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找你?”弗格斯探长问道。

    露茜冷笑一声,“别看我现在这样,以前我可是马戏团里最有名的杂技演员呢!”

    想到了悲惨的遭遇,她恨恨地说道:“可是马戏团里的道具出了问题,我从高空摔下来以后,就再也没办法登台表演了。”

    说着,她从床边站起来,走向一个不大的木箱。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她的腿一瘸一拐的,有一条腿的骨头已然畸形。

    “我们在马戏团的时候,需要自己化妆,所以我喜欢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化妆方法。”露茜把木箱打开,里面就是威廉之前的装束。

    “他给了我两个先令,让我帮忙保管他的衣服,等他回来取走衣服的时候,还要再给我两个先令。”

    库克先生仍有疑虑,于是问道:“那么你给他化了什么妆呢?”

    “我在他的脸上加了一道疤,皮肤上加了一些红点和雀斑,还涂黑了几颗牙齿。除此之外,我还让他在牙龈和嘴唇之间塞了点棉花,那样看起来就像个凸嘴,整个人就会格外不一样。”

    她说的内容,和库克先生看到的完全吻合。

    库克先生花了两个先令,拿回了瓦伦先生的衣服。

    “瓦伦先生来的路上,手提箱里应该是他买来的二手衣服。我们不如去衬裙巷问问,看看他去了哪家店。”格蕾丝提议道。

    由于衬裙巷就在东区,根本不可能有出租马车愿意过来,他们只好走过去。

    一路上,公爵大人愈发觉得,自己应该规劝格雷厄姆的家人赶紧离开这里。

    瞧瞧这里都是些什么!

    巷子里的孩子们,完全没有这个年龄该有的天真可爱,他们的眼中流露出的是不怀好意,以及野兽一般的贪婪。

    公爵大人当然不知道,这里的孩子们,在十岁的时候就被当成“成年人”了。

    他们有的在工厂做工,一天工作十七个小时,男孩能拿到六个先令,而女孩最多只能拿到两个先令。

    所以一般的家庭,都是男人出去工作,女人在家做针线活和家务。

    当然,这是较为温馨的家庭。

    还有很多家庭,把家里的女孩卖给妓·院,让那些可怜的女孩堕入深渊。

    即便是半路出家的露茜,今年也不过十八岁。

    而她已经在霍尔太太手下工作四年了。

    很多其他女孩,比她入行的时间还要早,年龄却比她还小。(1)

    所以当公爵大人看到一些站街女孩那稚嫩的脸时,他的震惊简直无以复加。

    “这是违法的,她看起来绝对不到十三岁!”

    弗格斯探长拉长着脸,“放心吧,她的出生证明上绝对有十三岁,你以为我以前没有查过吗?”

    这当然不是说她们真的有十三岁,而是说她们的年龄做了假。

    但弗格斯探长又能怎么样呢?

    要说东区的人里,反而是妓·女们是最无害的。

    她们既不会像小偷一样摸走别人的钱包,也不会在晚上敲别人的闷棍。

    她们唯一获得金钱的方法,也是用自己的身体作为交换。

    路过了站街女孩密集的区域,再往前走,他们又碰到了一群醉鬼。

    这些人有男有女,全无风度与尊严,嘴巴像苍蝇的虹吸管一样,包住瓶口,大口吮着手里的廉价酒。

    情况到了衬裙巷,才稍微好了一些。

    不过仍旧偶尔有粗鄙的话从远处传来。

    “来啊!该死的母猪,我不怕你!”

    “是吗?”

    “是!”

    “你死定了!我会打烂你的头!”

    “嗷!该死的!下地狱吧!”

