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起案子是六月十八,第二起是六月二十二……第五起是七月十七,然后冯捕头锁定嫌疑人目标杨小水,前去提人时却意外得知对方七月二十三当日彻夜未归,二十四当日杨家人正在四处询问杨小水的亲朋好友,还没来得及报失。”

    刚才跟着笑得有点狠,肖明成停下喝了口茶润嗓子,度蓝桦接道:“就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杨小水是唯一嫌疑人,但也不排除存在同伙的可能。他是聚云楼的伙计,跟几个失主家庭的关系都很不错,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对方家中经济甚至基本布置状况,什么时候没有人、什么时候回去,作案条件很充足。”

    “另外,”她看了看戴着眼镜的冯三,“冯捕头也盘问过跟杨小水关系相对亲近的另外两名伙计,得知他恰巧在每次案发前都会突然有事,要么身体不适,要么临时请假。因为他手脚麻利,嘴巴又甜,不少老客户都很吃他那一套,聚云楼的掌柜对他也颇为器重,但凡请假,都没有不准的。”

    现在冯三已经从边缘人摇身变为度夫人的第一拥护者,立场转变速度之快令林家良都自愧不如,闻言立即点头,“正是。”

    度蓝桦也觉得这笔买卖做的不亏。

    普通材质的眼镜成本不高,系统还经常给低价,像冯三这一副配下来,总共才花了八十个积分,真的超值了。

    看,区区八十个积分,就将一名资深死鱼眼活死人捕头升级为……大死鱼眼活死人捕头!

    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度蓝桦干咳一声,将自己犹如野马脱肛的思绪强行拉回来,又问冯三:“冯捕头追查赃物可有什么线索?”

    五家失主都来报失过了,丢的除了现银和银票之外,还有些零碎的女人和孩子首饰。其中三户都是银的,另外两户却分别有两样金的:一个是孩子满月时戴过的薄金片长命锁,另一个是女人的金耳坠子。额外还有三个大小不等的玉摆件,买时价格从八两到二十两不等。

    光已知的这些财物加起来,总价值已经超过二百七十两。

    这几家的日子并不算困难,但也都不算特别富裕,骤然丢失这许多财物便如釜底抽薪,生活顿时捉襟见肘起来,都急得要命。尤其是最后一户,那女主人已经来衙门哭过三回了,简直悔不当初,说自己当日出门吃饭本想戴那金耳坠子的,可出门前才发现有一只的连接处松了,她生怕戴出去丢了,便放在家中。

    结果世事难料,没成想那日戴出去的首饰全都安然无恙,反倒是小心放在家里的,不翼而飞了。

    财物丢失不比别的案子,如果不能赶在财物被挥霍一空之前找回,哪怕案子破了,失主们也高兴不起来的。

    冯三点了下头,镜片上非常戏剧性的折射出一道白光,“城内大小当铺和银楼都找过了,没有消息。卑职就觉得杨小水很可能早就想到卖给当铺很容易露马脚,所以转手卖给了过往商人……”

    银子和银票花用起来倒不打眼,但那些首饰却不同,成品价格远超单纯按重量算钱,杨小水盗窃就是为了钱,势必要找法子出手。

    一般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当铺,可如果这么做了,一旦事发,当铺也是衙门走访的第一站,太容易露马脚。杨小水常年在酒楼干活,消息灵通,三教九流的人也接触不少,自然不会这么蠢,所以他选了第二种方法。

    世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人游走在灰色地带,专门打擦边球干些钻空子的勾当,比如说销赃。

    在冯三之前破过的案子里,就有许多罪犯为掩人耳目将赃物卖给当地泼皮,然后那些泼皮就会给出一个高于当铺,低于原价的价格收购,再转手卖给过往的商人。

    那些商人不知道这是赃物吗?不,他们知道,但这既不是他们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不过是有人上门低价推销,他们贪便宜买了而已,又有什么错呢?

    如此一来,罪犯销赃,泼皮空手套白狼赚差价,外地商人则可以用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入手商品……而赃物,则会在第一时间神不知鬼不觉远离地方官府的视线。等衙门的人顺藤摸瓜查到罪犯时,那些赃物早就分散到天南海北去了。

    核实?怎么核实?

