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要我住你这吧?”

    “不行?”

    纪梵挑了挑眉:“你住我这,这样后边讨论民诉赔偿的问题,也方便你们谈,不会存在出门被媒体打扰的状况。”

    简清迟疑,被说得有些心动。

    她眨了眨眼睛,突然勾住男人的小拇指,试探性地笑了笑,问:

    “那你住哪?”

    仿佛听到了什么荒唐的话,纪梵没忍住扯了下嘴角,一脸坦然。

    “这是我家,我不住这住哪?”

    “……”

    呼吸一滞,似有箭弩拔张的气息在空气中游走。

    女人退了一步,被捂得温热的手从他掌心逃了出来:“你说的对,我还是去找……”

    男人毫无征兆地打断她的话,轻飘飘地问了一句:

    “不敢跟我住?”

    简清抬眸。

    视线中,纪梵正双手撑在台面上,深蓝色的领带随着他前倾的动作,垂坠轻晃。他的眼眸微垂,半睁着地琢磨她的表情,看得人心一颤。

    她的睫毛不经意地摆动,斟酌过后,干脆破罐子破摔,承认:

    “是,我怕我色令智昏,把持不住。”

    纪梵轻哂,也不知道信没信她的说辞,慵懒着嗓音:

    “不碍事,书房有床,收拾收拾可以——”

    他话还没说完,简清猛地高声打断,满脸雀跃,自告奋勇道:

    “我可以睡书房!”

    纪梵:?

    “反正你庭审结束之后,范老师应该会给你调整一段时间。我正好要处理后续的民诉问题,安安担担在你的书房办公,平时绝对不会影响到你休息!”

    “……”

    这么懂事,他是不是该拍手叫好?

    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纪梵什么也没说,目光沉沉地盯着她看了良久。

    也对。

    攻占眼前这枚“主帅”,切不可操之过急,以免自乱阵脚。同样都是精明攻于算计的人,比起盲目杀伐,不如循循善诱,待束手无策之际,一棋将军。

    思及此,纪梵往书房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妥协:

    “随你。”

    说时快,简清立马朝书房跑了过去。

    她还没去过纪梵的书房,以为会看到什么个人爱好的摆放品,结果走进去发现除了满柜子的书还是书。

    环顾了一圈周围的书柜,有几本连封面的名字都是英语或者其他外文。

    简清心生佩服,随意指了指:

    “都是法律文书?”

    纪梵跟在她后边进的书房,这会就靠在门框处,如实回答。

    “不是。”

    “一面是法律文书,另一面是我喜欢看的书。”

    “你喜欢的书?”

    简清蓦然一笑,双手背在身后往另一面走去。

    “最喜欢哪个作者?”

    纪梵:“加西亚.马尔克斯。”

    “……”

    听到这个名字,女生想要一探究竟的好奇心顷刻间烟消云散。

    高中时被《百年孤独》支配的恐惧画面历历在目,天知道她每次心平气和地打开这本书,最后都会跪倒在那些复杂的一长串名字之下。

    看了那么多书,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一本书,需要边看边记笔记。再不济,还得往前翻一翻回忆回忆。

    “这样啊。”

    简清笑了笑,不动声色地走回法律文书的那一面,细心看着上面的书名。

    纪梵环起双臂,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她看书的小动作。下巴微抬,散落的及肩短发随着仰头的动作乖巧地往后倾,露出了莹白小巧的耳朵。

    男人眸光流转,看着她姣好的侧颜,状似不经意地一提:

    “我上次问你,同居的定义是什么?”

    问题来得有些突兀,简清好半天才想起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明了他话里的意思,她的目光在满柜的书上飞快掠过,指尖随意地点了点其中的一本封面:

    “嗯?哪本书里有?”

    纪梵歪了下脑袋,有条不紊地复述,思路极其清晰,一气呵成:

    “书柜从下往上数第二行,从左往右第五本书,第一百六十七页,有写。”

    “???”

    “想知道的话你可以现在看看。”

    简清顺着他的话开始找,拎出那本指定的书本。厚厚一本,搁在手心还有些重。

    她翻了翻,玩笑般追问:

    “你怎么记那么清楚?”

    “那天回去我特地翻了下,为了提醒你。”

    “……”

    第167页——

    同居的法律定义。

    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间为包括性生活的共同居住生活。

    简清:?

    视线下移。

    1、需为男女二人之间。三人以上的同宿群/奸/视违法行为,不为本述的同居。

    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需有“三同”:同吃、同住、同性生活。没有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不是本文的同居。仅有性关系,没有共同居住生活也不构成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