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叶艳华今天来找,是为了封她叶芊芊的口,只有两个人知道的事情,得到了保证,日后就不怕有泄密的机会。

    一系列巧合形成如今的局面,但叶芊芊不相信真的是无巧不成书。

    再说,原文里盛珩第一次来家时,叶艳华被误以为是救了盛珩的人,她没有戳破误会,如果不是张文秀母女俩回来,叶艳华就会顺水推舟,狼子野心初现端倪。

    当然,少女叶芊芊并未察觉叶艳华这份心思,遗留后患。

    这次叶芊芊救人的方式和原文不大相同,但都阴差阳错没有叶艳华出力,叶艳华没道理那么成功的算到每一步可能出现的情形,顺理成章的让她自己成为救了盛珩的人。

    叶芊芊也因此笃定,叶艳华是‘同类’。

    只不过,叶芊芊想不明白两件事,其一,盛珩的玩伴有什么好的?难道只看到叶芊芊和盛珩完结撒花时的人前显贵,就没看见少女叶芊芊为此受的比西天取经还难的罪?

    这个问题可以有个勉强的回答,异性相吸,叶艳华就喜欢盛珩这款,谁也没办法。

    其二,叶芊芊和少女叶芊芊只是名字相同,吃食喜好并不相同,叶艳华在电影院买荸荠比她和付蔷都早的动作证明是知道她的这一喜好,叶芊芊并不认为叶胜伟知道自己这一点而特地告诉叶艳华,让叶艳华来讨好她。

    而且,叶艳华似乎对她的脾气有所了解。

    叶芊芊想不明白这件事,也没有为此纠结,很快盛家就会让人来接走叶艳华,短时间内,叶艳华全部精力都会放在盛家。

    张文秀是见不得叶艳华好过,盛家来人那天,她直接去了娘家,叶芊芊照常上课,回来的时候,叶艳华的房间门开着,里面的东西又恢复成叶艳华没来之前的模样,仿佛这个人从未出现过。

    隔一天,叶艳华给叶胜伟打电话报了信,不知说了什么,叶胜伟挂完电话喜滋滋的喝了半瓶酒,高兴得手舞足蹈。

    “以后,要是艳华和盛家那个谁培养出来点感情,俩人结婚了,那我可就发达了。”

    张文秀皱着眉头:“你可真够不要脸的,你闺女才多大,你想的可真够长远的。”

    叶胜伟醉醺醺的,眯着眼笑着说:“嘿嘿,那是,我闺女有福气,以后我享福的时候多着呢,到时候你可别羡慕我,你没生她没养她,她给的好东西你可别想要。”

    “哼,你可真是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哈哈,酒后吐真言……”

    张文秀管得严,叶胜伟喝醉的次数不多,要不然冲他这说实话的坦诚,婚前有个妻子的事也不会瞒着这么多年。

    叶芊芊对叶胜伟的说辞无言以对,反正,他醉后这夜肯定不好受。

    第二天一早,叶芊芊上学走之前,听见叶胜伟挠着鸡窝头嘀咕:“我这腿上怎么青一块?”

    张文秀没好气的说:“你自己撞桌子上了。”

    叶芊芊没管两人之间的小打小闹,蹬着自行车去学校,路上不少骑自行车上学上班的,公交车和小汽车反而是稀罕物件。

    路彦端坐在车里,无意间看向窗外,一闪而过是叶芊芊朝气蓬勃的侧脸,冬末春初的清晨阳光格外灿烂,洒在她身上,仿佛光芒万丈。

    因为过了个路口,自行车反倒比汽车走的快些,路彦端注视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

    后座的盛珩心情极好,瞧见路彦端出神,不由问:“小舅舅,你看什么呢?”

    路彦端捏捏眉心,沉声道:“没什么,昨晚没睡好,你既然决定转到这个学校,不打算出国,但也要对未来有规划。”

    “小舅舅,我知道了。”

    盛珩以前认同路彦端的说法,不过此时担心独自去坐公交车来上学的叶艳华,脸上带着点漫不经心。

    路彦端心内叹气,不再说什么。

    到了学校,路彦端带着盛珩去校长办公室,叶艳华去了二班,叶芊芊正跟吊着左胳膊来上课的付蔷说话,对上叶艳华远远看过来的笑脸,有片刻失神。

    付蔷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小声问:“你俩没一块儿来上学啊?”

    叶芊芊摇头,对叶艳华仍是往日的表情。

    第一节 上课,班主任身后跟着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子,远远看着眼熟。

    “同学们,这是我们的新同学,盛珩。”

    叶芊芊抬头看了眼盛珩,原文里少女叶芊芊和叶艳华一起去了盛珩所在的高中,怎么现在是盛珩转校过来?那盛珩的一大票爱慕者……

    我可怜的母校,节哀。

    第14章

    盛珩转到班里来还是引起了小小的震动,别的不说,付蔷就有个疑问。

    “唔,最近的转学生有点多哦,我们是高三吗?”

    还有个重点是,一班和二班都是育才高中的尖子班,正常高三学生很少会在这个关键时期转学,还轻而易举的进了尖子班,叶艳华来尖子班是通过考试的,这半路出家的什么来头?

    叶芊芊摊手:“我们的确是高三的青春美少女啊。”

    付蔷乐了,耸耸肩说:“反正不关咱的事儿,多个长得好看的男生养养眼也不错。”

    “这倒是。”

    付蔷顿时警惕起来,她还相中叶芊芊给自己做亲嫂子呢,故作不在意的问:“咦,芊芊,你也觉得他好看啊?”

    “还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