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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习惯使然
瞅瞅,在院墙外,姬煜一个闪身就稳稳地落入了他院子里。
把买回的东西放了,姬煜利落地处理了两只兔子后,把其它兔子圈进了栅栏里。之后,他开始准备午饭了。
院子里,姬煜开辟出了一大块地,地里种了辣椒、青菜、西红柿、茄子、豆角……,长得红红绿绿的一片,煞是好看!
找了个盆,姬煜去地里摘了七八个辣椒,五六个西红柿,和三四条黄瓜。
午饭时,姬煜做了红烧兔子。大清早出门前他就腌制好了野猪肉,这会爆炒了后配上了辣椒。
姬煜以前试过了,这辣椒炒肉越辣味道越棒。洗过的西红柿,姬煜吃了两个,两个和泡发的海带顿了汤,还往里嗑了仨家养的鸡蛋。其它的和黄瓜一起拌了凉菜,再闷上一大盆白米饭,端菜上桌,开筷子,别提是有多爽了。
一大口肉就一大口白米饭,再来个脆黄瓜,两个字”好吃”。因体验过末世的不容易,姬煜这一世从不舍得浪费一粒粮食,次次都是光盘行动。这不,一大碗西红柿海带汤一滴不剩地进了喉咙里。
放下碗,姬煜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这样的日子可真舒坦。”
夏天本就热,姬煜吃出了汗。收拾完碗筷,姬煜搬了大沐浴桶到院子里,把大缸里晒了一上午的水轻松倒进了大沐浴桶里,而后三下五除二扒了衣裳,踩进了浴桶里。
当温润的水浸泡过姬煜的每一寸肌肤时,姬煜完全放松了下来。
享受着阳光浴,姬煜轻闭上了眼,回想起了五年前来这儿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似梦幻泡沫,却又历历在目,无尽真实。
“竟是做梦,睡过去了。”
从凉了的水里出来,姬煜换上干净衣服,顺手将先前泡了的衣服洗了晾架子上。
他抬眼望向天际倾斜的余晖,进厨房做晚饭了。
晚饭,姬煜烙了七八张饼,卷着煎蛋和洋葱炒肉就着粥吃了。
待太阳最后一丝光亮落下后,姬煜目光戚戚地注视了林子里小半天,随后一个身形起落,像只箭一样射向了林子。
夜晚的树林里很黑,但姬煜一点儿都不担心,因为他的异能让姬煜的眼睛拥有了夜视功能,再乌漆嘛黑的地方,他都能扫描的一清二楚。
他轻巧地拔地而起,跃上了一座悬崖,在崖缝里他找到了一株灵芝。又顺着崖壁飞身进了深林里。
深林里常年里都无人来或是没几个人来,草药长了不少,姬煜落地采了好些,打算回去制成药丸和药粉,应急的时候用。
没办法,上一世的习惯使然,在丧尸横行的地球末世环境下,虽然姬煜的异能已进化到足以令他的伤口在短时间内自主愈合的地步,但有药丸和药粉的话,效果还能更佳,愈合的时间也能更短上一些。尤其是受了重伤且身侧还有敌人的情况下,这些疗伤药的存在能让你和阎王爷抢回一条性命来。
第15章 养了小狼
出深林口时,姬煜听到了几声微弱的叫声,他不免停下了即将掠出去的身影。
绕过两颗大树,穿过一片密林,姬煜眼前出现了一个洞口,他试着往里走了几步,看到了一只倒在地上呈蜷曲状态的大母狼。
“这只狼死了。”姬煜只一眼就判断出了大狼的异状。
“嗷呜~!”两声微弱的叫声再次想起,姬煜绕过大母狼,找到了大母狼肚皮下的三只狼崽子,其中一只是白色的。
这些狼崽子眼睛还未张开,只懂往大母狼身子底下钻,想要汲取些温暖。殊不知,它们的母亲的脖颈上裂了一道狰狞的口子,此刻的血已经凝固,地上的血也成了暗红色。有只灰色的小狼崽可能之前爬到过血迹处,奶毛上沾了不少的鲜血,都结成块了。
“罢了罢了,既然都看到了,那便带回去吧!”姬煜俯身抱起了三只小家伙,指尖随意地一甩突地出了一处火苗来,把大母狼的尸体焚化了。
做完这一切,姬煜飞掠下了山脚,跃进了院子里。
“看来,明天得猎几头活山羊了。”一旁嗷嗷叫的小狼崽,让姬煜计划好了明天晚上要做的事情。
“睡吧!”
