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只是一张cd,十来首歌。
这就是区别。
其实受限于音乐播放器必须外接c这样的设备才能传输数字信息与文件,所以接口一直都是比较重要的技术与零部件,如果没有火线,e-song必然只能选择因特尔的b11接口。
这是个让陈子迩觉得恶心的地方,就是没有达到完美的感觉。
要知道火线是第一代iod如此出众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处在99年末00年初这样的时间节点,法德尔能想到的就只有b11,它的最快传输速度不过12bs,而火线呢?400b-1gbs,只从数字就能看出两者的巨大差距。
虽然因特尔微软飞利浦等公司联盟一直在主推b20,大家都在等,各方消息都说快了快了,可非内部人士谁也不知道,陈子迩也不知道,他这个重生者总不能什么都记得吧?
甚至不是他提到火线,然后法德尔好好给他讲了火线和b他自己都不明白这其中的联系,所以他的脑袋里根本没有b20究竟是哪年哪月推出这样的信息。
他只记得,iod在2001年底推出,火线的传输速率是一个大卖点。
当然如果使用这项技术e-song还需要思考怎么样同配备s系统的电脑兼容起来,这是最大的一个问题,最早iod的火线是不可以在苹果之外的电脑上使用的,因为as与s的竞争传统,使得老乔一开始拒绝让iod与s兼容,好在他没像年轻时候那么固执。
乔布斯在这个选择上的‘愚蠢’没坚持多久,苹果很快也让iod能与装了s系统的电脑握手言和了。
考虑到这时候s的市场占有率是绝对优势的,陈子迩又没有‘苹果基因’,他才没必要去坚持什么必须只有ac电脑才能连接上iod这种莫名其妙的生态统一,他就是把s系统作为主要考虑对象的。
只是凭借e-song好像并不能一下子做到那么多东西,技术力量达不到,新产品也不能推迟太久。
可他刚刚说的不是……合作么?
应该没有听错,是合作,那合作就要共赢啊,对吧?
第462章 离开我的办公室
既然都有合作意愿,那么洽谈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可以继续下去。
e-song到底需要些什么,这是法德尔这种专业人士的事,陈子迩并不完全懂,但他大概知道老乔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
首先,苹果应该是刚刚开始数字音乐播放器的项目,他们的经验为0,比如e-song的产品定位是能够支持各种不同的压缩格式,并且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不错的成果。以老乔的性格来看,他肯定忍受不了自己的产品只能支持某一种格式,但是,这也不是他在办公室里喊一句就能出来的东西,这需要时间和资金的投入。
其次,微型硬盘和中央控制转轮的专利,因为高度保密,或许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事……
就是以后透露给他,因为专利限制,他应该也比较头疼了,除非他真的天才到想出另一种代替中央控制转轮的方案,能让用户快速的浏览几百上千首的歌曲。
否则,iod的研发因为他的‘捣蛋’肯定是有些难受的。
办公室里,陈子迩脑海里闪过许多信息和想法,他像是开了上帝视角,但还是得装出不知道缘由的样子。
所以与鲁宾斯坦交流了一番‘你们为什么会想到e-song’之类的话,几句之后才过渡到,他点头初步确认了合作的可能。
苹果目前算不上微软那样的巨头,它们只是曾经辉煌过,在97年甚至还面临破产的风险,但乔布斯回归之后,从业绩到股价,从士气到文化,苹果全面复苏。
简单一句话,e-song无法和人家相提并论。
起码在技术储备方面,苹果领先太多。
所以对于陈子迩的点头,鲁宾斯坦并不觉得有什么意外,虽说他们并不互相依存着对方才可以生存,但‘小’总是要比‘大’矮上一头的。
鲁宾斯坦忘记最开始‘自己的问题被拒绝回答’的尴尬,他得拿出大公司硬件部门最高主管的样子出来。
陈子迩则在讨论更加具体的部分,“如果贵公司想和e-song合作,我们当然欢迎,但我想怎么合作,这是重点。”
联合研发的方式没什么好说的,但合作出来的成果如何分配,这一点他很在意。
他对乔布斯的抠门与蛮不讲理印象深刻,虽然他在推出牛逼的产品方面很有天赋,可相处起来真的不容易。
鲁宾斯坦得到乔布斯的首肯过来洽谈,那么他一定会说出乔布斯关于这一点的态度。
陈子迩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的。
“在这个产品的关键部分,我们可以互相交流,联合研发,关于这一点苹果很有经验。”鲁宾斯坦侃侃而谈,“苹果的技术实力也很强,不论是软件还是硬件,我们都有天才般的工程师,我不知道陈先生如何看,您认同我讲的话嘛?”