    在当铺和银楼走空后,冯三第一时间就朝城中的泼皮撒网,当天就抓到了一个叫鱼仔的。

    “鱼仔?”度蓝桦愣了下。

    肖明成冲她点点头,充分发挥人型行走扫描仪的作用,“就是上次你破获的旧案中,与死者葛大壮生前有瓜葛的那个泼皮。”

    冯三道:“大人好记性,正是。”

    原本鱼仔还嘴硬:他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若是给人知道曾向衙门漏口风,岂非自毁招牌?以后谁还敢找他销赃呢!

    可如今杨小水生死不明,冯三又流露出要抓替罪羊的意思,鱼仔权衡利弊后,爽快交代说这一个月来杨小水确实曾有几次找他销赃,其中就有一个薄金片的长命锁和一副金耳坠子,只是买主都走了半个月了。

    他们干这行的也有职业道德,那就是只管交易,绝不多问,所以只要买卖双方离开视线,再想找就很难了。

    度蓝桦和肖明成对视一眼,都默默地替几个失主掬了一把同情泪:

    他们倒是把杨小水当做朋友,奈何这个朋友转头就坑了他们一把不说,如今失物也十有八九找不回来了。

    冯三也带人去过杨小水家,杨家人死活不肯相信他是贼。

    一开始杨小水的家人什么都不肯说,但冯三敏锐地察觉到杨小水的老婆神色有异,二次登门时直接拉了脸。

    他的样子本就不算多么平易近人,多年来在云汇府的名声也跟和善仁慈不沾边,一旦刻意耍狠,连高平都要先在心里打个哆嗦,寻常民妇又怎么扛得住?

    据杨小水的老婆交代,过去一个月中杨小水确实曾往家里拿过三回钱,加起来足有小六十两。最初她也吓了一跳,生怕来路不正,就质问银子的来历。但杨小水信誓旦旦的说是他得了一个财主的欢心,因为伺候得周道,人家赏的。

    杨小水办事利索周道是实情,熟客都知道那个眉清目秀的小子会来事儿,就连聚云楼的掌柜都十分欣赏他,甚至还曾流露出要提拔的意思。

    自家男人有出息,杨小水的老婆比谁都高兴,所以只是略担心了下,很快就用兴奋替代了心中仅存的一点疑虑。

    不过这会儿,她高兴不起来了。

    因为冯三当场就让她把银子交出来,当面贴了封条、列了单子,说如果后期找到杨小水,若能证明他与本案无关,那么银子如数奉还;若不能,那就要作为赃款,按照损失多少返还给几位失主。

    杨小水的老婆是个财迷,听了这话当真心如刀绞,可又敌不过冯三的威视,只好绿着脸按手印同意了。

    但是现在问题又回到原点:

    杨小水到底去哪儿了?还有其他的赃物去哪儿了?

    他的失踪太过突然和蹊跷,并不像有意为之,大家都觉得杨小水要么是因潜藏中的同伙内讧,要么是第六次犯案失手,结局可能非死即伤。

    对此,同知吴云当场表示:“杨小水一定还在城中!”

    不管是哪种可能,同伙或第六名失主肯定不可能无缘无故将他藏匿,若要偷偷送出城,必然已经造成无法挽回的结局,比如说失手杀死,所以不敢报案。

    但吴云的手下把守城门十分严密,每一座城门内外还配备有两条训练有素的狼犬,没有任何血腥味可以逃过它们的鼻子。

    而在过去一个月中,没有任何一条狼犬表现出异常,所以杨小水不可能在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出城。

    所以,杨小水很大可能仍在城中。

    但之前冯三也曾动用过狼犬,借助杨小水的贴身衣物进行搜索,但府城真的太大了,每日往来人口也太多太杂,夏天气味来得快,散的也快,狼犬追了一阵后就失去了方向。

    案件顺到这里,似乎又陷入僵局,一时间谁也提不出建设性的想法,肖明成也只好暂时宣布散会,并准备启用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