姬煜从柴房里翻了个矮筐子来,里面垫了他的旧衣服,把三只小狼崽抱了进去,然后在它们身上也覆了一层旧衣服。
次日一早,是小狼崽子们将姬煜给吵醒的。姬煜穿好衣服,拍了拍狼崽子们,去厨房熬粥了。
今早的粥熬的格外软糯,姬煜舀了一碗晾出来,等差不多凉了,倒进了碟子里,放到了小狼崽子们面前。
吃是一种本能,人如此,动物们也是如此。
这不,姬煜刚把碟子递过去,狼崽子们就闻着味儿凑了脑袋上去,开始围着米煳舔食了。
趁它们吃着,姬煜出门去院里喂了鸡和昨天捉的兔子们。
姬煜家里有口井,这方便了他浇院子里的菜园子,虽说姬煜的指尖也能弹出流水,但异能吗?使用多了,总归是会累的。
浇好地,姬煜进了屋里。小狼崽子们已吃完了,在地上哼哼唧唧地无目的攀爬着,姬煜由着它们去了。
他向里走了去,那是一间姬煜独辟出来的书房,书房的架子上堆了不少的书籍,有些是姬煜买的,而有些书稿则是姬煜写的志怪小说,有十多卷了吧。前两年写的这类型小说,姬煜早已送去他开的书局里印刷,而今它们都风靡于整个大熤王朝了。这十多卷结尾也快完结了,他想着过两日就去书局一趟,把它赶紧发行了。
上午写书,中午睡觉,下午姬煜做他的药丸子和药粉。虽不知他以后的人生会怎样发展,但东西都是有备无患吗!
晚上,姬煜去端了一家母山羊的窝,当天夜里,小狼崽子们就喝上了山羊奶。吃饱喝足后,这些狼崽子们至天亮了时都没再叫过。
至此,山羊一公一母带着俩小羊就在姬煜院里安了家。
瞅瞅,在院墙外,姬煜一个闪身就稳稳地落入了他院子里。
把买回的东西放了,姬煜利落地处理了两只兔子后,把其它兔子圈进了栅栏里。之后,他开始准备午饭了。
院子里,姬煜开辟出了一大块地,地里种了辣椒、青菜、西红柿、茄子、豆角……,长得红红绿绿的一片,煞是好看!
找了个盆,姬煜去地里摘了七八个辣椒,五六个西红柿,和三四条黄瓜。
午饭时,姬煜做了红烧兔子。大清早出门前他就腌制好了野猪肉,这会爆炒了后配上了辣椒。
姬煜以前试过了,这辣椒炒肉越辣味道越棒。洗过的西红柿,姬煜吃了两个,两个和泡发的海带顿了汤,还往里嗑了仨家养的鸡蛋。其它的和黄瓜一起拌了凉菜,再闷上一大盆白米饭,端菜上桌,开筷子,别提是有多爽了。
一大口肉就一大口白米饭,再来个脆黄瓜,两个字”好吃”。因体验过末世的不容易,姬煜这一世从不舍得浪费一粒粮食,次次都是光盘行动。这不,一大碗西红柿海带汤一滴不剩地进了喉咙里。
放下碗,姬煜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这样的日子可真舒坦。”
夏天本就热,姬煜吃出了汗。收拾完碗筷,姬煜搬了大沐浴桶到院子里,把大缸里晒了一上午的水轻松倒进了大沐浴桶里,而后三下五除二扒了衣裳,踩进了浴桶里。
当温润的水浸泡过姬煜的每一寸肌肤时,姬煜完全放松了下来。
享受着阳光浴,姬煜轻闭上了眼,回想起了五年前来这儿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似梦幻泡沫,却又历历在目,无尽真实。
“竟是做梦,睡过去了。”
从凉了的水里出来,姬煜换上干净衣服,顺手将先前泡了的衣服洗了晾架子上。
他抬眼望向天际倾斜的余晖,进厨房做晚饭了。
晚饭,姬煜烙了七八张饼,卷着煎蛋和洋葱炒肉就着粥吃了。
待太阳最后一丝光亮落下后,姬煜目光戚戚地注视了林子里小半天,随后一个身形起落,像只箭一样射向了林子。
