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卤味店跟着名声大噪,生意火爆排起长龙,林问往那里一站,比什么宣传都管用。

    高考后,林问进入大学就读,两年后申请普林斯顿研究生,将国内一摊子事情安排后,飞去美国,韩舒继续研究生深造,两人学校距离不远,开车两个小时的路程,周末时林问会过去韩家吃饭,老熟人了。

    韩舒看着餐桌上和她爸谈笑风生的林问,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多余。

    研究生毕业后,林问继续读了博士,然后带着一身头衔,回到清大母校任教。

    韩舒早一年就回国了,进入自家公司历练,浑身气场越发强大。两人走出去,一个温文尔雅的大学教授,一个雷厉风行的女霸总,人人称道,投去羡慕的目光。

    谢可可大学毕业后和刘海修成正果,孩子两岁大的时候听到林问和韩舒结婚了。她抱着孩子愣了一下,然后发自内心地祝福一声,婚礼没脸去,就让谢爸谢妈带了厚礼。

    虽然那点份子钱,对林问韩舒不值一提,但代表着谢可可那份迟来的歉意,为她当初卑劣的心思赎罪。

    韩舒盘查礼单的时候看到谢可可随了一万块礼金,微微挑眉,扫一下从浴室出来穿着睡袍的男人,似笑非笑道:“我记得当初谢可可还给你写过情书呢。”

    林问走过去,将礼单抽走扔到一旁:“大好日子,就不要提扫兴的人了。”

    然后拉黑办事,这盆花养了十年呢。

    第106章 背景板男主(无c)

    林问睁开眼睛, 茫然片刻恢复平静。上一世,他和韩舒相伴余生,已经无憾,不必伤怀。

    当然也生不起那些心思, 因为进入新的身体, 上一世的种种好像褪色, 唤不起一起共情,自然也不会有难过的心思。

    他扫一下周围环境, 发现自己穿着睡袍站在一处玻璃阳台上,手里夹了一根快燃尽的雪茄,微风拂面, 前方是一大片竹林,郁郁葱葱, 时不时飞出几只不知名的白鸟, 啼鸣歌唱, 一副岁月静好的画面。

    确认环境安全, 林问接受剧情。

    这一世,林问穿的不是言情文了, 而是一本家里长短歌颂母爱的小说。

    讽刺的是, 作者为了突出陪伴孩子的重要性,设置了极为恶心的剧情, 两个女主,一个是拿着钱打工的保姆王爱怜, 一个是忙着挣钱的单亲妈妈杨向卉。

    王爱怜的工作内容就是照顾孩子, 杨向卉是外科医生常年忙碌,然后孩子拉着王爱怜的手冲亲妈大喊:“你只知道工作工作,一回来就管七管八管我学习, 你不是我妈!王阿姨才是我妈!”

    累死累活挣钱养家的杨向卉气的吐血,偏偏所有人都指责她,说些谁让你不陪孩子的风凉话,渐渐的,连杨向卉都认为是自己的过错,有心弥补,咬着牙看儿子认保姆当干妈,给对方养老,自己只能苦哈哈地工作供两人吃喝,当了一辈子提款机。

    林问看到这里心一梗,捏着鼻子往下看。

    原身在里面是个背景板男主,快结尾了才出场,却是压死杨向卉的最后一根稻草。原身在孩子没出生前发生意外流落国外,狗血的失忆十几年,一朝恢复记忆,带着打拼来的全副身家风光回国,刚巧碰见杨向发怒吼孩子,第一印象大打折扣,后来见孩子亲保姆不亲亲妈,认定杨向卉这个母亲失责,然后发现保姆真善美,照顾别人家的孩子都这么用心。

    结局当然是娶了保姆,一家三口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杨卉好不容易得来的二婚,被毁的一干二净,孤独终老。