“有点道理。”陈子迩没有强词夺理,但他马上说:“你不如直接说出你的方案,我的意思是,我很忙,你也不闲,为什么咱们不直接点呢?”
“好吧,事实上,乔布斯先生非常重视产品的知识产权。”
陈子迩无语,“喔,不好意思,我也很重视。”
鲁宾斯坦感觉到了对方的强势,但他并不退缩。
“当然,有理想的技术公司都应该重视产权。所以乔布斯先生希望,联合研发的产权都能归苹果所有。”
“对不起,你能在重复一遍嘛?”陈子迩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啊,我的意思是,苹果的技术实力更强……”
“那你们为什么不自己独立研发?”他打断了鲁宾斯坦的话。
他想起来了,乔布斯对于这些小公司的合作要求是非常苛刻的,所以鲁宾斯坦的话他理解了。
可这个问题问的鲁宾斯坦有些难受。
陈子迩继续说:“我懂你的意思,乔布斯是想说,苹果和e-song联合研发,但产权完全归苹果所有?”
鲁宾斯坦点头,“是的,我们希望如此。”
妈的,把老子当ortal yer了,他就知道老乔很霸道,原来和这家公司合作就是这样的,一起研发,但是成果归我。
这就是区别。
其实受限于音乐播放器必须外接c这样的设备才能传输数字信息与文件,所以接口一直都是比较重要的技术与零部件,如果没有火线,e-song必然只能选择因特尔的b11接口。
这是个让陈子迩觉得恶心的地方,就是没有达到完美的感觉。
要知道火线是第一代iod如此出众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处在99年末00年初这样的时间节点,法德尔能想到的就只有b11,它的最快传输速度不过12bs,而火线呢?400b-1gbs,只从数字就能看出两者的巨大差距。
虽然因特尔微软飞利浦等公司联盟一直在主推b20,大家都在等,各方消息都说快了快了,可非内部人士谁也不知道,陈子迩也不知道,他这个重生者总不能什么都记得吧?
甚至不是他提到火线,然后法德尔好好给他讲了火线和b他自己都不明白这其中的联系,所以他的脑袋里根本没有b20究竟是哪年哪月推出这样的信息。
他只记得,iod在2001年底推出,火线的传输速率是一个大卖点。
当然如果使用这项技术e-song还需要思考怎么样同配备s系统的电脑兼容起来,这是最大的一个问题,最早iod的火线是不可以在苹果之外的电脑上使用的,因为as与s的竞争传统,使得老乔一开始拒绝让iod与s兼容,好在他没像年轻时候那么固执。
乔布斯在这个选择上的‘愚蠢’没坚持多久,苹果很快也让iod能与装了s系统的电脑握手言和了。
考虑到这时候s的市场占有率是绝对优势的,陈子迩又没有‘苹果基因’,他才没必要去坚持什么必须只有ac电脑才能连接上iod这种莫名其妙的生态统一,他就是把s系统作为主要考虑对象的。
只是凭借e-song好像并不能一下子做到那么多东西,技术力量达不到,新产品也不能推迟太久。
可他刚刚说的不是……合作么?
应该没有听错,是合作,那合作就要共赢啊,对吧?
