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笑容渐渐凝固:“什么可以?”

    李青莲:“说去吧。”

    意思是,他不介意她和别人炫耀自己和他共处了两个晚上?

    明琇震惊了,怎么会是这反应?他绝对是在说反话!

    明琇挠挠耳背,“啊,你这人怎么连玩笑都听不懂。第一次见面,我咬了你。这是第二次见面,我们两个就掉进了这窟窿。我也不是狼心狗肺的人,是吧……怎么能故意败坏你的清誉呢?”

    李青莲振振道:“男子要什么清誉。明琇都不在乎,我在乎个屁。”

    明琇喃喃:“我还是得替你在乎在乎……否则你的粉丝团不得手撕了我。”说起这个,她突然想起了李成壑,那阴恻恻的城主要是知道她拐了他义兄,会不会真的撕了她?她背上的那三道鞭伤还没好呢。

    “又在说些不知所云的东西了。起来,探路!”李青莲在黑暗中准确地扣住她的手腕,将她从地上拉起。

    他的的手很修长,不止手指修长,指甲盖也比寻常人要长一些。虎口和手心上都结了厚厚一层茧子,但手背的皮肤很光滑。

    相比之下,明琇的手就不大像女孩子的手了。一手老茧不说,有的指甲上还生了倒刺。而且她常年四肢冰凉,深入这寒冷的地底洞穴,手背更是像冬天那么冷。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拉过明琇的手了。她被厌弃,被疏远,而她对这一切已习以为常,因而变得冷漠,也不再主动向他人伸出手。

    所以,当李青莲手上的温度传到她手上时,她本能地用力甩开。

    李青莲再次抓住了明琇的手,“地底妖窟分支多,你不能和我走散,会迷路。”

    明琇不习惯这样,再次挣脱了那只手。

    即便这个人是李青莲,她曾经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之一。

    她习惯的是疏远温暖、忘记温暖,只要那样,没有对比,寒冷也就不再是寒冷了。

    李青莲脚步一定,松开手,将手背到身后道:“差点忘了,修士的手腕是灵气汇聚之处,如此命门,怎可随意让他人拿捏。是青莲逾越。”

    手腕是许多修士看得和脖子一样重要的部位。李青莲也一直佩戴着绣着家徽“飞天纹”的白色护腕。

    明琇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但他既提起,索性顺杆子下来,点头说是。

    李青莲道:“那你跟紧我。”

    明琇忽然想到,“跟紧你?难道你来过这里吗?”

    李青莲点头,“来过。”

    明琇吸了一口气,“那你刚才是骗我的?”

    李青莲:“没有,是明琇并未问我。”

    四壁凿痕嶙峋,布满了不知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划痕。明琇屏息凝神,从她掉进这个窟窿的那一刻起,耳边就一直传来“嗡嗡”声,她刚开始只当是上下落差太大造成耳鸣,可现在看来,这种声音连绵不断,想来是另有原因。

    明琇道:“李青莲,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妖怪呢?”

    李青莲卖了个关子,“我带明琇来,便是信了你。明天自会告诉你。”

    “为什么是明天?”

    “因为想让你睡个好觉。”

    “哈哈,困了就睡,天经地义!我先睡,你困了叫醒我,我们轮流值夜。”明琇说着就打起了地铺,李青莲既然说了明天再说,那她就不必多问半句。

    “爽快!”李青莲在离她三步外的沙地上,靠着石壁坐了下来。

    那些未解的谜团、那些放不下的夙愿,在这一刻明琇竟都没有那么在乎了,她望着李青莲,视线渐渐模糊……

    你是否与也曾与梦境搏斗?

    时光窃取了生命,迷茫断送了命运。

    这一夜,明琇睡得很香,还难得做了一个好梦。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过去式,也就是明琇穿书一周目的前半部分

    大可爱时代的朋克谪仙和琇琇10的故事

    第15章 《蜀都赋》1

    五年前的那天,天上下着蒙蒙小雨。老天一定和明琇开了个玩笑,因为一个雨天的午后,她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就被那个世界驱逐出境。

    由于哥哥是个网文写手,明琇耳读目染,对于“在异世界醒来,我不再是我”这种常见的设定接受度比较高……

    才怪!

    当她发现自己魂穿到一个目测未成年的小姑娘的身体里时,发出了堪比钻孔机音量的尖叫。

    从周围人的穿着打扮和街边建筑,明琇初步断定这是古穿。她对原身的姓名、身份和经历一无所知。原身全部的资产,不过怀

    里两个馒头,腰间一个绣花荷包。馒头是馊的,剑鞘里是没有剑的,荷包里是瘪的。

    没有钱,更没有身份,一切都陌生至极。

    明琇在现代衣食无忧,拉不下脸面当街乞讨,只得靠买了身上那绣花荷包的钱囤了三张大饼,好不容易支撑过了三天。

    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明琇无意间仰望天空,随后彻底摊倒在了地上。

    天空中飞过一队男子“天”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