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出发的时候,王况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就是那一对乞丐父子,果然如王况所料,这对所谓的“父子”那就是冲他来的,二人长得并不相像,但却称是父子,要去建州寻亲,“打听”到王况一行人也是往建州而行,便苦苦哀求让王况捎上他们。

    既然对方送了上门,王况怎么会拒绝?李管事回来的时候已经向王况汇报过,苗五他们中午的时候就发现了竟然从休祥坊里出来了一对乞丐打扮的人,他们一路跟着眼见这对乞丐是出了城的,两相一对照,王况自然也就能确认了。整个长安,有可能有乞丐出没的地方也就东西两市及西南角的坊区和一些主要街道两边,其他地方别说休祥坊了,就是林府所在的升平坊里,乞丐也是进不去的,而他们竟然能从休祥坊出来,那他们也太过本事大了罢?苗五他们打扮的那么光鲜都进不去休祥坊。

    本来黄大一听说从休祥坊内出来了一对乞丐模样的人,就要把那对假乞丐给轰跑,开玩笑,让一对危险分子就呆在小东家身边,他怎么放心?但被王况拦住了,与其等到以后李胖子再暗中派人过来,还不如就让这一对已经暴露了的人呆自己眼皮底下更好监控。

    李管事也赞成让把这对假乞丐留下来,这就很明显的看出来,在处理这些事情方面,李管事的经验比黄大丰富了许多,毕竟是久居长安的,或许于民间琐事不及黄大,但于谋略方面就高过黄大不少。

    因此第二天,队伍里就多了这么两个人,老乞丐自称姓许,行三,人都叫他许三,说是原本是睦州人氏,家中兄弟早已过世,他这一族这一辈中只剩了他一人,又和妻子儿女于战乱中逃难走失,仅幼子许小七一人跟在身边,在长安行乞十年有余,如今总算是打听到了家人下落,据说是有人在建州见过,因此便动身前往建州寻亲。他这话说得是漏洞百出,就看他现在也不过四十出头的光景,幼子已经行七,年纪却有十四五岁,算起来他该是三十不到就生了幼子,就算前面只生男不生女的话,那岂不是说他十三四岁就开始生孩子,十一二岁就结婚了?而且一连七胎全生男的,那也太妖了点,如果前面还有女儿的话(女儿不排行),那不是说从七八岁就开始生孩子了?

    王况自然不会去挑刺,“相信”了他们的说辞,还一脸的同情,说是到了建州后,自己也会帮着打听他家人的下落。王冼也是一脸的同情样,给那对父子送去吃的,并很快的就和许小七打成了一片,王况则在暗中偷笑,这个二子,天天跟在自己身边,竟然小小年纪也学会了骗人。

    王况不管做什么,都没避着王冼,在王况看来,王冼将来必定要离开自己,独自去面对人情冷暖和尔虞我诈,这时候可不像后世,可以让孩子一直成长大大学毕业了,心智已经足够成熟了后再步入社会,这时候的孩子,十五六岁就要开始独立,有家境差的,独立得更早,十一二岁甚至七八岁就要挑起一家的担子,因此,有必要让王冼从小就熟悉这些,认识到社会上不仅有好人,也有坏人,要让他在旁边学习怎么去面对,省得将来突然要独自去面对,到那时候,自己不在他身边,要是碰到紧急情况就是能帮上忙也是来不及。这时候民风还是淳朴的,而且一般人人都讲诚信,不信不义之人很难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选拔官员的时候,考察的最重点便是孝道和信义,但王况觉得有必要让王冼对人心的万般变化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要认识到不仅有好人,也有坏人,所以也就时常的给王冼灌输一些所谓的厚黑学。没想到王冼这两年学得倒是不错,或许他不是个学文的好料子,但肯定是个从政的好苗。

    一路上就再也没发生过什么意外事故,有羽林军百人队跟着,不要说什么豪强,就是山贼什么的也是望风而走,要撸虎须也没人敢动到羽林头上呀,那可是天子亲军。甚至有时候必须穿城而过的时候,地方上官员也好,豪强也罢,也会派了一队人马护送上一段路。

