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我和刘大壮的现金与银行卡都放进了随身行李,于是我俩来之前还雄赳赳气昂昂,一副贵宾的高姿态,此刻就灰头土脸找机场人员帮忙广播寻找行李。

    幸亏我们的行李并非丢失,而是排队在我前方的人错拉了箱子。等上了出租才发现不对劲,返回来归还。

    始作俑者是个青年男子,特别爱开玩笑的样子。寒风呼啸中,他紧了紧刘大壮的手掌说:“抱歉啊兄弟,还好牵走的不是姑娘,否则,我可能就不还回来了。”

    艾玛,他这是变相夸我有点姿色吗?我内心隐隐激动着,刘大壮却一脸“你还不如牵走姑娘呢,不还都行”。于是我俩一如往常每个时刻,分分钟短兵相接。

    男子用特别荒诞的眼神巡视我许久,喃喃道,“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你有些眼熟。”

    我说什么来着?觉得我漂亮是吧?想搭讪了是吧?我不是这么没原则的美少女!可惜,我身边有个没原则的刘大壮,他见杆往上爬,想利用我的美色博取帮助,“听口音,您是本地人?我们两初到望城,也没个亲朋好友,不知住哪个区域比较方便?最好人流量多,信息比较密集的地方。”

    青年男子大概也不好意思拉错了我们的行李,思忖片刻,“跟我走吧。”

    男子姓何,叫何渊。他打车将我何刘大壮送到市区酒店,还留下了电话,说我俩在望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

    我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偷拍的盛杉照片递出,道明来意:“其实我俩来这儿是找人的。我有个非常重要的朋友失去了下落,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望城。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留意一下。”

    何渊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像撞见世界奇迹般膛大瞳孔,眉毛不自觉挑了挑,“我就说,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他的确见过我,在盛杉的手机里。

    照片是在斯里兰卡拍下的。那日,我穿了白纱,身后站着的男子,垂眼含笑,帮我打了最漂亮的蝴蝶结。盛杉在一旁,忍不住偷偷记录,可很多事情,直到今日,我才恍然大悟,却已无力回头。

    望城海边有家木制咖啡屋,叫沧海一杯,建在一颗特别大的榕树下,老板是何渊。

    冬天的傍晚,海风凛凛,我与刘大壮到的时候根本没客人。举目,只见昏昏暗落地窗旁,有双细长的腿,闲散耷在躺椅里。

    当你突然找到一个消失很久的人,那种小心翼翼接近的心情,好似接近神明,生怕惊扰到对方,她又倏地消失。可盛杉向来机敏,容易被惊动,我们刚推门而入,她已从酣睡状态幽幽转醒,侧头望来。

    我和她只对视那么一眼,往事便像海浪拍打礁石,汹涌得越来越厉害。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令我欲语泪先流,岂料盛杉并未如想象般,对我的出现产生排斥。

    相反,见到风尘仆仆的我,她差点从摇椅处摔下,趔趄几下后立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握住我的手,跟见到总理般激动,“程改改,你丫怎么才找来?!”

    她身上的甜菊香味,没有被咸腥的海水掩盖,刺激着我的嗅觉,令我想起与她同居的日子、哦错了,同居一室的日子……

    可,欸,不对,听这意思,她对我的到来好像早有期待和预见。

    她不是带着千疮百孔的心情逃离滨城的嘛?!

    她不是打定了主意要一辈子和以前的人事断绝关系?!

    她不是应该怕被我们找到吗?!

    “你此刻应该转身就逃啊……为什么剧情是这样子?我准备好劝你的台词要怎么办?!”

    盛杉借着身高优势,将我的脸用力挤成一团,“你再不来,我就要客死他乡了!”

    后来,盛杉讲,当初她一意孤行离开滨城,的确想过,不再与以前的人事产生联系。她要找个小岛,看潮起潮落,听风过无痕……

    “那为什么又期待我出现?”

    让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余生不安,要那个人后悔没能亲口对她说出一句喜欢,孑然一身跑到没有我们的城市疗伤,多么拉风的事情。

    “因为没钱拉风了啊。”

    ……没毛病。

    据称,她没想在望城停下,原本是打着环游世界的主意,可刚走到望城,钱包已经空空,“早知离开的时候就多拿点现金,原来浪迹天涯这么难。”

    她想说的,应该是找份工作那么难。

    可以想象,从前挥金如土的大小姐,常常十几张卡在手。现在想隐匿行踪,只能靠现金。无奈她的课程没结业,不管自身多么优秀,没文凭,就没有大企业肯录取,才辗转到了这家咖啡馆打零工。

    盛杉被人拍下照片那天,恰逢望城一场台风过境,冷得不行,随身衣物又没特别厚的,只好在地摊随便淘了一件,被人取笑天山童姥。

    重点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两人不吵不相识,之后经常在同辆公交上遇见,何渊被她吸引,主动攀谈,便有了盛小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咖啡店员。

    “败笔。”

    看得出,盛杉很崩溃。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乱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听完,我不淡定了,“既然辛苦,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她翻了翻白眼,“当初是我要走,现在自己跑回去,好意思么?”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一年零六个月。程改改,你居然花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我,太丢叶慎寻的脸了!”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他在乱花间回首,声音比雨冷清。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你失信于我,何以成为我的错?

    何以成为我的错。

    “嘶……”

    面向大海的藤架上,我忽觉头疼难忍,估计连夜兼程赶来,又吹久了风。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