    然后就是一阵惨叫。

    明显是两人把言语付诸了行动。

    公爵大人觉得这两个人不用等着下地狱,她们应该本来就活在地狱里。

    “那是什么?”弗格斯探长眼尖地看到了一堆“蠕动的衣服”。

    他们走进一个荒废的小院里。

    院子里的房屋已经坍塌,又没有人修缮,只剩下不大的一小块院子,无人看顾。

    格蕾丝蹲下去查看的时候,听见了一声微弱的气音在说“救命”。

    发现有人靠近,那堆破烂衣服里的人才抬起头来,刚一张嘴,就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约瑟夫眼疾手快地把格蕾丝拽向身后,自己却不可避免地被呕吐物喷溅到了裤腿。

    在他身后的格蕾丝一脸探究地看向自己的雇主。

    如果说之前公爵大人对她的态度是出于一个宽容雇主的仁慈的话,此刻明显已经不是了。

    没有哪个雇主会为了仆人挺身而出。

    那么……

    格蕾丝合理分析。

    会不会是因为公爵大人没有亲兄弟呢?

    可别提伯爵家的那两个,他们两个可能巴不得艾斯比家族赶紧绝户,好把遗产都搬到自己家里呢。

    于是格蕾丝眼中露出恍然大悟的光芒。

    原来公爵大人把我当成了亲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公爵大人回忆录:

    当我以为爱情在我老婆的心中萌芽的时候,她却想和我拜把子。

    1此时的法律规定,雏·妓最低年龄应为十三岁,1885年,年龄下限提高到了十六岁。

    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女孩的父母会把自己十岁左右的女儿当成十三岁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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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流浪汉凯文

    流浪汉还趴在地上,吐着酸水。

    不过看起来这人应该是肚子里没什么存货了。

    格蕾丝看着公爵大人的裤子,想到他的手帕被小扒手偷走了,连忙拿出自己的手帕,递了过去。

    公爵大人把手帕拿在手里,擦了一下之后,就再也没有擦第二下。

    因为他在手帕的一角,看到了一株刺绣的铃兰。

    他忍不住攥紧了手帕。

    一旁的库克先生慌乱地说道:“我们现在怎么办?这家伙看起来可不太好啊!”

    正说着话,他突然目光一凝,指着流浪汉大喊了一声,“怎么是你?”

    “他就是那个带走威廉的流浪汉!”库克先生告状似的转向弗格斯探长。

    “你把他带哪……”

    话说到一半,几人就看到,流浪汉晕倒在了自己的呕吐物里。

    人都已经看到了,自然不可能见死不救,何况这家伙可能还知道瓦伦先生的行踪。

    库克先生和弗格斯探长去了街上,准备跑到东区之外,找个医生过来。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被留在原地,守着这个流浪汉。

    “手帕……”公爵大人忍住自己的嫉妒心,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我看这个手帕的图案挺别致的,是特别订做的吗?”

    格蕾丝摇了摇头,“这是我母亲绣的,她的针线活一向不错。”

    听了她的话,公爵大人立刻觉得,裤子上的污渍都不讨人厌了。

    他的眼睛闪过一抹亮光,“这么说,克里斯蒂夫人很喜欢铃兰了?”

    格蕾丝抿嘴微笑,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她对面的公爵大人不自觉地咧开了嘴,眼角眉梢都透着喜悦。

    啊!

    是格雷厄姆自己喜欢!

    那个胸针不是要送给别人!

    是送给他自己的!

    要不是场合不对,公爵大人简直就要和着音乐跳一支舞了。

    与此同时,巷子斜对面的一家二手服装店里,穿着半旧礼服的店主正趴在柜台上,聚精会神地往两人的方向看。

    因为都住在衬裙巷,小店主们互相之间也见过几面。

    是以这位店主模糊地认出了格蕾丝,猜测她就是克里斯蒂家那个颇有出息的长子。

    十八岁,就是公爵府的总管。

    对于衬裙巷的人来说,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美差。

    不过旁边那个高个子是谁?

    看起来可挺有派头的。

    店主看着两人说话的时候态度相当温和,只以为那是格蕾丝的某个朋友。

    就在他看得入神的时候,格蕾丝向着他的方向走了过来。

    店主猛得从柜台后窜了出来,打开了房门,“您就是小克里斯蒂先生吧?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格蕾丝碰了下帽檐,说道:“请问您的店里有毛巾和热水吗?如果有肥皂的话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