    这一路上,王况依旧是和来长安一样,除了晚上宿于驿站之外,除了有些官道是穿城而过的外,基本都是绕城而走,到了饭点就找个僻静所在埋锅造饭,开始第一天的时候,那些第一次跟着的羽林军士还有点不满,但等到他们吃过了由孙嘉英监督着做的饭菜之后,就不再有任何的怨言,赶路也积极起来,都想着早点到预定的地点早点吃上好吃的,自然了,那些曾经跟着王况走过一次的老兵们也就成了指挥,一会调派这个去拾柴禾,一会调派那个去抓野味,或者是去捕鱼什么的,反正他们自己就袖手不干,还振振有词:“某等得监督着你们干,这要万一你们做错什么了,也好随时纠正不是?某等可是跟着宣德郎行了三个月的路的。”

    因为有了地方上的配合,加上拉马车的马基本都换成了好马,这可比当初来长安时的劣马速度快了许多,当初在建安,王况不是没想过买好马,可建安实在是离政治经济中心太远,有钱也很难买到好马,现在好了,这次出发,除了李老二赏的四匹五花马被分给黄大李管事他们骑乘外,王况还一口气在西市花了五万贯买了二十匹好马,平均一匹马就花了两千多贯,也就是两千多两银子,这也是王况现在有个官身在,否则这一口气买二十匹好马,大理寺的衙役就该找上门来了:你没事买那么多马做什么?

    这五万贯花得可真心疼,要不是有程处默和林家的支持,自己是买不起的,算来算去,自己现在的身家也不过万来贯而已,当然不包括李老二赏的黄金在里面,那可是硬通货,得留着压箱底。

    一路上,野人母子根本就没闹过,该吃吃,该睡睡,就是每天定时牵了出来让她解手的时候,也是乖乖的跟着黄大走,那样子就仿佛是一只从小就被王冼养熟了的宠物。所以在走了两天后,王况干脆将母野人的笼门给打了开来,随她自己愿意,想出来逛就出来逛,就是解手,也不再叫黄大跟着了,随她自己去。刚放出来的第一天,众军士还是戒备心很重的,个个手握刀把,只要野人有一点异常,他们绝对会毫不迟疑的上前一顿乱刀砍下去,临行前,上官可是秘密的叮嘱过的,若是宣德郎有一丝半点的闪失,那他们就等着流放千里吧,这可是陛下亲口说的,因此由不得他们不小心。但等见了几次野人一付乖宝宝的模样后,这些家伙也就不再防备着,有胆子大的,甚至还会去抢野人的甜酒吃,野人也不着恼,就是把酒壶紧紧的抱着不肯松手,也不伤人。结果到了最后,一到饭点,野人自己走出笼子挤进人堆里的时候,这些军士也就见怪不怪了,若是坐不下,还会埋怨:“你倒是坐别处去啊,你不嫌挤,某还嫌呢。说是归说,却是自己另挑了个去处,把位置留给野人。”

    由于要绕道房山,因此王况他们并没在旬阳改乘船只,而是一直沿官道到了郧乡(今湖北郧县)后,渡江南下直取房山。在第十五日,一行人终于到达了房山,王况他们并没有入城,而是找了个当地猎户做向导,将车队留在官道边驻扎,自己和王冼及黄大则带了野人往山上走,羽林军士们自然不放心,也跟了二十来人过来,不过王况不让他们跟太近,而是在百丈外远远跟着。

    向导按王况的要求,把王况带到了一处森林最为茂密且远离人烟的地方,这里有一条小溪流自山上流下来,汇入南河,再流入大江,而且从几乎已经把小山道给掩埋了的及膝高杂草看,这里很少有人行走,要有,也就是一些猎户,但也不常来。王况决定就在这里把野人母子放归山林。

    本来向导刚一见到野人的时候,是吓得连连喊叫的死活也不愿意带路的,但到最后,见野人并无伤人之意,这才壮胆给王况带路,这也大半是看在王况给的两吊钱的分上,两吊钱,他可要忙活两个月,还要冒着一定的危险,这只带个路就得两吊,身后又有二十多军士跟着,这怎么看起来都是好赚的钱,任谁也舍不得放弃的。