    林问冷漠脸,原身一个缺席十几年的人,有什么资格指责杨向卉失责,人家在你生死不明的情况下坚决生下孩子,十几年不再婚挣钱养孩子,好家伙,你闭嘴偷着乐吧。

    这一世的任务有二:一,远离女主,二,守护杨向卉。

    林问皱眉算了算,杨向卉这个时间刚刚二婚不久,二婚的对象是同个医院的同事,丧妻带女,人品端正。原文中,因为那个破孩子欺负人家女儿,才会跟杨向卉散伙。

    所以,守护杨向卉,只需要把破孩子摁住了。

    林问心里渐渐有了注意,眉头松开。

    “阿言,你怎么在这吹风。”一道腻死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问在对方抱上来前侧身躲开,冷漠道,“结束了,拿钱走人。”

    说完大步一迈,朝屋里走去,换一个房间锁门洗澡。原身正值年壮,在国外漂泊的十几年里,没有结婚,但事业起步后女人不断,都是拿钱交易的塑料关系。

    林问可没有这种爱好,甚至在这方面有些洁癖,赶紧把人打发了。

    望着镜子里成熟的男人,身材健硕,皮肤黝黑,五官不够俊俏但也端正,一双鹰眼锐利十足,一圈胡子特别性感。

    这样的人,怎么会看上王爱怜那种小家子气的女主,林问看剧情的时候被恶心的不行,以为强行降智,接受完原身记忆却有些了然。

    林问将身体仔细清理干净,在后背发现一道狰狞的刀疤,他皱了皱眉,不紧不慢地套上衣服。

    脚下这块土地不太平,玉石资源丰富,又称玉石王国。原身刚醒来时一穷二白,没有记忆,一筹莫展时被一位好心华国同胞捡走,刚开始跟着挖矿混口饭吃,没想到在这方面有些运道,捡到几块料子发家有了本钱后,渐渐开始当起中间商,借着华国人的优势,在两地之间跑来跑去,十几年下来,攒了不少钱财和人脉,当然仇人也一大框,动了别人的蛋糕,是要挨刀子的。

    其实原身在这边曾经有过一个女儿,一个舞女偷偷生的,想要母凭子贵上位,原身最讨厌不守规矩的人,留下女儿把人赶走,没想到那舞女心生报复,竟然联合外人对付原身,原身逃过一劫,刚到手的女儿却死于非命。

    原身痛不欲生,将舞女和仇人以同样的方式弄死,然后跑去结扎,再也没有孩子。

    原文中,原身一朝恢复记忆,找回国后发现自己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欣喜若狂,见儿子亲近保姆,投鼠忌器,担心悲剧再重演,所以将人一起收了,就当养一个保姆了。

    这些都是从原身的角度来看,书里没有分析,只说原身在国外发了一笔财,回国后接儿子娶保姆。

    当然,就算有这个原因在里面,也不能否定原身对杨向卉的渣男行径。替他生儿子的人杨向卉,替他养儿子的也是杨向卉,结果好处都被王爱怜占了,让人心寒。

    如今林问到来,打算金盆洗手,挣钱的法子多的是,没必要刀上舔血。回国毒打儿子,哦不,教育儿子最重要。

    一个星期后,林问出现在h市机场,不着急去认亲,先去城中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五十几平的小房子。

    “兄弟,这床不太好使,咯吱咯吱的,我给你换一张哈。”房东语气微弱,心里不太想挣眼前这个男人的钱,一看肩膀那鼓鼓的腱子肉就知道不好惹。

    “不用换,我喜欢这床的颜色。”林问说着一屁股坐在床上,咯吱咯吱的声音颇为刺耳,满意点头,原文中,破孩子嫌弃杨向卉半夜加班回家发出的声音吵人,林问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是真的吵人。

    林问装作非常稀罕地逛了圈屋子,和房东感叹:“要不是为了儿子,我一个大男人睡工地也行,不过他妈再找了一个,孩子跟着我这个没出息的亲爸,也比过去看后爸脸色好。”

    房东一听这话,立马刮目相看,附和道:“是男人!自己儿子自己养。这样吧,我看你挣钱不容易,房租比别人少一百,就算是那床的补贴了。”

    “那多谢大哥了。”林问感激涕零。

    签完合同拎着为数不多的行李入住,林问走到较小的房间窗前,望着不远处几栋金碧辉煌的大楼,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

    原文中,原身荣归故里,大把撒钱,破孩子一口爸一口爸叫的非常亲热,现在,面对一个一穷二白突然出现的穷酸老父亲,看他还亲热的起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