻人,他们之前也是对宁向红有心思的,但是彼此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好同志,这要是宁向红确定要回城,他们也就不至于彼此之间有什么比较的心思了。
而这些事情并不是宝宁应该知道的,现在的宝宁,他已经进入了莫名其妙的情况之中。他也搞不懂为什么忽然村支书就给他安排了个这么好的地方工作,还给他安排了个双人宿舍——说实话,双人宿舍其实也就是个带着正常的两张床的屋子,中间一个火炉子,比火炕差多了,但好歹两个人住的话,是干净整洁不少,而且……跟巴艳儿这姑娘一起住也没啥太别扭的地方,这姑娘大方爽朗,更好的地方在于她也不像是这个时代的女人那样在很多事情上不得不去计较,反而是跟后世的女人差不多,独立又能干,是个好室友。
有一个还好的工作,一个好室友,最重要的是,他现在也不用想着上山里打兔子吃肉了,甚至连装个笸箩扣小鸟都不用了,宝宁也只求安安稳稳的能过了这么一年半的时间,再等等,他就能参加高考,直接回城了。
时间如流光,飞逝无可捉。
一转眼,小半年过去了,卜耀林的屁股也好了,只是走路有些不稳妥,人也打了蔫儿。
宝宁不知道卜耀林为什么会打蔫儿,但是旁人八卦还是多的,他就从八卦之中拼凑出了真相——原来这小半年来,上面政策好了很多,可惜的是,这好是对正经百姓说的,对于真的拿刀那木仓闯进人家打砸抢的大红兵跟小红兵来说还真的不是好,他们虽然被忽略了过去,但真伤到人的可不是个个儿都被忽略过去,可以说,卜耀林打蔫儿就是在这儿打蔫儿了。
他也怕啊。
宝宁却从这个八卦里嗅到了更多的东西。
这半年来,他跟赤脚大夫之间关系更进,老大夫也是无儿无女,宝宁是独生,老大夫对她是真的够好,把自己所有的知识都教给他了不说,还把自己家里的那些没被砸的东西也偷偷的给他,让他记住都埋哪儿了 ,以后能用上。
不过,对于宝宁来说,老大夫的医术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老大夫被说是赤脚医生蒙古大夫,但这老头的确知道很多,宝宁甚至怀疑这是个扫地僧。
“小宁啊,你看好这草药怎么弄啊,”老大夫拿着一株刚刚晒好的草药,给他演示怎样处理草药才能让它发挥更好的疗效,“这手这么放,切片的时候就方便很多了。”
宝宁看着他处理了一会儿就自己上手,动作很小心,不求最快但求最稳。
老大夫也在旁边监督了一会儿,看的确他做得不错,又去翻医书给他找脉案去了。当然,老大夫也已经知道那个王栓柱的事儿的确是宝宁干的了,他是乐见其成的,做大夫下手不狠怎么行?不管是男是女,做大夫的就不用忌讳男女,所以敢下手才有本事!老爷子高兴得不得了,觉得自己这也算是有后了,不由得一旁又湿了眼眶。
这边过得开心,那边王栓柱一家子可就不开心了。
自从王栓柱伤了丁丁之后,那玩意就真的不好使了,找什么人看也不行,甚至背地里都找了仙儿来看,但最后的结果就是瘪茄子加完蛋,没有任何用处。
“老娘迟早要弄死那死丫头!”王老娘咬牙切齿,眼泪扑簌扑簌的掉,人也瘦了有七八斤,看起来像是一把骨头。
然而,一个男人,那玩意不好使还怎么能是个男人呢?还不如个娘们啊!
王老娘再怎么心疼这个儿子也还是没有办法,只能答应她别的儿子,让这个儿子去矿上干活,挖矿,来养活一大家子人。
而这个消息,是被嫁到下岔河子的朴春霞给带回来了。
知道这事儿的老支书更相信宁向红是狐仙了。他又不敢跟人说,又不能少给宁向红一分一毫,心里虽然憋屈,但却着急,只盼着宁向红赶紧回城。正巧,翻过年来,城里有了消息,说知青开始可以回城了。
老支书也不管别人怎么想的,他第一个就想要宁向红赶紧回城里,少留在这里祸害人。
“这真的能行?”村长看着老支书上交的名单,疑惑地看向他。
老支书说:“不行也得行!”他左右看看,压低嗓子,说,“你怎么不想想,下岔河子那事儿,到底是谁干的?那丫头在,那就是个祸害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开启新副本啦。
男主可算是有个技能了。
第13章 我要回城(11)
拿到回城通知的那一天,别说是宝宁了,就是巴艳儿也是惊讶非常的,虽然巴艳儿都二十五了,别说在农村,就是在城市里也是真实的老姑娘了,可是她仍旧我行我素,就是不想找对象结婚,其实也由于她的真实情况,早也放弃了回城,只想这样等着靠着……谁知道,回城通知就这样直接砸到了她脑袋上。
而宝宁下乡一年多点就回城,真的是撞了大运了。
之前照顾宝宁跟巴艳儿的支书被怀疑是想要搞上她们俩谁又或者是把她俩给他家亲戚当媳妇,结果现在说给她们两个回城,这就又让一群人跌破了西洋镜,彻底是搞不懂老支书到底是为啥要对这么两个女知青这么好了。
这时候就有传言,说卜耀林看上了原主宁向红,但老支书不答应,就想要用回城这事儿把宁向红这个大美人送走,而巴艳儿又熬够了年头,是老姑娘了,不好耽误。
说起来,都是老支书的好啊!
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总算,这样的传言算是被所有人接受了。
宝宁不会告诉第三个人,这个话是他跟老大夫一起传的。老大夫毕竟是个医生,可比其他人说话有分量得多了,所以宝宁给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老大夫也马上就心领神会,决定帮这个忙。
“等你回了城,可千万别放了这些本事。”老大夫手拿把掐的教会的那些医药知识,一点儿都不想浪费,“虽然说吧,那些城里的大医院肯定更好,要啥有啥,但怎么说咱也得留点保命的本事呀,对吧?”他说着,摸出一本小册子来,放到宝宁手上,“这是我太爷爷,当年说是太医啊,那是给皇帝看过病的,不过是犯了事儿就被砍了头,你看着吧,就这个小册子里,就是他记录的宫里有的东西,不过后来到我爷爷,我爹,再到我,都不行,算是丢手艺了……”
宝宁翻开那本小册子,里面倒是没有什么神奇百怪的医药记录,反而是一些口诀,有点儿像是汤头歌,但是看起来要更谨慎一些,他忽然就想起来《红楼梦》里贾宝玉的那段论调,说是给女孩的药要轻要准,这一类的话当时他就觉得是看个热闹,但现在想起来,为什么过去宫里死人那么容易,还不是不敢用“虎狼之药”又在病期不给吃大鱼大肉,硬生生拖死的。所以这太医的“汤头歌”就更谨慎也可能有道理。但真正更有道理更有用的地方则在于,这册子里对药材的要求特别有讲究,对医理的判断也更精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