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大人这话说的,我们几个哪能是那样的人啊!”,李大眼听见要给他们泼污水了,连忙上前向知县大人解释道。

    “不是我说你们,路上我可听说不少你们的罪状,刘亭长可跟我诉苦了,他案上压了厚厚一叠控诉你们的诉状呢!”

    奚浩倡一听,脾气就上来了,“哪有的事,我们一直以来可是敬遵大人吩咐,虽然平时吊儿郎当的样子,可那欺凌弱小的事真没干过。”

    岳启山也知道,他们这个身份很难办,所以刘亭长跟他说的时候,他就将压下来了,还安抚了刘亭长,叮嘱他对这四人放水,搞得刘亭长现在都以为安阳四恶上头有人,心里是敢怒不敢言,岳启山虽然知道刘亭长的心思,却也无法向他解释,朝廷机密很多东西下级是无权知道的,不过理解归理解,该训导的时候还是得训导,“听王大爷说你们把他粪桶打翻了,这事有没有?”

    说起这事,奚浩倡还真干过,那是一个天还未亮的清晨,他在春香楼盯着那葛旭升的侄子葛守成,看了一晚上的鸳鸯绣被翻红浪,什么消息也没探着,无聊的他贪杯喝了点房里的酒,结果等葛守成睡着了,他无功而返回从春香楼后院翻墙出去的时候,王大爷生好拖着载了装有夜香的大木桶的车子路过,他一个不小心就踢翻了那桶,王大爷在前面拉车,差点就被溅了一身屎尿,他没看到情形,还以为奚浩倡是故意从背后踢了他木桶存心要欺负他这个老头子,当时就气的破口大骂,此后更是一直挂在嘴边,时不时的就要提起,痛骂那奚家野小子一顿才解气,可怜奚浩倡有口不能辩,只得默默被扣了欺凌老弱的屎盆子,面对岳大人的质问,他也是百口莫辩,这说去太丢人了,只好嬉皮笑脸的回道:“误会误会,那日喝醉了。”

    “我还听说张大叔的柴是大眼尿湿的!”,岳启山倒也不是怪罪他们,只是听说的这些罪名也实在太令人啼笑皆非了,他有些好奇这些事情他们是怎么惹出来的。

    “这更是冤枉了,大人,我那是打掩护呢,不巧被张大叔撞见了。”,听岳大人在众人面前说起这事,李大眼脸都红到脖颈了。那日他发现黄金玉鬼鬼祟祟溜进了巷子里,便跟上了他,没想到他是去找他在外面养的美姬,在黄金玉进私宅前警惕地回头看身后的时候,他一慌神就装尿急才躲进巷子方便来了,正好旁边有一捆柴火,他就靠在上面尿出来了,没成想躲过了黄金玉的回探,却被张大叔抓了个现行,张大叔打了一捆柴火送来杨府,进去通报完后带着一个杨府的家丁出来打算将柴火送进去的时候,竟然看见安阳镇四恶中的李才秀对着他的柴火滋尿,气的他拿起砍柴刀就要追,还是杨府的家丁拦住了张大叔,这才作罢,只是此后,张大叔茶余饭后总是会提起这桩丑事,说那李才秀欺负庄稼汉,故意尿湿他的柴火,让他卖不出去。他也时常后悔,那时自己只是打个幌子而已,怎么就假戏真做了呢,丢人!

    见他们都羞于启齿,岳启山也就不再问下去了,郭少聪知道其中实情,憋着笑岔开了话题,说起了正事,“大人,听说葛旭升最近又起了动静了。”

    听郭兄提起这事,李大眼难得正经了起来,他侃然正色道:“是啊,岳大人,葛旭升那个老贼,藏得太深了,上次接到您的飞鸽传书说他派了人去赌坊交接人口买卖,蹲了一天终于给我们抓到把柄,可是跟着他们进了山后就跟丢了,还险些被他们抓住了。”

    “大人,我在道上探听到一个消息,也不知道靠不靠谱,说是葛老贼在做金矿的生意,而且就在知春县附近的某座山头。”,奚浩倡也将他这些天所收集的信息告知了岳启山。

    五人谈起正事,便收了戏耍的心情,聚在了一起压低声音传换信息,谈了几个时辰,终于交代完了所有事情,而此时天色将晚,岳启山骑上了马,向几位告辞离去,奚浩倡想起家里那位姑娘,也想着早早地回去见她,破落的山神庙中,四人挖好陷阱就回了镇上。

    归家之前,郭少聪语重心长地提醒奚浩倡:“兄弟你也知道三人成虎的危害,你家那位娘子才来安阳镇,许多事情都不太清楚,趁此时,你得与她建立起信任,不然等以后她听多了关于你的谣言,怕是就不愿嫁与你了。”

