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他和阮熙的第一次见面。
可在阮熙不知道的地方,他已然盯着他的猎物,很久了。
第3章 你只有一次机会
阮熙听了这话,才敢微微抬头,只能瞥见一抹黑色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孤寂。
“我给你选择的权利。”秦琛仿佛恩赐地说道。
阮熙以为他在做梦,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琉璃般纯净的红色眼瞳,“真…真的吗?”
他承认他心动了。
他无比地想要逃离这个阴冷可怕的地方,去找他的沈哥哥。
“你只有一次机会。”
是去还是留,是生还是死,皆在一念之间。
阮熙因为激动和兴奋,手心发颤,他连忙把钥匙捡起来,打开了手腕和脚腕上的锁链。
刚下地的时候,腿还在发软,阮熙猝不及防地摔了一跤。
可内心的期待和渴望,让他又站了起来,光着白玉般的脚丫,在木地板上踩出啪嗒的声音。
他小心翼翼地路过秦琛的身边,还是没敢看秦琛的容颜,以兔子该有的速度,夺门而去。
别墅里没有其他人,阮熙狂奔在昏黄的长廊,急促地喘着气,脚底冰凉一片也毫无感觉,直到跑出了压抑的别墅才稍微停了下来。
细雨落在阮熙的雪白兔耳上,打湿结成了块,清凉的雨滴滑过白嫩的脸颊。
他转过身,望了望二楼的窗户,眼眸中闪过感谢和歉意。
秦琛…或许没有他想的那么坏…
可现在,他只想快点回到沈哥哥的身边,用兔耳朵去蹭沈哥哥温暖的胸膛。
阮熙酸了眼角,神色坚定地淋着雨在空无一人的街道狂奔,消失在尽头。
秦琛在窗户看着阮熙的背影,幽绿的眼瞳在黑夜的映衬下格外冰冷。
他确实挺喜欢这只omega,但谁让本该乖巧黏人的兔子,不听话呢?
真是可惜了…
秦琛将视线从阮熙身上摒除开来,准备寻找下一只听话的垂耳兔。
他是冷血动物,还是有洁癖的冷血动物。
再怎么喜欢一只omega,当那个omega心里装着别人时,他都觉得倒胃口。
沈忆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知道这只垂耳兔,会不会被吃干抹净呢?
秦琛嘴角勾起一抹弧度,隐藏在黑夜中的毒蛇,伸出了冰冷的信子。
阮熙是只兔子,奔跑是他的长项。
他跑进了沈忆寒的领地,躲在一棵葱郁榕树后面,血红双眸警觉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铁栏杆的大门口,两座黄金猎豹的雕塑,是一个家族荣耀的象征。
在这个世界,只有强大的alpha才有话语权,再稀有的omega也不过是alpha的附庸。
他的家族徽章是兔子,大多都是omega,被送去与契合度高的alpha联姻。
契合度,也就是信息素与信息素产生的反应是否激烈,没有一个alpha可以抵过契合度95%以上的omega散发的味道。
当秦琛突然说要娶他的时候,他很震惊。
因为他和秦琛的契合度只有80%,不算少但绝达不到一见钟情的地步。
为什么…为什么要夺去他的生活,让他不得不离开沈哥哥?
阮熙暗红色的眼眸中,藏着难掩的爱意。
他不敢直接冲进去,怕又被抓起来,送到秦琛的床上。
阮熙想到那双深潭般幽深的绿色瞳孔,打了个寒战。
第4章 挖了他的腺体
冰冷的雨滴,浸湿了银白色的头发,阮熙甩了甩头,耳朵也跟着摆了起来,将多余的雨水甩了出去,没一会却又淋湿了。
他冷的抱住了胳膊,抽了抽红彤彤的鼻子,光着脚丫,踩在砾石之中,被割破了一道口子都浑然不觉。
他要等他的沈哥哥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天变得微微亮堂起来,阮熙嘴唇冻的发紫,牙齿打颤。
终于,一辆黄色跑车,从大门口驶了出来,阮熙认出那就是沈忆寒的车,欣喜若狂地狂奔而去。
“沈哥哥!是我!”
