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章,12点之前更,现在我要去上班了呜呜。

    第63章 22岁

    迟晚晚来到二楼。

    二楼的格局跟家里差不多。

    迟晚晚站在第一间房门口, 手搭在门把手上,却迟迟未动。

    阳光透过窗户落进走廊, 落在地上,星星点点,碎裂成块。

    迟晚晚深吸一口气,用力推开了门。

    视线落进屋里的那一刻, 她站在门口, 一时间有些茫然。

    震惊和困惑一齐涌上心头,侵袭着她的心。

    开门之前,迟晚晚在心里猜测了很多种可能。

    但她唯独没有想到, 答案居然会是如此“清新脱俗”。

    房间里的大床上, 摆满了粉色的花。

    白色床单与粉色花朵交相辉映,画面还有几分美好。

    只可惜, 那些粉色的花是由一张张百元大钞折成的。

    不止床上,就连地上, 角落里,都有钞票的影子。

    “所以他这是送了我一堆钱?”

    这算哪门子相遇纪念礼物?

    果然不能相信直男的脑子。

    迟晚晚无奈,关上了第一间屋子。

    她退出去, 来到了第二间房。

    第二间房很空, 房间里只有一张桌子。

    桌子中间堆着几个红本本。

    迟晚晚走近一看,那些本子都是房产证。

    迟晚晚:“……”

    她随手翻了下,发现了压在最下面的一个笔记本。

    笔记本的封面是复古做旧的牛皮纸色调,封面上没有写字。

    她把本子翻开,映入眼帘的一行遒劲有力的字。

    ——这是我的第一篇日记, 写于我跟她相遇的第八个年头。

    迟晚晚认得,这是江逾白的笔迹。

    相遇的第八年?那也就是说,这本日记是江逾白从她十三岁的时候开始写的。

    她细细读来那些文字,难以想象不苟言笑的他,居然会写出那样的话语。

    青春期的不安与困惑,他好像都有。

    就像一个普通的人类一样,也会因为爱情而烦恼。

    最近的一篇写于七天前,那天她单方面跟他“冷战”了。

    他在日记里写道: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不会读心,我也没有任何超能力,那么我在察觉他人心思方面是不是就能有所长进呢?尽管我跟晚晚已经认识了十七年,可有的时候我似乎并不懂她。

    她一向善解人意,聪明大方,从不惺惺作态,扭扭捏捏,我喜欢她的坦率,喜欢她的直爽,也喜欢她有时候表现出来的傻气。

    只是今天,我突然有点难过。晚晚好像生我的气了,而我偏偏还不知道她到底在气些什么。

    通过套其他人的话,我终于知道了原因。

    她其实一直在等我,等我主动为她做点什么。

    原本我准备等毕业之后,再跟她提这件事情的。

    毕竟在人间,大学就结婚这件事,似乎不怎么光彩。

    按照人间的风俗,我准备了一套房子。

    不知道晚晚看到以后会不会喜欢,但愿她喜欢。

    如果她不喜欢也不要紧,我还有很多套备选。

    我把现金放到了房间里,因为她曾经说过,她想体验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感觉,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尽力满足她这个愿望。

    ……

    迟晚晚看着看着,悄无声息地湿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