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恬恬可比妈妈会说话多了,不过,这么晚不睡,恬恬和弟弟都会长不高,到时候就只能被那些丑丑的男生嫌弃了。”

    纪恬恬小朋友向来都是小公主一般的存在,一想到班里那些小黑球混小子,她的小身子便不由自主的瑟缩了一下。

    接着她便毫不犹豫的挣扎着下地,带着弟弟跑回屋睡觉去了,而卧室里又只剩下了沈慕欢和纪洛屿两人。

    沈慕欢本想问问刚刚自家男人那句话什么意思,谁知一张口,就被以吻封缄,接下来就不知今夕何夕了……

    这一夜,沈慕欢被折腾的死去活来,第二天硬是睡了整整一天,还喜提了近五年来的第一次断更……

    不过纪恬恬和纪琤琤小朋友还是很高兴的,妈妈睡觉爸爸上班,没人管他们,他们去学校和幼儿园的步伐都轻快了很多。

    三天后,纪晓晓和贺霄的婚礼现场。

    纪恬恬小朋友一身洁白的仙女裙,踩着轻轻的小步伐,认真的帮姑姑提着裙摆。

    而纪琤琤小朋友则是成为了一名小花童,也在认真的撒着花瓣。

    纪晓晓挽着自家叔叔的手,见他们老纪家两个宝贝一前一后的护送着她,内心无比熨帖,脸上的笑容更是直达眼底。

    贺霄就站在台上,看着被人簇拥着的妻子,正一步一步的向他走来,内心是从未有过的满足。

    整整八年的爱情之路,成就了他们彼此。

    现在他们已经双双成为了中科院近五十年来最年轻的教授,主攻超导体相关。

    而他多年前曾说过的那句话已然成真,圈子里都戏称他们为中国版的“玛丽·居里和皮埃尔·居里”。

    婚礼一切都在有序进行,场面温馨又浪漫,场下时不时传来阵阵掌声。

    沈慕欢全程高度紧张,生怕自家宝贝闺女作什么妖,好在眼看就要圆满完成,她正要松口气,就听台上传来了自家两个宝贝的声音:

    “姐姐……姑姑亲亲……羞羞……”

    纪恬恬小朋友看了一眼正在亲吻的姑姑姑父两人,小手快速捂住了弟弟的眼睛:

    “爸爸妈妈也经常羞羞,这是在表达他们的欢喜,不过你还小,不可以看哦~”

    小孩子糯糯的话语通过司仪的话筒传了出来,沈慕欢直接闹了个大红脸。

    没想到……当初自己的婚礼被她搞成了大型社死现场,到了自家肉包子的婚礼,她又被自家宝贝重新鞭挞了一遍……

    纪晓晓也因为身旁宝贝的对话羞红了脸,一吻完毕,她拿过话筒,对着自己面前的老公眨了眨眼:

    “是的呢!我很欢喜~”

    贺霄低头看了一眼身旁两个在指缝里偷看的宝贝,也抬头笑着应道:

    “我也是!”

    (全文完)

    第474章 后记

    伴随着我打完《大主播》的最后一个半边引号,这本书也正式完结了。

    作为我网文生涯的第二本书,《大主播》陪伴我走过了整整五个月,也陪伴着崽崽们度过了整整一个学期。

    有心的崽崽可能会发现,在这本书的开头,咱们欢欢发现周淼出轨那天,是在圣诞节的傍晚,而结尾处,咱们欢欢跟大神的婚礼,是在平安夜的白天。

    这里,我稍稍的加了自己的一点儿私心,如果时光可以抹煞,可以回到之前,那一切美好都停留在了平安夜这天,咱们欢欢嫁给了她一生挚爱。

    那么,她便永远不会有那年圣诞节的怀疑自我了。

    要知道呀,每个人虽然都不是完美的自我,却是独一无二的自我。

    不要怀疑,你真的真的就是最棒的那个!

    记得当初大家都问我,咱们男主纪洛屿有没有原型,而我现在,也终于可以回答大家了:

    有。

    他是我整个大学时期,见过的最好看最干净的男孩子。

    就怎么说呢,在学校餐厅的拐角处那昏黄的路灯下见到他的第一眼,我便觉得,女孩子少女时期的小心事,也不过如此了。

    所有书中关于外貌的描写,均是他给我的灵感,但要澄清一点,他只是我的好朋友,不是男朋友哦~

    这里说句题外话,看过我大白兔的都知道我的少女小心事是谁的哈~

    嗯,就刚开始呢,我本想给咱们男主安排一个奶茶店店主的身份,而女主,初人设定位一个又辣又飒的街舞老师。

    只不过或许我的生活太过于单调,亦或许我对街舞的很多“招”都不是太过于了解,所以第一版人设就此被我否决掉了。

    而对于我这样一个勤勤恳恳的码字狗而言,每日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把当天的任务完成,然后王者峡谷遨游一圈,或被骂的狗血淋头,或被虐的心肝乱颤,但总的来说,每一把如喜剧一般的游戏,带给了我很多欢乐。

    就这样,我突然萌发了一个灵感,如果男主是王者荣耀游戏主播,女主是勤勤恳恳码字狗,又会怎样呢?

    因此,我有了第二版人设,甚至半夜三点,动手写下了一万字开头,天一亮就兴冲冲的跑去投稿。

    但是,我投了整整十四个编辑,就只有我原来的编辑收留了我。

    好叭,开局失利,我委屈巴巴的又把黄金三章修改了一番,没抱有任何起飞的期待,在塔读开始了这本书的连载。

    可意外的是,这本书三万字的时候,就已经打败了我自己的旧书,十万字的时候,已然成为分类榜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