阮熙用尽全身力气,跑到沈忆寒的车前,伸出双臂,用小小的身躯将车拦了下来。
跑车在千钧一发之际,猛地一停。
车灯的光芒太刺眼了,阮熙半眯着双眼,却还是执着地看着前方。
一个男人从跑车里走了出来。
高大的身形在地面印出一道阴影,亚麻色的短发上,是猫科动物的暗褐色双耳。
沈忆寒的相貌极其张扬俊逸,桀骜狂狷的轮廓下,迷人的眼瞳墨深似海。
他穿了一件裁剪极为讲究的白色西装,修长笔直的大腿后面,粗长的红棕色尾巴上点缀着黑色斑点,优雅地来回摆动,全身散发出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
阮熙在看到沈忆寒的一刻,骤然眼圈发红,委屈又激动地潸然泪下,扑进他的怀里。
“沈哥哥!”
沈忆寒眼眸略深,随即淡笑着将用宽厚的手掌抚摸阮熙柔软发抖的兔耳朵。
他担忧的温柔嗓音响起:“小熙,你怎么在这?”
“沈哥哥…我好想你…”阮熙抽泣着,吮吸着沈忆寒身上的薄荷信息素。
怀里的兔子身体冰凉,心脏却热烈地为面前的男人跳动着。
“先进去再说吧。”
沈忆寒将阮熙带进了他的领地,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一件干净衣服。
阮熙怯生生地走到客厅,银发湿漉漉的,兔耳朵的雪白绒毛粘成一团,下面粉嫩的软肉若隐若现,垂在宽大的白色衬衫上,露出两条细细的颤巍巍的大腿。
兔子鼻尖恍若樱桃红,还时不时地打个小小的喷嚏,血玉般的眸子恢复成淡褐色。
垂耳兔omega身材大都娇小,灵敏度和听觉细胞却高出其他种族。
在受到威胁或是感到害怕时,瞳孔的颜色就会变为暗红,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在这片大陆,每一个家族都有专属的能力和徽章,根据能力的强弱分为领导者和顺从者。
比如秦琛和沈忆寒,就是绝对的领导者,精神力高达2s的alpha,动动手指都能让大地一震。
omega这样弱小的生物,大都是顺从者,alpha的附庸品,命运完全掌握在家族的手里,没有半点自由。
秦琛想要他,他就必须臣服。
但在阮熙心里,同样是领导者,秦琛和沈忆寒却完全不同。
秦琛是只将近四十年的蟒蛇,如同地狱修罗冷酷无情,生活在暗夜之中,仅仅听见他的名字,都会升出畏惧。
而沈忆寒温柔、理性、善解人意、对伴侣绝对忠诚,没有一个omega不想嫁给他。
可在这么多的omega里,沈忆寒选择了他,一只家族徽章不出众,能力分化弱小的垂耳兔。
他怎么能这么幸运,得到沈忆寒的青睐。
客厅里空无一人,阮熙听不到沈忆寒的声响,焦急又不安地唤道:
“沈哥哥!你在哪啊?”
阮熙光着脚丫,白玉般玲珑小巧的指尖落在冰冷的大理石铺装地板上。
他上了楼梯,走到二楼的书房。
兔子的听觉总是灵敏,阮熙动了动耳朵,像是听到了沈忆寒的声音。
他眼眸溜圆,嘴角挂着浅笑,悄悄靠近。
沈忆寒确实在书房里,只不过像是在跟谁说话,很小声,可阮熙还是听的一清二楚。
“亲爱的,那蠢兔子都送上门了,你什么时候挖了他的腺体给我啊?”
第5章 兔耳朵都露出来了哟
阮熙猛地一颤,恍若有一道响雷砸在头顶,将他撕成两半。
那声音娇滴滴的,像是棉花糖要化了似的,甜如蜂蜜。
沈哥哥的书房里…有另一只omega。
还说,要挖了他的腺体。
阮熙仿佛被人抽干了力气,兔耳朵因为震惊和伤心而发抖,剩下的理智支撑着他,靠在墙边继续听下去。
“急什么?要做就做的天衣无缝。”
“本来以为他嫁给秦琛就放他一马,没想到他还真的跑了出来。”
“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omega,新婚当夜私自出逃,被卖给黑市取了腺体…”
“不是活该吗?”
阮熙身体抖的更厉害了,捂着嘴跌在地上,眼圈红了起来,豆大的泪珠沿着睫毛根部落在手心。
是沈忆寒的声音。
阮熙却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残忍漠然的语气,和平时的温柔判若两人,直到沈忆寒开口,阮熙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随即是后怕和绝望。
他依赖又信任的沈哥哥,要取了他的腺体,而他视为仇敌的秦琛,反而在救他?