    见到跟着的小郎君低身跟那毛人说了什么,又手指了指山上,猎户不解这是要做什么。但等到他见那大毛人像是揽着孩子似的,把小郎君揽在怀里,另一只手不住的在小郎君头上摩挲许久,这才抱起小毛人一步三回头的向山上走去,他这才明白原来这些人是要将毛人放归山林。心下奇怪,但却又不敢问起,王况看出了他的迷惑,不过也不想解释什么,山野之人,讲道理没用,讲什么人性什么的,都是没用,不是说他们不讲这些,只是他们目前养家糊口是压过一切的,但凡是阻碍他们养家的障碍,都会被他们尽了力的破坏掉,所以,自己并不能像当初救江豚一样,让猎户们也将野人视为伙伴,水中的哺乳动物本来就有亲近人的天性,而野人反而是因为心智太高,对人类反而有防备之心,不大可能成为帮助猎户的伙伴。这是无法避免的,王况只能是见一个救一个,好在也正是因为野人心智高,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捕获的,这一对能被捕获,当初想来也是刚生产,身体虚弱。再说了,自己又不是当地父母官,人家能敬你,当你是个官,那算不错的了,要是不敬的,只要不伤了你,不理你也是很平常。自己可没那能耐强行不让当地百姓捕捉野人。

    从山上回来,已经是天色擦黑,只能找驿站住一晚,等明天再往东取道谷城到汉水渡口再改乘了船顺流而下。

    当晚,房山县令自然又是率了地方官员前来拜访一番,对于王况的传闻,早在前两个月就从皇帝发的诏书中知道了,连陛下都要发诏寻访名医为其治病的人,叫谷城县上下怎么不小心对待?三番五次的要王况搬到县衙门去住,被王况谢绝了后,又见王况确实不似作假模假样推辞的架式,这才离去,心中感慨,难怪陛下重视,如此年纪轻轻却又如此的知道进退,谨守法度之人,确实该当,又听军士说,这宣德郎绕道房山竟然只是为了放一对毛人归山,心想,这宣德郎估摸着怕是喜欢毛人的,嗯,以后若是有人再捕获到,就劝其放归山林便是,免得被宣德郎知晓了心生不快,那可大大不妙。房山好歹也算是个中县,能当上离长安并不远的中县县令的,哪个朝中是没个同年同窗的?不然的话早就被发配到偏远之地了,王况和几个小公爷交好的事情他也早有耳闻,虽然说他品级别还比王况高了一点,但架不住人家后台更硬啊。

    王况倒是没想到,自己想做而做不得的事情,房山县令今后就帮他做了,而多年后,房山县令竟然也因此而得了好处,这也是房山县令始料未及的。

    因着房山离谷城有两百多里,虽然是官道,可却只是简易官道,中间也有不少是盘山而行,马车的速度也提不起来,一个时辰只能走四五十里地,如果顺利也要走五六个时辰,要是碰到山道狭窄,花费的时间就更是长,所以,天蒙蒙亮,队伍就出发了,行不到十里,就听得远处一声接一声的长啸,听声似是直奔车队而来,众军士大惊,连忙纷纷下马,取了兵器,将车队团团的护在中间。

    王况也是奇怪,听这声音,像似人叫,又像是猿啼,只有王冼,听了后面露喜色,钻出了马车,扶着车厢站着,不住的叫:“在这里,在这里。”

    莫非是那野人?王况也钻出了车厢。王况没听过野人的大叫声音,不敢确定,但是,王冼王况兄弟在这房山可是没什么认识的人的,除了野人,别的解释不通,也只有王冼,天天去看野人,这才会熟悉。因此就喝令那帮军士把兵器收了,但依旧围和护卫着车队。

    小半柱香的时间没过,就见从队伍左侧的山梁下飞奔来一个黑乎乎的影子,等近了一看,不是那母野人又是谁?只见她将小野人扛在肩上,一路飞奔跳跃,如屡平地,王况捅了捅黄大:“大郎可能跑得如此之快?”

