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莽夫,只知道冲锋,冲锋,你冲锋,是鞑子骑兵的对手吗?看来,打过仗的汤和,还是没有理解透天阙铳的精髓啊。

    张阳只好耐心地解释道:“鼎臣,这个时代马上要变了,你所习惯的那种战斗方式,已经不再适合我们了,我们的天阙铳,主要是在远程上消灭对手,一旦被骑兵靠近,有几个人能活下来?你们不得统统变成马蹄下的亡魂?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能用刺刀,拿刺刀和人家惯用的冷兵器对打,能有多少胜算?没有长矛长,又没有大刀厚,挑几个人刺刀就弯了,这个刺刀,是关键时刻救命用的。”

    汤和点了点头,其实,他是想让天阙铳掩护,自己带着长矛手冲锋的,在大哥面前好好表现一番,看我汤和,那才是真正的勇士。现在想想,的确是找死的行为。

    “记住,只要对方靠近五百步的距离,就立刻开始射击,你手下有一百多把天阙铳,让他们齐射,这样可以发挥最大的威力,对方接近一百步的范围之后,就投掷手榴弹,对方若是再靠近了,立刻从交通壕沟里撤回营寨。”张阳说道。

    “是,大哥。”汤和明白过来。“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如果你不会做,我会让元亨来替你的,他非常想到这里来防守。”张阳说道。

    “不用,不用,俺汤和挖个战壕,还是干得了的,大哥,你放心吧,天黑之前,一定给你挖好。”汤和说道,可不能让卞元亨捡了这个便宜。

    李善长跟在张阳后面,一直默不作声。

    往回走的路上,张阳问道:“善长,这是怎么了?”

    “大哥,我也想拿一把天阙铳,和他们一起杀敌。”李善长有些激动地说道。

    “算了吧,上了战场,我可不想还得分心照顾你。”张阳说道:“等天阙铳的产量上来之后,我会再造一种短小的火铳,防身用,到时候会给你配一把,记住,你的脑子,比你的手脚更有用。”

    渐渐到了营寨旁边,士义他们,也在开始干活了,只是,他们挖的不是战壕,而是在往地上埋一样东西。

    “士义,埋得怎么样了?”张阳问道。

    “大哥,已经挖了五十多个坑,将北面基本上全覆盖了,现在正在挖东面的。”士义答道。

    张阳满意地点点头。

    这是最后一道保险了,万一鞑子来得人多,一直追到这里来,那么,等待着招待他们的,将是每个坑里已经埋好的十颗手榴弹,长长的导火索,被引到了营寨的掩体里。

    张阳望着天边的云彩,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 开战

    “今晚一定要加派人手,多布置哨兵,以防止鞑子突袭。”吕珍和张阳建议道。

    “我看不用,我们已经挖好了战壕,如果鞑子骑兵敢在晚上偷袭的话,十有八九,得在咱们的战壕面前马失前蹄。”张阳淡淡地说道:“将哨兵就布置在战壕里,一旦发现有动静,立刻鸣枪示警。我们就立刻从交通壕过去支援。”

    外面漆黑一片,在这样的夜晚,出动骑兵袭击,应该是非常愚蠢的行为。如果鞑子首领的智商不是低于六十的话,应该不会做出这么傻的事情来吧?但是,一旦天马上就要亮了的时候,那将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一般人在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困的。可是,手下的这些士兵,经过这段时间惨无人道的训练,早就习惯了闻鸡起舞,虽然杀人港里没有公鸡,但是汤和那大嗓门,绝对比公鸡还可怕,每天天还不亮,就可以听到熟悉而又可怕的声音,他喊过两声之后,谁要是没有起来,屁股上面肯定是一个大脚印。