第462章 离开我的办公室
既然都有合作意愿,那么洽谈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可以继续下去。
e-song到底需要些什么,这是法德尔这种专业人士的事,陈子迩并不完全懂,但他大概知道老乔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
首先,苹果应该是刚刚开始数字音乐播放器的项目,他们的经验为0,比如e-song的产品定位是能够支持各种不同的压缩格式,并且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不错的成果。以老乔的性格来看,他肯定忍受不了自己的产品只能支持某一种格式,但是,这也不是他在办公室里喊一句就能出来的东西,这需要时间和资金的投入。
其次,微型硬盘和中央控制转轮的专利,因为高度保密,或许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事……
就是以后透露给他,因为专利限制,他应该也比较头疼了,除非他真的天才到想出另一种代替中央控制转轮的方案,能让用户快速的浏览几百上千首的歌曲。
否则,iod的研发因为他的‘捣蛋’肯定是有些难受的。
办公室里,陈子迩脑海里闪过许多信息和想法,他像是开了上帝视角,但还是得装出不知道缘由的样子。
所以与鲁宾斯坦交流了一番‘你们为什么会想到e-song’之类的话,几句之后才过渡到,他点头初步确认了合作的可能。
苹果目前算不上微软那样的巨头,它们只是曾经辉煌过,在97年甚至还面临破产的风险,但乔布斯回归之后,从业绩到股价,从士气到文化,苹果全面复苏。
简单一句话,e-song无法和人家相提并论。
起码在技术储备方面,苹果领先太多。
所以对于陈子迩的点头,鲁宾斯坦并不觉得有什么意外,虽说他们并不互相依存着对方才可以生存,但‘小’总是要比‘大’矮上一头的。
鲁宾斯坦忘记最开始‘自己的问题被拒绝回答’的尴尬,他得拿出大公司硬件部门最高主管的样子出来。
陈子迩则在讨论更加具体的部分,“如果贵公司想和e-song合作,我们当然欢迎,但我想怎么合作,这是重点。”
联合研发的方式没什么好说的,但合作出来的成果如何分配,这一点他很在意。
他对乔布斯的抠门与蛮不讲理印象深刻,虽然他在推出牛逼的产品方面很有天赋,可相处起来真的不容易。
鲁宾斯坦得到乔布斯的首肯过来洽谈,那么他一定会说出乔布斯关于这一点的态度。
陈子迩是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的。
“在这个产品的关键部分,我们可以互相交流,联合研发,关于这一点苹果很有经验。”鲁宾斯坦侃侃而谈,“苹果的技术实力也很强,不论是软件还是硬件,我们都有天才般的工程师,我不知道陈先生如何看,您认同我讲的话嘛?”
“有点道理。”陈子迩没有强词夺理,但他马上说:“你不如直接说出你的方案,我的意思是,我很忙,你也不闲,为什么咱们不直接点呢?”
“好吧,事实上,乔布斯先生非常重视产品的知识产权。”
陈子迩无语,“喔,不好意思,我也很重视。”
鲁宾斯坦感觉到了对方的强势,但他并不退缩。
“当然,有理想的技术公司都应该重视产权。所以乔布斯先生希望,联合研发的产权都能归苹果所有。”
“对不起,你能在重复一遍嘛?”陈子迩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啊,我的意思是,苹果的技术实力更强……”
“那你们为什么不自己独立研发?”他打断了鲁宾斯坦的话。
他想起来了,乔布斯对于这些小公司的合作要求是非常苛刻的,所以鲁宾斯坦的话他理解了。
可这个问题问的鲁宾斯坦有些难受。
陈子迩继续说:“我懂你的意思,乔布斯是想说,苹果和e-song联合研发,但产权完全归苹果所有?”
鲁宾斯坦点头,“是的,我们希望如此。”
妈的,把老子当ortal yer了,他就知道老乔很霸道,原来和这家公司合作就是这样的,一起研发,但是成果归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