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能让胳膊灵活转动的手臂以及肩膀上的接缝之外,全身竟是连一丝的缝隙都无。

    这绝对是用大量的金币,才能堆积起来的部队。

    否则依照弗拉吉米尔大公领土的范围,他手底下的精锐部队的数量,也不可能只有这区区的万人的规模。

    可见想要打造这样的一支强军,光是有人是远远不够的。

    战争就是金钱的消耗战,这一点果然没有说错。

    可惜,这一次他们遇到的是蒙国人。

    顾铮没有嘲笑这场如同闹剧般的战役,而是试探性的,又让士兵们放下了一阵箭雨。

    “叮叮叮!”

    果不出他所料,虽然对方开始冲锋的骑兵的队伍,只有几千人的规模,他们身后跟随着的都是步兵方阵。但是他们身上穿着的这种包裹的密不透风的铠甲,才是弓箭手真正的克星。

    普通的箭弩,穿不透对方的铠甲。

    但是越是这样,顾铮反倒是越加兴奋了起来。

    他就站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伸出了他发出另外一个战术命令的双手。

    “二号方阵,重骑兵出列!”

    听完了这句话,他身后的几个将领那跃跃欲试的眼神,立刻就变成了一阵的悚然,而他们的嘴唇也诡异的抽搐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有发出劝阻的声音。

    算了,自家的汗王,什么都好,头脑清晰,作战灵活,还能与将士们同吃同睡。

    就算是有些恶趣味,也是可以忍受的。

    而属于第二方阵的重骑兵的队长,则是兴高采烈的带着他们的队伍,得意洋洋的从方阵中走了出来。

    在经过其他方阵的时候,还不忘记把自己的头昂的高高的,来表达他此时的骄傲。

    作为整个军团中最为拉风的骑兵队长,他们的队伍合该在这种重大的战役当中,成为先锋的。

    而等这群骑兵队伍们,响应了命令直接冲向了战场的时候,连一旁负责策应的轻骑弓手,都停止了放箭。

    他们不敢啊,怕误伤。

    要是擦到了别的骑兵队,顶多就是个剐蹭啥的,包扎一下伤口,对方也不会太难为他们。

    但是要是不小心蹭到了这支队伍,那罪过可大了。

    ……

    一群人就这样心思复杂,很不是滋味的,看着这一队金灿灿,冲进了与斡罗斯铠甲方阵对峙的战场。

    不是比富有吗?

    来吧!

    这是在顾铮的恶趣味下打造的一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队伍。

    他们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土豪金骆驼重骑兵。

    顾铮在这么多年的南征北讨的过程中,搜罗到了大批的骆驼,又在沙漠环境中,又捕获了许多更加彪悍的野骆驼。

    经过驯化,挑选出了其中最为彪悍的一支队伍。

    整整两千人……

    为首的前几百只骆驼,竟然是少见的毛色最为淡的那一族群。

    淡到什么程度呢,仿佛是最纯白的,圣洁的颜色。

    而其中的那些不怎么白皙的,在每次出征的时候,还被蒙大坎,也就是骑兵队长,给特意的撒上一些面粉作为点缀。

    至于这些骆驼们身上的装扮,那简直是太风骚了。

    顾铮把他缴获出来的那些黄金,让讹塔刺城手艺最好的珠宝匠人,给融化成了厚薄均匀的金链子。

    然后让当地最心灵手巧的女人们,配合着铸融匠人们一起,给制作成了黄金的锁链甲。

    而这般的黄金甲,不是给人穿的。

    而是给骆驼。

    它们完美的护住了骆驼冲锋的时候,而露出来的过长的脖颈,前胸,以及额头。

    再配上整张的厚牛皮的皮铠,就制成了一种新的重甲骑兵的装备。

    顾铮还给它们起了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

    叫做圣铠。

    金灿灿的,是十分具有圣洁的味道。

    如果只是这样,大家勉强也是能够忍受了,毕竟这骆驼打扮的和个金元宝一样的,但是它好歹都是统一的制式不是?

    可是你看看坐在骆驼上的那群人,都是个什么德行!

    不好好的穿着他们蒙国的军服就算了,还非要裹什么阿拉伯人的长袍。

    说是自带祈福的作用。

    没想到他们的汗王还挺支持,只不过又多提了一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