可在阮熙不知道的地方,他已然盯着他的猎物,很久了。
第3章 你只有一次机会
阮熙听了这话,才敢微微抬头,只能瞥见一抹黑色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孤寂。
“我给你选择的权利。”秦琛仿佛恩赐地说道。
阮熙以为他在做梦,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琉璃般纯净的红色眼瞳,“真…真的吗?”
他承认他心动了。
他无比地想要逃离这个阴冷可怕的地方,去找他的沈哥哥。
“你只有一次机会。”
是去还是留,是生还是死,皆在一念之间。
阮熙因为激动和兴奋,手心发颤,他连忙把钥匙捡起来,打开了手腕和脚腕上的锁链。
刚下地的时候,腿还在发软,阮熙猝不及防地摔了一跤。
可内心的期待和渴望,让他又站了起来,光着白玉般的脚丫,在木地板上踩出啪嗒的声音。
他小心翼翼地路过秦琛的身边,还是没敢看秦琛的容颜,以兔子该有的速度,夺门而去。
别墅里没有其他人,阮熙狂奔在昏黄的长廊,急促地喘着气,脚底冰凉一片也毫无感觉,直到跑出了压抑的别墅才稍微停了下来。
细雨落在阮熙的雪白兔耳上,打湿结成了块,清凉的雨滴滑过白嫩的脸颊。
他转过身,望了望二楼的窗户,眼眸中闪过感谢和歉意。
秦琛…或许没有他想的那么坏…
可现在,他只想快点回到沈哥哥的身边,用兔耳朵去蹭沈哥哥温暖的胸膛。
阮熙酸了眼角,神色坚定地淋着雨在空无一人的街道狂奔,消失在尽头。
秦琛在窗户看着阮熙的背影,幽绿的眼瞳在黑夜的映衬下格外冰冷。
他确实挺喜欢这只omega,但谁让本该乖巧黏人的兔子,不听话呢?
真是可惜了…
秦琛将视线从阮熙身上摒除开来,准备寻找下一只听话的垂耳兔。
他是冷血动物,还是有洁癖的冷血动物。
再怎么喜欢一只omega,当那个omega心里装着别人时,他都觉得倒胃口。
沈忆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知道这只垂耳兔,会不会被吃干抹净呢?
秦琛嘴角勾起一抹弧度,隐藏在黑夜中的毒蛇,伸出了冰冷的信子。
阮熙是只兔子,奔跑是他的长项。
他跑进了沈忆寒的领地,躲在一棵葱郁榕树后面,血红双眸警觉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铁栏杆的大门口,两座黄金猎豹的雕塑,是一个家族荣耀的象征。
在这个世界,只有强大的alpha才有话语权,再稀有的omega也不过是alpha的附庸。
他的家族徽章是兔子,大多都是omega,被送去与契合度高的alpha联姻。
契合度,也就是信息素与信息素产生的反应是否激烈,没有一个alpha可以抵过契合度95%以上的omega散发的味道。
当秦琛突然说要娶他的时候,他很震惊。
因为他和秦琛的契合度只有80%,不算少但绝达不到一见钟情的地步。
为什么…为什么要夺去他的生活,让他不得不离开沈哥哥?
阮熙暗红色的眼眸中,藏着难掩的爱意。
他不敢直接冲进去,怕又被抓起来,送到秦琛的床上。
阮熙想到那双深潭般幽深的绿色瞳孔,打了个寒战。
第4章 挖了他的腺体
冰冷的雨滴,浸湿了银白色的头发,阮熙甩了甩头,耳朵也跟着摆了起来,将多余的雨水甩了出去,没一会却又淋湿了。
他冷的抱住了胳膊,抽了抽红彤彤的鼻子,光着脚丫,踩在砾石之中,被割破了一道口子都浑然不觉。
他要等他的沈哥哥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天变得微微亮堂起来,阮熙嘴唇冻的发紫,牙齿打颤。
终于,一辆黄色跑车,从大门口驶了出来,阮熙认出那就是沈忆寒的车,欣喜若狂地狂奔而去。
“沈哥哥!是我!”