    王富贵一针见血地指出奚浩倡的缺点,:“是啊,奚爷,我李大眼虽然没结过亲却也知道那女人是最需要哄的了,你若是对人家冷言冷语,定是要坐冷板凳的。”

    顺着王富贵的话,李大眼也好心的帮他出谋:“奚大爷,你千万记得别凶人家,不然可要吓坏了姑娘家,还有,在家的时候,你要多夸她,比如说菜做的好吃了,今天打扮的好看了,如果还能时不时地带着礼物给人家就最好不过了。”

    “对对对,还要记得关心人家,这关心之意也要说出口的,女人家最敏感了,有这样的话,人家才觉得你是真关心她,光做不说,人家也不能确定你的心意。”,王富贵又接过话来说道。

    奚浩倡见天都要黑了,着急回家,便不愿再听下去了,家中还有人等着自己呢,他可不想听这些人纸上谈兵,两个没媳妇的人也这么多经验,他都要以为那个没媳妇的人是自己了。说来他还真是想多了,陈竽瑟虽然住在他家,也是他签了婚书的娃娃亲,可毕竟还没嫁给他呢,现在竟已经把人家想成自己的了。

    四人分别后各自回了家,奚浩倡一到家就直接去了厨房,果然他媳妇正在忙活着做晚饭呢!

    见奚大哥来了厨房,陈竽瑟笑着对他说道:“奚大哥,你回来了,我正要淘米做饭呢,回来的正巧。”,因为有郭于氏的陪伴,今天她心情格外的好,往常见到奚浩倡的时候,她都是有些害怕的,连话也不敢多说,今个心里畅快,又从郭于氏嘴里多了解了点奚浩倡的事,也就没有那么怕他了。

    奚浩倡一言不发地走到她面前,拿出一把刀尖被磨得发着银光的菜刀给了她,“这刀我磨过了,锋利的很,又小巧轻便,给你切菜最合适了,你,你小心点。”,最后那句小心的话,他说的结结巴巴,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今日分别后,他想着李大眼的话,觉得还是有些道理的,这厮虽然经常是油嘴滑舌的,可刚刚那番话听着有模有样的,他觉得可以一试,于是归家途中,他去首饰铺买了一对珍珠耳环,一支银簪子,他记得她总是打扮的很素净,身上一点别的东西也没有,不过买了这两样东西,他又不知道找什么借口送出去了,这样平白无故地就塞东西给人家,是不是显得太放浪了,于是在路过铁匠铺的时候,他又买下一把菜刀,还在磨砂石上磨过了才带回了家,到了家,他怀里揣着珍珠耳环和银簪子,不知道该怎么送出去,便将菜刀给了她,因为自己以前会从外面买菜回家,所以送起这些厨房用的玩意他就自然多了。

    陈竽瑟接过菜刀,很有礼貌地道了谢,“谢谢奚大哥,这菜刀的大小确实很适合我,想必切起菜会很上手。”,不过虽然嘴上这么说,她心里还是有些奇怪的,怎么奚大哥不买菜回来,反而卖了把菜刀回来。

    得到了感谢,奚浩倡心里有了些底气,见陈竽瑟转过身去将菜刀放到砧板上,他急忙掏出用木盒装着的银簪子和珍珠耳环,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看着她忙活的背影,奚浩倡鬼使神差的冒出一句荒唐的话,“你怎么头顶插着根木筷子啊!”

    正在放置菜刀的陈竽瑟突然听到从背后传来这么一句话,连忙回头解释道:“奚大哥,你是在说我头上这支簪子吗?这不是筷子,虽然看着素净,却实实在在的是支簪子,大概是这黄杨木颜色看着像家里的筷子的颜色,让奚大哥误会了。”

    其实那黄杨木做的簪子和奚浩倡家里的筷子的颜色完全不一样,陈竽瑟这么说只是为了给奚浩倡一个阶梯下罢了,奚浩倡自然也知道那的确是支簪子,可他若不这样说,手中的银簪子还怎么送出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

    忘了说了,我一般晚上更文

    第12章 名字

    “这木头做的簪子看着碍眼,诺~拿着,换上这个银簪子吧,你头上那个忒小家子气了,不晓得的还以为我苛待你了。”,奚浩倡自知这个理由有些别扭,但东西总归是能送出去了。

    猝不及防的陈竽瑟的手中就被塞进了一个细长轻巧的木匣子,她拿着木匣子愣愣地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奚大哥这是送了一只簪子给自己?陈竽瑟有些懵了,安阳镇送人礼物的习俗是这样的吗?这也太突然了吧!连推辞的机会都不给她,不管如何,这谢还是要道的。