夜晚的树林里很黑,但姬煜一点儿都不担心,因为他的异能让姬煜的眼睛拥有了夜视功能,再乌漆嘛黑的地方,他都能扫描的一清二楚。
他轻巧地拔地而起,跃上了一座悬崖,在崖缝里他找到了一株灵芝。又顺着崖壁飞身进了深林里。
深林里常年里都无人来或是没几个人来,草药长了不少,姬煜落地采了好些,打算回去制成药丸和药粉,应急的时候用。
没办法,上一世的习惯使然,在丧尸横行的地球末世环境下,虽然姬煜的异能已进化到足以令他的伤口在短时间内自主愈合的地步,但有药丸和药粉的话,效果还能更佳,愈合的时间也能更短上一些。尤其是受了重伤且身侧还有敌人的情况下,这些疗伤药的存在能让你和阎王爷抢回一条性命来。
第15章 养了小狼
出深林口时,姬煜听到了几声微弱的叫声,他不免停下了即将掠出去的身影。
绕过两颗大树,穿过一片密林,姬煜眼前出现了一个洞口,他试着往里走了几步,看到了一只倒在地上呈蜷曲状态的大母狼。
“这只狼死了。”姬煜只一眼就判断出了大狼的异状。
“嗷呜~!”两声微弱的叫声再次想起,姬煜绕过大母狼,找到了大母狼肚皮下的三只狼崽子,其中一只是白色的。
这些狼崽子眼睛还未张开,只懂往大母狼身子底下钻,想要汲取些温暖。殊不知,它们的母亲的脖颈上裂了一道狰狞的口子,此刻的血已经凝固,地上的血也成了暗红色。有只灰色的小狼崽可能之前爬到过血迹处,奶毛上沾了不少的鲜血,都结成块了。
“罢了罢了,既然都看到了,那便带回去吧!”姬煜俯身抱起了三只小家伙,指尖随意地一甩突地出了一处火苗来,把大母狼的尸体焚化了。
做完这一切,姬煜飞掠下了山脚,跃进了院子里。
“看来,明天得猎几头活山羊了。”一旁嗷嗷叫的小狼崽,让姬煜计划好了明天晚上要做的事情。
“睡吧!”
姬煜从柴房里翻了个矮筐子来,里面垫了他的旧衣服,把三只小狼崽抱了进去,然后在它们身上也覆了一层旧衣服。
次日一早,是小狼崽子们将姬煜给吵醒的。姬煜穿好衣服,拍了拍狼崽子们,去厨房熬粥了。
今早的粥熬的格外软糯,姬煜舀了一碗晾出来,等差不多凉了,倒进了碟子里,放到了小狼崽子们面前。
吃是一种本能,人如此,动物们也是如此。
这不,姬煜刚把碟子递过去,狼崽子们就闻着味儿凑了脑袋上去,开始围着米煳舔食了。
趁它们吃着,姬煜出门去院里喂了鸡和昨天捉的兔子们。
姬煜家里有口井,这方便了他浇院子里的菜园子,虽说姬煜的指尖也能弹出流水,但异能吗?使用多了,总归是会累的。
浇好地,姬煜进了屋里。小狼崽子们已吃完了,在地上哼哼唧唧地无目的攀爬着,姬煜由着它们去了。
他向里走了去,那是一间姬煜独辟出来的书房,书房的架子上堆了不少的书籍,有些是姬煜买的,而有些书稿则是姬煜写的志怪小说,有十多卷了吧。前两年写的这类型小说,姬煜早已送去他开的书局里印刷,而今它们都风靡于整个大熤王朝了。这十多卷结尾也快完结了,他想着过两日就去书局一趟,把它赶紧发行了。
上午写书,中午睡觉,下午姬煜做他的药丸子和药粉。虽不知他以后的人生会怎样发展,但东西都是有备无患吗!
晚上,姬煜去端了一家母山羊的窝,当天夜里,小狼崽子们就喝上了山羊奶。吃饱喝足后,这些狼崽子们至天亮了时都没再叫过。
至此,山羊一公一母带着俩小羊就在姬煜院里安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