    今天晚上还是大锅的猪肉炖白菜,每人都吃了几大碗,仿佛要把连续几天内的饭都吃掉似的,大块的猪肉,吃起来,满嘴流油,真是美不胜收。

    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酒,战前是绝对禁止喝酒的。

    张阳抬头望着黑暗的夜空,心情有些起伏,战斗,即将打响,这一仗,将宣告着,自己的势力,将在元朝的大地上凭空而起,直至葬送整个元朝。

    卞元亨带着自己的人,已经合衣睡在了港口停着的两条船上,他们将负责水上的安全,扫清有可能从水上而来的敌人。

    天刚刚放亮,太阳还没有升起来,东方已经微微发白。

    杀人港北面的高坡上,一队人已经坐在马上,等待了很久。

    “阿布,对方的营寨里一片安静,此刻应该还在睡觉,天都亮了,我们进攻吧!”宝童望着前面晨光中的杀人港,面露杀气。

    “等等。”纳速剌丁说道。不知怎么回事,负责从水上包抄的刘子仁率领的家丁,还没有到达预定位置,他要的是全歼这个小小的杀人港里的反贼,要是让汤和跑掉了,这次行动只算是成功一半,必须等水路堵死了,才能进攻,让对方无法可跑,虽然派宝童先行去岸边拦截,但是这岸边太过宽阔,自己的兵力还略显不足,要是带一千人来,自己就有万全的把握了。

    每艘船上,都已经放置了一个属下督战,纳速剌丁不太相信是有意拖延,肯定是刘子仁遇到了特殊的事情耽误了。

    但是,现在这应该是最好的时机,攻其不备,现在冲过去,那绝对是单方面的屠杀。

    纳速剌丁终于咬了咬压,望着前面还在宁静之中的营寨,拔出了自己随身佩戴的马刀:“传令,全军进攻!”

    离营寨只有五里地,这段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只是一小会儿的事情。(古代一里为三百步)

    几百蒙古骑兵听到将军的命令,立刻拉了下缰绳,两腿夹马腹,战马立刻开始抬起前足,后足蹬地,越跑越快。

    披风在逐渐飘了起来,他们的身体随着马的奔跑而不停地上下颠动,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举着弯刀或者长矛,眼睛看着前面要冲入的营寨。

    骑兵分做两流,宝童带着人马,赶去最远的岸边,抢先封锁住港口,这样才能将对方全部围住,一个也不让跑掉。

    大地随着马蹄,也不住地开始颤抖。

    东面,海鲁丁和西山驴也开始发起了冲锋。

    几百骑兵的冲锋,虽然不如千军万马一般,但也是气壮山河,汹涌恢弘。

    四里地,三里地,两里地……

    冲在最前面的,是纳速剌丁的得力手下,奥尔格勒,他挥动着早已磨亮的弯刀,等待着冲入敌人阵中,等待着弯刀砍入人体的声音,那种鲜血飞溅的感觉,那屠刀下敌人绝望的眼神,每每让他热血沸腾,他喜欢征战四方,喜欢这种感觉,唯有这种刺激,才让他体会到作为一个男人的乐趣。

    “砰,砰砰。”突然,耳边想起了不绝于耳的声音。

    至少还有五百步,这么远的地方,他们就开始射击,弹丸飞到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不要怕,这是火铳声,在这么远的距离上,他们是打不中我们的。”奥尔格勒向身后的人说道,他已经是一名百夫长,他的手下,随着他冲在最前面。

    “啊,啊。”两个声音传来。

    奥尔格勒好奇地转过头来,身边的两个人,不知怎地,居然在这么远的地方被对方的弹丸击中。

    真是两个倒霉蛋!奥尔格勒想到,能在这么远的地方,被对方的弹丸击中,这运气还不是一般的差,他不敢回头去看,在骑兵快速冲锋的过程中,一旦落下马来,将是一极其悲惨的事情,后面的马会毫不犹豫地踩上去,将他踩成肉泥,这种快速的运动中,没有一匹马能立刻停下来,等到骑兵过完,恐怕连人都不成形了。

    奥尔格勒并没有多想,还有五百步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这是极短的一段距离,随着他们的冲锋,后面的第二个百人队,已经拿出了弓箭,准备掩护他们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