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霜往后退了一步,低头细看,也震惊了。

    醒霜问:“栖梧,你怎么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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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梧躺在桌上。

    它是把好剑,它好就好在还能为魔修讲讲,那夜惊心动魄的过往。

    当时的夜色深沉,魔修握着剑,推开了厨房的大门。

    他进门就找到了最香的那条鸡腿。

    将将拿到手上。

    栖梧突然大喝:“说时迟那时快!我们耳边齐齐响起一个声音!那声音,闻所未闻的难听!它说它叫混沌,看主人天赋异禀,想要收他为徒。可我主人对仙君,那可是忠心耿耿,绝无二心。他当场就拒绝了,还打算逃跑。”

    “但混沌有多强大家都明白的,我主人又怎能是混沌的对手。情急之下,他啪就把我扔出去想让我砸死混沌,结果用力太猛,我从窗户飞出去掉在地上……然后就这样了。”

    醒霜听了直摇头。

    纪孟时眉心紧蹙:“那依照你的说法,现在他是在混沌的手上?”

    栖梧答:“我和主人的感应仍在,他目前确实还活着……可能混沌的确看中他天赋异禀?”

    裘之语便道:“那天赋异禀也有很多利用之处。”

    然而比之这个,纪孟时道:“我却以为,混沌之所以对他下手,并非是因为看中他天赋异禀,更不是因为他能为混沌带来什么益处。”

    林其渭也深有所感。

    有的人之所以能成为天乐界界主,思想境界当非寻常。

    林其渭道:“我以为,混沌带走他的唯一目的,就是逼迫我们去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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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魔修只是普普通通一个魔修,那见不见混沌并不必要。

    但混沌聪明的地方也就在此处。

    魔修最易控制,绑走他并不需要付出太多代价。

    而且此人与纪孟时的关系,绝非简简单单的朋友兄弟。

    醒霜思来想去,就是没想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如果只是相处时日长久,那纪孟时绝不至于拼了命般去寻。

    君子知有所为有所不为。

    能让君子应为不应为全然不顾的,不过情之一字。

    若说是兄弟,也算合情合理。

    偏偏栖梧语不惊人死不休:“纪大侠,你可千万要救救我主人啊,他要是死了,你上哪儿找这么好的道侣。”

    醒霜:。

    醒霜:?

    有的剑,从前赫赫威名,受人敬仰。剑界称它为小谌引。

    它没想到,自己的主人居然背着自己,和别的剑修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醒霜震惊不已。

    他转过头,受伤至极地看着纪孟时。

    醒霜道:“你怎么不早说?”

    纪孟时也很是茫然。

    纪孟时答:“你原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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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混沌一见之事,已是迫在眉睫,也是不得不去。

    衡瑶光的侧脸落在阴影里。

    “既然混沌掳走的人是他,那追究前因,混沌真正想见的人,不过是纪兄与我,如此,便让我与纪兄一同去见混沌。林兄与裘兄,且都留在此处。”

    纪孟时应声颔首:“我亦是这般想法。”

    唯有谌引举手,发出了全然不同的声音。

    他说:“本座不许。”

    “混沌之浩瀚,非你们所想那般浅薄。若无本座从旁护阵,混沌要将你二人怎般折磨,都是轻而易举。你们若是想见混沌,必然要带上本座。”谌引慢声启口,“再者说,你二人从前之事,本座还未忘却。想要再做那双剑合璧、天生一对?哼。”

    有的上古凶剑,很是骄傲地仰起头,道:“这世上的任何事,只要本座不允许,就不会成真。”

    纪孟时听罢,说不出话。

    他被这三言两语震惊得脑袋嗡嗡直响。

    裘之语也是连连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