    “不能。”黄大摇了摇头。

    这下见到野人飞奔的速度,王况更是放下了心来,这野人已经调养了一个多月的身体,早就该恢复了,如今有这么快的速度,怕是不会再被捕捉到,连黄大都承认跑得没有野人快,那么又有多少人能跑得过她呢。

    军士们也看清了来的是野人,便放松了下来,有的还迎了上去,笑骂道:“怎么?放不下小郎君了?”野人和王冼的关系密切,这十多天来他们可是看在眼中的。

    野人径直来到了王况的马车前,看着王冼,又看看王况,低声的嘟囔着什么,然后将小野人从肩上移到胸前抱着,王况这时候才看到,野人背上还背了个白乎乎的东西,再仔细一看,王况是惊讶得瞪圆了双眼,这是非常稀有的白金丝猴,野人背上的这个还是幼猴,正紧紧的抓住野人的颈毛,只露出小半个身子,也不知道这小白金丝猴是失去母亲而被野人收养的呢,还是野人捕捉到的。野人反手一抓,就把小白金丝猴从背后捞了起来,递到了王冼的跟前,王况这才看到,小白金丝猴的右腿搭拉着,关节处还有些血迹。

    那么这只小白金丝猴估计就是从高处跌落了下来的了,从刚才野人是很小心的捞过来看,应该不是她捕捉的,而是被她发现了这只孤零零的小白金丝猴,见其受伤,自己又不会救治,就来找王冼了。

    王冼小心的接过小猴,野人恋恋不舍的伸出手又摸了一下王冼的头,这才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王况看她却是没走远,站在不远处的一出小山岗上,面向这边一动也不动。

    “走。”王况心中也有点感动,一个野人,站在那里给自己等人送行,谁能想到?但是他们还有一天的路要赶,耽误不得,便挥手让队伍继续前行。

    至于小猴,王况知道,这算是野人托付给王冼了,不然的话,她也不会交给王冼之后就掉头离去。队伍里有随队的郎中,只要这小猴的腿不是粉碎性的骨折,救治应该是没问题的,要不了多久,就又会是一个活蹦乱跳的猴子。

    “呀,这小猴真漂亮。”和小娘子一起来的丫环,王况也是一直到了出发才知道名字,原来这名字是小娘子给起的,竟然叫芣苢,也就是通芣苡。难怪小娘子一直不肯说,也难怪当初他们去踏青的时候,小丫环神色有点怪怪怪的,动不动就脸红,敢情真是巧合啊。这丫头在车里听到了动静,便也出来看看情况,被她看到了小猴子,一下便喜欢上了,小孩子心性么。

    小丫环算是小娘子的通房丫环,所谓通房丫环,作为后世宅男的王况,怎么不知道含义呢?只不过小娘子不说,林家人不说,他也就装着不知道罢了,自己虽然也曾幻想有朝一日能当一当种马,可真的临了,却是多少有点别扭的,管他呢,小丫环年纪还小,也就比王冼稍微大一点,走一步看一步,以后再说就是。

    小丫环这么一叫,王况这才想起来小娘子也是很喜欢这些小动物的,可惜这时候猫并没被大量引进来,王况在建安就没见过一只猫,在长安也没见到谁家养有猫,估计也就皇宫里可能会有那么一两只,但自己也没见到,却又忘了问问徐吃货和小六子,而中国本土产的狸花猫,这时候应该也才刚刚开始驯化吧。估计也就西域可能猫会比较多些,作为爱猫的王况,以前一直没条件养,现在应该有条件了,改天让李小子给他老爹捎个信,让人在西域给找几只来。

    想到徐吃货,王况这才想起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了,连小六子也没见踪影,王况离开长安,他们也没来送行,估计是被李老二给派了什么差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他们,徐吃货和王况的交情那是实打实的,没掺杂一点点的功利心在里面,所以,王况也是对他最为看重,平日里,就拿他当兄长看,跟自己家人一般的打打闹闹,吆来喝去的。

    现在好了,等把小猴子医治好了,就让它陪着小娘子,相信小娘子一定喜欢,大凡是白色的动物,基本都是招人喜欢的,尤其是有灵性的猴子,而金丝猴又是猴子中最为温顺的,白色金丝猴,全世界只有神农架有,母野人能带了它来向王冼求助,一半应该是她自己正带着小野人,正是母爱最为泛滥的时候,一半想来就是这白金丝猴太招人喜欢了的缘故。

