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秋心口一热,腿也有些软,但拒绝了,“今晚不行,老头子要过来,我得打足精神,等比赛完了我再去找你,你要乖乖的哦!”

    胡海叶表面失望,心里却很雀跃,这下他可以空出好几天了,新带的一个女研究生还是蛮清纯的,颇有姜意秋年轻时的风采,每次和这女学生约会,他都觉得自己也年轻了。

    “那我正好在家创作,肯定乖乖的。”胡海叶笑得更加温柔。

    姜云秋却冷笑了声,“你都创作七年了,一首曲子还没创作出来,姐夫……你可得加把劲了,再没有新的曲子出来,你团长的职位我也不好意思再保了。”

    胡海叶是东耀国家乐团的团长,同时也是东耀国家音乐学院的副院长,还是博士生导师,可以说位于东耀帝国音乐金字塔尖尖上,这不仅代表着地位和名誉,也是利益链的最顶端,胡海叶从中捞了不少好处,否则怎么支持他豪奢的生活。

    “这不是一直没写出满意的嘛,也怪我要求太高,总想写出比我那首更好的曲子,所以有点瑕疵都毁了。”胡海叶眼神闪了闪,面带着微笑。

    “哪可能有十全十美的曲子,你那首曲子也有瑕疵,不少人指出来感觉前后意境不太一致,像是两首不一样的曲子,但并不影响它是好听的乐曲,有时候有点瑕疵才是最美的,像维纳斯那么多雕像,最美的却是断了手的,你还是赶紧把曲子写出来,否则我真保不住你了。”

    姜云秋皱了皱眉,觉得胡海叶的思想有问题,现在的问题不是曲子完不完美,而是好多年没有作品面世,大家在质疑胡海叶的能力。

    如果胡海叶不是乐团的团长,不是音乐学院的副院长,也不是博士生导师,不出曲子没问题,可他占了那么多位子,也就意味着挡了许多人的路,他如果不能保证作品,肯定会被人诟病。

    要不是她和大佬说情,胡海叶早坐不稳了,但大佬明确说了,要是胡海叶再没作品现世,就自觉一点,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了,退位让贤吧。

    胡海叶笑了笑,眼神更加闪烁,柔声哄道:“好好好,我放低要求,肯定尽快交出作品,相信我,不用多长时间的。”

    “嗯,早点搞出来我也好和老头子交差。”

    姜云秋这才满意了些,她斜睨了眼胡海叶,似笑非笑道:“要我说,你把用在女学生身上的心思,多用几分在创作上,没准早写出来了。”

    胡海叶心里一咯噔,面色不变,笑得更加温柔了,“哪有女学生,哪个女学生能比你更好看?在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

    “就知道说好听话哄我,别以为我不知道,最近不是新带了个年轻漂亮的女研究生吗?颇姜意秋年轻时的风韵呢……”

    姜云秋假装开玩笑,笑意却不达眼底,胡海叶额头冒出细汗,不住说好话哄人,心里却十分遗憾,好不容易才弄上手的女学生又泡汤了。

    “云秋你真会说笑,根本没有的事嘛……”

    “我和你说着玩呢,瞧你这身汗,不会真有个女学生吧?”

    姜云秋突然改口,娇笑了几声,眼神妩媚,可却越发让胡海叶畏惧,额头上的汗流得更多了,笑容也越发干涩。

    见胡海叶又变得老实听话了,姜云秋暗自冷笑,隔几天就得紧紧皮,要不是这男人是姜意秋的,她还不稀得要呢!