阮熙用尽全身力气,跑到沈忆寒的车前,伸出双臂,用小小的身躯将车拦了下来。
跑车在千钧一发之际,猛地一停。
车灯的光芒太刺眼了,阮熙半眯着双眼,却还是执着地看着前方。
一个男人从跑车里走了出来。
高大的身形在地面印出一道阴影,亚麻色的短发上,是猫科动物的暗褐色双耳。
沈忆寒的相貌极其张扬俊逸,桀骜狂狷的轮廓下,迷人的眼瞳墨深似海。
他穿了一件裁剪极为讲究的白色西装,修长笔直的大腿后面,粗长的红棕色尾巴上点缀着黑色斑点,优雅地来回摆动,全身散发出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
阮熙在看到沈忆寒的一刻,骤然眼圈发红,委屈又激动地潸然泪下,扑进他的怀里。
“沈哥哥!”
沈忆寒眼眸略深,随即淡笑着将用宽厚的手掌抚摸阮熙柔软发抖的兔耳朵。
他担忧的温柔嗓音响起:“小熙,你怎么在这?”
“沈哥哥…我好想你…”阮熙抽泣着,吮吸着沈忆寒身上的薄荷信息素。
怀里的兔子身体冰凉,心脏却热烈地为面前的男人跳动着。
“先进去再说吧。”
沈忆寒将阮熙带进了他的领地,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一件干净衣服。
阮熙怯生生地走到客厅,银发湿漉漉的,兔耳朵的雪白绒毛粘成一团,下面粉嫩的软肉若隐若现,垂在宽大的白色衬衫上,露出两条细细的颤巍巍的大腿。
兔子鼻尖恍若樱桃红,还时不时地打个小小的喷嚏,血玉般的眸子恢复成淡褐色。
垂耳兔omega身材大都娇小,灵敏度和听觉细胞却高出其他种族。
在受到威胁或是感到害怕时,瞳孔的颜色就会变为暗红,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在这片大陆,每一个家族都有专属的能力和徽章,根据能力的强弱分为领导者和顺从者。
比如秦琛和沈忆寒,就是绝对的领导者,精神力高达2s的alpha,动动手指都能让大地一震。
omega这样弱小的生物,大都是顺从者,alpha的附庸品,命运完全掌握在家族的手里,没有半点自由。
秦琛想要他,他就必须臣服。
但在阮熙心里,同样是领导者,秦琛和沈忆寒却完全不同。
秦琛是只将近四十年的蟒蛇,如同地狱修罗冷酷无情,生活在暗夜之中,仅仅听见他的名字,都会升出畏惧。
而沈忆寒温柔、理性、善解人意、对伴侣绝对忠诚,没有一个omega不想嫁给他。
可在这么多的omega里,沈忆寒选择了他,一只家族徽章不出众,能力分化弱小的垂耳兔。
他怎么能这么幸运,得到沈忆寒的青睐。
客厅里空无一人,阮熙听不到沈忆寒的声响,焦急又不安地唤道:
“沈哥哥!你在哪啊?”
阮熙光着脚丫,白玉般玲珑小巧的指尖落在冰冷的大理石铺装地板上。
他上了楼梯,走到二楼的书房。
兔子的听觉总是灵敏,阮熙动了动耳朵,像是听到了沈忆寒的声音。
他眼眸溜圆,嘴角挂着浅笑,悄悄靠近。
沈忆寒确实在书房里,只不过像是在跟谁说话,很小声,可阮熙还是听的一清二楚。
“亲爱的,那蠢兔子都送上门了,你什么时候挖了他的腺体给我啊?”
第5章 兔耳朵都露出来了哟
阮熙猛地一颤,恍若有一道响雷砸在头顶,将他撕成两半。
那声音娇滴滴的,像是棉花糖要化了似的,甜如蜂蜜。
沈哥哥的书房里…有另一只omega。
还说,要挖了他的腺体。
阮熙仿佛被人抽干了力气,兔耳朵因为震惊和伤心而发抖,剩下的理智支撑着他,靠在墙边继续听下去。
“急什么?要做就做的天衣无缝。”
“本来以为他嫁给秦琛就放他一马,没想到他还真的跑了出来。”
“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omega,新婚当夜私自出逃,被卖给黑市取了腺体…”
“不是活该吗?”
阮熙身体抖的更厉害了,捂着嘴跌在地上,眼圈红了起来,豆大的泪珠沿着睫毛根部落在手心。
是沈忆寒的声音。
阮熙却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残忍漠然的语气,和平时的温柔判若两人,直到沈忆寒开口,阮熙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随即是后怕和绝望。
他依赖又信任的沈哥哥,要取了他的腺体,而他视为仇敌的秦琛,反而在救他?