    好说歹说,才打发走了小丫环,答应说等小白金丝猴的腿伤好了,就送给小娘子,小丫环这才笑盈盈的心满意足回去禀报给小娘子知道了。

    王冼也还是小孩子,自然是有些不舍得将小白金丝猴送人,不过这是送给自己的嫂嫂,等于也是王家养着,再加上他也明白,自己今后是要走科举之路的,不可能总带着小猴,送给嫂嫂,让她照顾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所以也没觉得有多大的不舍得,一会的功夫就已经忘了个一干二净了。

    将小白金丝猴交给随队郎中,又交代了下,如果骨能接上的话,接好后,用两三根木棍将其腿固定住,以免乱动无法痊愈,王况可是看过不少穿越书的,基本都说这时候并没有对骨折之人有什么固定的法子,嗯,看来石膏固定法可以抄来用用,就让李小子报上去吧,送给他一个功劳。

    第一百八十章 小东家回来了

    十月末的天已经开始冷起来了,建安又是处在建溪边上,说是溪,其实并不比汉水窄多少,城外四周又没什么太高的山挡着,因此入冬以来,江风就一天到晚的吹着,虽然不大,但吹到人身上,还是觉得透骨的凉。

    午前,东城门守城的兵丁正拢了袖子,离开他们城门洞的哨位,挪到城外,斜靠在城墙上,面向东面晒着,这样是一举两得,又能晒到日头,又不耽误守卫城门,若是到了午后,他们自然就会挪到城门里,一样可以晒到日头。一条黑色的土狗懒洋洋的趴在他们的脚下,半闭着眼睛,头枕在一个兵士的脚面上,舒舒服服的躺着,常进出城门的人都知道,别看这土狗懒洋洋的,可那是条好狗,闽北俗话说,一龙二虎三孬种,说的就是看土狗的下巴有几根须,一根须的是上品,非常难得,几窝小狗中都未必能碰到一只,这样的狗长大后即衷心又凶猛,称为龙,两根须的则是中品,经过调教也有很大机会成为一个好帮手,称为虎;三根须的则就是没有出息的了,非常的难调教,性格也是很懦弱的,至于说四根须什么样,没听说过,也没人见过有四根须的。当然看须并不是唯一的标准,还得看耳朵,一出生的时候,耳朵就支愣着的是好狗,性子猛,耳朵搭拉着的,则不算好狗。一般地说,结合了看须和看耳朵这两条选出的狗基本就没差的。

    这条黑土狗,据说就是那种一根须且出生时就耳朵支楞得老高的极品种,别看它这时候这么躺着舒服的晒日头,可只要守城兵一叫唤,这狗就仿佛变了性子,立即变的凶猛万分,所以基本上,没人敢去轻易招惹,进出城门都会小心谨慎些。

    黑狗正舒舒服服的躺着,突然间,它的耳朵动了一下,眼睛随即睁了开来,一嗗噜就从地面站了起来,眼睛盯着远处,嘴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声,原本看似软绵绵的尾巴也笔直的垂着。

    本来守城兵丁还寻思着要不要偷懒一下,跑遏跃跟的羊铺上喝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啃一张胡饼,或者说跑城门边那个建安小食铺上吃上一碗豆腐丸,再带些个烧饼回来的。本来么,这建安自前年以来,就几乎很少有什么作奸犯科的事情发生,几乎都已经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地步了,建安城里并没像长安或者其他的大城一样,有隔了坊区,有坊兵守卫,有巡街兵巡逻,除了打更的更夫和偶尔出来巡逻的衙役外,其余一切都是靠着邻里间互相照应着,但就这样,也几乎很少有人动什么歪心思,若是有,早被邻里的唾沫给淹了:你个好吃懒做的葜子(地痞的意思),如今小东家给了那么多出路,随便动动手脚,那也能保你全家不饿,而你却整日介的游手好闲,简直丢了你祖上的脸哦。因此上,只要是手脚健全,能走能动的,几乎都有事可做,要么去田里抓泥鳅,如今这庄稼已经收了,田里到处是泥鳅,随便一挖,一天起码能有个三四斤,拿到富来客栈或是其他客栈去,也能换得不少铜板,足够一家四五口人的吃用了;要么就跟了富来客栈的车队,送东西去各处分号,再将各地收来的东西运回来,一趟也不过个把月的时间,得的工钱也是足够吃用的,跟车队还有那新来的镇将派的几名军士跟着,说是调防来着,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就是变着方的给富来客栈护送呢,有军士跟着,那自然是安全万分的,可以说就是个简单的跑腿而已,又不累;再要是更懒的,那也有去处,只须得往城门附近一蹲,碰到了外地来的,迎上前去,打听好外地来人需要去哪,做什么,完了带着他们一一的办理完,最后都能凭了或是店家或是衙门出具的信物,到月底去衙门领钱,虽然不多,但吃饱也是不愁的,最适合那些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做;即使是没什么力气的,那也简单,喏,去收些番薯来,洗净煮熟了晒成干,总归是会的罢?这里面可也有不少的利呢,晒一斤番薯干,卖到富来客栈去,通常能赚到一文钱,要是一口气晒个百八十斤的,那也不老少了。