    “承蒙奚大哥惠赠此簪,竽瑟不胜感荷。”,陈竽瑟朝奚浩倡惶悚的道完谢后就将木匣子放进袖筒中了,而奚浩倡见她不拿出戴上,心中的期望落了空,手里的珍珠耳环也不敢拿出来了,看着她似喜非喜的表情,奚浩倡心里很不得劲,果然还是不能信李大眼,这礼物他送了,可是人家姑娘好像不是很开心,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奚浩倡竟然没有注意到刚刚人家小姑娘自称过她的名字。

    “奚大哥,今天于姐姐来过了。”,陈竽瑟见奚浩倡冷着脸,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又惹他不开心了,便主动开口打破这份尴尬。

    奚浩倡哪里会怪罪于她,此时他心中想的明天看到李大眼怎么揍他一顿,竟然给他出这种馊主意,可怜李大眼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好好的点子被人用错了不说,还要被人怪罪。

    “于姐姐?”,突然听得小姑娘提起‘于姐姐’三字,奚浩倡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是谁,口中重复一遍了才恍然大悟她说的原来是郭少聪的夫人,“哦~是郭夫人吧!”

    “是的,于姐”,刚想说姐姐二字,陈竽瑟就想起这样的称呼是她与郭于氏二人私底下的称呼,现在在奚大哥面前还这样称呼未免于礼不合,就改口道:“郭夫人她说是奚大哥您找她过来陪我的,竽瑟还未谢过奚大哥呢!”

    奚浩倡又一次忽略了她的自称,只注意到了个‘谢’字,心中乐开了花,觉着还是自己聪明,能哄得小姑娘开心,下次可不要再听那几个损友的荐言了。“举手之劳,何足挂齿,让你孤身一人守着这院子实在太委屈你了,郭于氏聪慧,可多来往,你若是高兴,以后我再找她来陪你好了。”

    “多谢奚大哥关怀,我与郭夫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已约定往后要互通来往。”,这次陈竽瑟是真的打心底感谢他,平时吃的用的穿的,哪样不是奚大哥给的,奚大哥虽然看着凶,甚至有些无礼,但是很多地方却还是很好的,而且今天听于姐姐讲,外面的人的话多不可信,想要真正了解奚大哥,需得细细观察,处处留心。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重要的不是别人说了什么,而是他为你做了什么,仔细想来,于姐姐说的确实有道理,在这呆了几日,她能感受到奚大哥不是个恶人,根本就没有王大爷说的那么泼皮无赖,穷凶恶极,只是虽然知道奚大哥对她不坏,在他面前她还是很怕他。

    听她这样说奚浩倡也就放心了,对于郭于氏他还是放心的,“那样也好。”,奚浩倡说完又想了想,然后下定决心道。“你那个荷包呢?”

    “荷包?”,听他问起荷包,陈竽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上次她要交给他,他还不收呢,怎的现在又突然主动问起了,难道是想问那个簪子的钱,不可能,奚大哥不是这种人,那是为什么呢?

    在她疑惑的时候,又听得奚大哥接着说道,“就是那个粉色的,装着婚书的荷包!”,奚浩倡心虚,怕她知道自己的目的,可又不愿被她误会,于是提起了婚书。

    原来是要婚书啊,陈竽瑟心中骂自己混账,竟然差点将奚大哥误会成那种小人,虽只是一瞬间的想法,但这也是一种诋毁,以后可万万不能再将奚大哥往那种方向想了,吃人家的,用人家的,穿人家的,就算人家要收钱,也在情理之中啊。

    “在身上呢!奚大哥是要婚书吗?”,陈竽瑟说着就要拿出荷包给他,心中还带着丝愧疚与不安。

    “嗯,这样重要的东西还是我来收着吧!婚书我收着,这荷包你还是拿回去吧!”,奚浩倡的目的达到了,那荷包也就没什么用了,他打开荷包,里面装着些碎银子和一纸婚书,抽出婚书后他就将荷包还回去了,本来看着里面的钱少,他还想给她些的,想到她在家中用不到银子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那好吧!”,陈竽瑟接过荷包,眉头紧皱,记得刚来的时候奚大哥跟她说过,现在没时间处理这娃娃亲的事,要等他有空才行,本来以为还要等挺久的,没想到才两天奚大哥就把婚书拿去了,这是不是表明他要开始跟她谈婚事了。虽然她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当这事快要来临的时候,她又开始慌张了。

    奚大哥不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这个她是知道的,即便如此,她也害怕这么快就嫁给他,才相处了两日而已,她突然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就这样嫁人了。

    陈竽瑟的心中想了很多很多,关于成亲前的准备,成亲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她要怎么跟奚大哥相处……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奚浩倡得了婚书,就急忙的回了房,激动的打开婚书一看,原来叫陈竽瑟啊,终于知道自己未过门的媳妇的名字,他高兴极了,他将婚书捧在心口,轻飘飘地倒在床上,眼里是掩不住的笑意,嘴里还喃喃念叨:“陈竽瑟,竽瑟,好名字,真是好名字啊!”

    第13章 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