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明敢说,她自己真不太敢接。

    前两年大盛集团收购点家才花了多少钱?

    虽说那时候行业前景没有现如今这么明朗,价钱低一些是正常的……

    但那可是收购啊,而现在只要自己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就算丁薇能吹牛,自己这网站以后年净值过五十亿,不能稀释的原始股这会儿赚大发了……

    ——那也得有人信呀!

    ……

    其实,她下意识觉得,步明的两个要求,第一个版权才是重点,一千万只不过是买个保证罢了。

    成为股东了,可能版权就有自己的想法了,是这个意思吗?

    那这个意思他们还得好好考虑一下。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丁薇都没有在网上写过小说,更加没有签过类似的合同,这会儿是两眼一片空白。

    但是之前也有一个写网络小说的朋友,对于一些福利多少也听说过,可是做合同……不仅仅有福利就够了。

    好在有钱无所不能,学校里听说也有人在网站写小说,丁薇辗转拿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花了一点小钱,就看到了对方的合同。

    这是不合规矩的,但这种事也没办法界定,她只能含糊的打个擦边球。

    ……

    网站合同,无非是确定几个关键点。

    一,是签约人和笔名

    二,是如何分成以及有否奖励

    三,就是版权归属。

    在丁薇的印象中,十几年后,网站合同已经发展得很是全面。

    根据写作水平签人和签笔名都有可能,还有可能加上年限和字数要求。

    分成一般都是五五,分订阅收入和打赏收入,极少数会在三七,顶级作者不在此列。

    奖励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全勤奖,排名奖,完本奖励。

    版权归属于网站,延续到死后二十到五十年……这也是争议比较大的一点。

    如果卖出版权,那么网站将会与作者二八或五五分成,都有可能。

    ……

    但她毕竟没有亲自研究过合同。

    事实上,合同那么多,真正签约的那个作者自己估计都从来没认真看过,也只需要确定每个月能收多少钱就行了……

    在这种情况下,丁薇自然能了解的就更少。

    而此刻参考了学校那位网络小说作者的合同,在结合自己曾经隐约听说过的,她心里也有了想法。

    ……

    这时候,点家网站也是有全勤奖的。

    在不同的网站,全勤奖有可能按照收入比例,也有可能是固定额度。

    丁薇记得,十几年后是日更四千,一个月全勤六百元。但好像现在要求的是日更六千,全勤一千元。

    别小看这笔钱,很多人就是为着这个,才不断的写作。

    在漫长又机械化的写作中,有人很可能灵感迸发,渐渐脱离桎梏,成就自己。

    而有人却可能日复一日磨灭灵感,最后只能拿着全勤过日子。

    而丁薇既然想快速打开渠道,这会儿还能有什么,比实打实的金钱福利要更吸引人呢?

    ……

    首先,签人还是签笔名,都跟着别的网站一样,因为这方面也确实没什么可调整的了。

    其次,如何分成?

    那么多的网站都是五五分成,她虽然不知道运营究竟要花多少钱,但此刻既然不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还是三七吧。

    倒是道具打赏,也归为三七。

    现在看来,三七和五五可能差距不大,因为大家的收入天花板放在那里。

    但丁薇可是看过新闻的,后世打赏,一天几万元和一次性一两百万都是有可能的……

    基数大了,分成的诱惑就变得格外大。

    至于全勤……

    一天四千,六百元。

    跟一天六千,一千元。

    对于她这个日更好几万的作者来讲,并没有什么太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