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小瞧这些家伙,他们要是认真起来可是很可怕的。明迪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她要改头换面。同时把劳拉拉近来一起组队也有部分是因为这个想法。

    因为只有她一个小女孩的话恐怕目标太明显,如果纽约市地下开始流传某个心狠手辣的暴力萝莉重出江湖的话,守夜人恐怕很快就会联想到她了。

    对此明迪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劳拉一起。一个暴力萝莉很显眼,两个暴力萝莉会更显眼。但是越显眼,越明目张胆反而越不会引起守夜人内其他人的猜测和想法。

    必须要说明迪的考虑多少还是有一点道理的。嗯,只是有点太自信了,这个世界上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的。

    明迪的新制服不在是原来的紫色皮衣加格子裙和披风的组合了,以她现在的审美来说这样的打扮有一点落伍了。

    现在她需要一套超酷的衣服。一整套连身的黑色皮衣,包括一双黑色的皮质手套。整件衣服用牛皮制作,而在肩膀和腰身两侧却装饰着鳄鱼皮。让整套衣服虽然是黑色,但是却显得有一种层次和立体感。

    再加上在明迪自己在衣服的边角上缝上了少量的红色人造革作为装饰,让整套衣服添加了一丝跳跃的色彩。显得更加的灵动。

    当然了作为蒙面英雄,面具也不能少。模仿漫画《夜枭》中的人气女角色灵猫的眼罩,明迪制作了属于她们的版本。

    外加上一顶黑色的长假发。改头换面后的超杀女完全和之前是不同的打扮了。明迪穿着酷劲十足的新装扮站在了明迪的面前,希望得到她的称赞。

    “酷。”劳拉没有吝啬她的赞美,她很喜欢明迪的这套新衣服,做的确实不错。

    “不错吧,我也给你做了一套一样的。这样我们就有了自己的超级英雄制服了!”明迪认真的说着。

    “你花了好几天制作这些服装,为什么我们不干脆买现成的?”劳拉摸了摸明迪在皮衣上加入的一些自己的小细节问道。

    “别傻了劳拉,超级英雄的制服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合格的超级英雄制服都是自制的。我可没有见过几个去服装店买成品衣服的。”明迪将她为劳拉准备的衣服拿了出来,把她也赶去换衣服。

    “知道蜘蛛侠吗?就是我给你看的漫画里面的那个家伙。”明迪说着。

    “知道,怎么了?”劳拉一边换着她的新制服一边问道。

    “他的衣服就是自己做的,虽然据说他一开始做的很糟糕。因为他不会缝纫,弄了一个褪色的红头套当自己的面罩,结果每天回家都会被他的家人当作他在外面被人打了。”明迪调整了一下皮衣的衣领。

    “但是就算是这样,蜘蛛侠也一直保持自己制作自己服装的好习惯。虽然据说他最开始的几套制服丑破天际,是那种过时的大红色摔跤服。但是到现在,你瞧他的制服已经成为了saly演出上的经典了!并且是他的标志!”

    “这就是超级英雄们为什么要坚持自我服装的路数你知道了吗。因为这是独一无二的。与之相比的则是我之前看过的另一个家伙。”劳拉的皮衣有些卡住了,明迪帮她撑了撑。让她顺利的把褶皱的地方抚平:“那个家伙被人叫做海扁王,他的衣服就丑爆炸了。”

    “海扁王?这个名字好奇怪。有人会给自己取这样的外号吗?”劳拉有些好奇这个名字。

    “这不是他自己取的,而是别人送给他的。因为他第一次的见义勇为是以被人海扁为结局的。所以他被叫做这个名字。”明迪耸了耸肩:“他的衣服就是一套成品的绿色潜水服套装,丑破天际。相信我,哪怕他真的能够成为超级英雄,但是仅仅是他这一套一点都不酷炫的衣服根本就不会有粉丝的!”

    “看看漫画里的夜枭为什么这么有人气?虽然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对手总是一些阿萨姆精神病院里的病人。并且总是抓不住那些精神病,让他们逃跑并且不断的搞出大新闻。但是夜枭还是那么有人气。”明迪很认真的说着。

    “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来自与夜枭那身酷炫的打扮。实力不重要,会凹造型,摆oss。装高冷,有文青范儿,说一些人类听不懂的话,夜枭就能俘获一片粉丝。就像是去年上映的《夜枭大战骸博龙》,就是两个精神病不好好说话的故事。但是不照样一堆人喜欢。”

    明迪很无奈的说着:“所以劳拉,你瞧,作为超级英雄有一身漂亮酷炫的行头有多么重要。你要是造型太丑了,就算你有出名了,也不会有多少模型厂出你的周边的!”

    劳拉听着明迪的吐槽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么说起来,我们必须要各种酷炫?”

    “当然的,姑娘!”明迪拦住劳拉的肩膀,两人穿好自己酷炫的制服站在等身镜前。

    镜子反射出两个穿着黑色紧身皮衣,留着黑色长发,带着类似猫眼一样眼罩的酷炫姑娘。

    明迪和劳拉都很满意现在的造型,超凡双生组合今晚正式出动!纽约的犯罪疯子们,从今晚开始小心吧!因为从今晚开始纽约童萌会成立了!

    第169章 螳螂捕蝉

    纽约,这个纸醉金迷的地方有不少的消金窟与夜生活的地方。比如各色的酒吧与一些不可描述的场所。

    而这些场所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为人们提供各种酒精饮料。无论你是单纯的想要喝酒,还是打算喝完酒以后干点什么。酒精总是夜生活开场的序曲。

    不论你是在曼哈顿还是在皇后区,亦或者是在布鲁克林都能找到类似的地方。

    因为你永远无法消灭掉人对于酒精和情色的痴迷。这是一种人类最原始的冲动。

    在几千年前埃及人发现麦子发酵的方法,制作出人类历史上第一杯酒开始。

    这种醉人的液体就收到人类的追捧和欢迎。从古至今酒水一直是收到政府严格管控的东西。

    在古代是因为酿酒将会消耗大量的粮食,而粮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所以国家要管控酿酒。

    而到了现代则是因为饮酒醉酒而造成的各种暴力事件与突发性疾病。国家对酒精的管控其实一直都有。

    其中最严厉的莫过于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所颁布的禁酒令。任何酒精度高于百分之二的饮品在美国都是违法的。

    这里面有当时清教徒们的推波助澜,但同时也表明了政府对于酒精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担忧。

    比如喝醉的人引发的各种暴力事件,甚至是枪杀案件等等。在某种程度来说,喝醉酒的人与那些吸食致幻剂导致脑子抽抽的瘾君子们其实很像。

    因为他们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像是今天的俄罗斯一样。

    每年冬天俄罗斯因为喝醉酒然后冬天冻死在街头的人不在少数。还有在家饮酒后的家庭暴力事件。

    有人说俄罗斯是战斗民族,但是相信我,你不会喜欢和一群喝醉了酒的战斗民族在一起生活。

    当年的美国政府正是出于类似的考虑颁布了禁酒法案,当然最后还是失败了。

    你无法控制人们对喝酒的渴望。就像今天在皇后区的某条酒吧街所发生的一样。

    一个漂亮的女孩正在和两个男伴一起饮酒。很难说这两个男生是报以什么目的来请女孩喝酒的。

    他们频频的向女生敬酒:“简,今天是你入职的我第一天。我们需要好好庆祝一下。”

    男生又举起了杯子向着女生敬酒。名叫简的女孩其实已经不太想要喝酒了。

    因为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量。今天请她喝酒的两人是帮她介绍了当前护士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