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汀当机立断,快逃!

    不仅是为自己往后的伙食生活考虑,他也想到了对方——

    如果自己不被这女孩捡走,牛肉粒丰富的蛋白质就能让她吸收了。

    然而童韵诗走了没两步就注意到他,惊喜地叫道:

    “是哈士奇!天啊,我感觉刚才在狗肉车上看到的就是这只……”

    顾莎凑近端详片刻,说:“这不能吧。难不成它还知道我们救了它,特意跳车跑过来?”

    郁汀闻言微滞。

    果然书里处处都是巧合,女主竟然在无意间就救了他。

    童韵诗蹲下身,温柔地摸了摸哈士奇的狗头说:

    “真的,我记得它身上的伤痕,跟这只都一样。”

    郁汀完全不想被摸,但他已经没啥力气挣扎了,只能默默偏过一头扎进臭水沟。

    果然童韵诗赶紧收回了手。

    顾莎:“那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童韵诗:“哎,怪可怜的,要不我把它带回家养吧?”

    郁汀:漏!咱就是一整个大漏特漏!

    经历一天逃亡,郁汀身上脏得如同在泥里滚了一圈,近乎看不清原本的毛色。

    而且他穿过来时就已经是成年大狗的样子了,看着就很重。

    两个女孩商量要怎么抱它起来。

    顾荆芥在一旁看着,丝毫没有要施加帮助的意思。

    视线再落到对方身上——郁汀咬了咬舌尖,一丝剧痛袭来。他明白自己没有产生幻觉。

    以顾荆芥的身份,的确不可能出现在这个破旧的城中村。

    但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那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同人文大多是梦女。

    顾荆芥作为书中后来喜欢上女主的男二,被作者月老牵线,肯定会跟童韵诗产生各种各样的联系。

    郁汀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对他而言,这个以前讨厌的人却是自己此刻的唯一希望。

    变成了狗,郁汀也想回到熟悉的环境里——比如新买的那套大house。尽管还背着房贷,卡里的余额仍足够他支撑很长一段时间,让他一只狗也能活得很好。

    郁汀想,一定是命运的安排让他和顾荆芥变成邻居。

    所以,他也必须被顾荆芥捡回去。

    这样才能方便自己回家!

    在信念的支撑下,郁汀奄奄一息,却仍艰难爬行。

    童韵诗惊讶道:“它居然在动了!”

    然后,两个女孩眼睁睁看着这只二哈伸出它黑乎乎、脏兮兮的爪子,毅然圈住了顾荆芥的脚踝!

    作者有话要说:

    郁汀:身残志坚

    第4章 变成狗的第三天

    白色裤管沾染上污泥,就像渣男出轨一样刺眼。

    连带昂贵的鞋子都被弄脏了。

    顾荆芥低头一看,沾着血渍,全身灰扑扑的哈士奇就趴在自己脚边。

    他甩了几下竟然没甩开它,不着痕迹地皱起眉头。

    偏偏这只伤痕累累的哈士奇还浑然未觉,两爪紧紧黏着他不撒手。

    像块可怜巴巴的牛皮糖。

    顾荆芥脑海里一瞬闪过这个念头。

    顾莎赶紧从包里翻消毒湿巾,语气都忍不住慌张起来:“哥…哎哥你等一下。”

    她知道自家哥哥有重度洁癖。

    那个狗爪子看起来不知道有多藏污纳垢,他现在肯定很难受。

    童韵诗不明情况道:“顾先生这只狗好像很喜欢你。”

    顾荆芥面无表情:“这种喜欢,不要也罢。”

    郁汀抬头。

    拳头硬了.jpg。

    可恶的对家!

    但偏偏他还要讨好对方……想想就心酸。

    郁汀觉得自己大概是穿书史上最悲惨的男主了。

    顾荆芥接过顾莎递来的湿巾,弯下腰试图掰开那两只脏兮兮的狗爪子。

    然而完全掰不开。

    二哈咬牙切齿,一双已经开始涣散的吊眼死死盯着他。

    顾荆芥沉思:这难道就是传说中智慧的眼神?

    一人一狗又僵持了几秒。

    顾莎碰碰童韵诗说:“你真想养这狗吗?”

    童韵诗迟疑了一下。

    她刚才看到这只狗后腿毛上全是凝结的血块,想来病得不轻。

    “村里没有宠物店,他伤这么重估计得送去市里治疗,但是很难找到愿意载它的车……”她苦笑。

    顾莎立马说:“我让我哥送你。”

    “不不,这样实在太麻烦你们了。”童韵诗摆手。

    顾莎:“怎么会麻烦呢?没事的,我哥其实也喜欢狗狗的,他一直很想养一只金毛来着,只是因为有点小洁癖。”

    童韵诗还想说什么。

    顾荆芥先忍不下去了,一边蹬腿一边说:

    “我可以送你和这只狗去市区,它的医药费我也包了……但是,你俩能不能先帮我弄走它?”

    两女注意到他的窘境,急忙上前帮忙。

    虽然在城中村里还是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