    ()爷,夫人的朋友不是人

    第1047章 自家人

    宁霜跟着乔雪莲回家吃饭,当然没有野鸡炖蘑菇,但有宁霜喜欢的粉蒸排骨,粉粉糯糯的,浸透了油脂和肉香的米粉,比排骨更鲜香,厨师还放了些五花肉,用小火蒸四五个小时,肥肉里的油都透进米粉了,肉一点都不腻,就算不吃肥肉的人,都能吃几块。

    而且北冥家的猪肉都是青山猪场出产的,吃的是煮熟的野菜和米糠,没添加一点饲料,至少养足三百天才出栏,这样养出来的猪肉才好吃,又有特级大厨的厨艺,这一盆子粉蒸肉简直是无上美味,宁霜连着吃了好几块肉。

    “喜欢吃都吃了,别吃饭了,把菜都吃了。”

    乔雪莲笑眯眯地看着,看宁霜吃得香,她也多吃了好些,就喜欢看年轻人大口吃饭,看着就带劲儿,心情都变得好。

    “乔姨也吃,老爷子呢?没看到他?”

    宁霜替乔雪莲也夹了块肉,随口问起老太爷。

    “去南宫家打麻将了,放心,后天比赛咱们四家在帝都的都去捧场,谁敢不去你爷爷揍不死他们。”乔雪莲笑着说。

    宁霜忍不住乐了,“其实没必要的,有些人不爱听戏。”

    乔雪莲正色道,“相当有必要,不爱听也得去报道,这可是咱们四家内部的事,谁都得出分力。”

    宁霜心动了动,低下头吃肉,没说什么了,心里却有种异样的感觉,以前她都是单打独斗,也从没想过让人帮忙,因为压根找不到人。

    可现在听到乔雪莲信誓旦旦地说自家事时,她的心有一个角似被融化了,就像是装满了糖水的碗,但却破了个角,这个碗正好和她心上的那个角对接了,糖水慢慢慢慢地溢进了她的心房,甜丝丝的,也让她一瞬间柔软了。

    乔雪莲慈祥地看着闷头吃肉的宁霜,眼里有了些怜惜,她听儿子说了宁霜的家事,碰上那种爹娘真是造孽,好在小霜自己争气,但心肯定受了伤,也渴求亲情的温暖吧?

    “吃些蔬菜,别总吃肉,这个芦笙还不错,又甜又嫩,还有这个洋蓟,洋人特别爱吃,我觉得也不错,甜甜的,口感还行,说吃了对身体好。”

    乔雪莲滔滔不绝地介绍着,自己也舀了些放进盘子里吃,她不爱其他的烹饪方式,只喜欢吃清水煮熟的,用最纯朴的烹饪方法,才能保证洋蓟的清甜口感。

    洋蓟又叫朝鲜蓟,西方人特别爱吃,卖得挺贵的,营养价值确实挺不错,但可食用部位太少,比山竹还不划算,做一盘子洋蓟,至少得大几百,普通老百姓一般不会买来吃,毕竟吃了也不会成仙,营养成份完全可以从其他蔬菜中摄取,没必要浪费钱。

    宁霜还是头一回吃玩意儿,盘子里的是厨师已经处理好的,味道确实不错,但还不至于让她着迷。

    “还是肉好吃。”

    宁霜吃了些蔬菜,继续吃肉。

    乔雪莲羡慕不已,年轻就是好,想吃什么就吃啥,就算不运动也不会胖到哪去,可一上了年纪,晚上就算啥都不吃,第二天早上称重一两都不见少,有一回她三天没吃晚饭,结果去称体重还多同二两,郁闷死她了。

    难不成她还自带光合作用来着?

    宁霜依然睡在翡翠房,乔雪莲已经吩咐下去了,翡翠房以后就是宁霜的专用房间,不安排其他人住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乔雪莲对她说,“小霜,一会儿程小云过来玩,要不让她和你对对戏?”

    宁霜一听就明白,乔雪莲还是担心她不会唱,想让程小云教她些基本功。

    “行,让程小云帮我看看唱的怎么样,能不能赢过姜云秋。”宁霜爽快答应了。

    程小云是专业的,姜云秋是她的竞争对手,肯定了解对方的底细。

    乔雪莲还是有些怀疑,忍不住问:“你……真会唱戏?”

    宁霜神秘地笑了,“我不会唱,可有人会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