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六国集团只是有人掀起了开端,11月17号,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正式成立,并购几个大集团,成为百亿规模的庞然大物。

    集团总部设立在东海市,集团业务则包括金融、基因科学研究、健身美容整形、医药医疗、安保集团等多元化产业。

    钟离县,就是新成立的安保集团所在地。

    毕竟虫洞是在钟离县的。

    ……

    朱家别墅。

    璋哥等11大帝依旧是坐在二楼客厅,此刻除了朱家父子,其他人都正在一一接过一个个卷轴式书籍,上面记载的有文字,但不需要阅读,你拿着卷轴就会有灵魂波动传来,让你清晰明白文字的意义。

    经过这种意念灵魂传输后,你也会天然对这种陌生文字有亲近感,熟悉感,慢慢琢磨下无师自通的学会这样的文字。

    “这小世界传承卷轴,真是好东西,若没有灵魂传承,我们想学会哈克拉斯大陆通用语,还不算难,咱们都可以一目十行过目不忘,脑力爆炸。”

    “但其他想去哈克拉斯的精锐,想学就难了,还好有这些卷轴,咱们可以在短期内做到,人人都能掌握那边的语言。”

    “我了解过,大陆百国争霸,最强是几大帝国,其次是几十个王国,不过帝国王国都有正式巫师、天空骑士坐镇,很容易遇到咱们抵抗不了的力量,咱们第一步,应该去公国发展。”

    “随便找一个公国的小城,两个二三级巫师学徒加一个见习骑士,带上一批精锐,组成一个小商团,力量不高不低,能自保,也不会引人注意。”

    ……

    大帝们持续浏览中,朱元璋兴致勃勃开口,所有事,他已经从上次,在真正哈克拉斯世界一番探索后,有了全盘计划,地球人想去入侵,搜刮资源,必须做到不出纰漏,前期不引人关注才行。

    那么语言、服饰等等,表面上都是要遮掩的尽善尽美的。

    “第一次的商品我都想好了,就是我从那个随身小世界找到的,一种可以把普通人强化到一标准体质的药剂,这种药剂强化到一标准就无力后续了,对真正的大势力没多少吸引力,在大陆也很常见,但对普通人,甚至一些士兵守卫、冒险者团队,都有一定吸引力,我们则可以通过这些交换其他资源。”

    “第一批派去的人不能太多,也不能少,百人以上规模,散开去搜集更多消息,情报,在任何时候任何战场都是最重要的。”

    “如果整理来的消息情报,能让我们选择部分地球的科技产品去售卖,那才是去吸引众多贵族、骑士、巫师学徒们愿意拿好东西来交换的。”

    ……

    等璋哥又一次讲完,民哥也笑着道,“我外面30多人全是最可靠的,你可以随意选一批提升一下,然后调去哈克拉斯。”

    始皇笑着点头,“初期人手你们搞定就行,我那个掌握气异力的老弟也可以调过来,接触功法修炼,他也是天才可以大力培养的,可惜了,可惜我通过传承石检测,任何天才都不是。”

    “天才哪有那么容易出现的,如果咱们随便一个都是天才,那也不叫天才了。”曹老板一脸苦涩,传承卷轴熟悉了哈克拉斯语言和文字后,他们也陆续拿着传承石检测了,结果所有人都不是。

    就是外面一百多精锐,已经是计划里可以拿功法拿灵石修炼的,估计也没什么天才,只能缓慢靠时间磨蹭堆积出一二标准体质,或者璋哥愿意拿出一部分他打算出售的商品,那会最快速成为一标准强者。

    不过在场也有一个人很开心,那就是项羽了。

    这位曾经的霸王完全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天才,拍着胸口起身,“谈权谋城府,我拍马也追不上你们,原以为到了现代社会就算复活,我也是最没成就的,不过,哈克拉斯大陆?我就做个安保集团经理怎么样?谈到战场搏杀,不是我看不起你们……”

    “我率队去那边,保证大家能安全,以后想打下一个稳固地盘的话,随时找我。”

    能不兴奋么?霸王终于找到了自己发挥能力的舞台啊。

    他这番话,也算马上皇帝的邦哥、民哥、璋哥等都听得目瞪口呆,个别话不好听,比如那句不是我看不起你们?可实话实说,霸王的统兵作战能力,还真是不用怀疑的。

    如果找一个军方统帅,这位还真是最合适的人选。

    第1124章 还好自己也不差

    大帝们在二楼别墅畅所欲言,别墅花园草坪间,一个个精悍的身影或站或坐,不少也在抽烟或吃零食。

    这些精锐,不包括璋哥本身的30个一标准体质强者,也不包括张学绅那样二级土异师,全是民哥、邦哥、以及杨家父子、赵家兄弟带来的。

    带他们来也不是不放心自己安全,是打算引他们踏入修炼一道的。

    这是大帝们施展各种能力,几个月来收服的他们最认可也最信任的精锐,这里面,八成都是退役精锐,一成多是精擅各种国术、或打过地下黑拳等等。

    天逐渐暗下来时,虽然可以在这里自由吃喝,但目前还没被告知那么多事的众多精锐,心情依旧是诡异的,疑惑的。

    这里面,尤其是李博等三十多人最疑惑,最不解。

    抽着烟瞥了一眼灯火通明的二楼,李博摇摇头叹息一声,哪怕心下知道不该多想,不管做什么决定,那都是民哥自己的决定,他自从大病的母亲被民哥出钱治好,孩子也上了最好的小学,得到最优善待遇后,已经决定把命卖给民哥了。

    几个月接触下来,李博不只是打算卖命,更是彻底被民哥的人格魅力,能力给折服,对自己的老板开始崇拜了。

    所以,就算这位老板各种决定猛一看有些儿戏……也不是他该多嘴的。

    管他呢,跟着民哥干就行了,自己脑子不好使,但出力绝对可以。

    李博叹息后,左右不远处,几个同样高大精悍的身影也围了过来,一个额头留着狰狞疤痕的青年更有些古怪的开口,“老李,你说到底怎么回事?”

    “民哥带咱们去加州发展,发展的那么顺利,那么好,短短几个月就整合出十几亿美金的金融财团,当时也说着掌控加州,要成为那里的最强,正发展的顺利,怎么又跑回国内了?”

    “这不是半途而废么?若是没能力,半途而废也就算了,偏偏咱们都看到成功的希望了。”

    疤痕青年名字叫孙建伟,是民哥单枪匹马去收复徐向広那个东海市大亨的原因人物,孙建伟和李博是战友,好哥们,他们一群都是空有一身杀人技和好体格,又不想不屑违法,只能在退役后做保安之类粗活的。

    那次意外得罪徐向広,孙建伟以为自己死定了,就算徐向広不杀他,搞残也是轻而易举,他却有父母和妻儿要养,正绝望中民哥就像一个英雄,把他拯救出来,后续还给那么多善待,加上民哥接人待物的风度,个人魅力。

    孙建伟,包括一群其他的退役精锐战友,都已经被那位彻底折服了。

    更别说跟着民哥做事,他们不止做的事不伤天害理,只是基本的保镖,保证民哥安全,那些事还特别有意义啊,军中退役下来的,看着民哥在国内制定一个详细庞大缜密的计划,带着两个黑大亨以过江猛龙姿态,进入加州搞风搞雨,打残当地一个个黑帮,收编一个个华人势力,为当地华人生存状况改变而努力……

    这太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