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涩的、懵懂的,带着淡淡悲伤的旋律。
一曲终了,场下掌声如雷鸣轰动。
高妍和苏暖暖秒变成脑残粉,挥动着手里的荧光棒,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激动啊。
这时,舞台的云烟效果开始退散,随即一个惊艳绝伦的身影显现出来。
很多人看到她的第一眼,脑子里只有一个词。
妖精。
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整个面庞细致清丽,如此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她穿着件白底绡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
她站在舞台上,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夏晴目瞪口呆,原来清纯也可以达到连女人都被魅惑的地步!
她的目光再度落到舞台中央。
没错,那个唱出天籁之音的女人正是三年未见的何小野。
她肯定整容了,并且丰胸了,这点夏晴十分坚信。
但是!
整容可提升不了气质。
此刻,舞台上的何小野就像一只来到凡间的妖精,端庄高贵,文静优雅。
这和三年前的何小野简直就像两个人,真的是脱胎换骨的变化,一个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华丽蜕变。
夏晴心思异样:“要是陶宝看到如今的何小野,肯定也会大吃一惊吧。嗯?话说回来,这家伙跑哪去了?”
第241章 您是霍建华吗?
而此时此刻,陶宝其实就在这大礼堂中,他戴着大墨镜坐在观众席的一偶静静的看着舞台上的何小野。
对何小野三年来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陶宝也有点吃惊。
没办法。
从a到d,作为球迷,陶宝很难不会注意到。
不过,跟夏晴一样,陶宝最吃惊的并不是何小野相貌和身材上的改变,而是气质上的改变。
坦白的说,陶宝其实对何小野印象并不深。
他大三、大四,连续两年担任平河大学音乐社的社长。当时,音乐社社员足足有两百人,而何小野作为大一新生,其貌不扬,性格又文静,唱歌也不是很出众,所以身为社长的陶宝对她几乎没什么印象。
开始对何小野有印象是在他和夏晴的婚礼上。
因为两人的婚礼是在北方边境的小城雪城举行,路途遥远,音乐社两百号人,只有十多人去雪城出席了婚礼。这十多人基本上都是社团里和陶宝关系比较铁的人,除了何小野。
当时在婚礼上看到何小野,陶宝是很惊讶的。
印象里,他跟这个性格腼腆的小女生只是讲过几句话,没想到她竟然千里迢迢从平河赶到雪城参加自己的婚礼。
在此之后,陶宝和何小野的联络稍微多了些。
跟夏晴离婚后,觉得很丢脸的陶宝主动断绝了和社团成员的联系,这一晃,就是三年。
没想到,三年后,何小野竟然变成了如此的绝世尤物。
陶宝不傻,他自然看得出来,何小野整了容,隆了胸,但不是陶宝在意的。
他在意的是,这三年,何小野的唱功竟然进步如此之快。
就刚才这首开场曲,一旦上市,绝对能上音乐排行榜。
“这丫头虽然在外貌上走了捷径,但在唱功上却是一直在努力。”
陶宝点头论足间,突然有人戳了戳自己的胳膊。
他扭过头。
戳自己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生。
她瞪着漂亮的大眼,兴奋道:“您是霍建华吗?”
“啥?”陶宝眨了眨眼,一脸懵逼。
“沉默,是不是代表承认了?”
然后,没等陶宝反应过来,这个女生就尖叫道:“霍建华在这里!”
立刻女生们的尖叫一片,很多霍建华的粉丝更是跨着人群朝陶宝这里涌来。
礼堂一偶乱成一团。
“卧槽!”陶宝见状不妙赶紧拔腿就跑。
跑到出口处,一个穿着“志愿者服装”的学生把陶宝拦下来,带到了后台的一个房间。
一曲终了,场下掌声如雷鸣轰动。
高妍和苏暖暖秒变成脑残粉,挥动着手里的荧光棒,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激动啊。
这时,舞台的云烟效果开始退散,随即一个惊艳绝伦的身影显现出来。
很多人看到她的第一眼,脑子里只有一个词。
妖精。
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整个面庞细致清丽,如此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她穿着件白底绡花的衫子,白色百褶裙。
她站在舞台上,像一朵含苞的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夏晴目瞪口呆,原来清纯也可以达到连女人都被魅惑的地步!
她的目光再度落到舞台中央。
没错,那个唱出天籁之音的女人正是三年未见的何小野。
她肯定整容了,并且丰胸了,这点夏晴十分坚信。
但是!
整容可提升不了气质。
此刻,舞台上的何小野就像一只来到凡间的妖精,端庄高贵,文静优雅。
这和三年前的何小野简直就像两个人,真的是脱胎换骨的变化,一个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华丽蜕变。
夏晴心思异样:“要是陶宝看到如今的何小野,肯定也会大吃一惊吧。嗯?话说回来,这家伙跑哪去了?”
第241章 您是霍建华吗?
而此时此刻,陶宝其实就在这大礼堂中,他戴着大墨镜坐在观众席的一偶静静的看着舞台上的何小野。
对何小野三年来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陶宝也有点吃惊。
没办法。
从a到d,作为球迷,陶宝很难不会注意到。
不过,跟夏晴一样,陶宝最吃惊的并不是何小野相貌和身材上的改变,而是气质上的改变。
坦白的说,陶宝其实对何小野印象并不深。
他大三、大四,连续两年担任平河大学音乐社的社长。当时,音乐社社员足足有两百人,而何小野作为大一新生,其貌不扬,性格又文静,唱歌也不是很出众,所以身为社长的陶宝对她几乎没什么印象。
开始对何小野有印象是在他和夏晴的婚礼上。
因为两人的婚礼是在北方边境的小城雪城举行,路途遥远,音乐社两百号人,只有十多人去雪城出席了婚礼。这十多人基本上都是社团里和陶宝关系比较铁的人,除了何小野。
当时在婚礼上看到何小野,陶宝是很惊讶的。
印象里,他跟这个性格腼腆的小女生只是讲过几句话,没想到她竟然千里迢迢从平河赶到雪城参加自己的婚礼。
在此之后,陶宝和何小野的联络稍微多了些。
跟夏晴离婚后,觉得很丢脸的陶宝主动断绝了和社团成员的联系,这一晃,就是三年。
没想到,三年后,何小野竟然变成了如此的绝世尤物。
陶宝不傻,他自然看得出来,何小野整了容,隆了胸,但不是陶宝在意的。
他在意的是,这三年,何小野的唱功竟然进步如此之快。
就刚才这首开场曲,一旦上市,绝对能上音乐排行榜。
“这丫头虽然在外貌上走了捷径,但在唱功上却是一直在努力。”
陶宝点头论足间,突然有人戳了戳自己的胳膊。
他扭过头。
戳自己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生。
她瞪着漂亮的大眼,兴奋道:“您是霍建华吗?”
“啥?”陶宝眨了眨眼,一脸懵逼。
“沉默,是不是代表承认了?”
然后,没等陶宝反应过来,这个女生就尖叫道:“霍建华在这里!”
立刻女生们的尖叫一片,很多霍建华的粉丝更是跨着人群朝陶宝这里涌来。
礼堂一偶乱成一团。
“卧槽!”陶宝见状不妙赶紧拔腿就跑。
跑到出口处,一个穿着“志愿者服装”的学生把陶宝拦下来,带到了后台的一个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