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倩娇滴滴地朝着他伸出两只手,眼泪还在流,“你背我。”

    她在哀求的时候,丝毫看不出半点风尘气息,涂着红色指甲油的脚趾甚至还撒娇似的动了动。

    沈尧山现在总算知道他堂叔是怎么沦陷的了。

    这个女人确实厉害,她辗转风月场合多年,熟知怎么拿捏各种类型的男人。

    比如他堂叔,喜欢妩媚成熟的,她就妩媚成熟。

    比如沈尧山,浑身都是责任感,所以她笃定他不会丢下她。他最见不得女人哭,她就哭一哭,沈尧山就把她背到了背上。

    防备还是要有的,沈尧山告诉自己。

    她缩在自己的背上,起先没说话,他也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

    她的两只手环着他的脖子,手里还抓着那两只高跟鞋,他走一步,悬在他脖子下面的高跟鞋就晃一晃。

    “这双鞋,确实是你堂叔送的。”她闷闷地说着,也不干爹干爹地称呼了,知道那么说,只会让沈尧山更加气愤。

    “他同我在一起的时候,说自己已经跟他老婆离婚了。”

    “放屁!”沈尧山几乎脱口而出,“他上个星期才离的婚!”

    堂叔真不是个东西!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我来他家找他,就是为了把他送我的东西都还给他,彻底同他划清界限的。”

    沈尧山的心情有些复杂,那确实是他冤枉了她,难听的话他都骂过了。

    抱歉的话噎在胸口。

    没走几步,又听到她说,“所以我才不想丢掉这双鞋,这鞋太贵了,丢了我还得再买一双还给他,我是买不起这么贵的鞋的。”

    原来鞋也是要还给堂叔拿来划清界限的,怪不得她一路都不肯丢。

    她抽了抽鼻子,继续道:“还有,我只是舞女,不是小姐,难听的话你说过一次就行了,以后不许这么说我。”

    “那谁让你之前一直……”

    “那是因为你先骂我的,我生气,就故意干爹干爹地叫,气你的!你太看不起人了!”

    蓬松的卷发垂在他的脸颊旁边,有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

    沈尧山有些郁积,“对……对不起……”

    他看不到背后,岑倩脸上是和语气截然相反的得意神色,又一个人,被她拿捏地稳稳当当了。

    寒潮来临的时候,两个人蜷缩在一个树洞里取暖。

    沈尧山从宋连蝉给的包里找到了一些生火用具,在树洞外生了一堆篝火。

    小小的一团火光,两个人都在颤抖。

    不远处,一个逐渐僵硬的身影,朝着火光的方向艰难靠近。

    等到走近了,才咚地一声栽倒在地上。

    沈尧山听见动静出去查看。

    “堂叔!”

    ……

    这一夜对于宋连蝉他们来说,也非常漫长。

    天刚亮的时候,苏信醒过来了。

    他看了一眼身上盖着的衣服,坐了起来。

    宋连蝉把一把干柴丢进篝火中,张开双手取暖,随口解释道:“我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活命要紧,你不会介意吧。”

    毕竟他看上去像是那种有洁癖的人。

    苏信笑着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不远处那几具尸体,有些惊讶于她在面对寒潮时的自救速度。

    她应当经历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所以在面对危险的时候才能如此熟练地掌控全局。

    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大都还在娇滴滴地和父母撒娇,和闺蜜逛街,会因为挑选口红色号而纠结,也会挑剔地将不吃的东西从碗里夹出来。

    睡一觉就能将一切烦恼抛在脑后,心情不好就让男朋友送一杯奶茶,几袋零食。

    她没有经历过这些,这么想着,又有些替她觉得惋惜。

    等到寒潮逐渐退去,太阳升起,温度回升时,地底原本枯萎的橡树苗也开始再次展露生机。

    它们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了几千年,早已进化地比一般的橡树更能应对寒冷。

    宋连蝉对着手掌心呵出一口暖气,犹豫了很久,还是问了出来。

    “躺在上面的那个人,死状……惨烈吗?”

    苏信皱了皱眉,“什么?”

    “沈志文的尸体,跟我一起误入到这里的人。”

    宋连蝉又把手往篝火堆里靠了靠,“难道你昨天不是因为看到沈志文的尸体,过来查看,才被有巢氏袭击的吗?”

    “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尸体。”

    他来这里纯粹是因为自己知道她在这里,特意来救她脱困的。

    这个答案让她更困惑了。

    “不可能没有尸体,昨天我明明听到沈叔叔的惨叫声,他的血还溅下来了……”转念一想,心底又有了更坏的结果。

    “难道……有巢氏把他吃掉了?”

    苏信略略舒展眉头,“有巢氏只吃橡栗,没有发现尸体,就说明那个人没有死,他应该只是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