    总之,现在的建安城里,守城的兵丁和衙门的衙役,几乎就成了摆设用的,倒是衙门里的那些个小吏们比原来更忙了,不过他们也不白忙,至少每月到手的薪俸比起以前可多了许多。据说,凡此总总,都是那个如今还远在长安,当了宣德郎的小东家所为的,万里之遥啊,小东家竟然还能想着方的给乡亲们谋福,难怪皇上要封他个宣德郎了,宣德宣德,小东家所做的一切可不是宣德么?宣德郎在往上是什么官?什么,你不知道?切,白吃了你呢,在往上啊,那就该是相公了,那可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大官,连使君见了都要行礼呢。这官要是品级不高,怎么能称得上宣德呢?宣德宣德,那就是替皇上宣德呢。建安地处偏远,百姓们见过最大的官也就是刺史,又见得以前小东家出入州衙门如回家一般的平常稀松,这回又封了个官,自然就以为这宣德郎是顶了天的官了。

    再说那俩守城兵丁,心里正盘算呢,这时候一听黑狗低沉的咆哮起来,眼皮没来由的一跳:娘咧,黑子这是咋的了?往常就是被人撩拨得恼了,也不过吼两声,呲下牙,从没见过如此如临大敌的神情啊?再稍等片刻,就觉得脚下有轻微的震动,这可是一大群马匹奔跑才有的动静,莫非是年初小东家帮助剿了的贼人没死绝,这会儿纠众报复来了?两人一使眼色,其中一个撒腿就往城北跑,那里可是镇将府所在,这新来的镇将一到,早就被人从他带来的亲兵口中打听了出来,这是当朝兵部李尚书之孙,和小东家是极为要好的,如今这出了状况,自然想起来第一个就是去找他。

    还没跑出几步呢,就见得镇将李业嗣已经披挂策马而来,身后跟了几十个军士,个个都是披挂齐全的,见那守城的兵丁慌慌张张,便喝道:“慌张什么!某家在此。”原来李业嗣的马却是李家老爷子心爱的坐骑,跟了李老爷子上过不少战场的,如今虽然是已经渐不如从前那般的壮实,但胜在曾经冲锋陷阵无数,这样的老马,临敌时候已经不会如新上战阵的马一班慌乱,而且已经通了人性,这次李业嗣被派到建安,李老爷子心疼孙子,放心不下,就将这马给了李业嗣。这马早就感知了地面的震动,长嘶了提醒李业嗣,故而李业嗣也就当下披挂齐全,纠了在府中的兵士赶了过来。镇将府在城内,而镇军军营却是在城外的,如今去城外纠集队伍怕是来不及了,但李业嗣自是不怕,一来建安又不是处于边疆地区,不可能有外敌来犯;二来是他来建安的这段时间,已经使人四处探查过了,小股山贼是有些,都是些流寇,三五人集成伙,劫了就跑的那种,剿起来是很难,但却是成不了气候,而且他们也都不是那种狠角色,过往的行商给些银钱,基本都会放行。所以他是不大相信会有什么大股贼人的,最大的一股早在年初就已经剿灭得一干二净。不过为防万一,他还是赶到城门,吩咐先把城门关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